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家“走出去”發展戰略,配合境外投資體制深化改革,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關於擴大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決定將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從現有的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擴展到全國。根據當前我國境外投資發展的實際情況,將各地區2005年度境外投資購匯總額度,從目前的33億美元增至50億美元。如實際需要用匯超過額度,可以予以追加。外匯局分局對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的審查許可權,從原單個項目的300萬美元提高至1000萬美元。通過上述政策的實施,企業境外投資在獲得主管部門批准後,將能便利地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有關手續,在用匯上也將得到積極支援。
自2002年10月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陸續批准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對企業境外投資採取了積極的政策支援。一是每年給予試點地區一定的境外投資購匯額度,在額度內允許投資主體購匯境外投資,優先支援國家鼓勵的境外投資項目用匯。二是境外企業產生的利潤,可由企業自主決定保留用於境外企業的增資或者在境外再投資,鼓勵境外企業通過自身積累發展壯大。三是允許境外投資使用多種外匯資金來源,自有外匯不足的,可以使用國內外匯貸款、政策性外匯貸款或者購匯解決。四是允許跨國公司通過財務公司運作、銀行委託放款或通過直接放款等方式,在集團內部開展跨境資金運作,向集團內部的境外成員公司提供放款。五是批准中國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進行全球授信的試點,中國銀行和中國工商銀行境外機構可以直接使用國內總行對境外中資企業國內母公司的授信額度為海外中資企業提供貸款。截至2004年底,外匯局共支援1152個項目在境外投資,中方投資總額51.19億美元。
支援企業“走出去”是國家的長遠戰略,需要各方面共同合作。企業走向國際市場,需要做好充分的準備,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國家外匯管理局將積極配合有關方面,不斷調整和創新外匯管理方式,共同促進我國涉外經濟的健康發展。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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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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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0014453-2005-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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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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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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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0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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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擴大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 支援企業“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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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擴大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 支援企業“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