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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 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 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李克强讲话 俞正声王岐山张高丽出席 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声、王岐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业保持快速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服务普惠性增强,金融改革有序推进,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双向开放取得新进展,金融监管得到改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能力增强。 习近平指出,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以下重要原则:第一,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第二,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要坚持质量优先,引导金融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融资便利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风险可控。第三,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要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第四,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和改善政府宏观调控,健全市场规则,强化纪律性。 7月14日至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习近平强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的理念,更加注重供给侧的存量重组、增量优化、动能转换。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改善间接融资结构,推动国有大银行战略转型,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要促进保险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发展绿色金融。要促进金融机构降低经营成本,清理规范中间业务环节,避免变相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习近平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要推动经济去杠杆,坚定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控总量的关系。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要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 习近平强调,要坚定深化金融改革。要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善外汇市场体制机制。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外部市场约束。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要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 习近平指出,要扩大金融对外开放。要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要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增强金融有序竞争、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机制。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金融创新,搞好相关制度设计。 习近平强调,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国家金融安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好金融系统领导班子,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扎扎实实抓好企业党的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加强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特别是要注意培养金融高端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 李克强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金融是国之重器,是国民经济的血脉。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目的,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作为核心目标,把深化金融改革作为根本动力,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要创新金融调控思路和方式,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和流动性基本稳定,不断改善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要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精准脱贫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双创”支撑就业等的金融支持,做好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要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积极有序发展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要拓展保险市场的风险保障功能。要优化金融资源空间配置和金融机构布局,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着力强实抑虚。要筑牢市场准入、早期干预和处置退出三道防线,把好风险防控的一道关,健全金融风险责任担当机制,保障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积极稳妥推进去杠杆,深化国企改革,把降低国企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有效处置金融风险点,防范道德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增强金融监管协调的权威性有效性,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要坚持中央统一规则,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加强金融监管问责。要坚持自主、有序、平等、安全的方针,稳步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要加强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信用、人才保障,创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金融系统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制度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促进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金融领域切实得到落实。 北京市、福建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工商银行主要负责同志作大会发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金融系统有关单位,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武警部队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17-07-24/shandong/2017/0724/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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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记者 林晖、郁琼源)国家统计局17日公布了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简单的数字背后蕴含着怎样的经济“密码”?记者从中梳理了10大经济数据,全面解码2017上半年中国经济“半年报”。 【GDP:增长6.9%】 上半年,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GDP同比增长6.9%。分季度看,二季度增速6.9%,与一季度持平,这也是我国经济增速连续八个季度保持在6.7%至6.9%的区间。 从去年前3个季度的3个6.7%,到去年第四季度的6.8%,再到今年前两个季度的6.9%,我国经济增长曲线平稳上扬,同时就业向好、物价稳定、国际收支改善,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加明显。近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一些国际机构相继调高了中国经济增长率预期。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稳中略缓】 投资是稳增长的重要“利器”。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80605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6个百分点。 尽管整体投资增速稳中略缓,但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增速回升。其中民间投资170239亿元,增长7.2%,比1至5月份加快0.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加快4.4个百分点,显示市场活力改善,民间投资信心增强。 【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稳居“三驾马车”之首】 上半年,我国市场销售增长加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369亿元,同比增长10.4%,增速比一季度加快0.4个百分点。其中,网上销售增长强劲,同比增长33.4%,比一季度加快1.3个百分点。 不断扩大的内需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3.4%,稳居“三驾马车”之首。 【进出口:大涨近两成】 上半年,我国货物进出口值同比增长19.6%,不仅延续了去年下半年以来进出口回稳向好态势,也创下2011年下半年以来的半年度同比最高增速。 上半年外贸高速成长,既反映全球经济温和复苏,外部需求回暖,也反映国内经济稳中向好,进口需求不断增强。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摆脱了近年来的“低迷”态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由负转正,成功“逆袭”。 【财政收入:上涨近一成】 上半年,尽管企业减税降费力度较大,但由于经济稳中向好,企业效益改善,税基继续扩大,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达94306亿元,同比增长9.8%,增幅明显高于去年。 政府“钱袋子”更鼓,也意味着有更大能力投入各项重点建设。上半年,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城乡社区等领域财政支出均保持了两位数的增幅。 【CPI:温和上涨1.4%】 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4%,物价涨势仍然温和,通胀压力不大。 今年2月以来,食品价格环比连续下降,是导致CPI上涨较为温和的主要因素。从6月份的数据来看,非食品价格是推升CPI的主因,食品价格仍呈下降趋势,特别是猪肉和蛋价格下降较多。 【新增就业:完成全年三分之二目标】 就业乃民生之本,经济规模的持续扩大,带来更多就业机会。上半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735万人,同比多增了1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66.8%。 从去年超额完成年度新增就业任务,到今年上半年完成全年三分之二新增就业目标,持续向好的就业形势进一步反映了宏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居民收入:再次“跑赢”GDP】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比6.9%的GDP增速高0.4个百分点。继一季度后,居民收入增幅再次“跑赢”GDP增速。 与此同时,上半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9,比上年同期缩小0.01,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减小。 【外汇储备:站稳3万亿美元上方】 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568亿美元,连续第五个月出现回升。 今年1月,我国外汇储备跌破3万亿美元大关。尽管外汇储备是一个连续变量,“整数关口”意义不大,但仍一度引发市场忧虑。随着我国经济运行趋稳,跨境资本流出压力总体有所缓解,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动正在逐步趋于稳定。 【夏粮:获历史第二高位丰收】 2017年全国夏粮总产量14052万吨,这一数据仅次于2015年的夏粮产量历史最高点,位居历史第二位。 夏粮是全年粮食生产的第一季。尽管夏粮产量仅占全年的1/4,但夏粮丰收进一步稳定了市场预期,对于夺取全年粮食生产丰收意义重大,也为二、三产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2017-07-19/shandong/2017/0719/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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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明确要求,要将已审议的《快递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会上,总理说了这么一段话:“几年前,快递业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有些城市不允许快递存在,理由是影响市容整洁,快递员骑的摩的也不允许停放。但是我们认为,对于任何新生事物,应尽量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不能一上来就‘管死’!” 李克强总理的这番话,安抚的不仅是快递从业者的心,也彰显了中央政府在经济新业态上的笃定姿态,提醒审慎监管的大势所趋。 眼下来看,“包容审慎”这四个字,说反复强调恐怕不为过。就在上个月的2017年夏季达沃斯论坛,李克强总理在特别致辞中说,“我们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比如像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共享单车,都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促进了其健康发展。”6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举例说,“几年前微信刚出现的时候,相关方面不赞成的声音也很大,但我们还是顶住了这种声音,决定先‘看一看’再规范。如果仍沿用老办法去管制,就可能没有今天的微信了!”于此,总理要求政府部门对待各类新业态、新模式要有“包容审慎”的态度。再往前,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亦曾明确提出,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制定新兴产业监管规则……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2014年11月19日,李克强总理到访义乌一家网店。这家网店老板大学毕业后来到素有“网店第一村”的青岩刘村创业,几年间月销售额已过百万,还带动了不少员工创业。听到这里,总理高兴地鼓励正忙着接单的“店小二”既当就业者,又当创业者,未来成为“大掌柜”。 “包容审慎”四字,所谓包容,就是容得下不同,眼界辽阔一些,视野宏观一点;所谓审慎,就是守得住底线,尊重新动能,了然新方位。 为什么要“包容审慎”?因为从辩证法来说,新事物总是难以自动匹配老规矩的。而今,《快递条例(草案)》终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不得不说的是,在快递业原始生长的阶段,问题不少、矛盾也不小:野蛮分拣的众怒、禁止摩的的铿锵、恶性竞争的无序……都给消费者及社会带来了不少麻烦。不过,面对“成长中的烦恼”,自然无须“把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7月11日,国家邮政局发布《2017年二季度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数据显示,我国上半年完成快递业务量174亿件,同比增长31.4%;实现快递业务收入约2186亿元,同比增长27.5%。在快递成为经济社会常态的时候,蓦然回首,我们会发现当初的“包容审慎”是何等紧要而关键。 公共决策要向新动能、新产业、新业态倾斜,这是“包容审慎”的题中之意。而即便是常规的城市管理,“包容审慎”四字仍须奉为圭臬。 有权切莫任性,自当“包容审慎”。(光明网评论员) 2017-07-19/shandong/2017/0719/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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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会议,副局长,总会计师,局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马凯副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新形势下做好金融工作,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要深刻认识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判断当前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外汇局系统要高度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把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各项外汇管理工作中。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全面提高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化解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稳妥有序地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积极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优化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服务,为内、外资企业创造更加开放、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外汇管理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完) 2017-07-24/shandong/2017/0724/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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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印发《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鄂汇发﹝2018﹞3号文,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内容涵盖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市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多项外汇创新业务,为金融支持湖北自贸区建设相关政策落实落地落细提供了重要支持。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适用于自贸区内银行、境内外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个人,其创新和突破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简化了货物贸易购付汇审核手续。自贸区内企业经区内银行资格审核后,办理货物贸易项下购付汇业务,可直接向银行提交网上电子单证,无需向银行提交纸质单证。简化了企业货物贸易购付汇流程。 二是简化了货物贸易收结汇资金划转手续。自贸区A类企业可将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直接划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结汇或对外支付,无需事先划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进行审核。简化了企业货物贸易收结汇流程。 三是便利了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外币租金收取。根据《实施细则》,自贸区内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如果其用以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可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将促进区内融资租赁业务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是提高了境外企业境内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实施细则》,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结汇业务。将吸引更多的境外资金流入自贸区,有助于提升境外企业在区内银行的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支持外汇金融创新,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自贸区内具备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可以按照外汇管理规定为自贸区相关业务提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该项政策将为区内企业合理运用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规避汇率风险提供便利。 六是降低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根据《实施细则》,自贸区内跨国企业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准入条件,由国际收支规模1亿美元降为5000万美元,有利于更多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加入该业务,积极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灵活调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的外汇资金,调剂资金余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跨国企业的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跨国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该政策将提高自贸区对跨国企业的吸引力。 