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支持内地与香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互认工作,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公告[2015]第36号,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仅对基金互认总额度进行监控,不对单家机构的额度、单只产品的额度进行审批;基金跨境发行募集资金可以人民币或外汇形式进出,涉及货币兑换的,可由托管人或代理人直接在银行办理;鼓励跨境发行销售以人民币计价和跨境收付;实施信息报告制,互认基金信息报告手续下放至托管人(银行)或代理人(银行或基金公司)办理;建立系统化数据统计和报送程序,无需手工填报或重复报送。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5-11-13/hubei/2015/1113/230.html
-
[ 王允贵 ]: 今天上午外汇管理局第三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各位媒体、朋友们,很多是老朋友了,都是熟面孔。欢迎大家上午来。 [10:11] · [王允贵]:我是综合司司长王允贵。今天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经常项目司杜鹏司长,资本项目管理司叶海生副司长,叶司长虽然是新面孔,但是长期在资本项目司工作,非常有经验。这边是管理检查司曹利群副司长,她长期在检查司工作,非常熟悉检查工作。大家一会儿可以提问。[10:11] · [王允贵]:首先,我代表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近期外汇管理政策情况。2015年以来,中国经济缓中趋稳、稳中向好,虽面临不少困难和下行压力,但经济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外汇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推改革与防风险并举,加快简政放权和外汇管理“五个转变”,深化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完善监测预警和事中事后管理,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能力不断提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改革措施:[10:12] · [王允贵]:一、深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10:12] · [王允贵]:2012年,外汇局启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2014年下半年以来,外汇局在全国推广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升级版”,在200多家跨国公司中试行便利化改革措施,允许跨国公司依托资金池账户,开展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集中结售汇、集中使用外债额度、集中使用对外放款额度等业务。一年来的实践表明,试点企业的资金成本显著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大幅提高,地方政府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结构转型的需求得到较好满足。[10:13] · [王允贵]:在此基础上,2015年8月,外汇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使用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调整优化,赋予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更多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简化账户开立和使用要求。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可异地开立国内、国际资金主账户。二是简化外汇收支手续。企业可凭电子单证在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允许企业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购汇与付汇在不同银行办理。三是试行跨国公司借用外债比例自律管理政策。充分借鉴上海自贸区等地外债改革试点经验,允许企业在满足规定限额条件下自行借用外债。四是注重风险防范。保持较高的准入“门槛”,要求申请参与的跨国公司上年度外汇收支需达到1亿美元以上;在企业外债比例自律管理中引入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和风险预警机制,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管理。[10:14] · [王允贵]:二、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初具规模[10:14] · [王允贵]:2015年1月,在总结2013年以来在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5个地区开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外汇局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工作,进一步放宽对业务范围的限制,将网络购物单笔交易限额提高至等值5万美元,并将试点支付机构的审核权限下放分局。[10:14] · [王允贵]:随着业务的推进,目前,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量已初具规模,为“海淘”等跨境电子交易提供了便利。截至2015年8月末,全国共有26家支付机构参与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累计办理跨境收支51.9亿美元,办理结售汇52.6亿美元。2015年1-8月,试点业务跨境收支交易总额占2013年试点以来交易量的67%,是2014年全年试点业务跨境收支交易总额的2.2倍。2015年3月以来,单月跨境收支总额连续6个月超过3亿美元。目前,仍有多家支付机构陆续向注册地外汇局提出申请,试点意愿强烈。