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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6-00069
  • 分       類:
    其他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6-04-13
  • 名       稱:
    個人財產轉移購付匯業務問答(九)
  • 文       號:
個人財產轉移購付匯業務問答(九)

問:同一申請人能否分次辦理移民財產轉移購付匯業務?

答:根據《個人財產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4〕第16號),移民轉移必須一次性申請擬轉移出境的全部財產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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