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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6-00065
  • 分       类: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4-01
  • 名       称:
    个人外汇监测系统答疑(一)
  • 文       号:
个人外汇监测系统答疑(一)

1.问:企业为外籍员工办理代购付汇工资交易,是否还需要录入个人外汇监测系统?

答:若企业为外籍员工发放人民币工资后代办人民币工资收入的购付汇手续,应按照代办境外个人购汇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录入个人系统。

2.问:国外出生的中国儿童持有美国护照,是美国承认的美国公民,但持有中国大使馆签发的旅行证。持有这两个证件的儿童享有便利化结售汇年度额度吗?

答:可以凭美国护照视为境外个人为其办理结售汇业务,享有5万美元的个人结汇年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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