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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内清算模式下现货交易所涉外交易的申报 场内清算是指非居民交易商将交易资金通过交易所账户与居民交易商完成清算。该模式下,交易所应作为申报主体,在与非居民交易商发生资金收付时进行申报,并按照资金拟进行的交易选择相应交易编码,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122-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522-非生产非金融资产转让”等项下。 2.场外清算模式下现货交易所涉外交易的申报 场外清算是指非居民交易商的交易资金不通过交易所账户进行清算,而是由居民和非居民交易商双方自行清算。该模式下,相关居民交易商应作为申报主体,在与非居民交易商发生资金收付时进行申报,并按照实际交易性质选择相应交易编码,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122-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522-非生产非金融资产转让”等项下。 3.期货交易所涉外交易的申报 期货交易所涉外交易主要指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等非居民通过境内期货交易所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该模式下,交易所应作为申报主体,在与非居民交易商发生资金收付时进行申报。并按照实际交易性质选择相应交易编码,如买卖期货合约,则申报在“724000-因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引起的收入/支出”;如交割基础标的,则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122-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522-非生产非金融资产转让”等项下。 4.交易所收到非居民交易商支付的佣金费用等非清算资金时,交易所应作为申报主体,按照实际交易性质选择相应交易编码申报,如现货交易佣金申报在“228050-货物或服务交易佣金及相关服务”,如为期货合约交易佣金,申报在“226000-金融服务”项下。 2017-04-21/shanghai/2017/0421/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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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时提供如下材料:(一)书面申请,并附《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表》;(二)境外上市公司相关公告等能够证明股权激励计划真实性的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等需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另需出具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三)境内公司授权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办理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书或协议。(四)境内公司出具的个人与其雇佣或劳务关系属实的承诺函(附个人名单、身份证件号码、所涉及股权激励类型等);(五)参与公司(含境内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六)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如下材料:(一)书面申请(重大变更事项的描述);(二)原业务登记凭证;(三)最新填写的《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表》;(四)变更事项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五)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2017-02-24/shanghai/2017/0224/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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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境外提供优惠贷款、买方信贷等交易的申报。境内银行对境外提供优惠贷款、买方信贷等,若境外借款人使用该笔优惠贷款或买方信贷从境内企业购买货物或服务,资金由境内银行直接向境内企业支付,则境内企业应按照与境外借款人之间的基础交易性质申报在货物或服务项下,交易附言除描述该项交易外,还应注明“使用境内银行对外提供的优惠贷款或买方信贷”字样。 2.接受境外提供的优惠贷款、买方信贷等交易的申报。对于境内企业接受境外提供的优惠贷款或者买方信贷,如果资金汇入境内,则在境内企业收到款项时进行间接申报,交易性质为“822020-获得境外贷款”。 若贷款未汇入境内,而是存放在境外,且境内企业从境外进口货物或服务,并由境内企业通过境内银行对外发出指令,在境外提取贷款支付给境外出口商,则境内企业应在通过境内银行对外发出指令的同时进行间接申报,具体应按照基础交易性质申报在货物或服务贸易项下,交易附言还应注明“接受境外优惠贷款或买方信贷”字样。 2017-05-05/shanghai/2017/0505/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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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贸易融资业务的间接申报,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申报资金流的真实用途。 1.国际贸易融资的申报原则 在国际贸易中,若最终只发生一次跨境资金流动,原则上根据贸易性质将该笔资金申报在货物贸易相应编码下。若发生多笔跨境资金流动,原则上其中一笔应根据贸易性质申报在货物贸易相应编码下,若借贷双方没有直接投资关联关系,另外几笔交易申报在“822020-获得/偿还境外贷款”项下;若借贷双方有直接投资关联关系,另外几笔交易申报在直接投资相应项下(见附1《国际贸易融资间接申报实例》)。 2.国内贸易融资的申报原则 在国内贸易中,若发生跨境融资,则视为贷款。原则上,若借贷双方没有直接投资关联关系,则将跨境资金申报在“822020-获得/偿还境外贷款”项下;若有直接投资关联关系,则申报在直接投资相应项下(见附2《国内贸易融资间接申报实例》)。 2017-05-05/shanghai/2017/0505/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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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的涉外收付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之间进行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应将沪股通相关涉外收付款项申报在“721040-非居民买入/卖出境内股票或股权”项下,并根据实际业务性质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沪股通”字样,将港股通业务相关涉外收付款项申报在“721010-卖出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投资境外机构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或“721020-卖出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投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的股票或股权”项下,并根据实际业务性质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港股通”字样。 2017-05-05/shanghai/2017/0505/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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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者在参与境内土地使用权竞标时,可以按如下程序办理:(一)境外参与竞标时将资金直接支付至土地出让的专门部门经外汇局批准开立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二)如果竞标失败,竞标保证金直接由银行办理原汇路汇出境外;如果竞标成功,外国投资者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立资本金账户,银行将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原币划入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三)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账户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土地价款。 2017-04-14/shanghai/2017/0414/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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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注明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原因);(二)原业务登记凭证;(三)与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相关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四)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2017-02-24/shanghai/2017/0224/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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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9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1: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有何特点? 