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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现在网上就能办理企业货物贸易进出口名录登记,再不用从县城往周口跑了。看了你们发给我的业务办理流程微视频,我几分钟就办好了登记。”一家涉外企业负责人通过微信留言向外汇局周口市中心支局的便企之举点赞。 据悉,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外汇局周口市中心支局精心制作了网上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微视频教程,在全市大力推广外汇业务“电话联、微信问、网上办”,便利企业足不出户办理包含名录登记在内的多项外汇行政许可业务。企业通过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注册法人账号后,按照提示和要求上传材料,外汇局周口市中心支局即可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受理和办理好业务。在业务办理中,外汇局周口市中心支局积极为企业提供远程服务,热心纾困解难,力争做到让群众满意。还有一家居生产公司网上办理业务时遇到操作难题,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视频与该企业人员联系,远程“手把手”辅导企业进行系统设置、用户注册和线上登记。 据统计,该局通过业务办理流程微视频、银行告知企业客户等多口径、多渠道宣传,疫情期间,共线上为13家企业办理了名录登记业务,24小时办结率100%,通过电话、微信为企业解答各类难题50余次,有效解决了企业法人疫情期间出门不便问题,缩短企业90%业务办理时长,有效为企业省下“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0-03-24/henan/2020/0324/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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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9年12月31日) 2020-03-03/henan/2020/0303/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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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9年末中国全口径外债数据 截至2019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43519亿元人民币(等值20573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59435亿元人民币(等值8520亿美元),占41%;短期外债余额为84084亿元人民币(等值12053亿美元),占59%。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3%。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18901亿元人民币(等值2709亿美元),占13%;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2534亿元人民币(等值363亿美元),占2%;银行债务余额为64037亿元人民币(等值9180亿美元),占45%;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58047亿元人民币(等值8321亿美元),占40%。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31784亿元人民币(等值4556亿美元),占22%;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5417亿元人民币(等值3643亿美元),占18%;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9467亿元人民币(等值4224亿美元),占20%;债务证券余额为36928亿元人民币(等值5293亿美元),占25.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74亿元人民币(等值97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6725亿元人民币(等值2398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2524亿元人民币(等值362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50780亿元人民币(等值7279亿美元),占35%;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2739亿元人民币(等值13294亿美元),占65%。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3%,欧元债务占8%,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2019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4.3%,债务率为77.8%,偿债率为6.7%,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38.8%,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外商投资企业已分配未汇出利润等数据,修订了2018年末至2019年三季度全口径外债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2019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数据解读详见2019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中国2019年12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9年12月末 2019年12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18901 2709 短期 709 10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09 102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8192 260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4966 2145 贷款 3226 46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534 363 短期 1773 254 货币与存款 755 108 债务证券 1018 146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61 109 SDR分配 674 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87 12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4037 9180 短期 47598 6823 货币与存款 28691 4113 债务证券 3733 535 贷款 14996 215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78 25 长期 16439 235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393 1633 贷款 4985 71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2 9 其他部门 41322 5923 短期 29916 4288 货币与存款 21 3 债务证券 188 27 贷款 3785 54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4973 3580 其他债务负债 948 136 长期 11406 163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920 705 贷款 4792 68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45 64 其他债务负债 1249 179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6725 2398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341 1482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695 100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5688 816 外债总额头寸 143519 20573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0-04-03/henan/2020/0403/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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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以来,外汇局河南省各级分支局指导辖内银行面向企业进一步落实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精准支持涉外经济发展,便利企业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办理外债登记业务2笔,金额1150余万美元;海外代付(贸易融资)业务5笔,金额44000余万美元;进口信用证31笔,金额6700余万美元。 精准为企业纾困,化解企业信用风险 3月9日,济源市某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1笔远期信用证到期,企业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无法正常办理到期付款。济源市中心支局获悉后,及时指导建设银行济源市分行为该企业办理了1笔信用证项下的国内外汇贷款,金额资金412.73万美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某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企业突发下游客户无法按期提货并支付货款,资金周转压力加大,面临进口信用证到期无法向境外付款的风险。河南省分局及时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和该企业沟通,分别于3月16日、3月23日为该企业办理了2笔进口信用证项下押汇业务,金额共计3258万美元。 及时传导外汇新政,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3月19日,南阳市中心支局获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境外银行签订外债贷款协议,但因期限过长,提款和还款方式复杂,向外汇局求助。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南阳市中心支局经向上级局汇报后,第一时间落实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最新规定,一个工作日内为该企业办理了我省首笔贷款期限长达10年的分期还款外债登记,金额988万欧元。 3月25日,叶县伟强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台资企业,主要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该企业为解决流动资金不足向平顶山市中心支局提出外债登记申请,平顶山市中心支局收到申请后,及时向该企业传达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最新规定,指定专人通过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预审相关资料后当天予以办理,并指导工商银行平顶山新城区支行为其办理了外债资金入账和结汇业务,金额150万美元。 