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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40718-9-2017-00144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6-30
  • 名       称:
    出口假远期信用证怎么申报?
  • 文       号:
出口假远期信用证怎么申报?
    答:境外银行开来假远期信用证,指示境内代付银行即期支付给境内出口商(出口商的解付银行与代付银行不是同一家),融资到期后,境外开证行将代付款本金及利息划给境内代付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境内出口商应在收到代付行款项时,通过其解付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交易性质为境内出口商和境外进口商之间基础交易的性质。对于境内代付银行收取的代付利息,无需进行间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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