同时,为维护自贸区内外汇市场的健康和有序发展,按《实施细则》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仍将依法对自贸区相关业务进行监管,开展非现场统计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调查。 2018-02-02/hubei/2018/0202/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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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度决算 2017-07-24/shandong/2017/0724/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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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华盛顿6月25日电 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战略对话具体成果清单 2015年6月22日至24日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的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特别代表国务委员杨洁篪与美国总统奥巴马的特别代表国务卿克里共同主持了战略对话,两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双方就重大双边 地区和全球性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就以下各项成果达成一致 中美双方: 一 加强双边合作 1 高层交往:积极评价近年来中美关系取得的进展,决定继续按照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加强务实合作,建设性管控分歧,推进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建设 双方将保持高层交往和两国领导人之间经常性的密切沟通 双方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习近平主席9月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取得丰硕成果 2 两军关系:重申共同致力于落实两国两军领导人共识,促进持续性及实质性对话与沟通,深化在人道主义救援减灾 联合国维和 反海盗 军事医学等共同利益领域务实合作,加强减少风险措施,以增进互信 防止冲突,进一步推动中美军事关系发展 双方决定在亚太及以外地区积极开展良性互动 3 互信机制:重申积极落实两国国防部2014年签署的两个互信机制备忘录,即"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下称"通报机制")和"海空相遇安全行为准则"(下称"行为准则") 双方积极评价今年以来两个互信机制建设取得的重要进展,同意在通报机制框架下就新的通报项目开展磋商,并力争在2015年9月前就行为准则中的"空中相遇"部分达成一致 4 战略安全对话:中美双方于2015年6月22日举行了第五次中美战略安全对话,就战略安全议题进行了坦诚 建设性讨论 此次对话由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和美国常务副国务卿布林肯共同主持 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孙建国 美国国防部负责政策事务的副部长沃穆思以及两国军队和其他文职高级官员参加 双方认为对话有助于增进彼此在战略安全议题上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决定继续保持深入 持久和开放的沟通,以进一步巩固中美稳定 合作的战略安全关系 双方决定在2016年1月之前举行战略安全对话会间会,并在下一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夕举行下一次中美战略安全对话 5 防扩散合作:将继续寻求方法,就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技术的防扩散问题解决彼此关切 管控分歧 双方决定作出努力,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务实合作和定期双向沟通 6 反腐败合作:决定就加强和推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二十国集团(G20)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多边框架下的反腐败倡议继续开展合作 美方承诺愿与中方一道,在2015年至2016年间,尤其是2016年中方担任G20主席国期间,为打击跨国腐败作出表率,包括实施G20相关反腐败准则 中方欢迎美方上述承诺 两国重申在G20框架下就打击跨国贿赂 拒绝避风港 资产返还 提高公共领域廉洁性等方面所作承诺 双方将继续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这一主渠道开展双边反腐败合作,将预防公共腐败 查找腐败公款 拒绝成为犯罪分子及其资产的避风港 资产返还和打击跨国商业贿赂作为重点领域 双方将共同筹备好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华举行的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第十次会议 美方赞赏中方在担任2014年APEC轮值主席时展现的领导力,包括《北京反腐败宣言》的通过,支持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秘书处的工作 中方将考虑在不远的将来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反贿赂工作组 双方决定继续公开各自关于打击跨国商业贿赂的法规,并在各自法律允许范围内加强打击跨国腐败合作 7 执法合作:决定继续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为主要机制,深化并加强执法合作,以解决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 根据JLG第十二次会议讨论情况,决定双方共同团长和工作组今年将一直保持沟通 双方将共同落实JLG第十二次会议有关共识 双方指出,中美JLG第十三次会议将于2015年秋在美举行 8 法律顾问磋商:决定由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和美国国务院法律顾问于2015年10月在北京举行第二次年度法律顾问磋商 9 残疾人权利:决定继续就残疾人权利事务开展富有成效的交流,并寻求扩大合作的机遇 双方于2015年4月14日至15日在华盛顿召开首届残疾人事务协调会,并商定于2016年4月在北京择期召开第二届协调会 双方还就环境无障碍标准 教师培训 就业模式展开了讨论,并计划于2016年协调会前选派一位美国高等教育专家赴中国就此先期研讨 10 领事事务:将在2015年4月举行的双边领事磋商的基础上,努力加强多个领域的双边领事交流 双方积极落实互为商务 旅游人员颁发10年多次有效签证 互为留学人员颁发5年多次有效签证的互惠安排,进一步便利双方人员往来 双方重申,致力于确定合适的地皮用于建造位于上海 芝加哥 旧金山和洛杉矶的新领事馆舍 2015年3月,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与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海关执法局签署有关谅解备忘录,邀请中方专家赴美协助对非法移民进行身份审查 11 应急管理:决定继续并扩大应急管理领域的合作 中国地震局和美国国际开发署决定继续联合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以帮助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提高应急搜救能力 2015年演练活动于6月在蒙古国举行 美国联邦应急管理局和中国应急管理相关机构在美国国际开发署美国国际灾害援助办公室和亚洲基金会的不断支持下,持续开展合作 美国联邦应急管理局与中国地震局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已着手就中国社区灾害管理建设项目开展合作 2015年8月,美国联邦应急管理局在美国国际灾害援助办公室的资助下,将在成都为45名来自相关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举办一期有针对性的社区应急响应团队培训课程 12 交通运输安全与灾难应急:决定通过中国交通运输部与美国贸易发展署 运输部和商务部之间的协作,继续深化交通运输安全领域的合作 此合作以两国交通运输主管机构和业界开展的技术交流为基础,如2015年在中国举办的"中美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与灾难救援研讨会" 13 灾害反应能力:决定加强在灾害反应领域的合作,包括加强在国际人道主义行动框架内的协调 为此,双方决定共同资助一个旨在提高中国骨干基金会对国际人道主义工作了解的项目;在领导力 协调机制 灾害管理知识和技能方面为相关行政 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提升所选中国基金会提供国际人道主义救援的能力;促进与已有国际人道主义联合团体和平台的网络联系和交流 双方欢迎中国加入亚洲洪水网络计划,该计划由美国国际开发署美国国际灾害援助办公室 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和美国地质调查局联合开展 14 扩大中美海关"集装箱安全倡议"合作: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国土安全部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加强"集装箱安全倡议"合作,决定将该项目扩展至更多的中国港口 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有意向将"集装箱安全倡议"扩大至应对所有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增加由中国海关实施 美国海关观摩的查验数量,并开展中国海关总署向美国加利福尼亚长滩港派驻关员的工作 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国土安全部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在2015年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签署了经修订的《原则声明》,确定扩大"集装箱安全倡议"合作 15 中美海关C-TPAT联合验证和AEO互认合作: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决定继续磋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关于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行动计划附录》 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已在中国完成387次联合验证,将继续就"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安排进行磋商 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寻求在2015年开展更多的联合验证,继续协调各自的"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并将在满足相关要求后达成"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安排 16 中美海关联合培训合作: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认识到联合培训项目有助于增进对彼此业务流程和操作的了解 双方有意向以实际业务为重点继续开展该项合作 根据2012年5月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关于联合培训项目的意向书》建立的联合工作组将于双方商定的时间在美国召开联合工作组会议,回顾第一期联合培训项目行动计划取得的进展,解决尚未完成的合作内容,明确第二期行动计划的目标 17 中美海关执法合作: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 美国司法部禁毒局决定继续共同打击跨境毒品走私 中美双方将继续在打击枪支弹药 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方面加强情报交换 案件协查,并视情开展联合行动 中美双方计划加大参与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力度,以协调上述工作 18 中美两用物项商品识别培训合作: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能源部国家核安全署继续开展两用物项商品识别培训合作,旨在通过对两用物项商品的熟悉 识别和布控,提升海关执法人员打击非法贩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材料 设备 配件和技术的能力 去年以来,双方在中国海关防辐射探测培训中心多次举办两用物项商品识别培训活动,包括:2014年8月举办的商品识别兼职教师培训班和2015年3月举办的两用物项商品识别及金属识别设备使用培训班 19 中美防范核及其他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合作:中国海关总署与美国能源部国家核安全署决定继续执行2013年7月签署的《关于防范核材料及其他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14年1月,双方联合举办了首期亚太地区海关辐射探测技术研讨班,重点围绕辐射探测系统的操作 维护 培训和管理等议题展开,极好地展示了位于秦皇岛的中国海关防辐射探测培训中心的培训能力 2015年,双方将继续在该中心举办辐射探测培训班和出口管制商品识别培训班,并加强辐射探测 出口管制领域的专家互访与交流 双方将继续开展在中国上海洋山港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使用辐射探测设备的技术合作 20 中美防范核及其他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工作组: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能源部国家核安全署2013年签署的《关于防范核材料及其他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成立了防范核及其他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工作组,并于2014年11月20日签署了该工作组的工作章程 双方将于2015年下半年在美国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 21 中国园:决定中国园项目双方工作组继续开展工作对接,修改完成设计方案 决定力争于2016年10月30日前实现中国园项目开工建设,并于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22 子对话 对口磋商及双边会见:决定适时举行下轮非洲 拉美 南亚 中亚等子对话,以加强在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双边协调并探索合作领域 双方在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举行了有关对口磋商,就联合国/多边事务 南北苏丹 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 绿色港口和船舶以及海洋保护区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两国有关部门负责人并就中美关系中的广泛议题举行了一系列双边会见 二 应对地区和全球性挑战 23 朝鲜半岛:重申2005年919共同声明中关于六方会谈的目标,即以和平方式可核查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以及确保半岛和平稳定的重要性 双方进一步确认全面落实919共同声明的重要性,继续致力于落实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 双方呼吁相关方共同努力,采取必要行动,为重启六方会谈创造条件 24 阿富汗问题:认识到中美都是支持阿富汗的重要利益攸关方 一个和平 稳定和统一的阿富汗不仅符合阿自身利益,也符合中美两国和本地区国家的利益 中美双方肯定两国在阿富汗问题上的密切沟通与协调 双方决定就阿事务保持沟通与合作,支持阿和平重建,支持"阿人主导 阿人所有"的和解进程,推进中美阿三方对话 双方共同重申,呼吁塔利班同阿政府开展直接对话 美方对中方主办2014年"亚洲之心"阿富汗问题部长级会议表示赞赏 双方将共同支持巴基斯坦于2015年举办该会议 双方决定举办第四轮中美联合培训阿富汗外交官项目,于年内启动两项联合培训阿医护人员和农业技术人员的新项目 25 伊朗核问题:强调中美在通过外交手段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 维护中东地区和平与稳定方面拥有共同利益 双方高度评价由欧盟主持的六国(联合国安理会五常+德国)与伊朗的谈判所取得的积极进展 双方重申致力于为早日达成一项双方均同意 确保伊朗核计划完全和平性质的长期全面共识而努力 双方将在相互尊重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继续就伊朗核问题开展建设性合作 26 叙利亚问题:就叙利亚当前局势详细交换意见,并重申共同致力于在《日内瓦公约》基础上通过政治手段解决叙利亚问题 双方表示,支持联合国叙利亚问题特使斯塔凡·德米斯图拉为减少暴力及重启通过对话与磋商以照顾各方利益的政治解决方案所作努力 双方对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2118号决议后仍有有毒化学品在叙利亚被用作武器表示关切,重申反对扩散和使用任何化学武器,表示支持禁化武组织在叙利亚的工作 双方对叙利亚人道主义状况深表关切,注意到联合国面临严重资金缺口,致力于继续向叙利亚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提供大力支持 双方呼吁国际社会按照联合国指导原则增加人道主义援助 27 伊拉克问题:一个稳定的伊拉克符合中美的共同利益 为此,中美强调伊拉克主要民族宗教派别间政治和解与妥协的重要性 双方认为,伊拉克扩大石油天然气生产和出口对于全球能源市场稳定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也有利于伊拉克实现长久和平 中美将与伊拉克共同讨论潜在的能源合作领域 双方对伊拉克人道主义局势深表关切,继续向伊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28 反恐合作:谴责所有形式的恐怖主义,一致认为恐怖组织构成全球性威胁 中方政府官员及业界专家接受美方邀请,拟就遏制全球恐怖分子用以制造简易爆炸物的化学前品和两用爆炸物成分非法流通的最佳做法进行会晤和讨论 双方决定于2015年8月3日开始的一周在北京举行第二次中美副外长级反恐磋商,力争在广泛议题上加强反恐合作,包括如何应对外国恐怖作战分子跨国流窜 打击恐怖融资网络 加强有关恐怖威胁情报信息交流 29 南北苏丹问题:一致呼吁南苏丹冲突双方恪守停止敌对协议,达成全面和平协议,着手组建民族团结过渡政府 包括联合国 非盟在内的国际社会应鼓励东非政府间发展组织(伊加特)成员国开展更紧密合作,以达成一个南苏丹和平框架 中美双方注意到非盟和安委员会5月22日发表的声明 中美认为,一旦达成和平协议,该协议的全面落实需要得到国际支持 国际社会应继续支持联合国驻南苏丹特派团(UNMISS)履行有关保护平民 监督和调查侵犯人权行为 支持人道救援准入以及监督与核查机制(MVM)开展监督和报告工作的授权 所有各方应停止阻碍UNMISS开展工作,使其能充分履行授权 国际社会应继续向南苏丹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向包括逃往邻国的南苏丹人在内的流离失所者提供更多支持 中美双方注意到保护南苏丹关键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呼吁南苏丹冲突双方对此予以保护 一旦达成和平协议,这些基础设施对南苏丹国家未来福祉至关重要 双方重申应鼓励南北苏丹发展友好关系,呼吁双方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 双方承诺继续就有关南北苏丹问题的所有事宜保持沟通和磋商,并就支持南北苏丹实现和平和两苏关系和平发展开展协调行动 30 人道主义援助:认识到非洲对人道主义援助的紧急需求,决定继续为非洲人道主义援助作出贡献 双方呼吁国际社会增加对非洲的人道主义援助,向非洲国家难民 流离失所者和冲突受害者提供更大支持 双方决定在与受援国磋商的基础上,继续讨论如何更好地应对上述需求 31 亚太合作:认识到双方在本地区的共同利益和挑战 双方决定共同努力,并与其他地区国家一道,维护本地区的和平 稳定和繁荣 双方决定在东亚峰会和东盟地区论坛等地区多边机制框架内加强沟通与协调,决定未来一年在上述某一机制内联合举办海上溢油 外空安全 地震应急响应等领域的合作项目 双方支持东盟在地区架构中的中心地位 双方欢迎并决定通过各层级双边交往及相关机制就亚太地区事务继续保持磋商 32 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确认双方致力于落实2014年中美元首会晤关于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的成果 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宣言和联合部长声明以及2014年东亚峰会关于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的声明中有关承诺 双方保证将采取措施进一步限制象牙进口及国内贸易;就应对包括加州石首鱼 海龟等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加强合作;努力找出并设法解决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路线和供应链问题;减少引发野生动植物盗猎和非法贸易的市场驱动因素;加强国内和国际执法努力;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网上交易;继续努力在《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框架下支持应对野生动植物犯罪的国际执法合作,包括加大刑事处罚以威慑潜在的野生动植物走私行为 双方将努力提高公众意识,并与其他政府 国际政府组织 民间团体 私营部门和当地社区合作,在遏制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方面发挥最大效应 33 联合国:强调纪念联合国成立70周年和重申对《联合国宪章》承诺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表示支持联合国作为最普遍的多边组织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通过多边主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有效途径 双方就关于联合国可持续财政问题开展建设性工作的必要性交换了意见 34 联合国维和行动:就联合国维和行动交换了意见,重申将共同致力于就该问题加强对话,包括在两国军队 警察和民事人员派出部门间轮流开展专家级交流 双方决定以联合国对维和行动进行评审和制定维和警察战略框架指南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维和行动的效力与效率 双方决定继2015年5月举行首次两军维和专家磋商后,于年底前召开首轮中美维和事务专家级磋商 35 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重申致力于合作建立一个包括中国 美国及其他可能受到核事故影响的国家的全球性核责任制度,最初将重点关注东南亚 环太平洋国家与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缔约国之间的关系 双方决定于2015年秋季在北京举办一次包括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在内的核责任问题研讨会 36 国际经济事务磋商:高度评价2014年在北京举行的首轮中美外交部门国际经济事务磋商取得的积极成果 双方决定于2015年年内在美举行第二轮磋商,就世界经济形势 二十国集团 亚太经合组织 全球发展合作包括2015年后发展议程及其落实等问题加强协调 37 发展议程:重申支持正在进行的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制定过程,支持达成一份具有普遍性和适用于所有国家的议程 双方重申对第三次发展融资国际会议的强烈支持 38 发展合作:在受援国提出 受援国同意 受援国主导的前提下,以及建立在阿富汗和东帝汶合作的基础上,中美决定对双方合作进行评估,并确定今后在上述两国或其他国家开展联合发展项目的成功方法 双方决定,针对受援国要求的 三方共同决定的方案和项目进行联合可行性研究,是进行未来项目合作必要的第一步 三 气候变化与能源合作 39 承诺达成有力度的2015年协议:在2014年11月习近平主席与奥巴马总统共同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的基础上,中美双方承诺继续紧密合作并与其它国家一道解决妨碍今年12月在巴黎达成一项成功 