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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达国家外汇管理局2019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合规性,深圳市分局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与服务,于3月5日举办“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培训会”,全市68家银行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深圳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负责人首先传达了2019年全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18年深圳市经常项目跨境收支形势及银行执行外汇政策情况,部署2019年相关工作及对银行的要求。其次,分别由专人就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管理、货物贸易外汇便利化试点政策、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及银行展业规范、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及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管理逐一进行授课。最后,对银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考核提出了最新要求。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涵盖经常项下全部业务,面向全市所有银行国际业务及个人业务等相关部门人员,参训人员热情高涨。既为银行学习外汇管理政策提供平台,又加深了银行业对外汇管理相关政策、外汇业务展业规范的理解,提升了银行业务人员合规经营的意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完) 2019-03-07/shenzhen/2019/0307/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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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深圳外汇局认真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主动研究落实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的政策和措施,助力外贸“稳、调、提”取得良好效果。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1.统一中、外资企业外债结汇管理政策。长期以来,我国对境内机构,特别是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实行较为严格的规模控制和审批管理。自2016年4月26日起,允许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资金按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规定结汇使用,拉平了中外资企业外债结汇待遇。解决了多数中资非金融企业外债结汇难问题,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2.积极推进QFLP试点。与普通FDI相比,外商投资股权投资(QFLP)节省了逐笔办理股权投资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截至2017年6月末,全市已设立QFLP管理企业118家,发起外资QFLP基金20家,资金主要投向新能源、医疗、互联网、物流等实体产业,且多为科技型、创新型企业。 3.稳步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扩大了中外资企业对外负债的自主权,简化了手续,受到企业的一致欢迎。自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推广以来截至2017年6月末,共办理了90笔该业务,签约42.79亿美元。 (二)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4.推广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深圳外汇局自2012年起在全国首批试点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政策。该政策支持跨国企业集聚和统一调配境内外子公司资金,能够极大地减少企业集团内成员企业的资金占用规模,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截至2017年6月末,共备案外币资金池业务企业50家,累计跨境收付187.31亿美元。截至2017年6月末,共备案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90个,其中全国版资金池80个,自贸区版资金池10个,应计所有者权益合计1.13万亿元,境内外成员企业合计1674家。 5.优化进料加工结算管理。允许进料加工企业采用境外轧差方式结算贸易资金,将逐笔业务报告调整为按年度报告业务开展情况。截至2017年6月末,全市共有771家企业完成报备手续。据测算,与原先的全收全支结算模式相比,企业的资金占用规模减少接近九成。 6.推动汇率避险工具发展。丰富远期结汇交割方式。银行为机构客户办理远期结汇业务,在坚持实需原则前提下,到期交割方式可以自主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更好地满足了企业既持有外币资产又防范汇率风险的需要。 (三)促进贸易收支便利化 7.便利货物贸易收结汇。简化操作流程,A类企业(超过99%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企业)的货物贸易外汇收入,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以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引导银行调整汇率报价,银行通过提供结汇业务点差优惠向企业让利,支持出口企业发展。 8.提高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继续推动在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简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不断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结算中的接受度。自跨境贸易人民币计算业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17年6月末,深圳市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合计36003.8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34514.2亿元,服务贸易1489.6亿元。 9.推广企业联机接口服务。联机服务接口可实现企业业务系统与外汇局系统的联机服务与实时数据交换。通过联机服务接口,企业可以全面掌握自身资金流和货物流数据,可以批量处理业务,既有利于企业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也有利于企业优化内部管理。截至2017年6月末,全市共有66家企业申请办理,其中46家正式上线,走在全国前列。 10.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无纸化创新。借助银行网银功能,全国首家推行货物贸易跨境收支审核影像资料,逐步实现单证审核无纸化。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在深圳试点基础上,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审核电子单证。 (四)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11.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深圳外汇局积极扶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多次赴一达通、怡亚通、九立供应链等企业调研,了解企业需求,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深圳外汇局选取进出口及贸易收支规模较大、发展较为规范的19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指定专管员负责对口联系,提供“绿色直通车”服务。针对一达通在全国设立多家子公司、面临资金集中结算等难题,专管员出谋划策,指导该企业申请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资格,帮助公司更好地统一管理异地子公司的跨境收支,提升了公司的资金运转效率。 12.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积极参与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建设,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阳光规范发展。继续推进和支持本地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及时解决跨境电商和支付机构的实际需求,推动支付机构扩大业务范围。截至2017年6月末,深圳市共有3家支付机构开展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跨境收付规模达28.1亿美元。 (五)提升外汇政策服务水平 13.做实“绿色直通车”企业联系与服务。选取贸易进出口及收支规模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100家企业,启动“绿色直通车”定向联系与服务。