[10:15] · [王允贵]:三、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顺利实施[10:16] · [王允贵]:2015年6月1日,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等外汇管理改革措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至此,直接投资外汇管理项下的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取消,进一步促进了跨境直接投资便利化,受到了市场主体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例如,对企业而言,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大大缩短了业务办理流程,有利于降低企业往返外汇局与银行之间的“脚底成本”,便利企业开展跨境投资,实实在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为企业提供了自主规避汇率风险的选择,增强了资金管理灵活性,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成本。[10:16] · [王允贵]:总体上看,上述两项改革的推广实施,社会反响良好,政策运行平稳。例如,从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实施以来全国资本金结汇数量看,据初步统计,自2015年6月份实施至2015年8月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金额共计193亿美元,其中意愿结汇金额42亿美元,占资本金结汇总额的22%,未出现结汇大幅增长或突击结汇的情况,全国范围内也未发生直接投资项下集中流入外汇资金和大规模异常结汇现象。[10:17] · [王允贵]:四、稳步推进外债宏观审慎监管试点政策[10:19] · [王允贵]:2015年2月,在北京中关村、深圳前海、江苏张家港等特殊经济区域开展以外债比例自律为主要方式的宏观审慎管理改革试点,允许企业在净资产的一定倍数内自主借用外债。截至目前,试点政策实施效果良好,经测算,部分试点企业可节约资金成本2-3个百分点。[10:19] · [王允贵]:2015年8月,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外汇局对北京中关村试点政策进行了“升级”,扩大了外债资金用途,放宽了外债专用账户管理,并对部分净资产规模较小、融资需求较大、盈利能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低外债额度支持。这是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外债宏观审慎试点工作的有益尝试,能够更好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需求。[10:19] · [王允贵]:五、支持境内商品期货市场开放和交易便利[10:19] · [王允贵]:2015年7月,在证监会允许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相关办法出台后,外汇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等外汇管理政策,便利市场操作。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各交易主体外汇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资金封闭运行,降低交易风险。二是明确境外投资者用于期货交易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指标。三是便利资金汇兑,境外投资者直接在开户行办理结购汇,结购汇后资金可以直接划转。四是简化数据报送,期货交易涉外收支等交易数据统一由开户银行、交易所通过系统报送。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原油期货即将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上市。目前,外汇局各项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之中。[10:20] · [王允贵]:六、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10:20] · [王允贵]:今年以来,外汇局注重推改革与防风险并举,既让守法合规的市场主体充分享受贸易投资便利,也保持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切实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继续与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目前已经破获30余起特大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对今年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专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加强银行的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促进银行提升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三是在15个地区开展融资租赁类公司外汇业务专项检查,促进这些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四是通报部分机构、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处罚情况,加强对外汇交易主体的警示教育,维护外汇市场交易秩序。[10:21] · [王允贵]:总体来看,外汇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充分便利企业、个人的正常贸易投资活动及相关外汇收支,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对于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企业、个人购汇用汇需求,我们是有政策保障的,并在实践中切实给予了充分满足。做到了在千方百计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也守住了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底线。[10:21] · [王允贵]:下面,请大家就刚才通报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提问,提问前,请自报机构名称。[10:21] · [经济日报记者]:最近有媒体报道说,外汇局最近加强对个人分拆购汇的监管,请问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的话,请问一下限制个人分拆购汇的目的是什么?具体措施又有哪些?[11:13] · [王允贵]:你这个问题是大家关心的,下面请经常项目司杜鹏司长回答。[11:33] · [杜鹏]:谢谢你的提问。我们关注到了相关媒体的报道。