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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6-0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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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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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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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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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结售汇数据统计提示(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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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遗产和偶然性收入结售汇归属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两个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遗产
境内居民张某在境外有一亲戚死亡,遗嘱中表明其所有财产归张某所有,张某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后,经外汇局审核,将现金遗产汇入国内后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遗产性质的非资本转移,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5居民个人”。
案例2:偶然性收入
(1)境内居民沈某在国外旅游期间,参加某类有奖竞猜活动,中奖后奖金并汇回国内后结汇,则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来源属于偶然性收入性质的经常转移,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5居民个人”。
(2)境外非居民个人A先生在中国旅游时购买了即开型的福利彩票,中了二等奖,现将奖金购汇后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A先生作为非居民,办理购汇应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统计。该笔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偶然性收入性质的非资本转移,计入横栏“3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6非居民个人”。
(3)我国某知名运动员参加在境外举办的国际乒乓球比赛夺得冠军,回国后将获得的奖金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并非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能夺得名次并获得奖金,因此运动员的奖金属于偶然性收入性质的经常转移,计入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5居民个人”。
(4)在境内主办的国际赛事上,境外运动员M小姐名列第一,获得了赛事主办方颁发的奖金,M小姐将该笔奖金购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境外运动员系非居民个人,购汇应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统计。该笔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偶然性收入性质的非资本转移,计入横栏“3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6非居民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