设置服务专员,为企业构建信息交互“直通车”;主动提示风险,帮助企业更好地享受A类企业便利政策;建立定期调查和座谈机制,使企业需求成为“政策基石”;邀请专业人士讲解人民币汇率市场与汇率保值工具,帮助企业更好地认识和管理汇率波动风险。 14.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及辅导。一是提前“引导”,主动向企业发放《温馨提示》和《外汇宣传手册》,引导企业提前了解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二是个性化“辅导”,向辅导期企业发送《辅导期业务报告报送温馨提示》,有针对性地将操作风险提前告知企业。三是集中“培训”,针对新出台政策举办业务培训会,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四是及时“解答”,通过分局子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及时解答企业提出个性化业务问题。 二、下一步打算 (一)积极落实外贸“稳调提”政策措施 深圳外汇局将结合《深圳市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的若干措施》要求,对本部门已出台的各项促进外贸发展政策进行进一步梳理和细化,并指定相关人员持续跟踪落实情况。做好面向银行和企业的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用足用好金融支持外贸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拉动效用。 (二)引导银行加大创新力度,为稳增长和涉外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鼓励银行丰富外汇避险产品,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知识培训,帮助外贸企业树立汇率风险管理的意识,提高管理汇率风险的能力。引导银行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优质客户的资金支持,为实体经济发展和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和提质量提供助力。 (三)提供更好的外汇政策服务,优化外汇政策环境 深圳外汇局将继续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强舆情监测、回应和引导,多渠道、多角度解读外汇形势与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问题,主动引导市场预期。继续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改革政策,结合地区实际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更好地满足企业真实、合理、合规用汇需求。同时,将在强化监测分析与风险预警的前提下,抓住业务风险环节,加强真实性审核管理,深化跨部门监管协作。运用情况通报、风险提示、专项核查与检查等方法,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出,为我市外贸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汇政策环境。 (四)继续稳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不断完善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框架,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稳步提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国际收支中的占比。同时,立足本地实际情况,抓住重点业务、重点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基于本地特点,持续探索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在“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过程中,提供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支持,提高人民币国际使用程度。 2017-07-18/shenzhen/2017/071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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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商业银行、支付机构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要求,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于近期对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付公司)网络支付及跨境外汇支付等业务开展了执法检查。 经查实,智付公司为境外多家非法黄金、炒汇类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支付服务,通过虚构货物贸易,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同时,智付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境内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未能发现数家商户私自将支付接口转交给现货交易等非法互联网平台使用,客观上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了网络支付服务。此外,智付公司还存在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未持续识别特约商户身份、违规为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违规设置商户结算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 智付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引起大量投诉,社会影响恶劣。 综合考虑智付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智付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078,964.3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4,534,813.47元,合计罚没人民币25,613,777.86元;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智付公司给予警告,合计处以罚款人民币15,908,000.00元。 今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乱象,从严查处为各类非法互联网平台提供资金清算、支付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经济金融秩序,维护金融稳定。 2018-05-15/shenzhen/2018/0515/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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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发布《深圳市商业银行外汇及跨境业务内控工作指引》 为指导深圳市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外汇及跨境业务内控管理,切实提升银行外汇及跨境业务合规经营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发布了《深圳市商业银行外汇及跨境业务内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近年来,商业银行外汇及跨境业务规模发展迅速,业务结构日趋复杂,产品创新层出不穷。同时,我国外汇和跨境业务政策不断向简政放权、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方向发展;商业银行在外汇及跨境业务政策传导、执行中的地位、角色和作用更加突出。为保障外汇及跨境业务管理政策在银行内部各部门、各条线、各业务环节、各风险控制节点之间的有效传导和正确执行,必然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更为全面、系统和更能落实风险自治、责任自担原则的内控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 为此,基于业界广泛认可的《COSO内部控制整合框架》,结合深圳市外汇及跨境业务特点,充分吸收业内的最佳实践,《指引》对商业银行外汇管理政策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其主要特点可以归纳为“三个更加”: 一是内容更加全面。《指引》聚焦于深圳市的外汇及跨境业务的内控管理,针对当前这方面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分别从内部控制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措施、内部控制信息沟通与内部控制保障五个方面,针对性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重点突出外汇及跨境业务监管的一些基本要求。 二是指引更加具体。《指引》在COSO内控管理五要素基础上,紧密结合深圳市外汇及跨境业务的特点,提出了三十余项推动落实COSO五要素的具体指引,每一项都体现了业务监管部门对该项工作的关注点。 三是责任更加明确。《指引》从对商业银行落实监管要求,强化内部责任机制提出了更严格、更有效的监管要求。