对于个人真实、合理、合法的正常用汇需求,外汇管理部门是完全可以保证 的,而且便利化程度没有降低。从2007年起,我们推出了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管理制度,在便利化的额度范围内,个人能够凭有效身份证办理5万美元以内的购付汇。超过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如果有真实背景的,个人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带有交易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应该说,这项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便利和满足了个人的合理用汇需求。[11:36] · [杜鹏]:同时,为防范个人项下资金流动风险,我们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说,个人不得分拆办理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限额管理,这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在以往实践活动当中,我们发现有极少数个人,甚至企业借用他人的额度来办理结售汇,以达到资金跨境违规流动的目的。因此,在总结个人分拆结售汇特征的基础上,2009年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也就是56号文。56号文对个人分拆结售汇的行为及具体监管措施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比如说,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个人或机构;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同一个人将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我们都认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同时,我们要求银行对个人分拆结售汇特征明显、能够确认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应不予办理业务。我们注意到,媒体的报道基本上就是2009年56号文的相关内容,并非新的规定。我们有分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56号的文件进行了重申,督促银行切实提高办理业务的合规性,要求银行加强真实性审核,这是做好日常外汇监管的需要,是正常的工作措施。[11:37] · [杜鹏]:在某媒体报道当中,还举了一个小明的例子,虽然很生动,但并不完全准确:纳入银行“关注名单”的个人,外汇局不会暂停其外汇交易和汇款,只是列入在两年之内不能享受“通过电子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便利化措施。[11:38] · [杜鹏]:对于个人真实、合法的、合理的需求,即使是相关个人被列入了“关注名单”,仍然可以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在银行柜台上办理,但是银行需要对个人凭证的真实性加以严格审核。[11:38] · [杜鹏]:最后我想强调的是,个人自身合理、合法的用汇需求是有政策保障的。为了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将始终强调对分拆结售汇的管理。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果发现个人假借他人额度办理分拆结售汇的,应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拒绝办理业务。事后发现的,外汇局也会依法依规跟踪查处。谢谢。[11:38] · [金融时报记者]:前一段时间外汇局通报了部分机构、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处罚情况,请问主要考虑是什么?下一阶段会有进一步的通报吗?此外可否介绍一下外汇局今年以来打击地下钱庄的情况?[11:47] · [曹利群]: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关于刚才提到公布一部分相关的处罚情况。应该说2014年以来国内外的经济形势是复杂多变的,刚才王司长也讲了,外汇管理局一直在鼓励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但同时也是一直在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因此,外汇局一直以来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的主要渠道和重点主体在加强监测排查,确实也发现了一些企业、个人通过一些虚假的单证、作废的单证,重复使用单证或者虚构交易、构造交易等欺骗手段,或者通过分拆汇出等方式,违规流出或者是违规购汇。还有一些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也没有严格地履行真实审核的义务,在办理结售汇和外汇资金收付业务中出现一些违规的情况。[11:53] · [曹利群]:为此,外汇局在8月25日,对外公开通报了一批相关机构、个人的外汇违规和处罚情况,主要目的非常明确,是为了加强对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的警示教育,震慑不法行为,引导社会主体合规、合法经营办理外汇收支业务。今后,外汇局会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更好地为守法、合规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同时,也会继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一些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地曝光,对违规失信的行为建立有效地惩戒机制。[11:54] · [曹利群]:第二是刚才提到的打击地下钱庄的情况。在今年4月中下旬,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和外汇局五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专项行动,目前已经破获了一批重大的地下钱庄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在这个过程中,外汇局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和相关部门,发挥自身的跨境资金监测、监管优势,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相关异常交易线索的筛查,追查非法交易资金的轨迹,加大对参与地下钱庄参与客户的追查力度,追踪违法资金的上游资金来源和下游资金去向,严厉查处外汇违法行为,深挖上游犯罪,压缩地下钱庄的生存空间。