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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9年11月29日) 2019-12-16/guangdong/2019/1218/1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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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香港基金境内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19 2019-12-10/guangdong/2019/1210/1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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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动外汇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外汇市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外投资者可以使用境内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外汇衍生品),按照套期保值原则管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 本通知所称境外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规定的各类境外投资者。 二、境外银行类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外汇交易中心)会员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三)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三、境外非银行类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四、境外投资者选择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第一种渠道的,应与不超过3家境内金融机构交易,并自行或通过结算代理行将金融机构名单事先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调整金融机构的,应事先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 五、境外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外汇衍生品敞口与外汇风险敞口具有合理的相关度。外汇风险敞口包括债券投资的本金、利息以及市值变化等。 (二)当债券投资发生变化而导致外汇风险敞口变化时,在五个工作日内或月后五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生品敞口进行调整。 (三)根据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可灵活选择展期、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算损益。 (四)依据本通知首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境外投资者应向金融机构或外汇交易中心提交遵守套期保值原则的书面承诺。 六、境外投资者选择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第一种渠道的,如需在结算代理行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可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规定的业务登记凭证办理。该账户专项用于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项下的资金交割、损益处理、保证金管理等,跨境资金收付应通过结算代理行完成。境外投资者与境内金融机构停止外汇衍生品交易关系后,应及时关停在该机构开立的专用外汇账户。 七、境外投资者选择银行间外汇市场直接入市模式或主经纪模式的,应按照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报送有关交易信息。 八、境内金融机构依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第一种渠道为境外投资者办理业务的,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按照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每日报送境外投资者外汇衍生品交易信息。 (二)作为对客户外汇衍生品业务向外汇局履行统计和报告义务。 (三)若使用本机构内部交易系统以外的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或设施,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九、外汇交易中心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境外投资者交易对手备案、会员入市、主经纪业务和数据采集等市场服务和技术保障工作。 十、境外投资者和境内金融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十一、本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5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辖内有关金融机构。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1月13日 2020-01-19/guangdong/2020/0119/1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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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3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召开2020年工作会议暨广东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扣省委“1+1+9”工作部署,系统总结了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19年的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履职形势,安排部署2020年的工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白鹤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其他行领导就分管领域工作进行了相关部署。 会议指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系统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管理求“严”、措施求“实”、人心求“暖”、工作求“进”,“严”“暖”相济完善内部治理,“实”“进”并举深化改革创新。管党治行和内部管理要“严”上求“暖”,在从严规范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工作的温度,想方设法创造有利条件,更好凝聚起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担当的合力;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发展要以“实”促“进”,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谋划推出更多更实的措施,积极争取尽快落地见效,推动金融工作稳步前进,为地方经济发展改革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做好2020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各项工作:一是要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三是要稳妥处置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四是要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五是要统筹平衡好外汇管理“促开放”和“防风险”;六是要全面提高金融管理与服务水平。 会议还总结了2019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的工作,并就做好2020年广东外汇管理工作进行部署:一是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力争政策先行先试;二是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提升外汇服务效能;三是强化业务监管,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四是严打违法违规,维护外汇市场良好秩序;五是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履职水平。 会议最后强调,抓好党建和内部管理,是确保中心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系统要根据党中央、总行党委有关要求和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先行持续深化从严治行,服务暖心持续凝聚队伍合力。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级领导,营管部副主任,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直属支行行长,外汇局各地市中心支局、直属支局副局长,分行机关各处部室及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处部室科(组)长参加会议。 2020-01-19/guangdong/2020/0119/1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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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便利市场主体更好了解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开展法规清理工作。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19〕39号),宣布废止和失效5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和修改7件规范性文件中的部分条款。主要涉及账户管理、货物贸易企业辅导期管理、跨境直接投资、资本项目业务办理权限、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等。所废止失效内容或根据当前改革要求废止,或相关监管要求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替代,或因为阶段性工作已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规清理,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 2020-01-14/guangdong/2020/0114/1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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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汇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大力支持下,2019年12月13日,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子公司在澳门成功发行2亿美元公募公司债券。前期,外汇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在了解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拟担保境外子公司发债事项后,主动作为,多角度、全流程提供服务。 ——积极向企业宣讲跨境担保政策,帮助其准确把握发债所涉担保额度、期限等细节。 ——加强与上级外汇管理部门沟通请示,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开展跨境担保业务,防范履约风险。 ——及时了解债券发行进展、募集资金运用安排等情况,指导企业做好跨境担保外汇登记业务。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子公司本次发行的债券是在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发行、托管清算、上市交易的第一单公募公司债券,对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深化珠澳合作、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产生积极影响。 2020-01-17/guangdong/2020/0117/1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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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便利市场主体了解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条款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文件代替、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三、对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的部分条款予以废止或修改。目录见附件3。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外汇管理局废止、修改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的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2020-01-14/guangdong/2020/0114/1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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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外汇市场对外开放,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 《通知》主要内容是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外汇对冲渠道。境外非银行类投资者可以选择多家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或以主经纪业务模式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银行类投资者除上述两种渠道外,也可以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同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展业流程,进一步完善外汇衍生品交易机制,优化外汇交易信息采集,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开放。(完) 2020-01-19/guangdong/2020/0119/1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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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决定取消11项证明事项(见附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此11项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改为外汇局内部核查。请你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认真贯彻实施。 本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外汇管理取消证明事项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2020-01-13/guangdong/2020/0113/1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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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走进中国司法网金牌法制宣教电视节目“民生与法制”普法宣传活动第四十期——金融专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通过现场表演金融违法小品、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派发宣传资料、解答咨询、有奖问答等形式,普及外汇知识,宣讲外汇政策,指导市民办理外汇业务,警示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非法网络炒汇平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节目全程在茂名电视台多次播放,进一步扩大宣传受众范围。 2020-01-16/guangdong/2020/0116/1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