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应设置“三道防线”的外汇及跨境业务内控组织架构,以确保银行内部自上而下增强内控管理意识,并压实内控管理责任。 《指引》的发布将推动深圳市商业银行规范外汇及跨境业务内控管理,建立健全辖内商业银行外汇及跨境业务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外汇及跨境业务管理政策贯彻实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附件1: 深圳地区商业银行外汇及跨境业务内控工作指引 附件2: 《深圳市商业银行外汇及跨境业务内控工作指引》问答 2017-11-14/shenzhen/2017/1114/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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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在我国金融改革创新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投融资便利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的批复》(汇复[2018]3号),我局于2018年3月7日制定并发布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 附件: 1、《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外管[2018]20号) 2、《前海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业务办理小贴士》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8年3月8日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2: 前海合作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审核便利化试点业务办理小贴士 2018-03-08/shenzhen/2018/0308/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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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我分局继续在辖内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转让类型为境内银行不良资产的对外出让。 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我分局在三个方面,对银行不良资产跨境转让试点进行升级:一是取消试点期限限制;二是将试点业务由我分局逐笔审核改为逐笔事前备案;三是允许通过外债账户接收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交易保证金。 升级后的试点方案,将更加便利境内银行处置不良资产,防范化解银行信贷风险,提高国内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也契合了境外主体配置人民币资产需求。 2018-05-30/shenzhen/2018/0530/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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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深圳市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额度由25亿美元增加至50亿美元。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2014年深圳市正式启动QDIE试点,经深圳市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认定通过的境外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以面向境内自然人或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对境外投资标的进行投资。QDIE试点在推进我市金融创新纵深发展、助力我市在跨境金融资产配置领域保持领先优势、提升我市海外投资专业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05-04/shenzhen/2018/0504/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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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6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指导下,深圳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知识竞赛决赛在深圳大剧院成功举办。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深圳分局、全国自律机制秘书处、中国银行总行贸易金融部相关领导出席本次竞赛。决赛在十六支银行队伍间展开角逐,现场气氛紧张而激烈,各家参赛队伍表现优异。最终,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等8家银行获得一、二、三等奖,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等8家银行获得优秀奖。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等3家银行获得最佳风采奖;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获得最佳组织奖。 本次知识竞赛活动共历时四个月,这是全国首次由地方外汇业务自律机制组织的大规模外汇法规宣传活动。自今年5月正式启动以来,全市银行广泛参与、积极响应、大力配合。全市六十余家自律机制成员单位、七百余个银行基层网点、五千余名一线员工参加了选拔赛、预赛和决赛,展现了深圳银行业优秀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本次知识竞赛活动对于推动全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规范发展,加强自律机制和自律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具有持久而深远的积极影响。 2017-08-29/shenzhen/2017/0829/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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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18-01-30/shenzhen/2018/0130/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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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4日起,在深圳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自由选择外汇资本金的结汇时机和结汇金额。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而推出的又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将进一步加大前海对外资的吸引力。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目前在全国范围实行支付结汇制管理,即企业在有实际资金支付需求时,经银行审核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与合规性等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办理结汇。如企业外汇资本金暂时不用,则须承担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试点的实施,不仅大大简化了企业结汇审核手续,同时,将外汇资本金结汇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完全赋予企业,企业可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管理资金的灵活性大大增强。 本次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100%意愿结汇;二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留存在人民币专用账户内;三是外汇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可在企业经营范围内自主使用。 此次试点,将会对在前海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带来以下利好: 一是相比改革试点之前实行的支付结汇制,意愿结汇改革试点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投资自主权。本次试点外商投资企业意愿结汇比例定为100%,企业可依据自身投资经营情况自主选择结汇或保留外汇。 二是便利股权投资类企业开展境内股权投资。本次试点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取消了原来外币投资时必须外汇原币划转、被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和资本金支付结汇制等审核要求和环节,便捷了被投资企业的资金使用。 2014-07-24/shenzhen/2014/072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