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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5-00193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12-21
  • 名       称:
    天津自贸区管委会和人行天津分行联合召开金融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指导意见新闻发布暨政策解读会
  • 文       号:
天津自贸区管委会和人行天津分行联合召开金融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指导意见新闻发布暨政策解读会

1217日,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召开金融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指导意见新闻发布暨政策解读会,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作出解读,天津市副市长阎庆民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阎庆民表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制度创新是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任务,天津自贸试验区目前已吸引了大量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进驻,特别是金融创新政策陆续落地实施,在投资、融资、贸易、结算等方面实现了多个全国第一,天津自贸区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凸显,进一步激发出巨大发展潜力和市场活力。阎庆民说,此次人民银行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地实施,为天津自贸区更好、更快地发展注入了更加强劲持久的动力。阎庆民表示,希望天津市各金融机构和企业紧紧抓住天津自贸区金融制度创新这一有利契机,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努力在支持天津自贸区发展建设和实现自身经营效益中实现共赢。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周振海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周振海说,《指导意见》所涵盖的金融创新政策涉及面广、支持力度大,特别是在金融支持的业务种类、市场范围、主体层次都实现了较大突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上实现了新突破,进一步提升投资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拓宽境外资金回流渠道,支持和拓展了交易方式。二是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上实现了新突破,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大力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支持银行发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实施投融资贸易简政放权。三是在促进租赁业发展上实现了新突破,拓宽投融资渠道,灵活资金运营,提升业务便利化。四是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支持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区域金融协同创新与合作,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积极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基金;支持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为自贸试验区内主体提供支付结算、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综合金融服务,降低跨行政区金融交易成本。

天津分行副行长刘通午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刘通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指导意见》紧紧围绕“主体、资金、账户、权力”这四方面寻求政策创新,并体现出三大政策优势。一是实现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资源的有机结合,进一步突破或放宽了政策限制,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国门,为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实现了本外币业务与投融资、贸易业务的融合发展,进一步丰富和扩展了市场主体业务品种,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生机与活力;三是实现了市场主体的多层次、多元性,涵盖了国内、国外企业和个人、金融机构等不同主体,充分体现出市场主体参与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创新的公平性和广泛性,让改革创新成果惠及更多、更广的市场主体。

出席新闻发布暨政策解读会的还有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杜强;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孔德昌,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张爱国,天津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主要负责人;市委办公厅信息处、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商务委自贸处、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各部门、人行天津分行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全市74家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相关中央驻津新闻单位和天津各新闻媒体,以及部分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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