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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fujian/2023/1229/2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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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fujian/2023/1229/2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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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辖内企业跨境贸易能力,提升外汇局服务实体经济质效,4月11日,外汇局常德市分局在石门县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新政宣讲,湘佳橘友、楚韵茶业等50余家柑橘、茶叶外贸企业参会,石门县唐汇驰副县长、徐超副县长出席会议并发言。 此次培训,重点解读了最近出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新政策;详细梳理了当前经常项下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申请、分类管理方法及措施、行政许可和贸易信贷报告等注意事项;着重强调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逐一解答了企业对于新政策中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材料、登记业务权限等变更事项提出的疑问,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常德市分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分阶段、分步骤、分区域主动做好贸易外汇业务新政宣讲工作,持续开展银行业务培训,全面解答辖内银行及企业相关政策疑问,助推新政策实施落地见效。 2024-04-28/hunan/2024/0418/2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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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优化境外来渝人员外币兑换等外汇服务,持续巩固提升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成效,助力全市涉外经济稳健发展。主要进展和成效包括两个方面: 一、优化境外来渝人员外币兑换服务 一是推动兑换特许机构扩点增面。全市新增兑换特许机构网点2家,全市专业经营货币兑换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增至6家,机场网点服务时长升级为24小时“不打烊”。二是优化重点区域外币兑换服务。在江北国际机场国际到达口、出发口、地铁口等人流密集区域新设10余个货币兑换指引,便利境外来渝人员快速定位并获取货币兑换服务。三是服务境外个人现钞兑换币种、国别同步拓展。指导兑换特许机构增加柬埔寨瑞尔、沙特里亚尔、南非兰特等6种可兑换币种。2024年1季度,全市兑换特许机构共服务境外来渝人员外币兑换523人次;兑换涉及外币币种22个,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渝人员外币兑换笔数占到47%。 二、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政策拓面增量 一是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和核心供应链产业链企业。截至2024年3月末,辖内14家银行、263家企业参与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累计便利689.2亿美元结算。其中,1季度便利化业务结算量106.1亿美元,同比增长28.9%,中小企业数量占比近八成。二是将科技型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截至2024年3月末,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累计便利企业跨境融资8701万美元。三是持续推进合股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截至2024年3月末,10家企业获得试点额度16.8亿美元,7只基金已实现对外投资。 下一阶段,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下,重庆市还将落地5项新的外汇改革政策,持续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一是将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二是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内收付汇与进出口主体不一致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手续;三是放宽银行办理A类企业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超180天)免于登记的业务权限,优化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业务办理;四是将在渝注册的、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外债、境外上市等外汇业务登记改由银行直接办理;五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时,在重庆市注册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免于办理接受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同时,外汇局重庆市分局也将持续丰富完善外币兑换服务措施,优化提升外汇服务水平,促进外汇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2024-04-30/chongqing/2024/0430/2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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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有序推进2024年全市外汇重点工作,4月24日,岳阳市分局组织召开全市外汇指定银行2024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全市15家外汇指定银行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岳阳市分局6名业务骨干分别传导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国际收支统计最新外汇管理政策以及优化来华人员服务政策,对金融机构标识码、特殊机构代码申领和维护工作提出要求。15家外汇指定银行牵头部门负责人就今年来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外籍来华人员外汇支付服务以及外汇人员配置和培训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外汇管理科主要负责人对后段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更新理念,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展业机制;二是要优化外汇服务,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要主动担当,积极推动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落地; 2024-04-29/hunan/2024/0429/2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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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在外汇局衡阳市分局的指导下,衡阳市南岳区逸山逸水酒店外币代兑机构正式揭牌启用,这是衡阳市首家酒店外币代兑机构,该代兑机构的启用不仅能为外籍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换汇服务,同时也提升了南岳衡山景区的国际化形象,标志着衡阳市金融服务境外来华人员工作实现新突破。 外币代兑机构的落地,是衡阳市提升金融服务高水平开放质效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金融与旅游深度融合的重要成果,能够极大满足南岳旅游景区外币兑换的需求。下一步,外汇局衡阳市分局将持续做好外币兑换服务网点的扩容和宣传工作,进一步优化外汇支付服务,提升外汇业务服务能力。 2024-04-29/hunan/2024/0429/2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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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分局党总支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围绕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分局副局长、党总支书记张朝晖主持会议,党总支委员、外汇各副处级以上领导同志参加集中学习研讨。 