下一步外汇局还会继续和相关部门紧密合作,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争取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取得更大的战果。[11:54] · [王允贵]:我再补充两点。第一点,此次通报并不是外汇局的第一次通报。外汇局之前通报的违规案例可以查询外汇局的网站。通报违规案例主要想达到这样的效果,警示其他外汇交易主体。在最近几年跨境资本流动中,确实有一些银行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很好地遵守外汇管理规定。检查发现违规行为之后,我们对违规主体进行了批评、教育甚至进行了罚款。总之,我们让一小部分违规主体付出代价,让更多人得到教训。过去几年我们一直坚持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进行通报,这也是各个监管部门共同的做法。[11:55] · [王允贵]:第二点,打击地下钱庄的事情,外汇局一直是采取高压态势,对于地下钱庄,特别是一些违规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来跨境交易,外汇局是坚决打击,而且会合公安部门和其他一些监管部门,我们会采取联合行动,加大打击成效。所以,任何通过地下钱庄来做跨境交易的人都面临巨大的违规风险,我们也想提醒合法合规的企业,还是要通过正常的渠道办理相关外汇业务。[11:55] ·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观察到最近人民银行允许境外央行和国际金融组织用人民币来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分析认为这会加快QFII和RQFII的审批,请问外汇局对此有何评论?[11:57] · [叶海生]:人民银行为了推进银行间市场的开放,应该是在今年六、七月份的时候,允许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并且相关的操作也比较简单。应该说,这是我们整个中国资本市场开放很重要的一步。至于说它与QFII和RQFII的额度审批有没有直接关系?我个人认为没有特别直接的关系。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等既可以经人民银行备案后直接以人民币形式投资银行间市场,也可以通过QFII、RQFII渠道投资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这是境外机构投资国内资本市场,包括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两条不同的途径。我们的QFII和RQFII审批也是根据国际收支的情况、机构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来掌握节奏的。[11:58] · [凤凰卫视记者]:我们关注到8月份以来人民币曾出现一度的贬值,在北京时间周五美联储也即将宣布是否加息的决定,您认为美联储这个决定会给人民币汇率带来怎样的影响?是否会加大资本外流的压力?谢谢。[11:59] · [王允贵]:美联储加息应该说是一个大概率事件,市场上也有广泛的期待。作为汇率形成的一面,美元加息带来美元的升值,相应地呈现人民币对美元的贬值。在市场化过程中,这是很正常的。[12:07] · [王允贵]:对于资本外流压力问题,这要看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情况。当前,人民币汇率已经趋于稳定,不存在诱发资金大量流出的市场基础。大体从三个方面向您介绍:第一,今年8月份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贬值4%左右,对欧元、日元、英镑等也有不同程度的贬值,人民币贬值压力通过8月11号以来的持续释放,已经基本释放完毕。大家可以看到,今年前7个月,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就是人民币对各国货币的综合名义汇率指数,在前7个月升值了4.9%,实际有效汇率升值4.6%,所以,经过8月份人民币对各种货币的贬值,预计8月份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和实际有效汇率升值幅度将有回调,汇率失衡的问题也会得到纠正。[12:09] · [王允贵]:第二,要看人民币汇率形成基础的问题。各国在判断汇率升贬的时候,最重要看它的国际收支状况,国际收支里面有两个基本概念,叫外贸顺差和外商直接投资。这两个数据,中国前8个月,外贸顺差是365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超过800亿美元。总体来看,每个月大概有500亿美元的国际收支基础性顺差,这个顺差是对人民币汇率不存在贬值的基础保障。[12:09] · [王允贵]:第三,要看一下中国经济增长率。目前,中国经济保持7%左右的经济增长率,仍处于世界经济高增长国家之列。高增长率代表什么?高增长率代表高的投资回报率。高投资回报率是有利于留住境内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吸引境外资金的流入。[12:10] · [王允贵]:所以,在判断汇率走势、判断资本流动趋向时,应该回到理性范围。上述三个数据对于当前汇率以及资本流动的判断都具有重要影响。[12:10] · [第一财经电视记者]:我想问一下,刚才提到从8.11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改革到现在为止,人民币汇率是有一定的贬值幅度,可能在最近一段时间比较受关注的是资本外流的情况。这一周央行已经发布的数据可以看到,外汇占款有明显的减少,目前外汇储备是否也有比较明显的下降?[12:12] · [王允贵]:关于外汇储备下降的问题,最近央行发了新闻通稿,大家可以看到,我也不作更多的解释。这里面涉及到资本流动情况的问题,我想再补充一点情况。[12:13] · [王允贵]:现在市场上有各种说法,说中国出现了一定的资本外流。我们从数据对有关问题作了认真分析。当前的形势可以用三个“增加”来概括:第一是银行净卖出外汇增加。7月份银行即期加上远期结售汇,合计净卖出外汇561亿美元,8月份增加到900多亿美元,同期外汇储备下降900多亿美元,也印证了银行净售汇的状况。第二个“增加”是,金融机构吸收的外币存款增加。8月末,金融机构外币存款余额达到了6674亿美元,较2014年末增加了939亿美元,较今年7月末增加了270亿美元。第三个“增加”是跨境资金净流出有所增加。7月份,企业和个人通过银行跨境外汇净流出140亿美元,8月份增加到700多亿美元。针对上述三个“增加”,我们认为银行净卖出外汇增加,企业、个人外汇存款增加,表明了“藏汇于民”的步伐正在加快,外汇储备正在从国家的大池子分散到千家万户的小池子,就像市场说的“肉还在锅里”。国家总体外汇财富呈现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符合市场化配置外汇资源的改革方向。