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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13-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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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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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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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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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广东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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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12年8月1日,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以改革稳增长、以改革促平衡、以改革推转型,大力提升服务和监管水平。
一、全力推动广东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一是开展多方位政策宣传。在《金融时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深圳商报》等多家媒体上宣传广东省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情况。二是开展多层次业务培训。改革前已组织超过200场培训,省内所有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外贸企业均参加了政策培训。三是建立应急保障制度,明确广东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应急工作联系人,并协商银行指定专人负责突发问题的报告及沟通协调等事宜。四是主动与商务主管部门联系,通过召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及时向各商务主管部门通报改革措施及推广安排。五是主动延长改革接洽时段的营业时间至7月31日24时,避免企业因出口核销逾期导致8月1日之后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情况。六是简化行政审批,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企业名录登记随到随办,对因转型升级等原因而产生收付汇需求但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允许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鼓励企业持汇用汇。
二、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一是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改革后,企业往返外汇局、银行之间的“脚底成本”和人力成本大为减少。改革后省内每家大型企业年均可节省费用达7万元以上,每家中小型企业年均也可节省约2万元以上;以此计算,全省近8万家外贸企业每年节省成本将可达50亿元人民币。二是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改革取消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和企业贸易信贷事前比例管理,简化了进口购付汇单证和出口退税凭证等,使企业外贸经营中收付汇环节的业务凭证减少、办理时间缩短,资金周转速度明显加快,为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供有力支持。三是推进差异化管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计划针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单独的监测指标,并将在广东省内部分中心支局开展首批试点。差异化管理将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汇业务监测对企业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