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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5-00038
  • 分       类:
    各类社会公众  外汇综合管理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5-05-29
  • 名       称:
    天津自贸区完成首笔跨境联合租赁业务 一笔业务创国内三个“第一”
  • 文       号:
天津自贸区完成首笔跨境联合租赁业务 一笔业务创国内三个“第一”

天津自贸区设立以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积极收集政策需求,大力落实天津特色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和措施。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为两家租赁公司成功办理天津自贸区设立以来的首笔跨境联合租赁业务。调查显示,该笔业务在国内实现三个“第一笔”,即第一笔自贸区设立后联合租赁业务,第一笔外资租赁公司与金融系租赁公司联合开展的租赁业务,第一笔自贸区内以海洋工程装备为标的物的跨境租赁业务。

  该笔业务为项目公司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汇众(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购买海洋工程装备资产,并以融资租赁方式交于境外同一承租人使用,资金用于国内技术领先的“301起重铺管船”项目,资产总额近1.8亿美元。外汇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把控风险、规范流程为原则,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对购买租赁资产、收取租金等业务流程中涉及到的资金划转、债权登记方面的问题给予解决,打通了业务障碍,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对提升天津融资租赁产业聚集效应的促进作用明显。

  联合租赁具有便于单个租赁企业控制交易风险、减少资金占用规模、充分发挥不同企业专业领域优势等特点。此类模式在天津自贸区的落地将释放出良好的示范效应,对丰富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模式、促进融资租赁产业创新,巩固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产业优势,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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