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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新聞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04-00100
  • 分       類: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04-02-24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就規範非居民個人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就規範非居民個人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問: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於規範非居民個人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答: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開放進程的加快,境內非居民個人外匯業務的規模不斷增長,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非居民個人的外匯業務量也隨之進一步上升。由於非居民個人在身份屬性、外匯收支範圍等方面都與居民個人有很大不同,因此,對非居民個人的外匯業務應當有專門的規定。但長期以來,我們對於非居民個人外匯收支都沒有較完整、明確的外匯管理規定,給非居民個人和銀行都帶來了很多不便。我們在去年下半年對外匯指定銀行收匯、結匯業務專項檢查中也發現,非居民個人外匯業務中存在一些問題。因此,為了對我國境內非居民個人的外匯收支行為進行有效規範,填補非居民個人外匯管理法規的空白,方便銀行和非居民個人辦理外匯業務,我們在參考國外經驗及遵循國際慣例的基礎上,制定了《通知》。這是第一個正式規範非居民個人外匯業務的管理規定,必將為今後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奠定基礎。


問:《通知》所稱非居民個人是指什麼?

答:為了便於管理與操作,《通知》以個人國別所屬和永久居住地作為區分非居民個人與居民個人的標準,所稱非居民個人是指外國自然人(包括無國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的中國自然人。


問:制定《通知》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通知》的制定,充分考慮了非居民外匯收支的範圍和特點,主要基於以下原則:

一是保護和便利合法的外匯收支活動。《通知》對於非居民個人經常項目方面的如贍家、購物、旅行等的外匯收支,以及資本項目方面的如購買個人房產、B股等合法的外匯收支行為,均給予政策上的滿足。

二是限制和打擊非法資金流動。為防止洗錢,打擊非法資金流動,《通知》嚴格對外幣現鈔的管理,對非居民個人開立外幣現鈔賬戶、提現、匯出都做了一定的規定。《通知》還要求銀行辦理非居民個人外匯業務時,應按相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資訊。

三是對外匯流入與流出進行全程監管。《通知》對非居民個人在境內辦理外匯收支、外匯劃轉、結匯、購匯、開立外匯賬戶等各個環節都做出了規範,體現了對外匯流入、流出均衡管理的原則。


問:《通知》對非居民個人的外匯流入是如何規定的?

答:非居民個人從境外匯入的外匯或攜入的外幣現鈔,可以自己持有,也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存入銀行、提取外幣現鈔或辦理結匯。

1、非居民個人在境內銀行開立外匯賬戶。非居民個人從境外匯入的外匯資金應當開立外匯現匯賬戶存儲;從境外攜入的外幣現鈔應當開立外幣現鈔賬戶存儲。其中,非居民個人開立外匯現匯賬戶時,應憑本人真實身份證明(包括外國護照、境外永久居留權證明原件等)辦理。非居民個人持外幣現鈔開立外幣現鈔賬戶時,每人每天存儲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憑本人真實身份證明辦理;每人每天存儲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憑本人真實身份證明、本人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或原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2、非居民個人提取外幣現鈔。非居民個人從境外匯入的外匯或境內外匯賬戶中提取外幣現鈔時,應憑本人真實身份證明到銀行辦理,如每人每天提取外幣現鈔金額超過等值1萬美元,還應填寫《非居民個人外匯收支情況表》。

3、非居民個人辦理結匯。非居民個人從外匯賬戶中結匯時,每人每次結匯金額在等值1萬美元以下的,直接在銀行辦理;每人每月累積結匯金額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應向所在地外匯局提出申請,經外匯局審核確認合規用途後到銀行辦理。從境外匯入的外匯直接結匯時,除按上述規定辦理外,還須提供本人真實身份證明。非居民個人將持有的外幣現鈔結匯時,每人每次結匯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憑本人真實身份證明辦理;每人每次結匯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憑本人真實身份證明、本人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或原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非居民個人辦理結匯時,應如實向銀行說明外匯資金結匯用途,填寫《非居民個人外匯收支情況表》。


問:根據《通知》,非居民個人應如何辦理境內外匯資金劃轉?

答:非居民個人辦理境內外匯資金劃轉時,應如實向銀行說明外匯資金劃轉用途,填寫《非居民個人外匯收支情況表》。銀行在對非居民個人填寫的內容與非居民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核對的基礎上,只能為其辦理本人現匯賬戶與現匯賬戶、現鈔賬戶與現鈔賬戶之間的資金劃轉。


問:《通知》對非居民個人的外匯流出是如何規定的?

答:非居民個人需將外匯賬戶內的存款匯出境外時,直接到銀行辦理,並填寫《非居民個人外匯收支情況表》。

非居民個人持有的外幣現鈔需匯出境外時,匯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憑本人真實身份證明到銀行辦理;匯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憑本人真實身份證明和本人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辦理。


問:根據《通知》規定,非居民個人超過一定限額提取外幣現鈔、辦理結匯、匯出外匯賬戶內的存款,都需要填寫《非居民個人外匯收支情況表》,這是否會影響非居民個人正常的外匯收支活動?

答:根據《通知》要求,非居民個人在辦理一些外匯收支活動時,應填寫《非居民個人外匯收支情況表》。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了解掌握非居民個人外匯收支的有關情況,便於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也方便外匯局的事後核查及反洗錢的需要。這不是外匯局額外增加的審批項目,不會對非居民個人正常的外匯收支活動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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