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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员工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并通过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进行涉外收付款时,境内代理机构应按规定办理间接申报。 境内员工参与境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按类别分为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虚拟股票等。按授予方式分为现金认购/行权(员工个人出钱认购)和非现金认购/行权(境外上市公司赠与或境内外资银行赠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涉外收付款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间接申报。 1.资金汇出的申报 现金认购/行权。境内员工将认购股票的外汇资金或购汇资金汇入以境内代理机构名义开立的股权激励专用外汇账户,由境内银行统一从该外汇账户向境外受托管理机构支付,此时应以境内代理机构名义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根据资金性质选择交易编码。如用于购买股权激励项下的股票或股票期权行权,应申报在“721010-投资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交易附言为“代理**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等人购买境外母公司股票”。如用于购买股权激励项下的股票期权,则申报在“724000-因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引起的收入/支出”项下,交易附言为“代理**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等人购买境外母公司股票期权”。 2.资金汇回的申报 境外受托管理机构根据境内员工发出的指令卖出股权激励项下的股票或取得股票增值部分,将款项汇入境内以境内代理机构名义开立的股权激励专用外汇账户。此时应以境内代理机构名义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交易编码为“721010-卖出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交易附言为“**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等人卖出境外母公司股票”。股票投资期间如有分红等收益,则申报在“322031-股票投资的股息、红利”项下。 2017-06-16/shanghai/2017/0616/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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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交易涉及出口国际贸易,境内经办行作为福费廷转卖方。即,基础交易为出口国际贸易,采用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境内出口商将相关单证通过境内经办行寄给境外开证行,收到开证行的承兑电文后,通过境内经办行做一笔福费廷业务,该笔福费廷为转卖业务,买入行为境外银行(非开证行)。境内经办行将资金汇给境内出口商,境外买入行将资金汇至境内经办行。承兑到期时,境外开证行将资金付给境外买入行。 间接申报要求: 申报环节 申报主体 申报代码 对方付款人 交易附言 环节1:福费廷资金跨境环节 境内出口商 货物贸易项下相关交易代码 境外进口商 例如:一般贸易(跨境福费廷收款) 2017-07-14/shanghai/2017/0714/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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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交易为进口国际贸易,非居民福费廷给境内银行。例如,基础交易涉及进口国际贸易,采用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境内开证行收到境外出口商的单证后,发出承兑电文,境外经办行发来电文指示该笔业务已做福费廷转卖业务,买入行为境内银行(非开证行),且境外出口商已在该买入行开立NRA账户,买入行将款项付给该NRA账户。承兑到期日,境内开证行将款项付给境内买入行。 间接申报方法: 申报环节 申报主体 申报代码 对方收款人 交易附言 环节1:境内经办行汇款给境外出口商NRA账户(视为境内进口商支付货款) 境内进口商 货物贸易项下相关交易代码 境外出口商 例如:非居民跨境福费廷 2017-07-14/shanghai/2017/0714/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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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交易为出口国际贸易,境内经办行作为跨境福费廷业务的中介。即,基础交易为出口国际贸易,采用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境内出口商将相关单证通过境内经办行寄给境外开证行,收到开证行的承兑电文后,通过境内经办行做一笔跨境福费廷业务,买入行为境外银行(非开证行),境外买入行将资金汇往境内出口商。承兑到期时,境外开证行将资金付给境外买入行。 间接申报方法: 申报环节 申报主体 申报代码 对方付款人 交易附言 环节1:福费廷资金跨境环节 境内出口商 1货物贸易项下相关交易代码 境外进口商 例如:一般贸易(跨境福费廷收款) 2017-07-14/shanghai/2017/0714/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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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境外银行开来假远期信用证,指示境内代付银行即期支付给境内出口商(出口商的解付银行与代付银行不是同一家),融资到期后,境外开证行将代付款本金及利息划给境内代付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境内出口商应在收到代付行款项时,通过其解付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交易性质为境内出口商和境外进口商之间基础交易的性质。对于境内代付银行收取的代付利息,无需进行间接申报。 2017-06-30/shanghai/2017/0630/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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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7年06月29日) 2017-07-07/shanghai/2017/0707/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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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7年06月29日) 2017-07-07/shanghai/2017/0707/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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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7年06月29日) 2017-07-07/shanghai/2017/0707/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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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党中央高度重视防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和国内经济“三期叠加”的严峻挑战,金融系统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金融机构实力不断上升,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服务普惠性提高,多层次金融市场逐步健全,金融基础设施日趋完善,金融体系防控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党的十九大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金融领域的根本要求,是金融发展一般规律与我国金融改革实践探索相结合的科学部署,是指导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行动指南,是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主动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要靠加快金融改革开放 在今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判断、重要决策和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历程,解决影响和制约金融业发展的难题必须深化改革。”“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通过竞争带来优化和繁荣。”“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应对系统性风险,主题是防范,关键是主动。改革开放是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历史经验和未来抉择。 (一)改革开放提高了金融体系的整体健康性 一是基本金融制度逐步健全。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制度立足国情,与国际标准接轨,探索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防控系统性风险冲击的能力增强。