至于外汇流出增加,从我们掌握的数据看,主要是外贸企业为规避汇率风险,确实加快了对外付汇的节奏和积极偿还外贸融资项下的债务款项,资金流出是有实体经济支撑的。同时,我们认为,外贸企业加快偿还贸易融资债务,是有利于降低中国整体的外债风险,对宏观经济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总体来看,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有波动,但无明显异动。资金流入与流出平稳有序,不存在大规模资本外逃的问题。从我们最近的监测看,不论是银行的售汇还是银行的付汇,都在明显地收敛,说明市场的情绪正在回归。[12:19] · [第一财经电视记者]:补充一个问题,外汇管理局在资本外流这块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让它减慢一点、减缓一点或者缓解一下资本外流的压力?[12:21] · [王允贵]:外汇管理局负有监测和管理跨境资金流动的职责。最近,根据七八月份跨境资本流动的波动情况,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应该说,对近期资本流动,可能很多市场的判断是来自汇率的波动。经过一个多月的改革,我们已经看到,此次完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改革,确实是提升了汇率形成的市场的作用。以往累积的人民币贬值的压力在改革初期确实得到了释放,这是正常的。面对汇率小幅贬值,部分已经习惯汇率升值或汇率稳定的企业和个人,在汇率改革初期出现了一些恐慌,加快了购汇和付汇,这也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少部分企业和个人超过真实合理的用汇需求,大量购汇投机套利,甚至制造大幅贬值、监管部门限制购汇的谣言,加剧了市场的恐慌情绪。[12:25] · [王允贵]:外汇局一方面是要便利实体经济贸易投资用汇,另外一方面要确实防范金融风险,这两个目标并行不悖。现在有些外贸企业说,我就想把实业做好,但是汇率这样波动,我有些不知所措。为防止人民币大起大伏,影响贸易投资企业正常的经营,8月11日后,外汇局加大了对外汇市场和跨境收支的监测,要求部分分局提高数据监测和报告的频率。一直以来都是有报告的,要求一个月报告一次。现在,我们加快了数据报告的频率,对部分购汇金额短期激增的大企业进行事后的调查和核实。同时,我们也要求分局在现行的法律法规范畴之内,督促银行和企业加大真实性、合规性操作。可以坦率地告诉大家,至今为止,外汇局没有出台任何限制购汇和付汇的新措施。包括刚才杜司长也介绍了,大家热议的个人分拆监管的措施,也不是新政策,而是2009年外汇局的一个政策文件。在监测中,我们要求分局依法行政,切实保证所有真实、合法的购汇和付汇。只要具有真实、合法的购汇和付汇的需求,外汇局都会高效便捷地予以满足,切实保证真实和合法的用汇需求。[12:33] · [王允贵]:因此,我在这里想借这个机会告诉大家,一切踏踏实实做实业的企业,所有有真实、合规用汇需求的个人都无需恐慌,你们购汇和付汇需求,外汇局将一如既往地敞开供应。但是,为了防止投机者浑水摸鱼,我们也不得不设置一些类似机场安检设施的查询和问询措施,如果抽查到某个企业或者个人,也请谅解。我们的查询和问询都是事后的,也都是抽样的。只有这样,剔除了投机套利者才能为真正想做实业、真正有合理用汇的个人提供方便、便捷的外汇用汇环境。[12:33] · [经济参考报记者]:之前在达沃斯的时候,总理提出要推进资本项目开放。这方面,我不知道外汇局在下一步可能会有一些什么样的举措?市场的波动会不会有一些相关的影响?另外,关于外汇管理条例的修订情况是怎样的?能否介绍一下?谢谢。[12:39] · [王允贵]:你这两个问题是密切相关的。克强总理在达沃斯会议上向全世界作了很多的情况说明,包括提到要进一步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当前有一些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我们认为实属正常。在这种环境下,更需要通过改革开放来推动相关的制度建设,包括资本项目可兑换。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推进落实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会停止改革,但同时也不会贸然改革,要在充分考虑风险的前提下,设计好相应的改革步骤,确保改革是有序平稳进行的。所以,资本项目改革还会继续推进。[12:39] · [王允贵]:例如,我们会在外债改革方面,进一步研究探索更加便捷的外汇管理方式,资本市场开放方面,我们也会更加谨慎、认真地设计相关的改革措施。至于外汇管理条例,作为支撑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法规,我们正在研究和起草过程中。由于条例的调整涉及到千家万户,我们是非常小心谨慎的。相关的条款正在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内外部征求意见。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去开展条例修订。[12:39] ·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刚才听到您说接下来在外债方面资本项下的开放还会有一些举措,但是这些主要是在负债端的一些举措。我们对外资产方面下一步会不会有一些新的推动?谢谢。[12:42] · [叶海生]:实际上从目前来看,我们境内的机构向境外提供贷款,渠道是比较畅通的。首先,银行对境外的放款,从外汇管理角度来看,是没有任何管制的。第二,企业对外放款,应该是从五、六年前推动改革,过去还在审批,现在只要登记就可以了,企业可以按照它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对境外控股或者参股的主体提供资金支持,这也是支持现在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融资难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完善这方面的做法。此外,在中关村、东北老工业基地等,也开展了跨境并购融资支持的创新试点改革。[12:43] · [叶海生]:企业境外投资方面,刚才王司长介绍了总体情况,直接投资项下,应该说实现了完全可兑换。企业的对外投资很简单,在外汇局进行登记,登记完形成额度,就可以把资金汇出去了,而且登记从今年6月1日起已经下放到银行办理。但是相关主管部门,比如商务部,对它负责或者管理的主体进行境外投资,还有一些登记备案或者审批的要求,我们还是遵循这个要求的。[12:43] · [叶海生]:关于个人境外投资,实际上还没有一个明确政策说YES或NO,什么概念呢?我们企业有相关的商务部门去主管。个人从国家的法律法规上来讲,是没有禁止对外投资的行为,但实际操作方面还是缺乏具体的操作规定,并且涉及到不仅仅是外汇局。[12:44] · [王允贵]:今天发布会就到这里,我们10月份在国新办还有一场外汇形势的发布会,欢迎大家参加。发布会到此结束。[12:45] (原文载于人民网) 2015-09-24/hubei/2015/0924/213.html
