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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http://www.gov.cn/premier/2021-07/14/content_56248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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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观看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后,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副局长薛建峰以《将“明理”“增信”“崇德”作为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为题,为分管协管处室讲授党史教育专题党课。薛建峰副局长以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为主线,以“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为纲要,结合大量的史料和鲜活的案例,要求大家:一是要做到学史明理,把握规律悟思想。深入了解我们党的先进性、代表性和革命性,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做到学史增信,坚定信仰担使命。不断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感悟信仰的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建功立业。三是要做到学史崇德,赓续精神保本色。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自觉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四是要做到学史力行,多为群众办实事。从百年党史中总结经验、汲取营养,传承和弘扬好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将学习成果转化成多为群众办实事、开新局的强大动力和智慧经验。 薛建峰副局长最后强调,我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就是要从历史规律中汲取攻坚克难的智慧,从历史经验中锤炼干事创业的本领,进一步铸牢信念之魂、夯实思想之基、涵养清廉之风。坚定初心使命,增强斗争之力,把党史教育成效转化为本职工作的不竭动力,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加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07-05/qinghai/2021/0705/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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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19/xiamen/2021/0719/1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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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16/xizang/2021/0716/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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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把握外汇政策,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助力海西州涉外经济健康发展,7月15日,海西州中心支局联合海西州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举办了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政策宣讲会,全辖15家重点涉外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 宣讲会上,外汇局向各涉外企业宣介如何在汇率双向波动的环境下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引导企业从财务稳健的角度出发,坚持服务主业和“汇率风险中性”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并播放了《树立中性理念 防范汇率风险》主题宣传片。会议邀请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的资深产品专家,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格局下进出口企业汇率保值应对策略》为主题,围绕人民币汇率走势回顾与分析等方面为涉外企业介绍金融衍生品,按照企业的实际需求设定保值比例及策略,引导企业理性面对汇率涨跌,审慎安排资产负债货币结构,保持财务状况的稳健和可持续。同时,海西州外汇、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成员单位积极响应监管号召,印发汇率风险宣传手册,为涉外企业送政策、送知识、送服务,将“汇率风险中性”理念贯穿到服务企业的各个环节,全面引导企业完善汇率风险管理机制。本次宣讲会,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措施。海西州中心支局将继续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全辖涉外金融服务水平,使便利化政策直达企业、惠及群众。 2021-07-16/qinghai/2021/0716/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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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辖内外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6月24日,海西州中心支局组织举办了“建党100周年外汇业务知识竞赛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了全辖10家外汇指定银行积极响应,各外汇指定银行从业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党史教育相关内容及各项外汇管理政策,30余名外汇业务从业人员参与答题。在备赛阶段,海西州中心支局精心制定竞赛活动方案、设计竞赛题库,设置填空、判断、单选、多选及简答五个板块,题目涵盖党史教育、经常项目、国际收支、资本项目及外汇管理新政策等多项内容,共计500余题。知识竞赛在德令哈、格尔木两个会场同时进行,全辖10家外汇指定银行3人一组进行竞赛,参赛选手争分夺秒,现场气氛紧张热烈,充分展现了大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此次外汇知识竞赛集知识性、教育性、实践性于一体,旨在以赛促学、提升能力,推动海西涉外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2021-06-25/qinghai/2021/0625/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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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1年6月30日)》(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91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行政许可实施、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等。(完) 2021-07-21/xizang/2021/0721/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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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增强社会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6月22日,海东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以“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共同守护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讲解等方式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法律知识,并开设露天微课堂,从非法集资的常见模式入手,重点剖析非法集资、跨境赌博、地下钱庄带来的危害性,直观生动地向高校学子宣介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怎样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的金融知识。此次现场宣传活动覆盖人数达200余人,发放资料300余份,宣传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充分发挥了防范非法集资的警示与教育作用。 2021-06-25/qinghai/2021/0625/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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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俄罗斯报》报道,2021年1至5月,俄罗斯市场电动汽车销量是去年同期的7倍。俄罗斯市场电动汽车销量为650辆,去年同期为92辆。《俄罗斯报》在报道中指出,销量增长表明大众对环保交通工具感兴趣。在准备引进和使用电动汽车国家排名中,俄罗斯排在队尾(第23位),俄罗斯汽车市场电动汽车保有量低于8000辆。在俄罗斯市场,电动汽车需求低迷的主要原因是电动汽车价格昂贵。在国家各项措施的支持下,2030年前,俄罗斯汽车市场中电动汽车所占份额或将从目前的0.1%增长到15%。 《俄罗斯报》在报道中表示,俄罗斯有望进入计划最晚2045年停止生产汽油柴油汽车的国家名单。这份名单中目前包括美国、日本、英国、以色列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文章来源: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2021-07-20/heilongjiang/2021/0720/1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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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落实,攀枝花市中心支局开展“行长跑流程 金融为民解难题”专项活动。中心支局肖筑彦副局长带队,中支纪委、外汇管理科一行,对市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网点进行暗访,亲身体验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流程,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暗访中发现的优点给予充分肯定,对不足给予提示辅导,指导银行合规便利高效开展个人外汇业务,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2021-07-21/sichuan/2021/0721/1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