股市、债市、衍生品和各类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等“四梁八柱”都已搭建完成,市场容量位列世界前茅。 二是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业双向开放促进了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人民币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我国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地位显著提升。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参与我国金融业,促进了金融市场竞争,提升了国内金融机构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国内金融机构“走出去”也取得积极进展,当前我国工农中建四大银行都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银行业较低的不良资产率、较高的资本充足率和盈利能力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二)改革开放促进了金融机构和市场的结构优化 金融体系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着力完善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积极稳妥鼓励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系统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引进并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从2011年的76.7万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156万亿元,直接融资比例从15.9%提高到23.8%。当前存贷汇、债券交易等传统业务合规稳健,与改革开放初期金融业存在的账外经营、挪用客户资金、乱集资等混乱局面已不可同日而语,金融业已发展到了更高层次的市场准入,以及更广泛参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的阶段。 二、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一)准确判断我国当前面临的金融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判断风险隐患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总体看,我国金融形势是好的,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金融领域尚处在风险易发高发期,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压力下,风险点多面广,呈现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特点,结构失衡问题突出,违法违规乱象丛生,潜在风险和隐患正在积累,脆弱性明显上升,既要防止“黑天鹅”事件发生,也要防止“灰犀牛”风险发生。 一是宏观层面的金融高杠杆率和流动性风险。高杠杆是宏观金融脆弱性的总根源,在实体部门体现为过度负债,在金融领域体现为信用过快扩张。2016年末,我国宏观杠杆率为247%,其中企业部门杠杆率达到165%,高于国际警戒线,部分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突出,“僵尸企业”市场出清迟缓。一些地方政府也以各类“名股实债”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加杠杆。2015年年中的股市异常波动,以及一些城市出现房地产价格泡沫化,就与场外配资、债券结构化嵌套和房地产信贷过快发展等加杠杆行为直接相关。一些高风险操作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推动泡沫在多个市场积聚。国际经济复苏乏力,主要经济体政策外溢效应等也使我国面临跨境资本流动和汇率波动等外部冲击风险。 二是微观层面的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近年来,不良贷款有所上升,侵蚀银行业资本金和风险抵御能力。债券市场信用违约事件明显增加,债券发行量有所下降。信用风险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社会甚至海外对我金融体系健康性的信心。 三是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的影子银行和违法犯罪风险。一些金融机构和企业利用监管空白或缺陷“打擦边球”,套利行为严重。理财业务多层嵌套,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存在隐性刚性兑付,责权利扭曲。各类金融控股公司快速发展,部分实业企业热衷投资金融业,通过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赚快钱。部分互联网企业以普惠金融为名,行庞氏骗局之实,线上线下非法集资多发,交易场所乱批滥设,极易诱发跨区域群体性事件。少数金融“大鳄”与握有审批权监管权的“内鬼”合谋,火中取栗,实施利益输送,个别监管干部被监管对象俘获,金融投资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尚不到位。 (二)科学分析金融风险的成因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透过现象看本质,当前的金融风险是经济金融周期性因素、结构性因素和体制性因素叠加共振的必然后果”。具体而言,当前的金融风险隐患是实体经济结构性失衡和逆周期调控能力、金融企业治理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不足以及监管体制机制缺陷的镜像反映。 一是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体制问题引致风险的系统性。在宏观调控上,对货币“总闸门”的有效管控受到干扰。在风险酝酿期,行业和地方追求增长的积极性很高,客观上希望放松“银根”,金融活动总体偏活跃,货币和社会融资总量增长偏快容易使市场主体产生错误预期,滋生资产泡沫。当风险积累达到一定程度,金融机构和市场承受力接近临界点,各方又呼吁增加货币供应以救助。宏观调控很难有纠偏的时间窗口。在监管体制机制上,在新业态新机构新产品快速发展,金融风险跨市场、跨行业、跨区域、跨境传递更为频繁的形势下,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更加突出。监管定位不准,偏重行业发展,忽视风险防控。“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监管方式,导致同类金融业务监管规则不一致,助长监管套利行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缺少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监管真空。统计数据和基础设施尚未集中统一,加大了系统性风险研判难度。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能不清晰,一些金融活动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 二是治理和开放的机制缺陷引致风险的易发多发性。在公司治理上,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仍未完全理顺,资本对风险的覆盖作用未充分体现,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仍不健全,股东越位、缺位或者内部人控制现象较普遍,发展战略、风险文化和激励机制扭曲。在开放程度上,部分行业保护主义仍较流行,金融监管规制较国际通行标准相对落后,金融机构竞争力不足,风险定价能力弱,金融市场不能有效平抑羊群效应、资产泡沫和金融风险。境内外市场不对接,内外价差也造成套戥机会,一些机构倾向跨境投机而非扎实经营。 三、防控金融风险要立足于标本兼治、主动攻防和积极应对兼备 科学防控风险,处理好治标和治本的辩证关系,要把握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避免金融脱实向虚和自我循环滋生、放大和扩散风险。二是优化结构,完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体系,夯实防控风险的微观基础。三是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将金融风险对经济社会的冲击降至最低。四是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各种干预对市场机制的扭曲。 (一)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改革开放 一是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金融和实体经济是共生共荣的关系,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立业之本,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货币金融环境。要着力加强和改进金融调控,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抓手,加强货币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协调配合,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形成调控合力。回归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金融业要专注主业,注重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既要塑造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健康,也要促进公司治理、内控体系、复杂金融产品交易清算的健康。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金融机构股东资质管理,防止利益输送、内部交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等行为。