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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6-00082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4-27
  • 名       称:
    结售汇数据统计典型案例问答(二)
  • 文       号:
结售汇数据统计典型案例问答(二)

    1.问:境内某银行收到境外关联行支付的由其代缴的海外代付利息税并结汇,该如何统计?

    答:代缴利息税应统计在其他经常转移项下,由于境外关联行为实际结汇主体,且为非居民机构,应统计为外资机构,故该笔结汇最终应统计在横栏“133其他经常转移”、纵栏“04外资机构”项下。


    2.问:某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境内某中资企业,现将转让价款购汇支出,该如何统计?

    答:该笔业务属于直接投资撤资,对于此类业务,结售汇主体应确定为被撤资企业,为方便与结汇时的交易主体相对应,企业性质应按其被撤资前的身份确定。如果撤资前外方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5%,则被撤资企业被认定为外资企业,购汇应统计在横栏“422直接投资撤资”、纵栏“04外资机构”项下;如果撤资前外方股东持股比例低于25%,则被认定为中资企业,购汇统计在横栏“422直接投资撤资”、纵栏“03中资机构”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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