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 00013319-6-2018-00005
-
- 分 類:
-
-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 發布日期:
- 2018-01-05
-
- 名 稱:
-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12
-
- 文 號: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12
近日對銀行開展的非現場核查發現,銀行對境內引入戰略投資和企業購買境外房地產理解有偏差,導致結售匯數據統計錯誤。針對此情況,現精心篩選下面案例,供有關業務人員學習和參考。
案例1:某非居民將其外匯在規定額度內結成人民幣,將結匯的人民幣購買了銀行的人民幣理財產品,銀行應如何統計?
雖然該非居民購買的是人民幣理財產品,其仍然是一種跨境投資行為,因此應統計橫欄“240其他投資”,縱欄“06非居民個人”。
案例2:某企業為外商投資的境內加工企業,於2008年4月向境外渣打銀行借入款項400萬美元結匯用於生產經營,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此筆業務的實質為境內企業向境外金融機構借款,應統計在橫欄“241跨境貸款”,縱欄“04外資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