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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5-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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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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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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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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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天津市分局积极落实操作指引,全面推进非现场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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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按照总局事后核查机制的要求,天津分局积极贯彻落实《资本项目事后监管操作指引》,结合本辖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事后核查工作。在数据质量和业务合规两个大方向同时推进,试点业务、合规性指标、常规监管几个角度共同着力,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方法,分别对我辖区银行的代客数据报送情况、辖区法人银行短期外债指标执行情况和辖内企业及银行合规办理业务情况开展了非现场核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非现场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利用系统合规性及异常性指标开展有针对性地核查
我分局通过利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合规性及异常性指标查询功能,将在今年一季度触发合规性及异常性指标的数据全部导出,逐笔查摆违规线索,并联系纳入疑似违规范围的数据所涉及的企业和经办银行,区分违规行为及数据错报情况,并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截至一季度末,我分局根据合规异常性指标共开展非现场核查141笔,其中涉及外债业务的共98笔,涉及投资业务的共43笔。经过核查,发现92笔合规指标异常是因为汇率或老系统数据缺失导致的合规性指标并触发,可判定为合规。另外49笔合规指标异常是由于银行申报错误或重复申报导致的,我分局积极督导银行进行修正,并已着手对所涉问题的银行展开后续处理。
(二)对法人银行短期外债指标使用情况开展非现场核查
我分局对辖区法人制银行短期外债指标使用情况持续开展月度非现场核查。通过总结前期事后核查工作积累的经验,研究出“四步走”核查方法:首先,通过各行提交的《银行外债核对月报表》与其报送至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项目月报表》进行比对,确认银行实际短期外债规模以及其使用指标情况,并以此查看银行报送纸质报表的准确性。其次,通过将各行提交的纸质材料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固定报表、综合查询明细进行比对,查找存在差异的项目。然后,将存在差异的项目逐条向银行进行核实,查找差异原因,确认银行是否存在瞒报报表数据行为。最后,按照我分局给各家银行分配的短期外债指标,核查银行是否存在超指标行为,并评估银行的贸易融资风险值。
截至目前,通过非现场核查,发现天津辖内1家银行存在1笔非居民人民币存款签约登记错报情况,错报原因是由其人员操作失误所致。就此情况,我分局已对所涉银行督导开展整改工作。
(三)针对意愿结汇业务办理合规性开展专项核查
针对我辖区意愿结汇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我分局对辖内10家企业和2家银行办理意愿结汇业务开展了非现场核查。前期通过从内控制度、数据报送、业务审核、账户操作四个方面进行梳理,提炼出23个风险点。在核查过程中,从风险点入手,对银行的业务档案进行逐一审核。虽暂未发现意愿结汇违规情况,但为今后试点业务的非现场核查工作积累了经验。
二、非现场核查经验总结
(一)责任到人,确保核查工作不留“死角”
我分局根据总局操作指引,结合系统模块设计,将系统中所有的合规性指标按业务条线进行分配,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每人针对自己负责的指标定期进行监控,及时对触发“合规性指标”的业务开展核查。
(二)“分步走”,保证核查思路清晰
我分局针对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既存的上千笔“合规性与异常”数据,采取“分步走”方式:对历史业务分项目、分批次开展专项核查、集中清查;对新增业务采取常态化核查。做到对触发系统中“合规性”、“异常性”指标的业务做到摸得清、控得住。
(三)“先梳理、再核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我分局在开展针对触发“合规性指标”的业务非现场核查时,采取先将系统提示梳理、再开展核查的方式进行,此做法使我们的工作更有针对性、效率更高。具体步骤是:首先,根据合规性指标所提供的查询项目,从主体所属、协议所属、违规时长、协议日期、核查状态等方面限定核查范围,选取制定的核查指标进行合规性查询。其次,对各个核查指标项下的核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筛除不符合核查范围的数据条目,形成洁净的核查数据统计表。最后,再对最终生成的统计表按照传统的核查行为进行事后核查工作,分析可疑线索,进行最终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