有力度的全球气候协议的重大问题 双方决定通过政策对话就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相关问题保持和加强定期的高级别对话 双方欢迎各国提出有力度的国家自主决定贡献 40 2014年11月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下合作项目的进展:欢迎为落实2014年11月中美联合声明下启动的新的 拓展性双边行动倡议所采取的实际措施,包括清洁能源研究中心(CERC)续签5年,与中心的私营部门合作伙伴共同开展第二阶段工作,以及推进关于在新的CERC能源和水领域开展合作的进程;筹备性工作包括为中国大型商业化规模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示范项目选址而召开的技术研讨会 现场调研以及政府 企业和机构间合作信息交流,以便到习近平主席访美时宣布选定的CCUS示范项目,以及合作示范高压下利用二氧化碳从深咸水层向地表驱水;2015年3月召开了双方国内管控氢氟碳化物政策的对话;即将于今年秋季在洛杉矶召开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2015年4月由美国商务部 美国能源部和中国商务部成功组织绿色产品贸易代表团访华 41 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双方加强和强化气候变化工作组 该工作组是双方开展支持各自2020年前和2020年后气候行动的定期对话和建设性合作的重要机制 双方建立了新的国内政策对话,并决定在习近平主席9月访美前探索新的合作领域,包括在零排放汽车领域拓展合作 双方发布了工作组年度报告,记录最近进展和未来工作目标 42 强化气候变化政策对话 启动新的国内政策对话:过去一年,双方在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定期开展强化政策对话 强化政策对话有助于双方分享各自2020年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信息,同时也促成了2014年11月中美成功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 双方在2015年6月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夕又召开了一次强化政策对话,并决定利用未来双边和国际会议召开后续会议,旨在为在巴黎达成成功的全球气候协议做准备 与此同时,为支持双方就实现各自2020年前和2020年后目标和低碳经济进一步开展建设性对话,双方在强化政策对话机制下建立了新的国内政策对话机制,分享国内政策目标 规划 挑战和成功的信息 前两次国内政策对话已分别在2015年5月和6月召开,后续会议拟于2015年8月和冬季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会间会期间召开 43 削减氢氟碳化物(HFCs):在2013年和2014年双方所达成的共识中,习近平主席和奥巴马总统决定在国内 双边并与其它国家一道逐步削减HFCs的生产和消费 双方在贯彻落实相关共识方面已经取得进展 在国内,美国正在识别和批准具有较高全球增温潜势的HFCs的气候友好型替代品,建议禁止特定设备使用具有较高全球增温潜势的特定种类HFCs,例如机动车制冷设备 中国已经针对所有化工生产设备实施了HFC-23副产品排放管控 在政府大量资金支持下,所有HCFC-22设备需要加建并运行HFC-23焚烧设施 双方欢迎在HFCs领域双边务实合作已经取得的进展,同意进一步探索双方工业部门合作的机会 双方在多边进程下就HFCs问题交换意见,同意共同并与其它国家合作,通过利用包括《蒙特利尔议定书》的专长和机制在内的多边方式来逐步削减HFCs的生产和消费,同时继续把HFCs包括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有关排放计量和报告的范围内 双方强调《蒙特利尔议定书》的重要性,包括作为下一步通过建立一个不限成员名额的接触小组,来审议包括对第五条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成本有效性 替代品的安全性 环境效益及修正案在内的所有相关问题 美方同意开展工作,以解决议定书第五条国家在《蒙特利尔议定书》下削减HFCs的关切 双方同意就国内 双边和多边问题在重要会议之前或期间进一步加强沟通,包括面对面就HFCs问题进行磋商 44 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载重和其它汽车减排:在气候变化工作组大量技术和政策交流的支持下,双方在载重汽车和其它汽车减排倡议的关键工作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国内政策和务实合作上的进展 关于载重汽车燃油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美国目前正在为2018年后中型和载重汽车制定新的温室气体排放和燃油经济性标准 这些标准在2015年6月提出,并将在2016年年底完成 中国正在为2020年及以后轻型和载重商用车辆开发新的燃油消耗标准,分别将于2015年年底和2016年年底完成 关于尾气排放和燃油质量标准,中国在全国实施超低硫汽油和柴油燃料的进程加快了一年,时间提前到2016年底 为利用高质量燃油供应,中国目前正在开发轻型和载重汽车国6排放标准,并将在2017年年底完成 2015年中方还建立了载重和轻型汽车更完善的合规项目 在绿色货运,美国扩大了"智能交通"计划的规模,从2015年开始包括驳船货运,并将在2016年新增航空货运 中国加强了绿色货运倡议,包括绿色货运效率标准 20家企业试点项目和绿色驾驶手册 最后,双方决定在2015年秋季启动新的中美零排放巴士合作 45 电动汽车研讨会:为支持中美电动汽车合作和中美创新对话,中国科技部和美国贸易发展署在2015年6月共同主办了电动汽车研讨会,吸引公共和私营部门代表就标准和技术进行讨论 46 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智能电网:欢迎气候变化工作组智能电网倡议下的四个合作示范项目取得的进展 迄今所取得的显著进展包括美国尔湾智能电网示范项目,通过采用智能电网技术的零净能耗家庭减少了超过60%的能源使用量和80%以上的电力成本,以及中国—新加坡天津生态城的四个子项目功能和应用情景的开发 2015年3月,双方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威斯敏斯特举行了第三次研讨会,进一步开展示范项目的技术交流,并继续开发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学,这些方法学将最终应用于四个示范项目的效益评估 双方还推荐了三种新的智能电网一体化技术实践:高渗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 对连接设备所产生的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以及微型电网 下一次研讨会将在中国北京召开,并将在2015年秋季赴中国天津市进行项目实地考察,还包括讨论技术支持活动和智能电网标准,并将设置与企业进行讨论的环节 双方进一步决定更加重视企业参与和技术支持,以扩大智能电网在两国的制度能力 此外,在2014年10月成功举办第一次考察后,美国贸易发展署在2015年将资助第二次智能电网考察,邀请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相关电力公司参加 47 智慧能源大数据管理系统可行性研究及试点项目:决定加强电网现代化合作 中美双方决定支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在美国贸易发展署支持下开展电网的大数据分析可行性研究和试点项目 该项目将展示如何利用大数据分析为智能电网提供运行监测和配电 用电和停电管理的优化 48 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碳捕集 利用和封存(CCUS):工作组下2014年选定的4对CCUS合作项目的双方参与者继续讨论了项目开发任务 过去一年中,美国能源部资助分别在美国和中国召开关于CCUS技术 政策和监管信息交流的两次研讨会 美国研讨会包括中国代表团与美国公司在中国寻求商机的会议,并于2015年2月1日至7日考察了数个二氧化碳驱油项目,这一考察是美国贸易发展署支持的CCUS考察的一部分 2015年4月20日,第二届工作组CCUS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这一研讨会提供了展示最初的四个CCUS项目成果,以及提出几个新项目的机会 目前中美两国的潜在合作伙伴正在讨论这些新项目,并制定具体的任务和行动 为推进这些建议,美国能源部支持了美国几个潜在合作伙伴的预可研和项目开发活动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美国能源部选择了2个新的CCUS项目并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正式确认 49 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建筑和工业能效:为促进改善合同能源管理,双方于2015年1月在北京举行了专题研讨会,汇总共同开发的资源,包括市场机会分析 政策建议 资源工具包和示范项目机会分析 参会企业成立了一个新的 双方企业领导的工作小组,以推动合作项目并拓展价值120亿美元的中国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和76亿美元的美国合同能源管理市场 在将于2015年9月举行的第六届中美能效论坛的签约仪式上,双方将确认符合双方共同认定的能效标准的创新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 通过国际能效合作伙伴计划,中国 美国 澳大利亚和日本就评估十大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实践的方法学达成共识 参与者将根据此方法学开发"双十佳"清单,并于2015年9月前完成 50 能效标准合作: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美国能源局决定就中国锅炉系统自愿性能效标准与两国企业开展合作 中美双方决定加强数据中心能效标准领域的交流 51 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收集和管理:成功完成了对温室气体监测和报告的方法学 数据验证以及电子注册系统开发的能力建设工作 中国于2014年公布了14个行业具体的温室气体报告指南,并计划于2015年再完成9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报告指南 目前,中国正在设计其国家温室气体报告系统 美国已连续第五年完成了对41个行业的8000多个设施和供应商的温室气体数据收集,包括二氧化碳和其它具有较高全球增温潜势的气体,如甲烷 氢氟碳化物和全氟化合物;这些数据在美国完善其温室气体清单 开发并执行美国甲烷减排战略和支持气候政策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两国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国温室气体指南开发 数据报告系统建设 数据管理以及关键工业行业和温室气体相关数据的质量控制方面的能力建设合作 双方将在中国确定一个示范项目,以应用中国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学和美方经验来寻找减排机会 52 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气候变化与森林:欢迎和核准气候变化工作组框架下气候变化与森林倡议的实施计划,并同意通过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方面是"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中林业和土地利用议题开展政策对话" 双方在2015年5月进行了首次对话,并就公约附属科技咨询机构下的议题交换意见,以增进对气候变化谈判中彼此立场的理解 实施计划明确了第二方面工作"就林业相关温室气体的测量 报告与核查开展技术合作"中的联合活动,侧重于估算和报告林业相关温室气体 第三方面工作是"在林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协同方面开展技术和政策合作",第四方面工作是"林业 气候 融资和投资" 后三个领域的活动将于2015年下半年展开,包括一系列电话会议 技术研讨会以及为了分享经验和帮助确定林业相关问题的最佳实践而进行的考察 双方将进一步探讨商品 林业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问题 53 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锅炉效率和燃料转换研究:认识到工业锅炉是重要的耗能设备且是重要的空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源,中美决定扩大工业能效合作以促进关键耗能系统的深度改造,并分析工业蒸汽和过程加热系统中更换燃料的成本 效益和技术可行性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美国国务院决定于2015年6月在宁波和西安两个试点城市与利益相关方,包括中国国家发改委 省级领导 电网公司 私营公司和金融机构一起发布并执行由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成立的双边技术组制定的政策实施路线图 作为上述实施路线图的一部分,双方同意在一个或两个试点城市探索应用美方技术 作为前期步骤,在双方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双方计划组织美方专家拜访包括中方城市管理者在内的中国利益相关方,就相关技术 政策创新和市场机制深入交换意见 实施路线图执行中期,在双方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美方欢迎中国利益相关方访美并将安排与相关专家会面 54 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下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双方同意在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倡议下分两轨开展工作 在第一轨下,双方同意今年秋季在洛杉矶举行第一次气候智慧型/低碳城市峰会,2016年在中国举行 双方计划邀请两国地方领导及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包括地方领导表明其政治决心 雄心和行动的高级别全会,开展技术交流 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的工作层会议,以及举办私营部门参与的展览 在关于城镇化智能基础设施的第二轨下,双方在以下领域初步达成合作共识:试点和示范项目中的气候智慧型城市 全球城市团队挑战和智慧型城市研发及示范 双方将继续就可能的新议题开展讨论 55 智能城市 智能增长商业发展代表团:美国商务部长普里茨克和能源部常务副部长兰德尔与中国商务部和国家能源局合作,于2015年4月12日至17日共同率"智能城市-智能增长"商业发展代表团访华 此次访问重点关注绿色基础设施,能效,绿色建筑,碳捕集 利用和封存以及环境行业,凸显了可持续的城市化技术为支持中国实现空气质量和气候目标带来的益处 56 关于绿色港口和船舶的合作:认识到两国港口和船舶在货物运输中的重要性 然而,港口和船舶也产生大量空气污染物 温室气体和黑碳排放 现有大量经验 最佳实践和技术可以用来减缓排放并减少对空气质量和气候的影响 考虑到借此共同拓展环境效益的机遇,双方决定启动一个新的关于绿色港口和船舶的倡议 57 绿色港口和船舶对口磋商:中国环保部 美国环保局和贸易发展署就绿色港口和船舶议题举行了对口磋商,上海交通委 深圳人居委 美国交通部和洛杉矶港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享了港口和船舶排放在影响空气质量方面的经验,讨论了国家 省 港务局与利益相关者在经济 高效减排方面的优先合作领域 双方同意在减排方面扩大合作,使中美两国共同获得环境效益 58 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在五年成功运行的基础上,中美两国决定继续扩展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CERC)合作以进入第二个五年(2016年至2020年)阶段 两国将共同出资至少2亿美元以资助CERC 其主要研究内容将包括先进清洁煤技术(包括碳捕集 利用和封存) 清洁汽车 建筑节能以及能源与水 两国元首在2014年11月宣布的新合作领域"能源与水"将由中国科技部和美国能源部牵头 中国科技部拟召集国内有实力的研究院所和大型能源企业于今年成立"能源与水"中方产学研联盟 美方将通过竞争招标的形式成立类似联盟 59 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为支持中美能源合作项目,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贸易发展署决定继续在中央和地方层面开展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领域的合作 美国贸易发展署将资助召开研讨会并开展相关研究,以便双方利益相关方进行政策 标准 市场准入 最佳实践和技术解决方案等方面的讨论 60 可再生能源伙伴关系:决定继续在2009年胡锦涛主席和奥巴马总统宣布成立的中美可再生能源伙伴关系框架下开展可再生能源务实合作 目前根据该倡议共有11个合作项目正在实施,包括集中太阳能发电 光伏质量认证 光伏融资 可再生能源并网和新能源城市等 61 能源安全:认识到能源利用在气候变化和经济可持续增长中的重要地位,中美双方决定继续把国内和国际能源政策作为落实中美气候承诺的一部分 双方认识到努力加强全球能源安全是双方的共同目标 双方重申致力于开展能源安全对话,并认识到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中美在确保能源安全方面既拥有共同利益和责任,也面临共同挑战 中美双方决定在不久的将来会面,就能源安全的共同关切 如何以可持续的方式满足各自能源需求进行讨论 中美双方重申致力于加强广泛政策领域的对话 信息交流与合作,包括维护国际能源市场稳定 确保能源供应多元化 可再生能源以及能源的可持续和高效利用 62 非常规天然气交流:2014年5月,中国国土资源部和美国国务院在北京共同举办非常规天然气可持续发展论坛,就非常规天然气可持续开发的经验 天然气勘查区块招标程序以及招标合同条款的最佳做法等进行了交流 2014年9月,中国国土资源部管理专家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赴美就页岩气开发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调研,美国联邦 州和地方的管理专家参加了讨论,并现场考察了德克萨斯州钻井平台 2015年,双方将继续探讨各类合作方式,推动中国非常规天然气可持续发展 63 中美页岩气培训项目(第二期):决定联合在中国开展第二期页岩气开发技术 贸易和监管等领域培训 与2013年至2014年期间成功举办的第一期培训相似,这一公共与私营部门合作项目仍由美国贸易发展署 中国国家能源局 中国环保部 美国能源部 美国国务院和美国商务部协调开展 项目将邀请政府和产业界专家,为中美双方页岩气领域参与者提供平台,讨论当前机遇与挑战 分享最佳实践和经过验证的解决方案 64 交流培训项目: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能源部继续开展百人交流培训项目,扩大两国能源行业,特别是在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方面的信息交换和相互学习 一个美方代表团将于2015年8月访华 65 中美核安保示范中心合作:对核安保领域,尤其是中美核安保示范中心和微中子源反应堆由高浓铀燃料改造为低浓铀燃料(微堆低浓化)项目取得的积极进展表示欢迎 双方注意到核安保示范中心自2013年10月奠基仪式后在建设上取得的重大进展,并期待2015年核安保示范中心建设完工 中美两国计划在核安保示范中心建成后,继续进行定期技术交流 双方对微堆低浓化改造方面的进展表示满意,注意到低浓铀燃料的制造和测试和中国国家核军工管理局对安全分析报告的最终审核,计划于2015年9月移除高浓铀燃料,并期待2015年12月前完成最终改造 双方将继续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支持对加纳微堆进行低浓化改造,并将高浓铀燃料运回中国 中美双方愿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支持未来的微堆低浓化改造 66 民用核能研发:决定继续开展民用核能研发合作 双方决定继续在中国国家能源局与美国能源部签署的《双边民用核能合作行动计划》框架下开展合作 双方于2014年9月签署了在中国试验快堆开展联合辐照试验的意向声明,正推进辐照实验的准备工作 双方初步计划今年8月在华召开行动计划联合工作组第7次协调会议 双方还决定在《中美核能科技合作备忘录》框架下由中国科学院和美国能源部继续开展合作 下届中国科学院与美国能源部执行委员会会议初步计划于2015年9月在华举行 67 核电合作:两国政府高度重视正在中国三门 海阳建设的世界首批AP1000项目,鼓励各自公司解决所有未决问题,确保三门首堆尽快安全发电 68 核安全合作:中国国家核军工管理局与美国核管会继续通过AP1000核电项目监管和技术交流开展核安全合作,着重在AP1000调试 设计变更 福岛核事故经验反馈 核安全审评软件培训以及监督员交流领域继续合作;双方监督员共同对中国在建AP1000核电项目以及供应商进行了联合监督 2015年,中美两国监管当局将继续共享AP1000项目调试监督信息 加强人员交流,并在反应堆运行安全 信息公开和公众沟通领域开展合作 四 环保合作 69 空气质量:中国环保部和美国环保局在空气质量及区域空气质量规划能力等诸多领域开展了合作;在炼油 水泥 石化 火电及钢铁等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控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领域进行了交流;在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 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及汞污染防治等领域开展了合作 双方正在商议2015年召开有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区域空气质量管理研讨会;开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试点项目成果交流研讨会;分享汞排放控制的最佳实践经验;推进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包括使用超低硫燃料 制订先进高效的排放与燃料标准 有效的合规计划及绿色运输计划等 70 分享应对空气污染的经验:为了分享应对空气污染解决方案的最佳实践,继续支持由中国环保部 美国贸易发展署 美国环保局支持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试点项目,中国环保部与美国贸易发展署决定组织江苏省环保厅代表考察团,于2015年秋季赴美参加美国空气质量管理技术与最佳实践的培训 71 低氮燃烧器减排效果可行性研究和示范项目:北京市环保局与美国贸易发展署共同确认,合作开展低氮燃烧技术可行性研究和示范项目,寻求使北京地区燃气锅炉达到北京市出台的更加严格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的解决方案 72 水质量:中国环保部和美国环保局将在2015年继续开展内容丰富的合作,包括分享有关地表水和地下水保护及修复的法律框架 专业技能及资金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在水环境经济政策 水安全 绿色投资 水的可持续性方面开展高层交流等 双方计划在水-能源关系方面进行技术交流,并继续推进水环境管理 国家-省-市层面的水管理 科研 污染控制战略和创新技术等方面的合作,并扩大地下水修复试点项目及技术交流培训 73 化学品管理:中国环保部和美国环保局将继续在化学品环境管理方面进行技术交流,并考虑增加关于内分泌干扰物的讨论内容 双方计划召开关于长链全氟化学品(LCPFCs)和溴代阻燃剂(BFRs)的环境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探讨相关风险管理 使用 替代品的选择和研究 双方计划支持《水俣公约》的实施,分享专业知识,以便完善相关战略 政策 法规 管理实践和技术,来解决汞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影响;双方可重点关注含汞产品,汞对土壤和水的影响,燃煤电厂 燃煤工业锅炉 垃圾焚烧 水泥生产及有色金属行业汞排放的控制等领域 74 固体废弃物及污染场地:中国环保部和美国环保局继续分享了污染场地评估与修复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中方出版了《污染场地修复管理与实践》,并发布了有关场地调查 监控 风险评估和土壤修复的技术指导 双方在2015年6月举行了会谈,继续合作加强污染场地管理框架和技术能力建设,尤其是有关场地清理的政策和案例研究 有害废弃物的产生及处置许可体系,以及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与验证方面的合作 75 环境执法:中国环保部和美国环保局继续与国家 省和市级官员一起推进环境守法和执法领域的最佳实践经验;双方就新技术和方法及最新环境守法与执法的经验 地方执法监督 在中国环境法律框架下实施处罚措施等议题举行了高级别讨论 双方正在积极努力,安排美国环保局执法与守法保障办公室助理局长在中美环境合作联委会之前先行访华,就最新环境守法与执法的经验 参加国际环境守法与执法网络举办的有关大气环境执法及气候变化的研讨会进行商讨 76 环境法律与制度:中国环保部和美国环保局分享了有关《环境保护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它相关法规修订方面的信息和最佳实践经验 