保障企业防疫物资出口,助力企业贡献全球疫情防控 3月中旬,郑州某企业向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提交了向巴基斯坦的出口托收单据,企业表示货已发出,希望尽快处理并向对方银行交单,但巴基斯坦因疫情封锁了部分边境口岸,并暂停了包括贸易在内的所有活动。河南省分局获悉后,及时联系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帮助客户广泛联系开展国际业务的快递公司,最终将该笔单据寄出,使出口业务得以顺利办理。 3月31日,许昌市某医疗设备出口企业有一批呼吸机设备准备出口卡塔尔,许昌市中心支局协调农业银行许昌市分行上门加紧对接,为企业提供疫情贷款咨询及外汇资金清算服务,当日下午5点,境外客户将预付货款汇至农行,银行当天晚上为企业办理尽职调查,将企业外汇资金入账,并指导客户进行了网银结汇,金额428万美元。 鼓励银行创新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月5日,三门峡市重点外资企业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为满足复工复产需求,需要办理1笔跨境融资业务,三门峡市中心支局知悉需求后,及时联系建设银行三门峡市分行为企业办理了该行最新推出的跨境融贸贷业务,金额2084万美元。 3月18日,济源市某企业受疫情影响,现金流较为紧张,1笔向瑞士采购原材料的进口信用证到期需要付汇。济源市中心支局获悉后,指导中原银行济源分行及时了解企业最新情况,并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为企业办理了海外代付业务,金额328.34万美元,确保企业正常采购原材料,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2020-04-08/henan/2020/0408/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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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汇发〔2020〕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一、《办法》出台的主要背景。2008年,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以下简称兑换特许业务)率先在北京、上海两地区开展试点。2012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进一步扩大特许业务试点。经过多年发展,兑换特许业务覆盖地区范围不断扩大,发展较为平稳。该业务具有营业时间灵活、兑换币种多样、单笔兑换金额小、经营网点多分布于机场和港口等对外交通枢纽的特点,对银行兑换渠道形成有益补充,较好地满足了个人本外币兑换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兑换特许业务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在保持现有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有利于降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兑换特许机构)的办事成本,对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具有积极意义。 二、《办法》将为兑换特许机构开办业务提供的便利。一是简化行政审批。将兑换特许机构的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其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兑换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允许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三是进一步减证便民。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证明文件。 三、《办法》对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是否有影响?没有影响。《办法》保持原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管理原则不变,个人凭真实身份证件,通过兑换特许机构提供的不同业务渠道可以方便地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四、《办法》如何防范洗钱等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修订后的《办法》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放管结合,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一方面,要求兑换特许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核对和纠错机制,加强对累计大额、可疑兑换业务的监测和真实性审核,加强对异常客户的管理,防止个人通过兑换特许业务实施分拆或使用虚假证件规避外汇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外汇局加强对辖内兑换特许机构经营活动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明确实施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具体情形。(完) 2020-04-09/henan/2020/0409/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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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0年2月) 2020-04-03/henan/2020/0403/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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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取消外债事前审批,极大地便利了境内机构跨境融资。近年来,随着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创新型企业。部分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在成长初期净资产规模较小,跨境融资额度的上限较低,部分融资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为鼓励创新,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发展,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此项试点政策较好地满足了中关村部分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的境外融资需求,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便利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上述外债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广东及深圳(粤港澳大湾区)等省、市。同时,进一步提高北京市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的外债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持续优化外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完) 2020-03-27/henan/2020/0327/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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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法律全集(单机版)》 《中国外汇管理法律全集(单机版)》(以下简称《法律全集》)多媒体光盘,涵盖了我国建国以来发布的所有外汇管理法规以及外汇重要数据和新闻资料,收集了与外汇管理有关的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发布的规章、国际条约、惯例和司法解释等,是我国迄今为止最完整、最权威的外汇管理法律文库。 《法律全集》特点: 1. 法律效力明确 对《法律全集》中外汇管理法规的有效和失效情况进行了逐一标注,有助于了解中国外汇管理法规发展的历史轨迹并准确执行现行有效法规。 2. 检索方便快捷 《法律全集》浏览操作简便,既可以按照分类目录浏览,也可根据法规名称、文号、发布机关、发布时间、正文关键字等多种方式进行检索。 3. 内容定期更新 在有效期内用户每月可在中国外汇网下载升级数据,补充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更新外汇管理法规效力标注情况。每年第四季度进行下一年度新版本的征订工作,并为用户提供全面、优质的售后服务。 联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发行电话:(010)68402101 技术支持:(010)68402153 用户注册网址:http://www.chinaforex.com.cn/lawreg 2020-04-01/henan/2020/0401/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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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金融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银发〔2020〕64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政策调整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相应提高,这将有助于便利境内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当前,我国外债规模和结构较合理,外债风险总体可控,提高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在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的同时,不会引发外债规模大幅上升。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同时,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完) 2020-04-09/henan/2020/0409/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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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0年3月11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决定将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2020-04-01/henan/2020/0401/8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