各与会同志围绕学习材料,结合分行党委组织的“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处级干部专题培训”,进行了系统且深入的学习思考,从“如何站稳政治立场、历次金融工作会议、对八个坚持的理解、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强大的中央银行”等角度出发,结合自身实际工作,阐述了学习体会、交流了思想心得,进行了热烈研讨。 张朝晖同志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三个首次”为出发点,谈了认识体会,强调集中学习不仅是贯彻落实总局党建要求的具体行动,更是淬炼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实践的重要举措,要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总局和分行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用伟大思想指导外汇管理具体实践。 2024-04-26/qingdao/2024/0426/2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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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局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见附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2024-04-28/hunan/2024/0428/2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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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430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556亿元,进口16053亿元,顺差2504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144亿元,进口3677亿元,逆差153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22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86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4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6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16亿美元,进口2780亿美元,顺差13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971 137 贷方 20700 2916 借方 -19729 -2780 1.货物贸易差额 2504 353 贷方 18556 2614 借方 -16053 -2262 2.服务贸易差额 -1533 -216 贷方 2144 302 借方 -3677 -518 2.1加工服务差额 64 9 贷方 70 10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54 8 借方 -44 -6 2.3运输差额 -452 -64 贷方 517 73 借方 -969 -137 2.4旅行差额 -1225 -173 贷方 198 28 借方 -1423 -201 2.5建设差额 43 6 贷方 94 13 借方 -51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39 -20 贷方 3 0 借方 -142 -20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31 4 借方 -24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18 -31 贷方 103 15 借方 -322 -4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57 22 贷方 412 58 借方 -255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38 34 贷方 644 91 借方 -406 -5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10 1 借方 -29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8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4-29/qingdao/2024/0429/2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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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在京全国性中资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丝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质量,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制度》),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0年版)》)进行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以下简称《核查规则(2024年版)》,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对《制度》中新增的报表增设核查规则。例如,新增对E02表(境外建设项目概览表、境外建设统计表)中“合同签约币种”“签约主体类型”“实际承包主体类型”“业务类型”“建设项目所在国家”等内容的校验;新增对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中“目的地/运抵地”“出发地/启运地”以及“本月收入”的校验。 (二)根据日常核查实践新增核查规则。例如,新增对A系列直接投资报表中境外被投资机构在当地缴纳的税金、年末从业人数等字段的校验;新增对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中申报主体所属行业代码为非金融企业时,该申报主体不应填报“SWIFT代码”的校验。 二、删除的主要内容 (一)删除已实现系统前端校验的相关规则。对于已通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汇发〔2022〕13号文印发)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系统前端实现校验的核查规则,《核查规则(2024年版)》不再重复体现。 (二)删除不适用于《制度》要求的相关规则。如《制度》将E01表(货物、服务、薪资及债务减免等其他各类往来表)填报币种由美元调整为原始币种,因此删除《核查规则(2020年版)》中对代扣代缴税及其他费用间的金额关系校验规则。 (三)删除重复校验同一业务的相关规则。如将《核查规则(2020年版)》中,对同一境外特殊目的实体(SPV)在A01表(对外直接投资表)与Z03表(投资关系表)中的信息一致性情况的校验精简为一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对特殊业务备注说明的要求。如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表)中,在对同一投资工具代码下投资工具类型上下期不一致的校验中,增加“摘牌”或“退市”的备注说明。 (二)调整核查规则的错误/疑问数据类型。对于现实中确有特殊情形的业务,将数据类型由错误数据调整为疑问数据。 (三)按照《制度》调整核查规则中指标名称。如A系列直接投资报表的利润、所有者权益等相关指标,B系列证券投资报表的申报主体身份、证券代码、产品代码等相关指标,均根据现行《制度》调整。 四、其他调整 各申报主体应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系统中及时查看系统核查结果,并及时修正相关数据。系统核查时间从原每月15日、16日、18日、22日和30日(2月为28日)调整为每月13日、16日、18日、22日和30日(2月为28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94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级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非金融企业以及其他指定申报主体。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遵照本通知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数据核查,核查方式和方法不限于本通知的规定。各申报主体应参考本通知,并结合自身业务实践探索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86,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规则(2024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2024-03-18/qingdao/2024/0313/2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