2014年中国《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即包含了双方讨论过的条款,如环境公益诉讼主体 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 对环境不达标地区暂停新增污染项目的审批以及按日计罚 拘留 刑罚等加大对环境违法的处罚措施等 美国环保局接待了由中国最高法院官员组成的代表团,向他们介绍了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方面的法律经验和实施途径 双方将继续在环境法律和司法 区域空气质量规划和污染控制以及污染排放许可等方面开展合作 实践表明,双方的专业性交流有效推动了中国的环境立法和司法 77 环境发展合作:中国环保部和美国环保局支持并出席了由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国合会)于2015年6月22日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国合会环境与发展智库座谈会" 会议旨在促进环发领域的经验交流,推动国合会发展成为新型高端智库 来自中美两国的智库和研究机构出席了座谈会,就智库作用 运作模式和发展趋势,如何加强智库合作,共同推动实现2015年后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等议题进行了交流 78 打击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中国国家林业局与美国国务院和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15年3月18日在北京举行了中美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论坛第六次会议 双方重申支持区域和全球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的努力 特别是,中美双方决定通过上述双边论坛继续开展定期交流和信息共享,并加强在亚太经合组织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专家组等多边和区域机制内的对话与交流,从而就美国《雷斯法案修正案》实施 木材合法性认定 私营部门对话 海关数据交换等议题增进相互理解 推进务实合作 为放大双方努力的成效,双方将继续采取政府全方位参与的方式,协调所有相关部委和部门参与,并与民间团体和私营部门伙伴共同努力 79 森林健康经营:中国国家林业局和美国林务局在双边林业伙伴关系中重点关注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 双方强调有意愿继续开展森林经营单位合作,并将启动在华遴选两个森林健康示范点的工作 双方将进一步探讨林业生物防治研究实验室结对 双方重申对联合国粮农组织亚太森林入侵物种网络的支持,并将在中国西南部和越南开展森林虫害小蠹虫研究 中国国家林业局和美国林务局决定与孟菲斯动物园合作,通过开展森林廊道和森林健康恢复研究试点,改善野生动物栖息地 双方决定适时举办森林健康经营研讨会,进一步加强双方在森林健康经营领域的人员交流与技术合作 80 森林地区合作:同意通过亚太森林组织相关活动以及其它相关组织,继续在区域内开展合作,推动促进森林保护 恢复和可持续经营的高层承诺与合作,促进亚太经合组织悉尼目标评估工作 81 国家公园管理:再次确认在国家公园管理领域的合作承诺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与美国内政部国家公园管理局回顾了双方在《2014-2016行动计划》下的合作进展,包括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与美国国家公园建立7对友好公园关系 世界遗产公约及其保护以及通过鲍尔森研究院为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提供支持等方面的合作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与美国内政部国家公园管理局决定继续推动建立中美友好公园关系,推进网络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加强工作和培训交流,促进合作与信息共享 82 自然保护:根据《中美自然保护议定书》附件12暨2014-2016年度合作计划,双方将继续加强在自然保护区管理 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环境教育与公众服务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和渔业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五 海洋合作 83 全球海洋合作:再次确认双方在保护和养护包括太平洋在内的世界海洋方面的承诺 双方表示对2014"我们的海洋"会议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海洋部长级会议议程的支持,强调应对可持续渔业 海洋酸化和海洋污染等全球挑战,保证在国家 双边层面以及同国际社会共同落实上述目标 双方保证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 粮食安全及海洋科技创新 双方还表达了加强蓝色经济合作的愿望,包括通过APEC和其他论坛分享信息和经验 双方计划派高级官员出席10月在智利举行的2015"我们的海洋"会议 84 双边渔业对话:认识到双方在健康海洋 可持续渔业和水产养殖方面的共同利益以及作为主要渔业国的重要作用,决定建立一个正式的中美渔业对话,就渔业和水产养殖科学与管理方面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 双方将扩大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合作,打击非法 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 下次会议将在2015年下半年召开,如有需要将召开后续会议 85 打击非法 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决定共同打击非法 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 认识到港口国措施协议是打击非法 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向前的步骤,双方致力于增进渔业执法官员间协作,加强并支持更好实施港口国措施 双方决定加强在包括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在内的诸多国际组织框架下的合作,为打击非法 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开发并使用有力 务实的工具 86 预防和减少海洋垃圾:决定开展关于海洋垃圾程度和影响的公共宣传活动,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提升垃圾管理能力,减少和预防海洋垃圾;建立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机制监测和减少已有海洋垃圾的影响 为了支持实现这些目标,中国参加了由美国等国倡导的支持关于防止和减少海洋垃圾的2011檀香山承诺的相关活动 中美两国计划积极参与"海洋垃圾全球伙伴关系",包括2016年初由美国主办的下一次会议 特别是,中美两国决定共同探索一个姐妹城市理念,基于现有的国内项目,共同实施促进废物收集 管理和再利用的措施,从而减少和防止垃圾废物排入海洋环境 中美两国决定考虑与其它发展中国家分享最佳实践 中美计划今年至下一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之前在制定上述领域的合作细节方面取得进展 87 海事安全:支持推进两国海事安全机构间的双边交流 中国海警局 中国海事局和美国海岸警卫队计划在2015年开展高层和船艇互访,以交流观点和最佳做法,深化相互理解与合作 中国海事局和美国海岸警卫队计划继续开展海上无线电导航和卫星导航方面的交流合作,例如美国海岸警卫队导航中心代表团于2014年5月拜访了中国海事局总部 中国海事局和美国海岸警卫队继续开展在国际危险货物管理方面的联合执法,推进在船员管理 航行安全 助航管理 有毒有害物质事故应急和搜救等领域的人员及专业交流项目,并计划制定中长期的海事安全双边行动计划 88 海上执法:中国海警局和美国海岸警卫队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有效合作和执行联合国大会46/215号决议的谅解备忘录》 打击北太平洋公海非法 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活动,决定将中美北太平洋公海联合执法行动延长5年 双方拟就美国海岸警卫队执法人员搭乘中国海警船在同一海域开展联合执法的互惠安排进行讨论 中国海警局和美国海岸警卫队支持海上执法专业化和海上行动符合国际法和相关标准,并将继续在"六国论坛"框架下就如何开展相关合作进行讨论 89 海洋保护区:决定共同努力提升海洋保护区的有效性,并祝贺中国宣布海洋保护区占海域面积5%;祝贺美国最近将太平洋偏远岛屿海洋国家保护区扩大了六倍 为支持实现上述目标,双方将加强在保护区项目 倡议 科学和管理方面的了解与信息交流 2015年6月美国主办了一次上述议题的对话,以分享信息,回顾现有合作,并确定未来在技术和其他合作形式方面的潜在机会,旨在提升双方各自海洋保护区的有效性 90 南极事务:认识到关于在南极罗斯海建立海洋保护区工作的重要性,双方计划在2015年10月19日至30日于澳大利亚霍巴特举行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前和期间,就建立这一保护区提案的细节保持沟通和协调,并与其它方进行磋商 91 海洋法和极地事务:于2015年4月8日至9日在美国西雅图举行第六轮中美海洋法和极地事务对话 来自中美两国外交及海事机构的专家就有关海洋 海洋法和极地事务的广泛议题交换了意见 中美双方正就上述问题深化双边对话 中国计划于2016年主办下一轮对话 92 南中国海海啸预警:重申对于中方建议的建立南中国海海啸咨询中心的支持,该中心作为太平洋海啸咨询中心的次区域中心已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的批准 咨询中心将通过太平洋海啸预警和减灾系统政府间协调小组与有关成员国,包括美国合作,制定和向南中国海周边成员国散发海啸预警产品并改进防灾减灾教育和培训 总部位于夏威夷的太平洋海啸预报中心将继续通过南中国海次区域海啸咨询中心工作组任务团队就筹建南中国海海啸咨询中心与该中心分享专业知识 93 绿色港口:在中国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的协调和美国贸易发展署的支持下,双方决定在中国实施一个绿色港口试点项目,旨在展示在秦皇岛港使用先进绿色港口通讯与信息技术系统对环境产生的积极影响,并在一些其他中国港口推广这一系统 94 海洋气候观测:中国国家海洋局和美国国家海洋大气局决定举办一个业务研讨会,进一步讨论建议的"印度洋—南大洋气候观测 再分析和预测"(ISOCORE)项目草案,并制定科学计划 建议的项目将包含海洋和气候观测 模型开发 数据管理和服务,并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印度洋和南大洋的科学问题上 要涉及的关键问题还包括海洋酸化 碳循环 年代际和多年代际振荡以及海洋在气候预测和可预测性方面的作用等 此外,中美两国承诺加强在北冰洋和南大洋海洋酸化监测和评估方面的合作 双方将寻求机会扩大全球海洋酸化观测网络以及相关数据信息产品的覆盖范围,包括共同进行能力建设,扩大在北冰洋和南大洋的覆盖范围 六 卫生合作 95 后埃博拉:积极评价中美为帮助非洲国家抗击埃博拉疫情所做重要贡献和开展的密切协调 双方认识到联合国和世卫组织的领导作用,重申致力于继续帮助西非及其他非洲国家加强卫生体系建设,支持地区国家的发展计划 双方将努力继续加强在抗击埃博拉疫情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将就有关地区和多边努力开展合作,以加强非洲卫生体系,包括支持全球卫生安全议程的目标,探索在非洲疾控中心问题上开展技术合作的可能性 96 传染病应对:致力于加强并进一步支持中美双方在传染病预防 发现和应对领域的伙伴关系,包括续签《中美新发和再发传染病合作项目谅解备忘录》 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将继续参与全球卫生安全议程,并与相关国家和组织合作,推动各部门和地区加大对全球卫生安全的重视 双方致力于在抗击埃博拉疫情方面继续开展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卫生问题,帮助非洲和其它国家改善公共卫生体系,推动实现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和全球卫生安全议程的目标 97 清洁炉灶:决定进一步加强在清洁炉灶领域以及与全球清洁炉灶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合作 在2014年11月举行的炉灶未来峰会上,美方宣布预计到2020年提供2亿美元,支持加强全球清洁炉灶研发和有关倡议,中方作出到2020年推动至少4000万农村家庭使用清洁炉灶及燃料的重要承诺,作为中方对实现到2020年使1亿家庭使用清洁炉灶及燃料这一联盟总体目标的贡献 中方和联盟决定继续加强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联合国基金会有关谅解备忘录框架下的合作,包括:在华合作开展国家炉灶活动试点,并启动六个新的试点项目;通过南南合作将中国炉灶技术转让给联盟重点支持的非洲国家;在2015年夏季共同举办中国国家相关方会议,介绍目前行动进展与成效;在2015年底举行关于家庭排放对空气污染影响的国际研讨会 双方重申与联盟合作的承诺,支持和推动在国际标准化组织框架下制定清洁 安全和高效清洁炉灶及燃料标准的国际进程,并推进在中国建设炉灶测试中心 美方强调致力于与联盟合作,为中国的清洁炉灶工作提供卫生 气候和空气质量方面的技术支持 98 无烟工作场所:决定继续支持并实施中美无烟工作场所伙伴关系项目 指导和工作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并制定项目二期活动方案,包括在北京 上海 深圳三个城市为当地控烟工作者开展系列培训 99 中美卫生合作项目研讨会:为支持中美卫生合作项目,美国贸易发展署决定继续与中国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美国商务部 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协调,为今后两年将在多个地区的卫生主管机构 医院和服务机构举办的医疗技术研讨会提供第二期资金支持 100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定继续加强双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对话和交流,分享全科医生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信息化 医院管理等方面的经验 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将为拟于2015年9月在哈佛大学举办的第五届中美健康峰会提供支持 美国贸易发展署决定与中国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合作开展中美卫生合作项目,支持中国参加在美举办的关于医学教学和研究一体化以及医疗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七 科技与农业合作 101 空间合作:决定建立双边政府间定期民用航天合作磋商 中美政府间民用航天合作对话首次会议将于2015年10月底前在中国举行 在民用航天合作对话之外,双方同意在中美副部级战略安全与多边军控磋商框架下并在下一次磋商前,就外空安全事务开展交流 102 卫星碰撞规避:重申在轨碰撞规避符合双方和平探索利用外层空间的共同利益 双方认为,安全解决在轨危险接近需要进一步磋商,以在双方现有合作基础上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减小意外碰撞的概率 双方还决定,作为"中美民用航天合作对话"的一部分,继续开展双边政府间关于卫星碰撞规避以及外层空间活动长期可持续性的磋商 103 对灾害性天气监测的联合研究:决定加强飓风(台风) 强对流天气事件 干旱 高温和热浪等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 预警及风险评估技术的资料信息交换和研发合作 这些活动旨在共同提升双方应对灾害性天气和气候事件的能力 104 中国气象局和美国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的联合研究和温室气体监测:决定通过《中美科技协定》加强中国气象局与美国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的联合研究 这些活动旨在提升数据观测网络的连续性,加强观测 理解大气中温室气体行为的能力 105 气候科学与气候服务:加强在延伸期预报 干旱监测展望 厄尔尼诺和南方涛动监测 热带大气季节内振荡展望及季风监测等气候科学与气候服务领域的合作研究 双方决定加强在全球气候服务框架下的双边气候服务合作 106 空间天气业务预报和服务:加强在空间天气监测计划 预报和服务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八 地方合作 107 中美省州长论坛:对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宣布将在加州共同举办第三届中美省州长论坛表示欢迎 双方将对该活动提供支持 届时两国省州负责人将出席论坛并就扩大贸易 经济发展 教育 环保 气候变化以及人文交流等议题交换意见 108 中美友城大会:对通过中美友城大会进行的地方合作表示欢迎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美国国际姐妹城协会将于2015年10月22日至24日在美国芝加哥共同举办第二届中美友城大会 两国地方政府领导和各界代表将就中美友城交往交流经验,规划未来 109 绿色合作伙伴计划签字仪式及研讨会: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举行了中美绿色合作伙伴计划签字仪式并宣布新增六对绿色合作伙伴 在中美能源环境十年合作框架下,绿色合作伙伴计划为推动中美有关地方和机构在气候变化 能源环境领域的创新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双方对此予以肯定 在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前,举行了中美绿色合作伙伴计划研讨会,分享应对挑战的经验和最佳实践,并通过绿色合作伙伴相关活动创造新的合作机会 110 生态城市合作:中国潍坊市与美国西北太平洋国家实验室于2014年12月签署谅解备忘录,概述了在今后五年作为生态城市试点中心的合作目标,以推进城市节能和减排 2015年3月,美国能源部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美能源合作项目及七个中国生态城市举行研讨会,确定了近期实施高影响力技术示范项目的类似机会 九 双边能源 环境 科技对话 111 中美能源和环境十年合作框架:决定继续推动十年合作框架余下的六个行动计划,并进一步实施绿色合作伙伴计划 双方高级政策和技术专家于2015年3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了十年合作框架联合工作组会议,评估合作进展并探讨新的合作领域 双方充分肯定十年合作框架下的成功合作,以及在对中美两国乃至国际社会有重要意义的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江苏省区域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地下水调查技术研讨会及培训;湿地研究;改善野生动物栖息地领域的专家互访;关于数据中心和工业锅炉系统的新能效标准合作;智能电网技术会议;能源监管最佳实践交流等 为了支持清洁和高效交通行动计划,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所与美国联邦公路管理局完成了"宜居交通"项目,梳理和分享了两国在交通方式多样性和通达性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将智能交通解决方案融入社区发展目标之中 双方积极评价五年来交通行动计划取得的成功,决定结束十年合作框架下该行动计划的实施 总的看,双方积极开展了实质性的交流,探讨了关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前瞻性议题 双方决定于2016年初召开十年合作框架联合工作组下次会议 112 十年合作清洁 高效和有保障的电力生产和传输行动计划:在2012年成功举行智能电网技术会议的基础上,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决定继续就能源行业管理政策开展合作,包括研究如何与美国贸易发展署合作,围绕两国能源监管政策组织考察和研讨会 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决定通过系列视频会议,就监管经验和实践进行交流,议题包括电力行业规划 电价 电力市场 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 分布式能源发展 并网技术监管和智能电网等 113 环境研究联合工作组:中国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和美国环保署代理助理署长莱克卡德里于2014年8月在北京共同主持中美环境研究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 双方回顾了现有研究项目的合作,并新增一个研究项目,在全球清洁炉灶联盟支持下推进统一的炉灶测试技术的发展 双方正在北京召开机动车排放控制国际研讨会,双方还将提供一份进展报告 114 中美环境合作联合委员会:宣布中国环保部和美国环保局将于2015年秋季在美国举办中美环境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期间,双方部长将回顾2013-2015年合作成果,批准2015-2017年工作计划,讨论新的合作重点与机遇,续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与美利坚合众国环境保护局环境领域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 双方的重点领域包括推动环境立法,开展法律实施与执行的制度能力建设,强化空气 水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有毒物质 危险和固体废物等领域的环保能力 115 中美科技合作执行秘书会:欢迎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美国国务院海洋 国际环境和科学事务局拟于2015年秋季在华举办中美科技合作执行秘书会,以继续深化双边合作 双方决定2015年执秘会将讨论如下议题:青年科学家交流,食品 水 能源关系的创新,清洁炉灶合作,智慧城市/城镇化智能基础设施等 双方计划在执秘会召开之前举行电话会议,以评估自2014年中美科技合作联委会以来的合作进展,落实联委会和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磋商成果 116 油气工业论坛:认识到双方在以安全 可靠和对环境负责的方式开发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资源方面拥有共同利益,中美双方继续积极鼓励通过研讨会和交流活动,就非常规资源开发领域的技术 环境保护和监管框架和实践开展合作与对话 为此,2014年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能源部在美国召开了年度中美油气工业论坛,会上两国代表决定继续开展页岩气合作,以帮助中国高效开发国内页岩气资源,并强调两国油气行业的贸易和投资机遇 中美双方将在2015年在中国召开的中美油气工业论坛上继续作出上述努力 117 化石能议定书:双方再次确认由中国科技部和美国能源部于10月在华共同举办2015化石能议定书协调人会议,届时双方将回顾去年的活动,确认面向未来合作的优先领域 任务与活动,包括更加重视碳捕集 利用和封存,二氧化碳运输以及强化采油 118 能效论坛:重申将于2015年9月在华盛顿举行第六届中美能效论坛 与会代表将评估工业能效 建筑能效 能效标准和清洁能源融资方面的合作进展和新机遇 将召开分论坛专题会议,讨论广泛的能效议题,包括工业能效专题会议,其中将就节能工厂 节能技术评估交换意见,并鼓励节能技术或工业锅炉及其他产品的持续研究和推广 双方将举行高规格的签字仪式,见证中美有关机构在能效领域达成新的合作关系,如联合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 119 可再生能源工业论坛: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能源部于2015年6月召开第四届中美可再生能源工业论坛 与会代表分析了双方在政策规划 太阳能融资 质保 可再生能源并网 新能源城市等领域的合作进展和机遇 论坛期间举行了高规格的签约仪式,见证了中美双方有关机构之间新的商业和研究伙伴关系 论坛成果为中美新能源伙伴关系有关项目提供了借鉴 120 中国科学院与美国能源部第四届协调委员会会议:中科院与美国能源部决定于2015年7月21日在华盛顿举行第四届协调委员会会议,讨论在高能物理 核物理 核聚变 基础能源科学等相关领域的合作 会议还将重点涉及中科院与美国能源部X射线光学与探测器联合研讨会以及超导和相关量子材料等研讨会中讨论的成果 121 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指导委员会会议:中国科技部与美国能源部于2015年6月1日在美举行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第七次指导委员会会议 中国科技部部长万钢与美国能源部长莫尼兹共同主持会议 双方就清洁煤 清洁能源汽车和建筑节能三个技术领域的合作交换了意见,并商讨了二期合作相关工作,包括新增的"能源与水"技术领域 122 第二届中国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中国国家能源局 美国能源部及中国海外发展协会决定签署关于合作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的谅解备忘录 123 和平利用核能技术:2015年5月,中国国家能源局与美国能源部核安全局在中国共同举行第十届中美和平利用核技术联委会会议 双方就核能对满足各自国家能源需求的作用交换了意见,回顾了过去五次工作组会议取得的进展,讨论了在核能技术 核安全和安保 环境和废物管理 核应急管理 放射源安全等领域加强双边技术合作的机遇和挑战 双方还决定由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能源部核安全局建立一个新的工作组,侧重于加强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识以及对和平 安全发展核能的了解 中美双方决定继续开展民用核能安全合作,重点是通过和平利用核技术合作框架下的核技术工作组开展安全概率分析 下一届和平利用核技术联委会会议初步计划于2016年在美国举行 124 中国国家海洋局和美国国家海洋大气局联合工作组会议:中国国家海洋局和美国国家海洋大气局计划于2015年秋季ISOCORE业务研讨会之后,召开第19届海洋和渔业科技合作联合工作组会议 125 中美农业科技合作联合工作组:中国科技部与美国农业部决定于2015年9月2日至4日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举办中美农业科技合作联合工作组第13次会议 中国科技部张来武副部长与美国农业部副部长兼首席科学家凯瑟琳·渥特基博士将共同主持会议 双方拟回顾合作进展,并讨论未来合作计划 126 中美同行评议与项目管理研讨会:该研讨会于2015年4月15日在中国北京举行,旨在交流中美双方关于基金管理 同行评议程序 生物医学的有效评估方法及机构间合作的经验和想法 127 地震和火山研讨会:中国地震局 美国地质勘探局 国家科学基金会和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将于2015年下半年在华盛顿召开中美地震和火山研讨会,以提高两国地震和火山研究能力 2015-07-08/shandong/2015/0708/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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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重要性 简政放权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的稳步推进,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简化了登记手续,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有力带动和促进了就业。