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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3-00261
  • 分       類: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3-12-14
  • 名       稱:
    2023年外匯業務問答案例(十四)
  • 文       號:
2023年外匯業務問答案例(十四)

如何理解《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附件1《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第四十九條有關關聯關係中的“重大影響關係”?例如隸屬於同一集團的兄弟公司是否可視為關聯公司、進出口交易雙方能不能算具有“重大影響關係”

“重大影響關係”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進出口交易雙方沒有參與財務和經營決策的權力,不能視為“重大影響關係”。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相關定義,隸屬於同一集團的兄弟公司可視為關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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