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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6-00154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7-25
  • 名       称:
    天津首笔非自贸区中资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落地
  • 文       号:
天津首笔非自贸区中资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32号)发布后,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多措并举积极推动政策落地。

近日,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完成首笔非自贸区中资企业跨境融资业务备案,融资金额2000万美元。此前,天津自贸区已按前期试点政策成功办理一笔金额为2000万美元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实现了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方式的突破,给中资企业带来更多红利。一是破解中资企业境外融资难困境。新政将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推广至全国,拉平中外资企业外债额度计算方式,取消以往中资企业境外融资前置审批环节,为中资企业境外融资提供了便利。二是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新政允许企业循环使用境外融资额度,同时中资企业融入的外汇资金,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理意愿结汇或支付结汇,增强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三是明确本外币融资管理框架。新政明确了外汇局负责企业及部分金融机构本外币融资管理,人民银行负责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管理,完善了跨境人民币外债管理责任,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

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辖内中资企业了解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尽早享受新政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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