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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013319-6-2026-0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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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其他 其他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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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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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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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政府資訊公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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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以下簡稱天津市分局)外匯管理資訊,提高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制定本指南。
一、資訊分類
本指南所稱天津市分局政府資訊是指天津市分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資訊。具體如下:
(一)機構介紹:天津市分局局領導資訊、機構設置資訊、分局動態等;
(二)政策法規:外匯管理行政法規及分局相關現行有效法規目錄等;
(三)行政執法資訊:行政許可及處罰資訊公示、執法證相關資訊;
(四)業務指南:分局各類業務辦理指引;
(五)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資訊: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政府資訊公開指南、依申請公開指引等;
(六)特色服務資訊:分局根據本地外匯管理業務特點對外發布的服務資訊;
(七)公眾交流資訊:業務諮詢、投訴建議、聯繫方式等;
(八)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對外公開的外匯管理政府資訊。
二、資訊編排體系
天津市分局政府資訊依照內容進行分類編排。不同類別的政府資訊依照公開形式、業務管理範圍、發布時間等規則進行分別編排。
三、資訊公開方式
天津市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大類。
(一)主動公開資訊。可通過以下渠道公開:
1.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天津市分局子網站;
2.機關辦公場所;
3.其他便於公眾獲取資訊的方式。
(二)依申請公開資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資訊具體情況,依照申請人要求的方式或其他適宜方式予以公開。
四、資訊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資訊的獲取方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天津市分局政府網站搜索功能或線上瀏覽《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及相應具體欄目獲取所需資訊。
2.通過天津市分局其它資訊發布渠道。
(二)依申請公開資訊的獲取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工作指引》的規定,向天津市分局政務公開工作機構提出申請。天津市分局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將依據申請內容,轉主管處室進行處理。根據處理情況作出答覆,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的,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複製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五、政務公開工作機構
天津市分局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機構為天津市分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際收支處,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節假日除外)。
聯繫電話:022-23209269
電子郵箱:pbc022@163.com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區解放北路117號
郵遞區號:300040
六、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於天津市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可通過電子郵件、來信來函等方式向天津市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反映。
申請人認為天津市分局不依法履行資訊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申請人認為天津市分局在資訊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