建立健全金融控股公司规制和监管,严格限制和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从制度上隔离实业板块和金融板块。推进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切实承担起风险管理、遏制大案要案滋生的主体责任。 二是深化金融市场改革,优化社会融资结构。积极有序发展股权融资,稳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展多层次、多元化、互补型股权融资渠道,改革股票发行制度,减少市场价格(指数)干预,从根上消除利益输送和腐败滋生土壤。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完善市场化并购重组机制。用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利器,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杠杆率,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扩大债券融资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统一监管标准,更好满足不同企业的发债融资需求。深化市场互联互通,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拓展保险市场的风险保障功能,引导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以竞争促进优化与繁荣。从更高层面认识对外开放的意义,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大方向,不断推动有关政策改革,更好实现“三驾马车”的对外开放:一是贸易投资的对外开放。二是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既要积极有为,扎实推进,又要顺势而为,水到渠成。三是减少外汇管制,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便利对外经济活动,稳妥有序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同时,在维护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放宽境外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促进金融市场规制与国际标准进一步接轨和提高。 (二)坚持底线思维,完善金融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和改进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杠杆率、关联性和复杂性不断提升,要更好地将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结合起来。货币政策主要针对整体经济和总量问题,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和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宏观审慎政策则直接和集中作用于金融体系,着力减缓因金融体系顺周期波动和跨市场风险传染所导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是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统筹协调。中央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建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充分利用人民银行的机构和力量,统筹系统性风险防控与重要金融机构监管,对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产品,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全面建立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框架,强化综合监管。统筹政策力度和节奏,防止叠加共振。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要统筹协调。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全国一盘棋,监管无死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指导,制定统一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监管规则,对地方金融监管有效监督,纠偏问责。地方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处置,维护属地金融稳定,不得干预金融机构自主经营。严格监管持牌机构和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活动要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坚持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一手抓金融机构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业务、违法违规套利,一手抓非法集资、乱办交易场所等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非法金融活动。稳妥有序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监管权力和责任要统筹协调。建立层层负责的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制度。 (三)加强党的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党的十九大对金融改革开放和防范系统性风险明确了顶层设计。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一是按照党中央决策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树立全局观念,相互配合支持,坚决贯彻落实金融领域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开放战略及规划,精心组织实施金融监管改革、金融机构改革、金融市场改革和防控金融风险的各项措施。 二是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同金融企业法人治理必须一体化,必须贯彻到公司治理全过程。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安塔利亚峰会审议通过了《二十国集团/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司治理原则》,我们有条件推进改革与创新,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机制。 三是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管人才优势。金融业是人才和智力密集的行业。有优秀的经营人才队伍,金融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效率就可以提高。有优秀的监管人才队伍,金融安全就能得到保障。建设好金融系统领导班子,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金融系统要坚定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深化金融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着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摘自《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 2017-11-10/shanghai/2017/1110/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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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以下简称《雄安规划纲要》)。《雄安规划纲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创造“雄安质量”和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引擎,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对雄安新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对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具有重要意义。 二、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雄安新区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形成北京新的两翼,有利于有效缓解北京“大城市病”,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推进张北地区建设形成河北两翼,有利于加快补齐区域发展短板,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要以《雄安规划纲要》为指导,推动雄安新区实现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努力打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 三、科学构建城市空间布局。雄安新区实行组团式发展,选择容城、安新两县交界区域作为起步区先行开发并划出一定范围规划建设启动区,条件成熟后再稳步有序推进中期发展区建设,划定远期控制区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要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宜居宜业,形成“一主、五辅、多节点”的城乡空间布局。起步区随形就势,形成“北城、中苑、南淀”的空间布局。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构建蓝绿交织、疏密有度、水城共融的空间格局。 