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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支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方面,有何新进展? 答:2015年印发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允许“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可在不超过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50%额度内境内运用;在占用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前提下,可将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存款中超过50%的部分境内运用”。实践中各银行主要结合自身经营实际,确定境内运作的具体模式和路径。此次将50%的比例调整为100%,且境内运用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余额指标,主要是为进一步发挥银行主动性,优化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功能,丰富资金运用渠道。(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02-27/xinjiang/2017/0227/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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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2016年以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实施,境内中资企业可在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内借用外债。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以外债形式调回境内使用,将有利于进一步便利企业跨境投融资,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资源,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服务实体经济。实际操作方面,按照现行外债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外债登记即可。同时,也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按相关规定以股权投资形式调回境内使用。(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02-23/xinjiang/2017/0223/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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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下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组织举办“新疆自律机制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中高级研讨班”电视电话培训会议。 此次培训由自律机制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主办,邀请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国际收支以及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跨境办专家授课。三位专家精彩授课,不但结合世界各国政治、经济变化对我国外汇市场的影响,分析了我国历年来的外汇形势和外汇政策变化的原因、造成的影响、采取的措施,而且对新疆外汇形势、风险点的分析及银行如何落实展业三原则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改革历程与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人民币创新业务的精彩讲解、查处外汇违规的案例教育等,为各自律成员更好落实展业原则指明了方向。 2017-06-21/xinjiang/2017/0621/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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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中旬,在“一个人 两座城”桥梁纽带作用下,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行长带领相关科室、县支行业务骨干等一行7人前往重庆营管部调研交流学习,外汇科科长有幸参加了此次活动,通过与重庆营管部及黔江中支外汇业务的交流学习及实际观摩,开阔了眼界,收获了启发: 启发一:充分利用政府的平台,提高企业跨境融资的实效性,进一步推进外汇改革政策的实施。 启发二:强化涉外主体合规性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情况的考核,强化对A类银行的政策倾斜力度,同时加大对涉外主体监管,提高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执行力,规范主体外汇行为。 启发三:引导银行积极开展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权益登记工作与对银行考核挂钩,从而提高权益登记申报率。 2017-06-22/xinjiang/2017/0622/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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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银发【2006】144号)及《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试行)》(银办发【2008】1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各项要求,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事项或信息,并接受监督。 一、 政务公开指南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办法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政务主动公开办法 二、政务公开目录 http://wulumuqi.pbc.gov.cn/wulumuqi/121755/121757/index.html 2015-08-24/xinjiang/2015/0824/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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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巴州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管理,提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质量,国家外汇管理局巴州中心支局在全辖开展“银行季·国际收支数据质量提高年”活动,目前第二期活动已拉开序幕。一是由建设银行巴州分行和天津滨海银行库尔勒支行启动国际收支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二是巴州中心支局启动对中行巴州分行和交行巴州分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银行结售汇业务的现场核查工作;三是巴州中心支局启动对中行巴州分行和交行巴州分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的现场培训工作,培训面覆盖交行100%外汇业务网点。 2017-06-27/xinjiang/2017/0627/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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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昌吉中心支局创新思路、广搭平台、多措并举,通过现场业务培训、政策推介、银企座谈、金融外汇需求问卷调查等一系列举措,搭建银企“一对一”帮扶沟通桥梁,切实提升金融外汇服务涉外经济的层次与水平。为进一步推进金融外汇“一对一”帮扶专项活动,达到精准帮扶、“定制化”业务政策推介、外管银企共赢的良好工作局面,近日,昌吉中心支局同中国银行昌吉州分行开展形式新颖的金融外汇“一对一”政策推介主题活动,业务政策推介再显成效,为后续“一对一”帮扶活动稳步推进,实现多方共赢奠定了基础。 2017-06-16/xinjiang/2017/0616/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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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立足岗位,改变信息调研工作方式,由“单纯重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平衡发展,切实为提高外汇管理工作水平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加大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力度,将信息调研工作与目标量化考核相挂钩,充分调动全员参与调研工作能动性。三是按照“短、平、快、实、准”的信息调研工作原则,围绕外汇管理转型、国内外经济金融热点问题、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信息调研,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7-07-03/xinjiang/2017/0703/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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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近日,外汇局吐鲁番市中心支局与哈密地区中心支局组建联合调研小组,赴在两地均有业务的新疆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实地调研。调研小组就推动外汇业务进行了探讨,宣介外汇管理政策,对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实地了解,并充分听取了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的困难和需求。 2019-07-15/xinjiang/2019/0715/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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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下设三个处室,分别是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和外汇检查处。下设14个分局,分别是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昌吉州、吐鲁番市、哈密市、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分局。 2024-09-29/xinjiang/2017/0731/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