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6-00036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2-25
  • 名       称:
    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召开2016年外汇收支管理专题工作会暨自贸区政策培训会
  • 文       号:
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召开2016年外汇收支管理专题工作会暨自贸区政策培训会

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召开天津市滨海新区2016年外汇收支管理专题工作会暨自贸区政策培训会。辖区52家银行分支机构的主管行长及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向参会银行通报2015年度滨海新区外汇收支形势和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考核情况,传达了总、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近期关于进一步便利和规范外汇收支的相关要求,开展了天津自贸试验区相关外汇政策培训。

会上,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副局长对辖区银行提出五点工作要求:一是做好购付汇管理和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各银行要深刻认识到外汇管理在维护国家涉外安全方面的艰巨责任和政策权威性,不折不扣配合外汇局做好相关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工作,各银行要加强自贸区金融改革政策宣传,密切跟踪自贸区政策执行情况,大力开展自贸政策研究,积极参与外汇局组织的融资租赁研究小组和“金融为滨海发展出一策”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三是认真落实“展业三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各银行要将“展业三原则”嵌入到内控制度中,将要求细化为内部外汇业务岗位设置、系统操作、客户信息调查、交易真实性调查等方面的原则性规定。四是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加强政策和业务的把握和审核。各银行要与外汇局分清职责边界,切实按照“展业三原则”履行真实性审核责任。五是高度重视银行考核结果,对发现问题积极认真整改。各银行要在外汇管理工作中认真查找不足,主动采取措施,争取更大进步。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