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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1645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065亿元,进口16488亿元,顺差3577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889亿元,进口3204亿元,逆差131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9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31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54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1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069亿美元,进口2752亿美元,顺差31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262 316 贷方 21954 3069 借方 -19692 -2752 1.货物贸易差额 3577 500 贷方 20065 2805 借方 -16488 -2305 2.服务贸易差额 -1315 -184 贷方 1889 264 借方 -3204 -448 2.1加工服务差额 78 11 贷方 84 12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57 8 借方 -40 -6 2.3运输差额 -508 -71 贷方 540 76 借方 -1049 -147 2.4旅行差额 -1104 -154 贷方 106 15 借方 -1209 -169 2.5建设差额 64 9 贷方 113 16 借方 -49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8 -7 贷方 0 0 借方 -48 -7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9 3 借方 -22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7 -19 贷方 43 6 借方 -180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6 19 贷方 325 45 借方 -188 -2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12 30 贷方 583 82 借方 -371 -5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3 -3 贷方 8 1 借方 -31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1 1 借方 -9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12-29/safe/2023/1229/23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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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示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工作部署,11月13日至17日,外汇局在京举办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分两期对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副处级(含)以上党员干部和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三家股权投资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共200余人进行集中脱产培训。 举办此次培训班,是外汇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安排之一。外汇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在开班当天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外汇局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杨国中同志参加培训,并在开班动员时指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此次全局范围集中培训的重要意义,坚持真学真懂,注重融会贯通,务必求真务实,通过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自觉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外汇管理事业的发展水平。机关党委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实施,确保学习培训内容全覆盖,确保参训人员全覆盖,确保提升思想境界新飞跃。 此次培训班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对外汇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系统把握、学以致用党的十九大精神起到了非常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一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聚焦十九大、领会新思想、掌握新要求”设置培训内容,采取研读原文、专家授课、分组讨论、闭卷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组织培训人员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相关学习资料,进一步深化认识,凝聚共识。二是突出重点,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分别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新党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党的十九大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帮助参训人员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系统把握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和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对党内最高法规的学习理解。三是突出实效,探索以考促学、以考促训,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以及党务纪检工作应知应会知识进行闭卷测试,提升参训人员理论功底和政治素养,促进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同时,注重全员参与,分别就“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和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在实际工作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专题进行分组讨论,使参训人员在交流中畅谈心声,在讨论中提高认识,在分享中坚定自信。 此次培训注重激发学习动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参训人员在课间围着专家教授竞相咨询重点热点问题,就餐时围绕如何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用到具体工作中开展热烈讨论,休息时结成学习对子相互提问党务纪检应知应会知识,学习热情空前高涨,取得非常好的学习效果。参训人员普遍反映,这次集中培训非常及时,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收获很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有了更为系统的把握,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深刻学习领会”有了更为充分的认识,对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有了更为深层次的理解。大家纷纷表示,对党的十九大擘画的宏伟蓝图满怀憧憬与期盼,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充满信心与期待,走进这个伟大的时代,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幸运,在今后学习工作中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投身到火热的外汇管理改革事业中,担当起属于这一代外汇人的历史使命,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立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完) 2017-11-20/safe/2017/1120/7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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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3046亿美元,对外负债64481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8565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8789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0759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25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0189亿美元,储备资产3308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1%、12%、0.2%、22%和3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3450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673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16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07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6%、0.3%和22%。 按SDR计值,2023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0758亿SDR,对外负债49036亿SDR,对外净资产21723亿SDR。(完) 2023年9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8565 21723 资产 2 93046 70758 1 直接投资 3 28789 21893 1.1 股权 4 24579 18692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4209 3201 1.a 金融部门 6 3935 2992 1.1.a 股权 7 3695 2810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40 182 1.b 非金融部门 9 24854 18901 1.1.b 股权 10 20885 1588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970 3019 2 证券投资 12 10759 8182 2.1 股权 13 6099 4638 2.2 债券 14 4660 3544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25 171 4 其他投资 16 20189 15353 4.1 其他股权 17 99 75 4.2 货币和存款 18 4651 3537 4.3 贷款 19 8088 6151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78 211 4.5 贸易信贷 21 6292 4785 4.6 其他 22 781 594 5 储备资产 23 33085 25160 5.1 货币黄金 24 1318 1002 5.2 特别提款权 25 523 398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96 73 5.4 外汇储备 27 31151 23689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3 -2 负债 29 64481 49036 1 直接投资 30 33450 25438 1.1 股权 31 30397 23116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053 2322 1.a 金融部门 33 1864 1417 1.1.a 股权 34 1668 1268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96 149 1.b 非金融部门 36 31587 24021 1.1.b 股权 37 28729 21848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858 2173 2 证券投资 39 16736 12728 2.1 股权 40 10736 8164 2.2 债券 41 6000 4563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216 164 4 其他投资 43 14078 10706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104 3882 4.3 贷款 46 3722 2830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65 201 4.5 贸易信贷 48 3797 2887 4.6 其他 49 714 543 4.7 特别提款权 50 476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12-29/safe/2023/1229/23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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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3日,在前一阶段认真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外汇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外汇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精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金融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及相关要求,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精神。