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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7-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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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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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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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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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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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拟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给境内企业,外方将收到的这部分股权转让收入购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该企业外方股东的股权转让收入,实际上是股东持有的股份全部或部分撤回,应当统计在横栏“422直接投资撤资”,纵栏“04外资机构”。
类似地,境内企业将境外投资的股份全部或部分撤回,应当统计在横栏“222直接投资撤资”,纵栏根据境内企业实际性质确定。
案例2:某境内外商投资企业A收购境内另一外商投资企业B100%的股权,B企业在收到转让款购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B企业收到的转让款购汇,实际上是该企业原外方股东撤资,该笔购汇应统计在应当统计在横栏“422直接投资撤资”,纵栏“04外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