为确保改革措施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充分保护创业者的积极性,使其留得下、守得住、做得强;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在宽进的同时实行严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当前,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市场活跃度不断提升,全社会信息量爆炸式增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大数据对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既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和信息流动带来的安全问题,也要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公开、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大数据运用对维护国家统一、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的重大意义。充分运用大数据的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是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政府充分获取和运用信息,更加准确地了解市场主体需求,提高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利于顺利推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有利于高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社会数据资源和社会化的信息服务,降低行政监管成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中积极稳妥、充分有效、安全可靠地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开放为抓手,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 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增强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分运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健全政府运用大数据的工作机制,将运用大数据作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运用大数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为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基础支撑。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基础,运用大数据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跨地区、多部门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充分运用大数据的理念、技术和资源,完善对市场主体的全方位服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根据服务和监管需要,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不断降低政府运行成本。 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有效调动社会力量监督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市场监管格局。 三、运用大数据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 (三)运用大数据创新政府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积极掌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共性、个性化需求,在注册登记、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投资、政策动态、招标投标、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融资担保、税收征缴、进出口、市场拓展、技术改造、上下游协作配套、产业联盟、兼并重组、培训咨询、成果转化、人力资源、法律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主动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提高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效率。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简化办理程序、方便市场主体、减轻社会负担为出发点,做好制度设计。鼓励建立多部门网上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透明公开”。运用大数据推动行政管理流程优化再造。 (五)提高信息服务水平。鼓励政府部门利用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紧密结合企业需求,整合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组织开展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等活动。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作用,为司法和行政机关、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社会公众提供基础性、公共性信用记录查询服务。 (六)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在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应查询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或要求其提供由具备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优先选择信用状况较好的市场主体。 (七)加强统计监测和数据加工服务。创新统计调查信息采集和挖掘分析技术。加强跨部门数据关联比对分析等加工服务,充分挖掘政府数据价值。根据宏观经济数据、产业发展动态、市场供需状况、质量管理状况等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改进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八)引导专业机构和行业组织运用大数据完善服务。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在依法有序开放政府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银行、证券、信托、融资租赁、担保、保险等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运用大数据更加便捷高效地为企业提供服务,支持企业发展。支持和推动金融信息服务企业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发新产品,切实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九)运用大数据评估政府服务绩效。综合利用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面向市场主体开展公共服务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估,或者对具体服务政策和措施进行专项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施政和服务的有效性。 四、运用大数据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 (十)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创新市场经营交易行为监管方式,在企业监管、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推动汇总整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市场监管数据、法定检验监测数据、违法失信数据、投诉举报数据和企业依法依规应公开的数据,鼓励和引导企业自愿公示更多生产经营数据、销售物流数据等,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进行关联分析,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律与特征,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的商业轨迹进行整理和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实现有效监管。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金融等信息共享平台,增强联合执法能力。 (十一)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 (十二)加快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先导工程为基础,充分发挥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的基础作用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依托作用,建立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整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法、安全生产、质量监管、统计调查等领域信用信息,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应准确采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要求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十三)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将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作为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行政、司法、金融、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查、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银行信贷、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货物通关、税收征缴、社保缴费、外汇管理、劳动用工、价格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安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将申请人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 (十四)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方便监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查询。 (十五)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市场监管。明确电子商务平台责任,加强对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推行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完善网店实名制和交易信用评价制度,加强网上支付安全保障,严厉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管理,加强电子商务信息采集和分析,指导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健全权益保护和争议调处机制。 (十六)运用大数据科学制定和调整监管制度和政策。在研究制定市场监管制度和政策过程中,应充分运用大数据,建立科学合理的仿真模型,对监管对象、市场和社会反应进行预测,并就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处置预案。跟踪监测有关制度和政策的实施效果,定期评估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 (十七)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的环境和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创造条件。引导有关方面对违法失信者进行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五、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十八)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数据开放意识,有序开放政府数据,方便全社会开发利用。 (十九)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加快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对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用信息以及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提高市场透明度,并与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有机对接和信息共享。支持探索开展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务。建设“信用中国”网站,归集整合各地区、各部门掌握的应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方便社会了解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要与“信用中国”网站连接,并将本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和相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二十)积极推进政府内部信息交换共享。打破信息的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着力推动信息共享和整合。各地区、各部门已建、在建信息系统要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对申请立项新建的部门信息系统,凡未明确部门间信息共享需求的,一概不予审批;对在建的部门信息系统,凡不能与其他部门互联共享信息的,一概不得通过验收;凡不支持地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向地方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的部门信息系统,一概不予审批或验收。 (二十一)有序推进全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征信机构依法采集市场交易和社会交往中的信用信息,支持互联网企业、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依法采集相关信息。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和开放数据,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形成政府信息与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 六、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的能力 (二十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健全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整合网络资源,实现互联互通,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履行职能提供服务。加快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统筹建立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国家信息资源库,加快建设完善国家重要信息系统,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 (二十三)加强和规范政府数据采集。建立健全政府大数据采集制度,明确信息采集责任。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要依法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记录和采集相关信息,妥善保存并及时更新。加强对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的记录,形成信用档案,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 (二十四)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政府信息电子化、系统化管理。探索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在战略规划、管理方式、技术手段、保障措施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增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能力,充分挖掘政府信息资源价值。鼓励地方因地制宜统一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力量,统筹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 (二十五)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建设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标准体系。严格区分涉密信息和非涉密信息,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合理设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二十六)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大数据资源和技术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财政资金效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构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依法提供等方式,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监管和高效服务提供支撑保障。按照规范、安全、经济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信息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的机制,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强对所购买信息资源准确性、可靠性的评估。 七、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化征信服务 (二十七)推动征信机构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支持征信机构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深入合作,依法开展征信业务,建立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对象的征信系统,依法采集、整理、加工和保存在市场交易和社会交往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建立起全面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各环节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二十八)鼓励征信机构开展专业化征信服务。引导征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大力加强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风险防范、避免利益冲突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依法向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征信服务。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应用。 (二十九)大力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业。鼓励发展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和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和地方关于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进一步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市场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支持鼓励国内有实力的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国际合作,拓展国际市场,为我国企业实施海外并购、国际招投标等提供服务。 