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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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负责吉林省辖内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吉林省辖内外汇经常项目管理;吉林省辖内外汇资本项目管理;依法检查吉林省辖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分析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议和依据;规范吉林省辖内外汇账户的管理工作;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分局内设3个职能处室: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下辖8个市(州)分局和2个县级支局:吉林市分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分局,下辖珲春市支局;四平市分局;通化市分局;白城市分局;辽源市分局;松原市分局;白山市分局,下辖抚松县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