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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地方跨部门联合监管,有效形成监管互助、结果互认的工作合力,近日,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与汉中市税务局举行完善信息互换和加强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本次合作备忘录是建立在双方长期以来多领域业务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本着“平等合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安全保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双方在信息交换、管理互助等层面的长期合作,是双方在信息共享、精准服务、协同共治等方面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的有效形式。备忘录的签定,将对全市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偷逃税款、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重要作用,也将为外汇管理和税务部门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扩大合作空间打下坚实基础。 2021-04-12/shaanxi/2021/0412/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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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3724亿美元,对外负债14847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123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4356亿美元,外币净资产3234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033亿美元,债券资产1816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87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3%、13%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496亿美元,美元资产9430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799亿美元,分别占11%、69%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7084亿美元,占比52%;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6640亿美元,占比48%。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095亿美元,债券负债2916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83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5%、20%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5852亿美元,美元负债5614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381亿美元,分别占比39%、38%和23%。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134亿美元,占比41%;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713亿美元,占比59%。(完) 2021-04-12/shaanxi/2021/0412/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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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3月,银行结汇14423亿元人民币,售汇1314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281亿元人民币。2021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826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252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73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3月,银行结汇2217亿美元,售汇2020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97亿美元。2021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5902亿美元,累计售汇501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885亿美元。 2021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448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1925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556亿元人民币。2021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0543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82679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786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299亿美元,对外付款490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93亿美元。2021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96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2751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213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5-10/shaanxi/2021/0510/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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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一行前往中信银行汉中分行对其结售汇业务筹备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一行听取了中信银行汉中分行外汇业务主要负责人对该行业务发展、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及系统设备筹建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各类应用服务平台及硬件设施,并向中信银行汉中分行强调了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的重要性,要求该行认真贯彻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加强与外汇局的沟通联系,确保有效传导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中信银行汉中分行作为汉中辖区第6家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的银行,为辖区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涉外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力量。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督促指导辖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履职,促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5-06/shaanxi/2021/0506/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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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党员干部深入中国银行延安分行开展以“坚守初心使命 发扬延安精神”为主题的党建共建联学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参会党员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书中的《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和《继续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等文章,并达成共识:作为党员干部,应当始终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肩负优化延安营商环境的使命,发扬老一辈革命家和老一代共产党人在延安时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延安精神。 此次活动通过联学共建促进党的基层建设,外汇局延安市中心支局和中国银行延安分行将以党建共建引领业务、学党史增信力行,增强党领导下的金融事业的信心,更好服务延安涉外经济发展。 2021-05-06/shaanxi/2021/0506/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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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7203亿元,支出16594亿元,顺差60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5424亿元,支出14256亿元,顺差1168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778亿元,支出2338亿元,逆差55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644亿美元,支出2550亿美元,顺差9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371亿美元,支出2191亿美元,顺差180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73亿美元,支出359亿美元,逆差8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3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609 94 17203 2644 -16594 -255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168 180 15424 2371 -14256 -2191 2.服务贸易差额 -559 -86 贷方 1778 273 借方 -2338 -359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1 贷方 75 12 借方 -3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0 6 借方 -19 -3 2.3运输差额 -84 -13 贷方 574 88 借方 -657 -101 2.4旅行差额 -504 -77 贷方 64 10 借方 -569 -87 2.5建设差额 7 1 贷方 64 10 借方 -57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39 6 借方 -74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32 5 借方 -18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9 -32 贷方 111 17 借方 -320 -4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84 13 贷方 308 47 借方 -224 -3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41 22 贷方 453 70 借方 -312 -4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10 2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55 -8 贷方 8 1 借方 -64 -10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5-17/shaanxi/2021/0517/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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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6月,银行结汇15188亿元人民币,售汇1377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413亿元人民币。2021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782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952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876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6月,银行结汇2365亿美元,售汇214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20亿美元。2021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12101亿美元,累计售汇1074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356亿美元。 2021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5506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3458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047亿元人民币。2021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83870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71642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222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528亿美元,对外付款520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19亿美元。2021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841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6529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89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8-09/shaanxi/2021/0809/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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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区块链平台”)试点成效,做好外汇金融助推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高标准建设工作,近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召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中欧班列“长安号”项目评审会。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处领导、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口局负责人、工行陕西省分行、中行陕西省分行、建行陕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银行及中钞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中钞公司围绕中欧班列“长安号”发展需求,结合中欧班列“长安号”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详细介绍了区块链平台新场景。参会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对区块链平台新场景合理性进行评审,研究讨论了各业务场景落地实施的推广方式、预期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金融科技赋能,是助推外汇管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下一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将紧紧围绕中欧班列“长安号”发展需求,积极推动区块链平台新场景拓展工作,力争探索可复制推广的“陕西模式”,打造业务流程更便利、场景应用更贴合、服务渠道更优、融资效率更高的新平台,切实提升陕西涉外经济服务水平。 2021-04-06/shaanxi/2021/0406/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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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月,银行结汇12923亿元人民币,售汇1027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644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995亿美元,售汇1587亿美元,结售汇顺差408亿美元。 2021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195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8789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3163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1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933亿美元,对外付款444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488亿美元。 2021-03-22/shaanxi/2021/0322/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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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召开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视频会议,总结2017年以来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并对2017年度至2019年度打击地下钱庄97个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依法予以表彰。 会议指出,2017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外汇局和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破获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300余起,查处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6000余起,维护了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强调,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推动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共同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一是坚持重拳出击,继续保持对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定不移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运用监管科技,强化全方位分析研判,着力提高监管和打击效能。三是坚持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打击治理向纵深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公安部经侦局有关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外汇管理分局和各省市公安机关代表,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完) 2021-03-22/shaanxi/2021/0322/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