八、健全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提升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健全创新体系,鼓励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大数据协同融合创新,加快突破大规模数据仓库、非关系型数据库、数据挖掘、数据智能分析、数据可视化等大数据关键共性技术,支持高性能计算机、存储设备、网络设备、智能终端和大型通用数据库软件等产品创新。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数据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大数据企业做强做大。推动各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提升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科学决策水平,培育新的增长点。落实和完善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产业、人才等政策,推动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 (三十一)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处理好大数据发展、服务、应用与安全的关系。加快研究完善规范电子政务,监管信息跨境流动,保护国家经济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各部门政府信息记录和采集制度。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出台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的政策意见。制定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办法和信息目录。推动出台相关法规,对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作出规定,为联合惩戒市场主体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依据。 (三十二)完善标准规范。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有关大数据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加快建立政府信息采集、存储、公开、共享、使用、质量保障和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引导建立企业间信息共享交换的标准规范,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三十三)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数据的管理,加强对大数据相关技术、设备和服务提供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加大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切实保护国家信息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息安全。 (三十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企业重点培养跨界复合型、应用创新型大数据专业人才,完善大数据技术、管理和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培训,增强运用大数据能力。 (三十五)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大数据运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出台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大数据运用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和监管能力。 (三十六)联系实际,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整合数据资源为社会、政府、企业提供服务。在工商登记、统计调查、质量监管、竞争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率先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实现大数据汇聚整合。在宏观管理、税收征缴、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医疗、劳动保障、教育文化、交通旅游、金融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社会综合治理、收入分配调节等领域实施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在服务和监管过程中广泛深入运用大数据。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1 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并实施 2 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税务总局 2015年12月底前实施 3 建立多部门网上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透明公开”。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4 推动政府部门整合相关信息,紧密结合企业需求,利用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企业提供服务。 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 持续实施 5 研究制定在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的政策措施。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并实施 6 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改进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持续实施 7 支持银行、证券、信托、融资租赁、担保、保险等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运用大数据为企业提供服务。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民政部 持续实施 8 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汇总整合和关联分析有关数据,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提升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 各市场监管部门 201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9 在办理行政许可等环节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信用承诺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各行业主管部门 2015年广泛开展试点,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10 加快建设地方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通过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联共享。 各省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1 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作为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在各领域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将申请人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 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2 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重要产品的监督管理,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商务部、网信办会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并实施 13 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督管理,加强电子商务信息采集和分析,指导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健全权益保护和争议调处机制。 工商总局、商务部、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 持续实施 14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5 加快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对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用信息以及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并与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有机对接和信息共享。 工商总局、其他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6 支持探索开展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务。建设“信用中国”网站,归集整合各地区、各部门掌握的应向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方便社会了解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要与“信用中国”网站连接,并将本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和相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其他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7 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已建、在建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在部门信息系统项目审批和验收环节,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共享的要求。 发展改革委、其他有关部门 持续实施 18 健全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加快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统筹建立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国家信息资源库,加快建设完善国家重要信息系统。 发展改革委、其他有关部门 分年度推进实施,2020年前基本建成 19 加强对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的记录,形成信用档案。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各有关部门 2015年12月底前实施 20 探索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目录。 各有关部门 2016年12月底前出台目录编制指南 21 引导征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大力加强信用服务产品创新,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应用。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2017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2 落实和完善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产业、人才等政策,推动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网信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2017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3 加快研究完善规范电子政务,监管信息跨境流动,保护国家经济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网信办、公安部、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会同法制办 2017年12月底前出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按照立法程序推进) 24 推动出台相关法规,对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作出规定,为联合惩戒市场主体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依据。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法制办 2017年12月底前出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按照立法程序推进) 25 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有关大数据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应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加快建立政府信息采集、存储、公开、共享、使用、质量保障和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引导建立企业间信息共享交换的标准规范。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网信办、统计局 2020年前分步出台并实施 26 推动实施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在工商登记、统计调查、质量监管、竞争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率先开展示范应用工程,实现大数据汇聚整合。在宏观管理、税收征缴、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医疗、劳动保障、教育文化、交通旅游、金融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社会综合治理、收入分配调节等领域实施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 2020年前分年度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5-07-08/shandong/2015/0708/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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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女士向大家介绍2015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王司长是第一次和大家见面,首先请王司长和大家介绍。 2015-07-23 09:46:58 · 王春英: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并和大家见面。下面,我首先通报一下2015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之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5年以来,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依然较为复杂。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艰难曲折,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继续分化;国内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总体处于合理区间,近期主要经济指标出现回暖迹象,经济结构继续优化,深化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人民币汇率趋于稳定。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呈现双向波动,近期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 2015-07-23 09:55:54 · 王春英: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5年上半年,银行累计结汇5.31万亿元人民币(折合8665亿美元),售汇5.96万亿元人民币(折合971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474亿元人民币(折合1054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2015年上半年,累计涉外收入10.09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6461亿美元),对外付款9.82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601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716亿元人民币(折合445亿美元)。 2015-07-23 09:57:42 · 王春英: 上半年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呈现逆差,而代客涉外收付款呈现顺差。2015年上半年,按美元计价(下同),银行结汇同比下降10%,售汇增长25%,结售汇逆差1054亿美元。上半年,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增长1%,支出增长3%,涉外收付顺差445亿美元。这一结果,改变了去年下半年银行结售汇和代客涉外收付汇双逆差的局面,去年下半年银行结售汇逆差625亿美元,而代客涉外收付汇为逆差491亿美元。 第二,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性仍然较大,近期趋向基本平衡。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5年一季度,结售汇逆差914亿美元,月均305亿美元,二季度结售汇逆差大幅收窄至139亿美元,其中4月份逆差收窄至173亿美元,5、6月份分别转为顺差13亿和21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1月至2月涉外收付款为月均顺差275亿美元,3月至4月转为月均逆差223亿美元,5月至6月又重回月均顺差170亿美元。 2015-07-23 09:59:08 · 王春英: 第三,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由降转升、购汇动机由强转弱。一季度,衡量企业和个人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不保留涉外外汇收入而兑换为人民币的银行代客结汇占涉外外汇收入的比重为69%,较2014年四季度下降3个百分点;二季度结汇率为74%,较一季度上升5个百分点。一季度,衡量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用人民币购买外汇的银行代客售汇占客户全部对外外汇支付的比重为79%,较2014年四季度上升6个百分点;二季度售汇率为75%,较一季度下降4个百分点。可见4月份以来,随着市场条件的变化,企业涉外收支行为已经作出调整。 第四,银行远期结售汇虽为逆差,但逆差大幅收窄。2015年上半年,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同比下降47%,远期售汇签约增长31%,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686亿美元,去年同期为顺差504亿美元。其中,一季度逆差470亿美元,二季度逆差收窄至215亿美元,表明二季度以来市场对人民币的汇率预期趋于稳定。 2015-07-23 10:02:16 · 王春英: 第五,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2015年上半年,反映零售市场外汇供求状况的银行即远期结售汇差额(即银行结售汇差额与未到期远期净结汇余额变动合计)波动性较大,一季度为逆差1200亿美元,月均逆差400亿美元;二季度逆差大幅收窄至326亿美元,而且逆差逐月下降,4月至6月逆差分别为185亿、71亿和70亿美元。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15年上半年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相关数据也正在外汇局官方网站同步发布,敬请关注。 下面,我愿意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 2015-07-23 10:04:39 · 胡凯红: 谢谢王司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你所在的新闻机构。 2015-07-23 10:05:53 · 中国日报记者: 近期美联储加息预期逐渐增强,未来美国货币政策将逐渐趋于常态化。欧洲方面,虽然希腊退出欧元区的警告暂时解除,但未来仍有很大不确定性。近来国际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会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产生怎样的影响?外汇局将对这种变化有怎样的政策调整? 2015-07-23 10:06:18 · 王春英: 感谢你的提问。美联储货币政策的变化和影响一直都是大家十分关注的问题,外汇局对此也保持高度关注,并实时评估这一因素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产生的影响。在以前的数据发布会上也曾经就此问题作过比较详细的阐述。从目前情况看,我们仍然可以维持以下几个基本判断: 第一,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的影响已经有所显现,但目前依然是总体可控的。2014年美联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实质性退出,给新兴经济体带来了普遍冲击,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双向波动也进一步加大,但没有改变全年跨境资金净流入、国际收支口径外汇储备资产增长的局面。今年一季度,美联储加息预期等因素带动了美元较快升值,一季度美元指数上升9%,并在3月中上旬突破了100,这是我国跨境资金流出的一项重要推动力。但二季度随着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变化,资金流出的势头明显放缓,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说明目前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的影响仍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2015-07-23 10:07:53 · 王春英: 第二,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挑战也有机遇。挑战方面:美联储加息、美元升值可能影响境内企业的财务运作,加大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性和市场的不确定性,并且给人民币汇率政策带来一定挑战。机遇方面:一是改善外需。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是渐进的过程,影响将是逐步释放的。