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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1080297-1-2021-0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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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通知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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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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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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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開展第二批非金融企業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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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 匯綜發〔2021〕71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
為進一步完善國際收支統計數據源,提升我國國際收支數據質量,根據《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2號)、《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匯發〔2018〕24號文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啟動第二批非金融企業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申報工作。結合企業涉外收支規模和前期調研情況,原則上將2019年年度涉外收支總規模等值2億美元至7億美元的大型企業作為第二批申報企業。請各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各分局)按照如下安排指導申報企業開展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申報工作:
一、數據報送時間安排
(一)試報送
原則上應於2022年1月起試報送數據,但為增加工作安排的靈活性,各分局可視轄區內企業情況在2022年一季度內逐步將申報企業納入報送,但注意報送數據起點均統一為2021年12月。例如,2022年3月納入報送時,企業需報送2021年12月、2022年1月、2022年2月三期數據。
(二)正式報送
2022年7月起,全部第二批申報企業開始正式報送數據,正式報送階段企業報送數據參與外匯數據質量評估。
(三)報送時間調整
2022年1月起,放鬆對非金融企業的報送時間要求,全部非金融企業均調整為月後15日內報送數據,遇節假日不順延。
二、準備工作
一是做好制度培訓。請各分局將《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業務指引》(匯綜發〔2020〕71號文印發)、《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核查規則》(匯綜發〔2020〕94號文印發)轉發至相關申報企業,並對其進行培訓和指導。此外,中國外匯網-培訓教育-視頻課程欄目和數字外管平台均已發布《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申報(企業版)》免費視頻課程及相關培訓資料,可供隨時觀看學習。
二是做好系統准入指導。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12月底批量完成企業的系統准入工作。請各分局指導申報企業關注准入情況。
三是指導企業做好系統配置設置。請各分局指導企業登錄數字外管平台(ASOne),根據常用下載欄目中的《對外資產負債數據報送操作手冊及報送模板》進行系統配置。
三、義務與責任
申報企業應對申報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並妥善保存原始明細數據,以便外匯局對數據進行現場和非現場核查。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申報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應當對申報的具體數據嚴格保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國際收支統計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機構和個人提供申報者申報的具體數據。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和申報主體。各分局在轉發檔案時應提供本級外匯局業務諮詢電話,以便於解答申報主體在執行中遇到的疑問。各分局應從試報送階段起做好填報指導與數據核查工作,及時與申報企業溝通,並將遇到的疑問及時反饋至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
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業務諮詢電話:010-68402290。
國家外匯管理局技術支援服務電話:010-68402727。
特此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