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繁體中文English 微信
微博
無障礙 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外匯新聞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2-00147
  • 分       類: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2-05-20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孫魯軍司長就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額度有關問題回答《中國證券報》記者提問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孫魯軍司長就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額度有關問題回答《中國證券報》記者提問

2012516日,第三十七屆國際證監會組織年會在京開幕。會議間隙,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孫魯軍司長就QFII相關問題接受了記者採訪。

 

1:今年是我國QFII制度實施十周年,請問您如何評價QFII制度這十年來的實踐?

答:我國QFII制度從2002年末開始實施,至今將近10年時間。QFII制度是在中國境內資本市場尚未完全對外開放、人民幣資本項目沒有實現可兌換情況下的一種制度性安排。通過這種制度安排,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在核定的投資額度內,進入我國境內資本市場進行證券投資。

10年來的實踐證明,QFII制度的實施是推進我國資本市場開放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中的一項重要舉措。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通過QFII制度參與我國境內證券市場,對改進和完善我國資本市場的制度框架、投資理念、公司治理、風險控制、技術水平,以及提升境內託管行、券商的服務水平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推動了境內外金融機構的廣泛合作,促進了我國資本市場規範化、國際化發展,為我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改革發展積累了有益經驗。

2:從QFII制度的監管職責分工來看,QFII的資格審核及市場准入審批由證監會負責, QFII投資境內證券市場的額度審批由外匯局負責。那麼,能否介紹一下外匯局進行QFII額度審批的工作制度?

答:根據QFII制度相關法律法規,QFII機構經證監會批准取得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之後,應當在1年內通過託管人向外匯局提出投資額度申請。外匯局對QFII投資額度審批實行集體評審工作機制,由來自外匯局不同業務部門的負責同志組成額度評審委員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評審會,對已完整、合規地提交額度申請材料的QFII機構進行集中評審。這種工作機制對提高QFII機構額度審批的透明度、公平性、規範性和及時性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此外,在審核過程中,我們始終與證監會相關部門保持密切的溝通和協調,建立了良好的資訊數據共用機制。

3:請您介紹一下近年來QFII額度審批的情況?

答:QFII制度實施以來,外匯局積極配合證監會,在支援和促進我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目標下,結合我國國際收支狀況及證券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合理把握額度審批節奏,推動QFII投資總規模不斷擴大。截至2012516日,外匯局共核准138QFII機構共計260.13億美元的投資額度(不含因其投資主體變更等原因,取消投資額度的3家機構及其原獲批的額度)。

總體上看, QFII額度的審批進度與QFII機構的客觀需求基本是匹配的。例如,在QFII制度實施初期以及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期間,QFII機構投資額度申請意向較弱,對應年度QFII投資額度的審批數額也較小;在QFII制度穩步推進期間,外匯局保持每年30-35億美元的審批節奏。需要說明的是,2011年面臨持續較大的跨境資金流入壓力,外匯局適當放緩QFII額度審批進度,全年共批准19.2億美元。2012年以來,我國國際收支狀況總體趨於更加平衡,為進一步促進境內資本市場的改革發展,外匯局及時調整並加快QFII額度審批進度,截至516日,已核准38QFII機構共計43.73億美元額度,基本接近20102011年兩年核準的投資額度的總和。

4:我們注意到,證監會最新公布數據顯示,截至20124月底已有163家境外機構獲批QFII資格,但外匯局最新公布數據顯示,截至201258日累計獲批額度的QFII機構僅有141家。請問,兩個數據差異應該如何解釋?

答:證監會統計和公布的是QFII資格獲批數據,外匯局統計和公布的則是QFII額度獲批數據,上述差異主要由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是部分QFII機構沒有及時向外匯局報送投資額度申請材料;二是部分QFII機構申請材料不全或有變更,主要是其出於資金募集或投資計劃調整等考慮,需對原已提交的材料進行變更;三是部分QFII機構由於資金募集困難等原因,主動要求延期批准其投資額度。

排除前述原因後,目前外匯局QFII額度的審批進度已經與證監會QFII資格的審批進度保持一致。

5:近期,證監會在多個場合表示將採取措施大力推進QFII制度的進一步發展,包括可能降低QFII准入門檻、進一步引進境外長期資金等措施。請問,外匯局是否也有這方面的考慮?

QFII制度形成和實施的過程中,外匯局與證監會始終保持著密切的溝通與配合,兩部門已經形成了資訊互通、數據共用的工作機制。外匯局通過修訂相關政策法規、建立額度評審會機制、窗口指導等多種方式,不斷促進QFII制度所涉外匯管理的便利化、規範化和透明化,對QFII機構合理的政策需求做出積極的回應和調整。在額度審批和匯兌政策方面,外匯局與證監會一樣,也一直貫徹鼓勵境外養老基金、保險基金、捐贈基金等中長期投資者的原則,在單家機構獲批額度、投資本金鎖定期等方面均給予較大的傾斜政策。

6:近期,QFII總額度已經國務院批准增加到800億美元。請問,外匯局對新增額度的審批有何計劃?

:近期,國務院已經批准將QFII投資總額度提高到800億美元。為支援境內證券市場的改革發展,外匯局在投資額度及匯兌管理方面也進行積極調整,如:大幅加快QFII投資額度審批節奏,對於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資資金,以及境外養老基金、保險基金等中長期資金提供額度審批快速通道,在初始投資額度規模上給予一定的傾斜,提高上述QFII機構初始獲批額度,並適當簡化QFII機構外匯賬戶和人民幣賬戶的管理流程。

下一步,外匯局將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援境內資本市場的改革發展,繼續與證監會保持密切的溝通協調,結合當前跨境資金流出入的形勢,堅持鼓勵中長期境外投資資金的政策,進一步完善QFII額度審批機制,提高QFII額度審核效率,更好更快地滿足QFII機構投資境內證券市場的額度需求,促進QFII制度和我國資本市場的改革發展。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聯繫我們 | 法律聲明 | 網站地圖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00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