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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外币现钞跨境调运及批发业务发展,改善国内外币兑换服务环境,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联合批复3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外币现钞跨境调运及批发业务。总部设在上海的通济隆外币兑换(中国)有限公司获得此项业务资格, 目前,该公司 通过上海口岸完成全国首单外币现钞跨境调运及国内批发业务(包括境外订购、海关通关、金库保管、现钞配送、境内结算、跨境转账等业务环节)。 2015-08-14/shanghai/2015/08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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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王利平副局长主持召开2015年上海市分局第三次廉政教育会议,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研究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帮助干部员工进一步了解掌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总体要求、责任分工、工作任务等内容,深刻认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分局全体员工参加了会议。会后,分局还组织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 2015-07-17/shanghai/2015/071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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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搭建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的沟通交流平台,反馈政策需求和执行效果,2015年8月20日,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在上海举办了“货币兑换的春天——中国本外币兑换业务现状与发展对策研讨会”。研讨会邀请了外汇管理及相关监管部门、部分开展跨境调钞业务的中间服务商、部分国内银行及货币兑换特许机构参加,对当前中国本外币兑换业务现状和相关业务发展,监管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进一步简政放权的方向进行了研讨。 2015-08-26/shanghai/2015/082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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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下午,上海市分局国际收支处开展《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统计制度》培训,辖内68家银行约150名填报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主要针对前期报表填报的常见错误进行了重点讲解,指导填报人员更准确地理解《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统计制度》相关填报要求,通过不断加强业务培训等手段,有效提升填报数据质量。 2015-08-20/shanghai/2015/082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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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要求,上海市分局自2015年6月1日起开展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并实时跟踪和定期汇总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已有25,000多家企业完成FDI存量权益登记报送,550多家企业完成ODI存量权益登记报送。 2015-08-26/shanghai/2015/082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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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涉汇主体与监管部门的相互沟通,更好地提升外汇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强对中外资银行外汇业务的窗口指导,9月7日,上海市分局连续召开两场政策通报会,向在沪中外资银行通报当前外汇收支和跨境资金流动形势,部署有关外汇管理工作。 2015-09-09/shanghai/2015/090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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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 上海自贸区成立三年来,在金融改革的最核心领域探索、试验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了操作样本。尤其是作为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一盘棋中的“活眼”,自由贸易(FT)账户的作用已经凸显,大幅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为此,在上海自贸区迎来挂牌三周年之际,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专访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 作为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一线操作推动者,张新表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银行、银证保三会和相关部委的支持指导下,上海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上海自贸区积极当好金融改革创新破冰船,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取得了突破性成绩。 张新将这些成绩概括为“搭建了一个改革框架、建立了一套管理系统、推进了八项改革举措、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创新成果”。上海自贸区有效发挥了全国金融改革的“试验田”作用。 展望未来,张新表示,目前要着力抓好服务当前国家金融大局、体现上海金融改革破冰船形象的改革措施。央行上海总部将研究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积极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依托自由贸易账户在上海自贸区建立面向国际国内的人民币资产池,建立金融综合监测分析中心。 25项金融改革实施细则已落地 上海证券报:三年来,金融改革一直是上海自贸区改革的“重头戏”,自贸区金改最大的成果是什么?今年以来各方都聚焦“金改40条”的推进,请问目前进度如何? 张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银行、银证保三会和相关部委的支持指导下,上海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一行三会”深入推进自贸区金融创新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先后出台“金改51条”和“金改40条”,制定了25项落地实施细则。 自贸区金融改革的成果可概括为几个方面:一是“搭建了一个改革框架”,即以简政放权、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金融改革新框架。二是“建立了一套管理系统”,即适应新金融制度的事中事后管理系统——自由贸易账户系统。三是“推进了八项改革举措”,即率先建立宏观审慎的资金跨境流动的管理制度,推动有管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创建利率市场秩序自律组织,率先在全国实现利率的完全市场化;加快人民币资产市场的开放,大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加强自贸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依托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建立“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监测分析和管理体系;加强自贸区信息的共享,研究构建“三位一体”的金融风险监测与管理系统;探索实施金融综合监管,提升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四是形成了二十余项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制度,有效发挥了上海的“试验田”作用。 以上各项金融改革,是全国金融改革的最核心领域,上海探索的改革模式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了操作样本。 自由贸易账户已高度接轨国际经济 上海证券报:若将上海自贸区建设比喻成一盘围棋,自由贸易账户便是“活眼”之一。目前,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总体运行情况如何? 张新:上海金改“40条”出台后,实体经济跨境投融资活动将更多样,风险管理需求将更迫切。我们依托自由贸易账户,充分考虑实体经济的现实需求和运营特点,最大限度地便利了企业的跨境投融资活动。 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具有惠实体、促改革、防风险等功能。推出两年多来,自由贸易账户各项业务平稳发展,截至2016年8月末,各类主体共开立自由贸易账户5.8万个,累计办理各类本外币跨境结算折合人民币7.7万亿元,涉及107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近2.4万家境内外企业。 自由贸易账户监测管理系统集金融业负面清单管理和强大的事中事后风险监测管理于一体,形成了一种新的金融改革模式。