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科学确定雄安新区开发边界、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开发强度。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雄安新区蓝绿空间占比稳定在70%,远景开发强度控制在30%。要合理控制用地规模,启动区面积20至30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约100平方公里,中期发展区面积约200平方公里。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城镇开发边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加强各类规划空间控制线的充分衔接,形成规模适度、空间有序、用地节约集约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五、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雄安新区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要重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和人口转移。积极稳妥有序承接符合雄安新区定位和发展需要的高校、医疗机构、企业总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严格产业准入标准,限制承接和布局一般性制造业、中低端第三产业。要与北京市在公共服务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引入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配套条件。要创新政策环境,制定实施一揽子政策举措,确保疏解对象来得了、留得住、发展好。 六、实现城市智慧化管理。坚持数字城市与现实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基础设施,打造全球领先的数字城市。建立城市智能治理体系,完善智能城市运营体制机制,打造全覆盖的数字化标识体系,构建汇聚城市数据和统筹管理运营的智能城市信息管理中枢,推进城市智能治理和公共资源智能化配置。要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建设多级网络衔接的市政综合管廊系统,推进地下空间管理信息化建设,保障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 七、营造优质绿色生态环境。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将生态湿地融入城市空间,实现雄安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起步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要坚持绿色发展,采用先进技术布局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系统,提高绿色交通和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推广超低能耗建筑,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同步加大上游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逐步恢复白洋淀“华北之肾”功能。 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资源,高起点布局高端高新产业,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强与国内外一流教育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制定特殊人才政策,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培育创新文化和氛围。创新科技合作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综合运用,构建国际一流的创新服务体系。 九、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按照雄安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沿城市轴线、主要街道、邻里中心,分层次布局不同层级服务设施,落实职住平衡要求,形成多层级、全覆盖、人性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构建具有雄安特色、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教育体系。增加雄安新区优质卫生资源总量,建设体系完整、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多层次公共就业服务,创新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优化调整雄县、容城、安新3个县城功能,妥善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就业安置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十、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要把改革开放作为雄安新区发展的根本动力,总结吸收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的经验成果,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探索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路径。对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对全国起重要示范带动作用、对雄安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新区先行先试,争取率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率先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提供示范。 十一、塑造新时代城市特色风貌。要坚持顺应自然、尊重规律、平原建城,坚持中西合璧、以中为主、古今交融,做到疏密有度、绿色低碳、返璞归真,形成中华风范、淀泊风光、创新风尚的城市风貌。要细致严谨做好单体建筑设计,追求建筑艺术,强化对建筑体量、高度、立面、色调等要素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原则上不建高楼大厦,不能到处是水泥森林和玻璃幕墙。要注重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留中华文化基因,体现中华传统经典建筑元素,彰显地域文化特色,体现文明包容,打造城市建设的典范。 十二、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城市安全运行、灾害预防、公共安全、综合应急等体系建设为重点,构建城市安全和应急防灾体系,提升综合防灾水平。科学确定雄安新区防洪和抗震等安全标准,高标准设防、高质量建设,确保千年大计万无一失。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人的要求,科学确定用水总量,完善雄安新区供水网络,形成多源互补的雄安新区供水格局。实现电力、燃气、热力等清洁能源稳定安全供应,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十三、统筹区域协调发展。雄安新区要加强同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等城市的融合发展,与北京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合理分工,实现错位发展。要按照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的要求,加快建立连接雄安新区与京津及周边其他城市、北京新机场之间的轨道和公路交通网络,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体系。要加强对雄安新区及周边区域的管控力度,划定管控范围和开发边界,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统一规划、严格管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十四、加强规划组织实施。雄安新区是留给子孙后代的历史遗产,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保持历史耐心,合理把握开发节奏,稳扎稳打,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张蓝图干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雄安规划纲要》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基本依据,必须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各有关方面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大历史观,全力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河北省委和省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各项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完善规划体系,抓紧深化和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交通、能源、水利等有关专项规划,按程序报批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单位,北京市、天津市等各地区,要积极主动对接和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雄安规划纲要》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18年4月14日 2018-04-27/shanghai/2018/0427/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