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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各地、州、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农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建设银行新疆分行、交通银行新疆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民生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平安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东亚银行(中国)乌鲁木齐分行、巴基斯坦哈比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新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新疆分行: 为服务新疆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桥头堡,进一步促进新疆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积极争取并获批在乌鲁木齐市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的通知》(汇综发〔2026〕28号),研究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化政治引领,统筹有序推进 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秉承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持续优化展业理念与方式,认真学习领悟《实施细则》内涵,自上而下安排部署,统筹开展内控制度建设、试点业务备案等工作,并做好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有序衔接。 二、强化宣传培训,扩大政策红利 各外汇指定银行应积极通过政策培训、企业调研、媒体宣传、一对一辅导等方式,扩大试点政策知晓面,充分挖掘试点需求,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网点和企业纳入试点,提高经常项目跨境结算便利化水平。 三、持续跟踪反馈,确保取得实效 疆内各地、州、市企业在乌鲁木齐市试点银行办理相关试点业务,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及营业管理部应配合做好监测管理。各外汇指定银行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数据申报、统计监测、异常预警、内部监督、效果评估等工作,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反馈。 联系人:张淑芳 0991-2373168 李妍秋 0991-2373248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2026年5月26日 2026-05-26/xinjiang/2026/0526/1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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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各地、州、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农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建设银行新疆分行、交通银行新疆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民生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平安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东亚银行(中国)乌鲁木齐分行、巴基斯坦哈比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新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陕西、黑龙江、河南、湖南、广西、云南、新疆等地自贸试验区开展外债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25)18号),同意在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试点。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制定了《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制度 各外汇指定银行要深入学习《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明确有关要求,严格依照制度规定开展相关业务。 二、切实防控风险 各外汇指定银行要提高试点业务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统筹开展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对应的风险防范应对机制,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强化跟踪反馈 各外汇指定银行要按照展业原则对试点业务加强监测,为真实合规的境外投资提供便捷高效跨境金融服务,异常可疑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应配合做好监测管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鹏 0991-2373549 王茜0991-2373506 附件: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2026年5月26日 2026-05-26/xinjiang/2026/0526/1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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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辖区外贸企业发展和“双港”产业园区建设情况,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石河子市分局联合八师石河子市商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石河子市分行相关部门及辖区主要外汇指定银行,共同开展外贸企业及双港”产业园区走访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详细了解企业发展、园区建设、产业规划等情况,听取企业在外汇和跨境人民币领域的困难诉求和政策意见建议,并就企业现场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石河子市分局围绕企业名录登记、汇率风险管理、优质企业认定等金融政策作了深入解读,帮助企业吃透政策、精准享受政策支持。同时,辖区外汇指定银行现场接受了跨境结算、避险保值、贸易融资等特色外汇产品和服务,针对企业多样化、差异化需求提供“一企一策”的金融服务方案,助力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此次走访调研,成功搭建起外汇局、政府部分、银行和企业四方常态化沟通桥梁,有效回应和解决了企业在外汇政策理解和业务办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拉近了政银企距离,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 2026-05-22/xinjiang/2026/0522/1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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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绵阳市分局联合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宏金科走进绵阳连接器产业园和绵阳“一带一路”经贸促进中心,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汇率避险、境外放款等政策宣讲,以部门协同发力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市分局结合当前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形势,重点普及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围绕中小微企业日常收付汇场景,选取总局下发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汇率风险情景与外汇衍生产品运用案例集》的典型案例,宣讲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汇率避险工具。同时,现场答疑解惑,一对一解答企业关于锁汇、办理渠道等实操问题,破解企业不愿避险、不敢避险、不会避险的认知壁垒。同时,就近期出台的《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开展了政策培训,从政策出台背景、政策条款变化和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政策宣讲。 下一步,绵阳市分局将持续做好政策宣贯和助企纾困工作,持续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推辖内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5-27/sichuan/2026/0527/3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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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州、喀什地区分局,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农业银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建设银行新疆分行、交通银行新疆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民生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平安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东亚银行(中国)乌鲁木齐分行、巴基斯坦哈比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新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自贸试验区实施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5〕42号)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对《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新汇发〔2024〕42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2026年5月26日 2026-05-26/xinjiang/2026/0526/1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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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外汇局黔东南州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凯里市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庭审现场庄严肃穆,还原和剖析了涉案人员如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步步走向腐败堕落的违法犯罪全过程,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此次活动,以“沉浸式”警示教育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切感受到职务犯罪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巨大危害,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与外汇廉政建设相融合。 2026-05-26/guizhou/2026/0526/1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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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rding to the statistics releas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SAFE), by the end of April 2026, China’s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totaled USD 3.4105 trillion, up by USD 68.4 billion or 2.05% from the end of March 2026. In April 2026, driven by factors such as the macroeconomic data, and the monetary policies and expectations of major economies, the US dollar index fell and global financial assets prices exhibited mixed performance. China’s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increased this month due to the combined effects of currency translation and changes in asset prices. China constantly consolidated and expands trends of steady economic growth with development resilience and vitality further strengthened, which is conducive to the stabiliz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2026-05-07/en/2026/0507/2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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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法国央行行长德加洛。双方就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深化中法金融领域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斌陪同会见。 2026-05-26/safe/2026/0526/27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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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各地市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杨凌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各外资银行(中国)西安分行: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支持陕西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汇发〔2025〕4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2026年8月10日起在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辖内银行正式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请宝鸡市、咸阳市分局做好辖内银行和经营主体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辖内银行准确掌握政策内容及管理要求,为后续政策正式落地实施做好准备。其他地市分局和杨凌营业管理部可根据辖内经营主体具体情况开展针对性政策宣传解读。 二、推动政策有效落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展《实施细则》中便利化业务的银行及时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做好备案申请前内控制度制定、优质企业筛选、自评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并开展便利化业务,并持续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便利化业务,不断提升政策落地质效。 在《实施细则》发布前已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陕汇管〔2022〕47号文印发)备案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试点的银行,如拟参与《实施细则》内规定的便利化业务,应在《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提交备案申请。 三、加强政策跟踪问效。各地市分局、杨凌营业管理部及各银行要及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方式,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及时准确回应辖内经营主体和银行网点的诉求和建议。各地市分局、杨凌营业管理部及各银行在政策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张阳 029-87626177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6年5月25日 2026-05-25/shaanxi/2026/0527/2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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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4月,银行结汇17673亿元人民币,售汇14920亿元人民币。2026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7094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852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4月,银行结汇2573亿美元,售汇2172亿美元。2026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10237亿美元,累计售汇8449亿美元。 2026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714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52889亿元人民币。2026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10427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0016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8320亿美元,对外付款7700亿美元。2026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037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890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5-18/sichuan/2026/0518/3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