而且,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美国经济的复苏前景较好,有利于改善我国外需。二是推动改革。可以把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对我国带来的压力看成是进一步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动力。举例来讲,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可能会分化人民币汇率预期,有利于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有可能会增加跨境资金的流出,但这是对前期长期大规模流入的一种纠正,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有可能造成全球流动性收紧,但有利于倒逼国内企业更加重视风险管理,减少货币错配等。比如2014年下半年企业已经开启了“资产外币化、负债去杠杆化”的财务调整进程,也就是说大家更愿意持有外币资产,而希望尽快偿还或者更少举借外币债务。 2015-07-23 10:19:09 · 王春英: 第三,中国有信心、有实力、有能力应对外部冲击,但对相关风险也不能掉以轻心。由于我国经济体量较大、货物贸易顺差、外汇储备充裕、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加,抵御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能力较强。但即使宏观层面的风险可控,微观个体的风险也需要高度重视。如不排除个别企业可能存在债务负担较重、期限或者货币错配比较突出等问题,需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积极调整。 第四,进一步应对美国货币政策正常化的挑战,关键还是要做好中国国内自己的事情。应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内平稳运行,妥善处理和化解经济运行中遇到的各种风险和问题,不断巩固和提升市场对中国经济的信心。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大力发展外汇市场,扩展市场广度和深度,更好地吸收内外部冲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预警,加快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充实逆周期调节的政策工具,完善有关应对预案。三是要继续加大对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教育,通过各种方式督促和引导企业更好地管理自身风险,企业自己要有意识去运用市场上已经提供的工具或渠道。四是要继续提高数据透明度,完善数据的发布和信息披露制度,为市场全面、准确地判断和分析形势变化提供更多帮助。 2015-07-23 10:30:23 · 王春英: 刚才你还提到希腊债务问题。目前看,希腊债务问题还没有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产生较大影响。近期希腊政府和国际债权人就新一轮救助计划达成了一致,希腊退出欧元区的压力暂时缓解。但是,当前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形势仍较复杂,未来希腊债务问题如果有新的变数,可能通过影响国际汇市,间接影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因此还需结合欧元、美元的其他影响因素进一步观察。未来,我们将继续跟踪希腊债务问题的发展演变以及对外传导渠道,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市场作出的相关反应,及时评估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产生的影响,做好各种应对预案。谢谢。 2015-07-23 10:43:19 · 中新社记者: 根据央行此前发布的一些数据,截至6月末外汇储备余额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缩水,比去年末下降了大概1500亿美元,这是不是意味着上半年我国面临比较大的资本外流压力?而根据您刚刚发布的数据,上半年涉外收付又是顺差,请问应如何理解? 2015-07-23 10:49:08 · 王春英: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目前反映资本流动的数据有很多层面,包括国际收支数据、结售汇数据、涉外收付款数据,也包括外汇储备以及国际投资头寸表等数据,各数据反映的侧面不同,有时还呈现顺差、逆差的不同方向,要想搞明白确实不容易。借此机会,我想和大家作个解释,希望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 涉外收付款统计的是企业和个人通过银行进行跨境资金收付的情况,不包括银行自身的跨境资金流动。在目前没有完全放开境外存放的情况下,涉外收付款数据反映了资金跨境流动基本面的情况。结售汇是人民币与外币间兑换的情况,既包括企业个人,也包括银行自身及其他各类金融机构,是一个全口径反映人民币和外币兑换的数据。结售汇、涉外收付款以及外汇存贷款数据结合起来看,能够了解客户的外汇收入究竟是兑换成人民币还是变成外汇存款;也能够了解客户对外付款是用人民币购买外汇还是借银行的外汇贷款,或者使用自身外汇存款来对外支付。 2015-07-23 10:51:20 · 王春英: 结售汇差额和外汇储备变化的联系比较紧密。外汇储备余额的变化除了受结售汇差额影响外,还包括银行外汇头寸的变化、储备收益以及储备所投资的资产价格和汇率变化等等。比如,银行结售汇顺差时,如果银行愿意借此多持有外汇头寸,则外汇储备不会因此增加。相反,结售汇逆差时,如果银行愿意降低自身的外汇头寸,就相当于直接向客户提供了外汇来源,储备就不因此下降。另外,外汇局还发布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这两张表加在一起,能最全面地反映我国涉外经济状况,既包括经常项目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还包括资本和金融项下的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金融衍生工具等项目。 2015-07-23 11:11:30 · 王春英: 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数据看,上半年并未出现持续大规模的资本外流,而且二季度资金流出压力比一季度有所减弱并趋于均衡。从外汇储备余额变化看,一季度外汇储备下降1130亿美元,二季度下降362亿美元,降幅明显收窄。从银行结售汇看,一季度银行结售汇逆差914亿美元,二季度逆差大幅缩小到139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看,一季度顺差312亿美元,二季度顺差132亿美元,顺差虽然收窄但银行代客项下涉外收支仍呈现净流入。从零售市场外汇供求看,一季度逆差1200亿美元,二季度逆差大幅下降到326亿美元。这些数据都表明,二季度资金流出的压力减小,外汇收支更为均衡。 2015-07-23 11:20:39 · 王春英: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涉外收付款顺差但外汇储备余额下降的情况呢?首先,涉外收付款数据反映的是非银行部门本外币跨境收入和支出情况。其中,上半年本币跨境收支为顺差、外币跨境收支为逆差。而且,外币跨境收支只有发生结售汇才会引起外汇储备的变化,如果企业收入了外汇不卖而变成外汇存款持有,外汇储备就不会因此增加;如果企业购买了外汇以后不对外支付,而是存到银行,储备也会下降,这也是“藏汇于民”的一种表现,上半年企业外汇存款余额上升384亿美元。其次,储备余额变化还与资产价格和汇率变化有关,即账面价值变化。例如,上半年欧元对美元总体贬值,储备中的欧元资产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折算为美元显示的储备资产就会下降。也就是说,即便涉外收付款和结售汇都呈现顺差,也可能出现外汇储备余额下降的情况。另外,储备资产余额变化中还包括了储备经营收益。当然,这通常是储备增加的因素。谢谢! 2015-07-23 11:25:49 · 彭博社记者: 二季度以来,我们看到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直在不断地下降,能否分析一下根本原因是什么? 2015-07-23 11:33:00 · 王春英: 上半年人民币汇率还是比较稳定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升值0.09%,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即期交易价(CNY)升值0.05%,境外市场人民币即期交易价(CNH)升值0.16%。从波动趋势看,今年1-2月份,境内和境外人民币兑美元的即期交易价分别贬值1.05%和1.1%,3月份分别反弹1.13%和1.29%,4月份以来保持基本稳定。上半年,境内外人民币兑美元价差经历了由扩大到收窄的过程:一季度境外市场人民币即期交易价相对境内银行间市场即期交易价的日均价差为98个基点,显示境内购汇比境外便宜;第二季度价差是37个基点,环比明显收窄,这与二季度结售汇、涉外收付款、储备、外汇市场供求的变化都是匹配和一致的,即二季度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明显减弱并趋向均衡。 2015-07-23 11:33:56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中港基金互认机制7月启动,我国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步伐持续加快。在目前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不断增强的情况下,是否会出现跨境资金的大进大出?外汇局将如何作出应对? 2015-07-23 11:45:02 · 王春英: 首先,随着资本账户的逐步开放,我国跨境资金有进有出、双向波动将更加常态化。资本项目可兑换本身是双向开放的中性政策。中港基金互认和沪港通一样,是资本和金融账户双向开放的又一例证。正式实施以后,内地投资者可以在境内购买香港的公募基金,内地的公募基金也可以在香港市场出售。这必将紧密境内外的经济金融联系,活跃跨境投融资活动,促进跨境资本流动有进有出双向波动更加常态化。而且,没有历史经验证明资本账户开放必然会造成资金的单向流入或者单向流出。 2015-07-23 11:46:30 · 王春英: 其次,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背景下,近一段时期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加均衡。5、6月份即远期结售汇逆差每个月都是低于100亿美元的,比前四个月明显下降,没有看到跨境资金波动加剧、大进大出的情况。当然,资本账户开放必将增加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因素,资金流动的波动性和复杂性也将有所加大。我们一方面需要在合理、可控范围内逐渐适应和容忍,另一方面也需要积极应对、防范相关风险。 2015-07-23 11:51:02 · 王春英: 最后,应对跨境资金流动冲击最好的做法是练好内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外汇局将顺应资本账户开放新形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一方面,继续推动外汇管理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培育发展外汇市场;另一方面,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分析,加快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充实有关政策预案,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 2015-07-23 11:54:28 · 日本NHK电视台记者: 人民币汇率改革迎来了十周年。十年来,人民币越来越升值,随着中国经济的增强,国际化程度会更高。你怎么看待未来人民币汇率?会不会逐步成为国际货币?什么时候会超过日元呢? 2015-07-23 11:58:25 · 王春英: 这个问题和今天的数据发布主题有点远。但你提到了汇改十周年,最近很多市场人士也都在以各种方式回顾这十年的发展过程。我愿意借这个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下这十年来的一些变化,但各方面变化很多,取得的成就也很多,所以这里也不是一个全面的总结。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看,现在已基本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弹性有所增强,外汇市场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比如,交易产品更加丰富,从原来的只有即期和远期两类产品,扩大至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产品;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也配套完善,从原来的正区间管理发展到正负区间管理,以便于金融机构更好地管理汇率风险、提供服务;此外,市场基础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2015-07-23 11:59:43 · 王春英: 外汇管理方面的变化也很多。货物贸易项下取消了逐笔匹配的核销管理,实施总量核查;服务贸易项下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每年近1500万笔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无需审核单证;直接投资改革后,境内外投资主体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企业可自由选择结汇时机;跨境担保改革后,国内母公司可通过提供担保为其海外子公司寻求当地银行放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通过境外母公司的跨境担保获得国内银行贷款;跨境电子商务方面,企业、个人“海淘”等跨境网购支付都更为便利;个人用汇更加便利,渠道更加多元化,随着电子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兴起,个人通过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等渠道都可以办理结售汇业务,这个比重已经占全国个人结售汇总量的50%以上。 汇改十年的成就相当多,这里并不是全面的总结,希望有机会可以作更系统的梳理,这有利于指导我们未来把工作做得更好。谢谢。 2015-07-23 12:26:14 · 人民日报记者: 刚才您提到了今年一季度我国银行结售汇呈现较大逆差,二季度逆差明显收窄,请问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什么?是否说明一季度我国资金流出压力较大的局面得到了扭转,未来趋势又是如何? 2015-07-23 12:39:25 · 王春英: 二季度跨境资金流动趋于基本平衡,主要体现了境内市场主体本外币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首先,二季度企业结汇意愿上升,结汇率从一季度的69%升至二季度的74%,上升了5个百分点。企业持汇意愿有所下降,一季度企业外汇存款余额上升730亿美元,但二季度下降345亿美元。其次,企业购汇意愿下降,购汇率从一季度的79%降至二季度的75%,下降了4个百分点。借用外汇贷款的增幅加快,一季度境内外汇贷款余额只增加了5亿美元,二季度增加66亿美元。最后,市场主体对外债务去杠杆化有所放缓。二季度,银行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下降185亿美元,而一季度下降了227亿美元。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企业财务行为的调整使得二季度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比一季度下降。 2015-07-23 12:40:04 · 王春英: 上述调整主要是由于境内外环境变化所致。从国内看,今年一季度我国GDP增长7%,比去年四季度低0.3个百分点,PMI一直保持在50上下。二季度部分经济指标出现企稳迹象,GDP保持了7%的增长,好于市场预期;6月份PMI为50.2,连续4个月在“荣枯线”以上,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从国际看,受美元加息预期、欧元区推出QE等因素影响,一季度美元指数快速上升9%,3月中上旬突破了100,同时欧元、日元和新兴市场货币继续承压。二季度以来,美元指数改变了一季度的快速升势,进入了盘整阶段。在此背景下,二季度跨境资金流出放缓并趋于均衡。 上述变化说明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尚未形成趋势性的流入和流出,仍处于双向波动的格局中,未来仍将延续这一局面。一方面,随着各项稳增长政策的逐步落实,国内经济逐步企稳,提振市场信心,有助于吸引跨境资金流入,海关进出口也会呈现较大顺差。另一方面,国内外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走势分化,近期希腊债务违约及其处置等问题还可能扰动国际金融市场。对此,我们将继续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和预警,充实逆周期调节的工具,做好各方面的预案和准备。 2015-07-23 12:50:14 · 经济日报记者: 近期外汇局发布了2015年一季度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它是按照最新国际标准制定的,净资产下降比较大,但数据与往期不可比。如何判断我国对外资产负债的实际变化?变化中是否存在外商直接投资大规模撤离的现象? 2015-07-23 13:12:40 · 王春英: 从2015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始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和公布我国的国际投资头寸表。根据最新标准,我们全面采用市值法统计和编制我国国际投资头寸表里的各项数据,替代以往个别项目用历史流量累计的方法。但是,由于部分重要数据的统计制度是在近期开始实施的,更多的历史数据无法获得,因此往期数据没有办法追溯调整,这使得2014年以前和以后的数据不可比。我们对外发布数据的时候对此做了注释和说明。比如,证券投资股权负债项目使用市值替代历史累计数据后,股权负债项目总额较原先的数据合计增长约3000亿美元。 为能够大体分析判断一季度对外资产负债变化情况,我们按照新的方法试编了2014年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项目。总体来看,按照可比口径,2015年一季度我国对外资产小幅下降,对外负债变动较小,对外净资产比2014年末下降1177亿美元。 从对外资产存量看,2015年一季度下降1136亿美元,其中主要是储备资产的交易和非交易变动合计下降1144亿美元,而对外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合计增长383亿美元,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末增加了1个百分点,说明我国对外资产结构得到了改善,这得益于我国对外投资政策的不断放宽,也显示“藏汇于民”的政策导向在逐步发挥作用。从对外负债存量看,一季度增加41亿美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FDI)增长654亿美元,证券投资增长815亿美元,这说明外国投资者继续看好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前景。此外,其他投资下降1504亿美元,说明国内企业根据境内外汇率和利率等市场因素的变化主动调整自身资产负债结构。 2015-07-23 13:13:23 · 王春英: 关于你提到的外资撤资问题,这也是我们一直关注的。上半年外商直接投资净流入呈增长态势,并未出现大规模撤资。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具有周期长、稳定性强的特点,从可比口径的一季度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看,一季度FDI净增长654亿美元。从来华直接投资的涉外收支数据看,2015年上半年非银行部门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筹备资金等流入共计670亿美元,同比增长6.1%;非银行部门因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清算撤资、减资等流出103亿美元,同比增长22%,但规模仅相当于一季度末FDI股权投资存量的0.4%。可见,由于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存量较大,且流入的绝对量大于流出,因此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入仍保持增长态势。 2015-07-23 13:30:06 · 胡凯红: 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王司长,谢谢各位! 2015-07-23 13:42:21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5-07-27/shandong/2015/0727/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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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允贵]: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年度第二季度的政策新闻发布会,我是综合司司长王允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经常项目管理司杜鹏司长,资本项目管理司郭松司长,管理检查司张生会司长。首先,我代表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近期外汇管理政策情况。[10:12] ·[王允贵]:今年以来外汇局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外汇管理“五个转变”,继续深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等外汇管理改革工作,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切实提高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措施:[10:13] ·[王允贵]:一、保险外汇管理改革红利逐步释放。[10:13] ·[王允贵]:2015年3月1日起,《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正式实施,取消或下放保险公司外汇业务行政审批。从实施情况来看,改革红利正在逐步释放。首先,政策大大便利了保险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据保险公司反映,改革简化了业务申请资料和报批流程,取消了外汇保险业务资格有效期要求,极大地便利保险机构办理外汇业务,有助于减少人力成本,提升业务效率。其次,法规整合后更加易于执行。与原有保险外汇政策相比,《指引》更加清晰、集中、透明,内容更具逻辑性和关联性,便于相关保险机构和银行执行操作。第三,改革助推了保险外汇业务发展。特别是放开计价结算币种要求,不仅解决了目前大部分保险机构的实际问题,也为保险外汇业务的发展预留了政策空间。[10:14] ·[王允贵]:二、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成效初显。[10:15] ·[王允贵]:2015年2月,外汇局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宣布自6月1日起全面取消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FDI)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ODI)有关的行政审批。绝大部分直接投资项下的业务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企业不需要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或核准手续。[10:15] ·[王允贵]:改革的实施受到了银行和企业的普遍欢迎。对银行而言,可直接为企业提供包括外汇登记、账户开立和资金汇兑在内的全流程服务,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吸引和维持优质客户。对于企业而言,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核准的取消,大大缩短了业务办理流程和环节,减少企业往返外汇局与银行之间的“脚底成本”。政策实施首周,即6月1日至6月7日,全国共有43家银行办理了共计398笔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协议金额合计约124亿美元。其中,既有FDI外汇登记即外商来华直接投资,也有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既有新设登记,也有变更登记,整体呈现直接投资跨境资金双向流动的格局。