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6-00098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5-16
  • 名       称:
    结售汇数据统计典型案例问答(三)
  •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典型案例问答(三)

1.问:境内某外资企业向境外关联公司借入500万美元,收汇后结汇该如何统计?到期购汇还款时该如何统计?

答:境内公司收到境外关联公司的借款应当被认定为是境外关联公司对境内企业的投资追加,应统计在“直接投资”大项下,因该笔投资既不是投资资金本金,也不是直接投资撤资和房地产,故不再计入子项,该笔结汇最终应统计在横栏“220直接投资”、纵栏“04外资机构”项下。当企业到期还款时,本金购汇同样统计在直接投资项下,具体为横栏“420直接投资”、纵栏“04外资机构”;利息购汇应统计在横栏“332投资收益”、纵栏“04外资机构”项下。

2.问:境内居民A将前期存放于外币帐户的外汇资金结汇,应如何统计?

答:按照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境内居民A购汇存款应统计在横栏“470其他”、纵栏“05居民个人”项目下,现在A将这笔外汇资金结汇,应对应统计在横栏“270其他”、纵栏“05居民个人”项目下。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