我们以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为依托,在上海率先全面对接最新国际高阶贸易投资规则,同时进一步拓展了自由贸易账户的功能,为企业跨境融资提供了方便、稳定、低成本的管道。截至2016年8月底,企业通过自由贸易账户获得的本外币融资总额折合人民币6331亿元,人民币平均利率为3.93%,大幅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2016年,自由贸易账户首次出现同业拆借负利率现象,这表明自由贸易账户高度接轨国际经济,灵敏反映了国际金融市场价格变化。 上海证券报:对自由贸易账户未来进一步拓展有哪些安排? 张新:对于自由贸易账户的未来拓展,我考虑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积极将自由贸易账户的成果和经验作进一步推广复制;其次,将依托自由贸易账户在上海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全口径信息监测数据中心,构建全面的跨境金融安全网,做好金融改革开放创新的传感器和监测器;第三,将全面拓展自由贸易账户服务实体经济的本外币一体化功能,并支持银行类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跨境金融创新,支持证券类金融机构、保险类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开展跨境金融创新;第四,将培育发展试验区面向国际国内同步开放的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对接支持全国性金融市场的开放,满足境外主体配置中国资产的需求;第五,将全面优化提升系统功能,提高系统大数据集成处理能力,将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建立成实时的、网络化的、全覆盖的金融服务和风险管理重要基础设施。 “三位一体”金融安全网经受住了压力测试 上海证券报:有观点认为,自由贸易账户也为短期投机资金跨境套利套汇带来更多便利,如何应对金融开放带来的金融风险冲击? 张新:守住风险底线是我们在设计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落地方案时考虑的核心内容。我们以自由贸易账户系统为基础,研究构建了“三位一体”的跨境金融安全网。首先是通过自由贸易账户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对上海地区的跨境金融活动进行7×24小时、逐笔、逐企业的实时监测,对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其次是会同金融监管部门、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综合监管监测分析系统,重点覆盖上海地区各行业、各市场的日常金融业务活动;第三是探索建立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系统,对占上海信贷总量三分之一的房地产金融活动实施全方位监测与管理。 我们还积极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和做法,依托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制定了“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监测分析和管理体系,这是市场高度开放的自贸区最重要的金融风险防范制度。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了跨境资金流动的实时监测室,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重点监测异常跨境交易等可疑行为,可以有效拦截高风险主体的非法交易行为。 从实践情况看,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安全网发挥了较好的效果。上海自贸区运行以来,跨境资金流动并未出现异常,也没有成为热钱流入套利的管道。尤其是在去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波动中,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安全制度设计经受住了市场大幅震荡的压力测试,体现了强劲的抗风险能力。 为全国金改闯出一条新路 上海证券报:未来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的重点和发展方向是什么?自贸区金融改革将如何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 张新:过去三年,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是对金融核心和敏感领域的全方位改革,这些改革是全面大胆的,为全国提供了样本。实践证明,上海自贸区完全有能力承担进一步的改革重任,为全国闯出一条新的改革之路。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对标国际高阶经贸规则、对标全面建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对标国家经济金融战略的原则,当好金融改革创新破冰船前哨,推进上海自贸区金改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发展。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积极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研究依托自由贸易账户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创新外汇管理体制,根据形势变化逐步放宽跨境资本流动限制。 二是建立金融综合监测分析中心。建立能实时监测跨境、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的统一共享的金融综合监测分析中心,继续推进金融综合监管试点。 三是进一步推进金融市场的开放。参照“黄金国际板”和股票市场“沪港通”的经验,加快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加快国际能源中心建设,择机推出原油期货。建设人民币国际化的全球服务中心和“一带一路”的金融服务中心,加强对人民币“走出去”的金融服务。 四是依托自由贸易账户建设面向国际国内的人民币资产池,给国内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渠道,同时将全球充裕的流动性有序导入我国实体经济。(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媛 颜剑 编辑 谷子 陈羽) 2016-10-14/shanghai/2016/101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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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 王利平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一行三会”等各部委的支持指导下,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紧扣自贸区建设总体目标,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机联动,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扎实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一批创新型制度先后在全国复制推广,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上海样本”,充分发挥了金融外汇改革“试验田”的作用。 自贸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与国家战略高度契合 从国际经验看,自贸区的基本特征是经济开放、管制较少、政策优惠、活动便利,即货物、资金、服务和人员流动比较自由。上海建立自贸区是适应全球化产业新布局和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的需要,所涉及的金融外汇开放主要以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为主线。这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的总体要求基本一致。 为此,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发挥自贸区作为金融改革开放示范窗口的作用,拓展金融资源运作空间,扩大开放并以此为突破口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必须充分发挥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核心内容的上海比较优势,实现贸易投资活动和金融外汇服务的有效对接,促进自贸区早日成为扩大现代服务业开放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必须充分发挥自贸区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叠加优势,协调推进,政策聚焦,形成合力,争取金融外汇开放的重点突破。 从三年来的实践看,上海自贸区外汇业务创新不仅与自贸区建设目标高度一致,也体现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2014年2月28日,为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正式发布《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按照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原则,在上海自贸区实施以下创新举措:一是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二是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三是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四是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五是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2015年12月17日,为更好地服务于上海自贸区国家战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又发布了《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这是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印发后发布的首个实施细则,重点实施了如下四项创新举措:一是允许区内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赋予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二是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允许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外汇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三是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进一步简化资金池管理;四是支持银行发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允许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上述一系列创新举措,既体现了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也符合自贸区建设总体要求。