会议指出,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基本方略,深刻理解“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两者之间的关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切实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会议认为,要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外汇管理各项工作,要突出把握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思想、新论断、新方略,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外汇管理改革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切实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任务和举措落到实处。 潘功胜同志指出,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全面学习,系统把握,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于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指导意义;对于主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外汇管理工作,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对于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和全面加强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领导,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 潘功胜同志强调,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学深悟透,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内涵和实质。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的主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要重点理解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部署和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对经济金融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决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大政方针、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外汇管理实践中,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潘功胜同志要求,外汇局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科学谋划,注重实效,扎实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计划实施,加强检查指导,着力抓好落实;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突出抓好学习培训,创新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努力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做好宣传引导,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着力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立足外汇管理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实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落实,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外汇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后,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届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九大的工作报告、《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等内容,外汇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围绕学习情况进行讨论交流,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等内容的学习认识,增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完) 2017-11-14/safe/2017/1114/7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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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2/content_69229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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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876亿元人民币,支出13357亿元人民币,顺差519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676亿元人民币,支出10696亿元人民币,顺差1979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201亿元人民币,支出2661亿元人民币,逆差146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14亿美元,支出2035亿美元,顺差7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931亿美元,支出1630亿美元,顺差302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3亿美元,支出405亿美元,逆差22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519 79 13,876 2,114 -13,357 -2,035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979 302 12,676 1,931 -10,696 -1,630 2.服务贸易差额 -1,460 -222 贷方 1,201 183 借方 -2,661 -405 2.1加工服务差额 104 16 贷方 105 16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0 6 借方 -19 -3 2.3运输差额 -340 -52 贷方 219 33 借方 -559 -85 2.4旅行差额 -1,140 -174 贷方 233 35 借方 -1,373 -209 2.5建设差额 10 2 贷方 64 10 借方 -54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8 -9 贷方 20 3 借方 -78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39 6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8 -18 贷方 31 5 借方 -149 -23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30 20 借方 -128 -2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3 10 贷方 306 47 借方 -242 -3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5 1 借方 -16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9 1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10-31/safe/2017/1031/7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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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2/content_6921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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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4http://www.gov.cn/guowuyuan/2018-04/24/content_52855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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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17/safe/2017/1116/7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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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月,银行结汇12292亿元人民币(等值1810亿美元),售汇11474亿元人民币(等值1690亿美元),结售汇顺差818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1555亿元人民币,售汇1052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03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737亿元人民币,售汇95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1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7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22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45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21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794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473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178亿元人民币。 2019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3596亿元人民币(等值3475亿美元),对外付款20789亿元人民币(等值306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807亿元人民币(等值413亿美元)。 为进一步扩大数据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起公布各地区结售汇业务规模。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 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2-22/safe/2019/0222/11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