答:2017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向均衡,近期外汇供求处于基本平衡状态。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逆差大幅收窄。2017年前三季度,银行结售汇逆差1129亿美元,同比下降54%;其中,8月逆差38亿美元,9月顺差3亿美元。前三季度,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逆差1115亿美元,同比下降56%。其中,8月逆差35亿美元,9月逆差进一步降至17亿美元。 第二,售汇率同比明显下降,企业外汇融资需求逐步回暖。前三季度,衡量企业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6%,较2016年同期下降8个百分点。其中,一至三季度分别为68%、67%和63%,说明企业购汇更趋理性,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开展外汇融资,购汇偿还的情况减少。截至2017年9月末,境内外汇贷款余额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上年同期下降700多亿美元。 第三,结汇率同比稳中有升,企业、个人持汇意愿均有所回落。前三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较上年同期上升2个百分点,其中,一至三季度分别为62%、63%和64%。从企业境内外汇存款看,一季度余额上升近400亿美元,二季度上升90亿美元,三季度下降253亿美元。从个人境内外汇存款看,一季度余额略增3亿美元,二、三季度均减少20亿美元,说明境内主体持汇意愿下降,对外支付时使用自有外汇增多。 第四,银行远期结售汇总体呈现顺差。2017年前三季度,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同比增长1.2倍,远期售汇签约下降5%,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77亿美元,2016年同期为逆差581亿美元,说明当前人民币贬值预期明显减弱,企业远期结售汇需求有所调整。 第五,外汇市场供求呈现基本平衡,推动外汇储备余额持续回升。截至2017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1085亿美元,比2016年末上升了980亿美元。其中,2至9月份储备余额连续8个月回升。 问2:请问近期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平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您认为未来将如何发展? 答: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平衡,主要体现了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的发展变化。首先,我国经济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改革深入推进,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更趋明显,内部基础更加稳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健全,金融市场相关改革和对外开放稳步实施,推动跨境资金流动均衡发展,包括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一系列促进外资增长的政策先后出台、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债券通”正式推出、A股明确将被纳入明晟新兴市场指数(MSCI)等。其次,全球经济延续复苏态势,金融市场波动性下降,外部环境相对稳定。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预测,2017年全球经济增长3.6%,比2016年增速加快0.4个百分点。同时,美联储虽然两次加息并提出缩减资产负债表计划,但市场对此有较稳定的预期,今年以来美元汇率总体走贬。 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仍将保持总体稳定。主要受三大基本面支持。一是经济基本面更加坚实。2017年以来,国际组织等机构多次上调对2017年中国经济的预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由年初时预测的6.5%逐步上调至目前预测的6.8%,世界银行由年初的6.5%上调至近期的6.7%,说明国际社会更加看好中国经济。未来我国将继续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政策基本面提供保障。我国将进一步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一方面,随着国内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和对外开放措施的积极落实,外资流入仍将保持稳定;另一方面,国内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相关便利化措施不断跟进,有助于促进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三是市场基本面持续增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更趋完善,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持续单向的升值或贬值预期将明显减弱,有助于熨平跨境资金的大幅波动,保持外汇供求的总体平衡。 因此,未来上述基本面因素将持续发挥根本性作用,尤其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将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国内外对中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信心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稳定的基础也会更加坚实。 问3:美联储启动缩表将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产生什么影响? 答:美联储加息以及缩表不会根本动摇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稳的格局。从2015年底美联储首次加息以来的实际情况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经历了从流出到趋向平衡的过程。主要原因: 第一,循序渐进仍将是美联储推动货币政策正常化的主要特点。美联储启动加息以来,渐进的方式逐步降低了对市场的影响。9月议息会议后,美联储主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强调:“缩表将是渐进、可预测的”。实际上,这也符合美国经济金融运行状况。当前美国经济长期增长水平依然较弱,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对经济的影响需深入评估;近期美国通胀水平持续较低、有所反复;近年来美国资产价格涨幅较快,市场担心美联储货币政策较快调整会刺破资产泡沫。 第二,目前美元利率、汇率的影响因素更加多元,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从利率看,自2015年底美联储首次加息以来,隔夜的联邦基金利率已上升1个百分点,但市场上更长期限的利率上升幅度依次递减,说明市场利率还会受经济长期增长前景等因素影响。从汇率看,影响因素历来比较复杂,除美联储货币政策外,还与美国经济以及其他主要经济体经济金融等形势相关。如美联储资产负债表扩张期间,美元汇率并未持续下跌,基本呈现双向波动;今年以来,美联储加息两次但美元汇率总体贬值。 第三,我国适应和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首先,基本面优势一直存在,包括经济增速相对较高、社会大局稳定、金融市场稳健、经常账户顺差、外汇储备充裕等。其次,应对能力继续提升,如我国经济企稳向好势头更加明显、国内市场开放程度逐步加深、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对外投融资行为更趋理性等。 问4: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增强,您对企业进行汇率套期保值有什么好的建议?外汇局是否会加强相关教育及培训? 答: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性逐渐提高,汇率风险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但国内一些企业对于汇率套期保值的意识仍有待增强:一是需客观看待汇率风险,有的企业缺乏“风险中性”概念,习惯于押注升值或贬值的单边方向,以主观的市场判断替代严谨的风险管理。二是需正确看待套期保值,有的企业不愿意支付费用进行套期保值,或者是将套期保值当作赚钱的工具,忽视了其锁定汇率不确定性对企业主业利润形成冲击的避险本质功能。 外汇局将继续引导市场主体正确认识汇率风险,健全汇率风险管理。一是推动外汇市场深化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和适应市场需求的外汇产品。二是引导银行审慎经营,督促银行做好客户风险教育与管理。三是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汇率风险意识,正确认识汇率避险工具的作用,对汇率敞口进行适度套保,避免背离主业、脱实向虚。 关于企业汇率套期保值,我们主要的体会和建议是:企业应该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常态,通过套期保值将双向波动的不确定性变成确定性,集中精力做好主业;企业要了解自己的交易,在参与交易前要对衍生品进行估值,并确定风险限制水平;企业应进行适度的套期保值,要把衍生品交易看作锁定风险的工具而非赚钱的手段,等等。当然,企业使用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需要经过持续的投资者风险教育,同时也是企业“干中学”、不断积累的过程。 问5:目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外汇管理的政策取向有何变化? 答:下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在外汇管理理念上将坚持两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改革开放,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二是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止跨境资本无序、高强度流动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带来的冲击,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创造健康良性稳定的外汇市场环境。 