一是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打开新局面,率先赋予自贸区内企业外汇资本金和外债资金结汇的自主权。便利融资租赁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便利跨境投融资;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切实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程度。推进外汇管理监管方式从行为转向重点主体,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测分析;三是为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提升跨国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四是进一步拓展区内银行外汇交易业务的服务范围,率先允许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自贸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丰硕成果 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自贸区各项政策落地实施以来,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形成了多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业务及管理模式,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首先,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的便利度显著提高,企业和银行的改革获得感明显提升。一是区内按照“展业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业务流程和手续更加简便,极大地促进了贸易便利化。以某区内企业为例,该公司进口产品价值小,海关和商业单证较多,付汇较为繁琐。《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区内经常项目单证审核后,该公司在付汇时不再需要提供大量纸质单证,只需向银行提供付汇清单,银行通过上门核对以保证贸易真实性,大大节省了企业的人力和物力。二是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便利了跨境投融资。在直接投资外汇改革前,某区内企业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需携带大量材料往返外汇局和银行,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较高。改革后,企业可就近享受银行一站式服务,为企业带来了实质性的便利。三是为总部经济集聚营造了优越环境。以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为例,某企业开展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试点首月该集团即由原每月800笔的原始跨境交易规模减少至28笔,有效降低了集团财务成本,提高了资金结算效率。 此外,也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积累了宝贵经验,多项可复制、可推广改革创新红利辐射全国。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要求,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原则上,除涉及法律修订、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事项外,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根据这一要求,外汇局上海市分局立足上海、创造经验,积极服务于全国金融外汇改革。截至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了八项经验和做法,主要包括: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取消对外担保行政审批、取消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企业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 再接再厉继续深化自贸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2015年11月25日,李克强总理视察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外汇营业大厅,总理对外汇总局的简政放权举措和上海市分局的改革创新给予了高度肯定,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总理的肯定和指示,为继续深化自贸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管理思路上,我们要继续探索管理模式创新,坚持市场化导向,着力提高市场主体外汇资源配置效率;在管理手段上,我们要统筹好便利化和防风险,坚持放管结合,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完善事中事后管理;在改革创新上,我们要继续坚持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以“负面清单”引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创业兴业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让市场主体享受切切实实的改革成果。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将以自贸区建设三周年为契机,抓住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的契机,立足上海,服务全国,继续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稳妥推进自贸区外汇改革创新和政策升级,充分发挥自贸区作为金融外汇改革开放示范窗口的作用,推动其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形成更多功能叠加效应,争取在自贸区外汇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2016-10-14/shanghai/2016/101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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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满足银行和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电子化的需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2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允许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银行在遵守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条件下,可以选择审核纸质单证或审核电子单证。二是鼓励合规性和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银行采用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其中,要求经办银行近三年外汇管理考核为B类(不含B-)及以上,企业的货物贸易分类为A类。三是明确银行和企业的义务。银行应加强真实性审核,自主审慎选择进行电子单证审核的企业,并做好单证留存;企业应确保提交电子单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配合银行做好真实性审核工作。四是规范事后管理。外汇局将对电子单证审核业务开展核查或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完) 2016-09-30/shanghai/2016/093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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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问:有记者问,对当前对外投资形势如何看?需要坚持什么样的对外投资方针政策? 答: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保持较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深化我国与各国互利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对外投资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原则是明确的,即坚持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坚持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把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和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结合起来,规范市场秩序,按有关规定对一些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实,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2016-11-28/shanghai/2016/112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