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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78116973-X-2013-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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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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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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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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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廣東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工作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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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2012年8月1日,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順利實施。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因地制宜、多措並舉,以改革穩增長、以改革促平衡、以改革推轉型,大力提升服務和監管水平。
一、全力推動廣東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
一是開展多方位政策宣傳。在《金融時報》、《南方日報》、《南方都市報》、《深圳商報》等多家媒體上宣傳廣東省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情況。二是開展多層次業務培訓。改革前已組織超過200場培訓,省內所有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和外貿企業均參加了政策培訓。三是建立應急保障制度,明確廣東各級外匯管理部門應急工作聯繫人,並協商銀行指定專人負責突發問題的報告及溝通協調等事宜。四是主動與商務主管部門聯繫,通過召開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座談會,及時向各商務主管部門通報改革措施及推廣安排。五是主動延長改革接洽時段的營業時間至7月31日24時,避免企業因出口核銷逾期導致8月1日之後無法辦理出口退稅的情況。六是簡化行政審批,不斷改進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水平。實現企業名錄登記隨到隨辦,對因轉型升級等原因而產生收付匯需求但無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允許其辦理名錄登記手續,鼓勵企業持匯用匯。
二、改革成效逐步顯現
一是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改革後,企業往返外匯局、銀行之間的“腳底成本”和人力成本大為減少。改革後省內每家大型企業年均可節省費用達7萬元以上,每家中小型企業年均也可節省約2萬元以上;以此計算,全省近8萬家外貿企業每年節省成本將可達50億元人民幣。二是加快企業資金周轉速度。改革取消了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和企業貿易信貸事前比例管理,簡化了進口購付匯單證和出口退稅憑證等,使企業外貿經營中收付匯環節的業務憑證減少、辦理時間縮短,資金周轉速度明顯加快,為外貿企業尤其是中小外貿企業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提供有力支援。三是推進差異化管理,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計劃針對加工貿易企業實施單獨的監測指標,並將在廣東省內部分中心支局開展首批試點。差異化管理將最大限度地降低外匯業務監測對企業造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