在政策取向上强调四个基本内涵:一是坚持改革开放,完善外汇管理政策框架,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全面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二是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三是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四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继续推动外汇市场深化发展。在保持外汇储备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 2017-10-20/shanghai/2017/1020/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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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9月,银行结汇10238亿元人民币(等值1560亿美元),售汇10218亿元人民币(等值1557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9亿元人民币(等值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743亿元人民币,售汇952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1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94亿元人民币,售汇69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9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33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827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49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222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751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528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751亿元人民币。 2017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81369亿元人民币(等值11974亿美元),累计售汇89098亿元人民币(等值1310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7728亿元人民币(等值112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732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271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39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404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37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33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765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711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538亿元人民币。 2017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951 亿元人民币(等值2735亿美元),对外付款18066亿元人民币(等值275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15亿元人民币(等值17亿美元)。 2017年1-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6759 亿元人民币(等值21597 亿美元),对外付款154378 亿元人民币(等值22712 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7619 亿元人民币(等值1115 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10-20/shanghai/2017/1020/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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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05870亿元人民币(等值15628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7589亿元人民币(等值5549亿美元),占36%;短期外债余额为68281亿元人民币(等值10079亿美元),占64%,短期外债比例保持稳定。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9499亿元人民币(等值1402亿美元),占9%;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2258亿元人民币(等值333亿美元),占2%;银行债务余额为52047亿元人民币(等值7683亿美元),占49%;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7945亿元人民币(等值4125亿美元),占27%;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121亿元人民币(等值2085亿美元),占13%。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6399亿元人民币(等值3897亿美元),占25%;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7234亿元人民币(等值2544亿美元),占16%;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7916亿元人民币(等值4121亿美元),占27%;债务证券余额为17212亿元人民币(等值2541亿美元),占1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9亿元人民币(等值97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4121亿元人民币(等值2085亿美元),占13%;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2329亿元人民币(等值344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35934亿元人民币(等值5304亿美元),占3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69936亿元人民币(等值10324亿美元),占6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3%,欧元债务占7%,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8%。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 中国2017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7年6月末 2017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9499 1402 短期 795 11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95 11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8704 1285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253 775 贷款 3450 50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258 333 短期 1204 178 货币与存款 1204 178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054 156 SDR分配 659 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95 58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52047 7683 短期 41358 6105 货币与存款 26707 3942 债务证券 3330 492 贷款 11316 167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 1 长期 10689 157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134 905 贷款 4534 66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1 3 其他部门 27945 4125 短期 20302 2997 货币与存款 5 1 债务证券 18 3 贷款 2150 31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6932 2499 其他债务负债 1196 177 长期 7643 112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682 248 贷款 4948 73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02 45 其他债务负债 712 105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121 2085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402 1536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204 30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3515 519 外债总额头寸 105870 1562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7-10-13/shanghai/2017/1013/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