[10:16] ·[王允贵]:三、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推广至全国。[10:17] ·[王允贵]:在总结资本金意愿结汇在上海自贸区和其他16个国家级经济金融改革发展试验区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3月末,外汇局改革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宣布自6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推广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将外汇资本金结汇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完全赋予企业。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经营需要自主选择外汇资本金的结汇时间和金额,并可通过结汇待支付账户进行人民币收付。在提升便利化的同时,外汇局保留对结汇后资金使用的监管,强化风险防控措施。[10:18] ·[王允贵]:在人民币汇率进入双向波动区间的背景下,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政策空间,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更好地满足了外资企业经营和资金运作需求,对促进涉外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10:18] ·[王允贵]:四、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外汇管理指引即将下发[10:18] ·[王允贵]: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框架下,内地投资者可以在境内购买香港的公募基金,内地的公募基金也可在香港市场出售;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初期投资额度是资金进出各等值3000亿元人民币。目前,关于两地基金互认外汇管理操作指引已制订完毕,即将下发。[10:18] ·[王允贵]:这项政策开辟了两地投资者证券市场投资新通道,是集体投资类证券投资开放的第一步。通过两地基金互认,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中“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集体投资类证券”下所包含的“居民在境外出售或发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内出售或发行”两个子项将不再受到严格限制,从而使我国不可兑换的资本项目减少2项,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进一步提高。[10:20] ·[王允贵]:五、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10:20] ·[王允贵]:2015年以来,外汇局继续加大外汇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外汇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一是开展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专项检查,强化银行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促进银行提升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目前,现场检查已全部结束,进入后续处理和整改回访阶段。二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下,外汇局与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地下钱庄、利用离岸公司账户和非居民账户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等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打击,最大限度地切断贪污贿赂等犯罪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通道。三是针对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主要渠道、主体和业务开展非现场专项检查,分析排查外汇违法违规交易线索,实现对外汇违法违规交易主体的精准打击。[10:21] ·[王允贵]:总体来看,二季度外汇局顺应市场主体对外汇管理便利化的有关要求,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对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10:21] ·[王允贵]:下面请大家就刚才通报的外汇管理政策提问,提问前请各个机构进行自报名称。[10:22] ·[记者]:王司长,我是财经杂志的记者,前一阵国务院通过广州、天津和福建自贸区限额可兑换的政策,我们说限额可兑换政策和现行的资本项目改革有什么不同之处?相关政策细则何时出台?[10:24] ·[王允贵]:这个问题请郭松司长回答。[10:25] ·[郭松]:过去我们的资本项目管都是按照条线来管的,所谓的条线就是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外债这些方式来管,每项政策后面都根据风险的不同确定管理的宽严。限额可兑换我们考虑是采取或者说探索一种新的路径,这个路径就是在给定的限额范围内,我们不再要求或者区分限额内的资金到底是做什么用,就是不再要求按照条线的那种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在限额的范围内,可以做直接投资,也可以做证券投资等等。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新的改革的方式,我们也借鉴了国外的一些成型的经验,过去国外某些国家或者地区也试验过这种方式,效果应该比较明显,如果这个政策能推出来,我们认为我们整个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会大大的提高。至于什么时间能实施,还要看我们内部的工作流程。[10:25] ·[记者]:我是中国日报的记者,我想问王司长,之前周小川行长说今年要进行《外汇管理条例》相应的修改,适应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的开放,我想问《条例》修改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最终我们能看到一个大概什么样的思路进行修改,什么时候向社会公布?谢谢。[11:06] ·[王允贵]:这个问题很重要,很多的学界、媒体都在关注这个问题。周行长提出,为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很多工作要做,其中一项是修改《外汇管理条例》。现行的《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8月份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过去几年,《外汇管理条例》在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1:06] ·[王允贵]:随着我们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简政放权进一步加速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不断深化,着眼于过去和着眼于未来,有必要通过调整和修订《外汇管理条例》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思路包括四个方面:[11:06] ·[王允贵]: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把《外汇管理条例》中涉及到资本项目管制的许可、批准等要求进一步取消、简化或者下放。通过简政放权,希望给市场主体一个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空间。所以会有很大的一部分关于简政放权的调整内容。[11:06] ·[王允贵]: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可兑换之后,我们的理解是要更加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有关情况的统计和监测,甚至有些交易要进行留痕,所以可兑换之后不等于没有管理。怎么加强管理呢?很重要一块就是对跨境资金流动能够全方位、全链条、全时空地进行监测。所以,在《条例》修订中我们会强化关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外债统计、结售汇统计等相关方面的统计监测要求。[11:06] ·[王允贵]:三是创新金融监管理念,借鉴2008年次贷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的经验。次贷危机发生之后,国际上关于危机的监管是要加强宏观审慎的管理,特别对于系统性金融机构要强化监管。中国在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借鉴和汲取最新的国际金融监管经验和做法。所以《条例》修订中我们会强化关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监测的有关条款,会强化外债宏观审慎的政策条款,会强化对于金融机构展业经营的有关条款。也就是在放开具体审批的同时,建立一个宏观总量的防控风险的大坝。[11:06] ·[王允贵]:四是健全危机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保障条款的修订和完善。国际收支的顺差和逆差都会对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防控外部风险极为重要。条例修订中增加对于国际收支出现重大波动或者国内金融市场出现重大波动时的临时管控条款,这也是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危机时期的特殊要求,是符合国际惯例的。[11:06] ·[王允贵]:总之,我们是希望既能够为资本项目可兑换预留空间,同时筑牢风险防控的大坝,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底线。[11:07] ·[记者]:我是第一财经频道的记者,我们看到6月12日IMF发出声明说已经派出团队到中国来开展特别提款权的评估,我想知道这方面有什么进展?[11:12] ·[王允贵]:特别提款权的评估,目前主要是人民银行在牵头,外汇局参加。相关的进展正在按照人民银行统一要求下进行,有关问题可以问一下人民银行。这里我想强调的是,加入SDR是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加入SDR对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一步减少中国涉外经济货币错配、金融风险方面非常重要。正像周行长、易局长强调的那样,加入SDR方面我们会积极努力,但这是瓜熟蒂落、顺其自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积极配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真做好加入SDR各方面的评估工作,使国际社会对人民币在国际上的使用程度有更清晰全面的认识。[11:12] ·[记者]:新华社记者,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刚才提到"天网行动"的一部分,就是追讨追赃,现在有什么进展?第二个问题,今年以来跨境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但是我们发现可能一些小的企业在出口结汇方面存在一些困难,比如说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只能办理小额货物贸易收支业务,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美元。还有一些更多的是以零散的小包裹出口,可能因为报关的不正确,根本就无法结汇,只能通过地下钱庄来结汇,我们想在促进和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中,怎么样帮助企业更便利、更便捷地结汇?[11:43] ·[王允贵]:第一个问题张司长回答。[11:43] ·[张生会]:我先跟大家通报一下,刚才讲的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是整个天网行动的一部分。2015年4月起,外汇局、人民银行、公安部、两高联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此次打击行动。这个行动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下进行的,重点是对利用地下钱庄、利用离岸公司账户等向境外转移非法资金的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打击,最大限度的切断贪污受贿等犯罪违法所得。外汇局对这项行动高度重视,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根据职责分工第一时间确定了专项行动的检查方案,并召集了全国重点地区分局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充分利用外汇管理局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经验和自身的优势,全力推进这项工作。这项行动目前正在进行当中,所以一些具体的情况不便通报,但是随着工作的开展,一旦有什么信息需要对外公布,我们会及时的向各位通报。谢谢![11:43] ·[王允贵]: 请杜鹏司长就跨境电商和结汇问题说一下。[11:43] ·[杜鹏]:我记得在去年三季度的通报会上,我就跨境电子第三方支付这块的问题向各位记者进行过介绍。目前应该来说这项工作也有了一些新的进展。从2015年1月开始,我们在总结前期,包括北京、上海、重庆、浙江、深圳这几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把第三方电子支付的试点业务推向全国,也就是说,全国范围内只要具备相关条件的机构都可以办理这项业务。刚才记者提到的一些地方不是很便利的问题,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11:44] ·[杜鹏]:第一,我们推出这项业务,企业和个人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进行网上的一些交易,个人不受5万美元年度总额的限制,只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就可以办理。[11:44] ·[杜鹏]:第二,考虑到更进一步扩大电子支付的业务,便利企业和个人进行跨境业务的需求,我们在扩大试点的同时,将以前单笔交易1万美元扩大到单笔交易5万美元,这是在以前试点基础上进行了金额的扩大。根据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从2013年9月开始,通过电子商务一共办理的试点交易收支是132.9万笔,金额达到33.2亿美元。其中今年1—5月的交易额,就接近了从试点开始到去年年底的金额。可见,业务发展还是比较快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整体的交易当中,平均单笔支付基本都是在100美元以内,远远低于5万美元交易的限额。[11:44] ·[杜鹏]:另一方面,跨境电子支付这个试点,我们主要还是认可电子商务各个交易环节的电子数据信息,以这个信息作为真实性审核的依据。那么个人和企业不需要再凭借报关单等资料就可以在支付机构办理跨境电子支付业务。[11:44] ·[杜鹏]:此外,根据以零散邮寄方式向境外邮寄货品的情况,为了便利结汇,我们在浙江和福建进行试点,允许以商业单据代替报关单作为结汇的依据,目前来看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刚才你也提到有的无法取得报关单的问题,就可以通过商业单据解决。[11:44] ·[杜鹏]: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务院整体经济战略发展部署,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之上,积极研究是否可以进一步地扩大支付的限额。[11:45] ·[记者]:我是金融时报社记者,不久前发布的外汇局年报中,我注意到外汇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了很多大量外汇违规交易线索,我想知道这个外汇大数据检查系统如何运作,通过这个系统发现了哪些大案要案?[11:46] ·[张生会]:这套系统是在09年前后开始开发,到2010年投入运行。它的特色在于:第一是覆盖面广,覆盖了广泛的涉汇交易主体,以及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各类外汇交易信息。第二是搜索能力比较强,可以从大量的外汇交易数据当中筛选出可疑的交易线索,有利于最终锁定违法违规主体和行为。这样极大地提高了外汇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强化事后监管非常有帮助。[11:46] ·[张生会]:比如外汇局某分局利用这套系统发现并最终查实某个企业参与虚假转口贸易业务套取境内外利差的违规事实;另外一个分局通过分析并最终查实某公司利用伪造发票将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资金非法结汇的违规事实。总之,这套非现场检查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11:47] ·[张生会]:近几年的运用和完善非现场检查系统,在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2012—2014年,通过这套系统分析和排查,外汇局共查实外汇违规案件1524起,处行政罚款6.5亿人民币。2014年在外汇局查处的案件当中,通过这套系统发现并查处的案件占比达1/3强,罚款金额占比已经达到70%。而且通过这套系统发现的违规交易往往是违规金额大、对外汇收支影响大的案件。[11:47] ·[张生会]:总之,在我们外汇检查工作当中,利用非现场检查系统开展大数据分析已经成为我们工作的常态。谢谢![11:47] ·[王允贵]:简单说两句,应该说过去的几年,特别是2009年以来,外汇局大力推动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工作,强调对系统进行整合,开展数据统一监测。我们对外汇管理相关系统进行大规模的合并简化,将一些重要的数据进行共享,共享最大的成果是建立了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平台,在张司长的这个条线上主要运用这套数据系统。[11:58] ·[王允贵]:我们这套系统是集合了外汇局关于跨境资金流动的所有系统的共享资源,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还有一些资本项下的交易,涵盖了物流、资金流,涵盖了企业的各类名录。所以用这样一套系统,我们可以全天候掌握企业在跨境结售汇方面的情况。[11:58] ·[王允贵]:比如,某家企业可能事先没有经过外汇局,但是只要做了跨境交易,做了结售汇,做了相关账户资金的划转,我们通过这样的系统就可以发现。对于“好人”来说,外汇局不会进行任何的扰动,但是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交易,这个系统通过灵活的查询模块、定期报表等方式,是可以发现的。张司长讲到的我们处理的很多案件,是我们在检查力量有限的情况下进行处理的,还有大量的线索需要我们进行不断的排查。反过来要告诉社会主体,我们会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市场主体提供有效的服务,但同时各类违法违规的交易都已经记录在案,外汇局会随时通过这套检查系统来发现你交易的可疑行为。也包括我们的一些重大的违规案件,基本上都是通过非现场的大数据分析发现的。很多的被处罚企业在问外汇局是怎么发现的,它也感觉很奇怪,觉得自己做的很隐蔽,但是我们这套大数据系统也会看到。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强调要强化事中事后管理非常重要的体现。外汇局在这方面我觉得做的还是比较有前瞻性,也符合当前的简政放权、强化监管的需要。谢谢![11:58] ·[记者]:您好,我再问一个问题,大家最近都在关注QDII2这个事情,前一阵说有六个城市要试点。我想问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相关情况,试点的政策什么时候出台?[12:03] ·[王允贵]:关于QDII2的事情,我们也看到了相关媒体的报道,据我了解,相关的工作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过程中,这个研究方案是不是像媒体所报的这样我也不得而知,我也在学习。无论是QDII制度还是QFII制度,或者你所提到QDII2,都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统一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中的重要战略部署。这项工作是否能够尽快出台、何时出台,是否像你所说的在六个地区试点,具体的细节要问相关的主管部门。外汇局将配合各个部门大力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相关工作,强化对各类主体的服务,同时也强化监管。我们也希望通过一个合理合法的渠道,为个人境外投资开辟通道。这也是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总体精神要求,我们也会密切关注相关进展。谢谢![12:03] ·[记者]:我是路透社的,请问一下二季度跨境资本流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跟一季度或者去年相比有没有变化?第二个问题,有人呼吁我们在资本账户可兑换方面做一个正式的宣布,您觉得有没有可能?就是就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或者资本可兑换方面做一个政府的宣布,这个有可能吗?[12:31] ·[王允贵]:你问的两个问题都很重要。第一个问题,关于二季度跨境资金流动,二季度数据还没有出来。我可以告诉各位记者朋友们,进入到二季度之后,就是4月份和5月份,外汇收支形势正在向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一季度在结售汇方面出现了一定的逆差,但是从4月份开始形势在趋好。我们明天会发布5月份的统计数据。今年1—5月份,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的态势,净流入约200亿美元。银行的结售汇业务,在4月份之后也开始转好,应该说前四个月还是银行净售汇,但是5月份出现扭转,5月份银行结售汇出现了13亿美元的净结汇。从2014年的8月份到2015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出现9个月连续的净售汇,但5月份出现净结汇13亿美元。所以,市场正在向更加均衡合理的方向发展。我们也乐见市场趋向均衡,更有利于市场主体摆布资金,合理规避汇率风险,也有利于我们在平稳环境下进行外汇管理改革。[12:31] ·[王允贵]:关于您讲的是否会宣布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个问题,我们的理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其中也明确讲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关要求。资本项目可兑换,应该说是当前在经济新常态下,在统筹利用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方面非常重要的安排。在推进可兑换的过程中,是要循序渐进的,按照一定的次序安排各项相关改革。它的逻辑道理就是,要防范出现系统性的金融风险,防范在当前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极为不确定的环境下,把外部风险引入到中国国内来,影响到我们调结构、促改革的战略部署。人民银行、外汇局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有效地防范风险。但是,是否需要宣布资本项目可兑换,从国际上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其他国际机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要求。我相信,中国的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沿着循序渐进的方式,不断推进相关改革。[12:31] ·[记者]:我想问一下昨天有报道说,深港通可能会延迟提出,原因是外汇局和中国证监会还没有就跨境投资配额达成一致,请问现在这个情况怎么样,是否可能会跟沪港通一样呢?[12:31] ·[郭松]:外汇局不是主要的参与方,相关问题我建议咨询证监会。从我们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这方面应该不存在障碍。[12:32] ·[王允贵]: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参加![12:32] (原文载于人民网) 2015-06-23/shandong/2015/0623/1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