-
金融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制基本建立,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体制不断完善。金融资源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源,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立足“十三五”时期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围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五大理念,为未来五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将五大理念贯穿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全过程。塑造金融开放发展新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和审慎管理框架,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金融平衡、稳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投融资体制。 (一)健全金融机构体系,构建金融发展新体制 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进一步深化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加强资本约束,完善治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促增长、调结构方面的作用,加大对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支持力度。继续巩固商业性金融机构改革成果,优化国有金融机构股权结构,改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和制衡机制。推动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跨境金融资源配置权的中资金融机构快速稳健成长。依托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合作性金融健康发展,形成广覆盖、可持续、补充性组织体系。提高金融机构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增强国有金融资产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二)发挥金融创新功能,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加大金融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力度,构建普惠性创新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强化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创新间接融资服务科技创新方式,银行与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贷联动。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的信用增进机制。 (三)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 按照总量调节和定向施策并举、短期和中长期结合、国内和国际统筹、改革和发展协调的要求,完善宏观调控。采取相机调控、精准调控措施,适时预调和微调,更加注重扩大就业、稳定物价、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防控风险、保护环境。 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完善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为主,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让市场在人民币利率形成和变动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选择和培育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完善中央银行沟通机制,引导市场预期,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性,促进财政资源和金融资源的结合,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制和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减少财政库款波动对流动性的冲击。 二、坚持协调发展理念,构建结构平衡、可持续的金融体系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金融协调发展是实体经济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建设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协调发展的金融市场体系 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我国总体金融结构仍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资本市场制度尚不完善,直接融资占比仍然偏低,宏观杠杆率高企的同时经济金融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十三五”时期,应着力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功能,优化企业债务和股本融资结构,使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显著提高。预计从2014年到2020年,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将从17.2%提高到25%左右,债券市场余额占GDP比例将提高到100%左右。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减少证券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资质的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退市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为主发展债券市场,形成包括场外、场内市场的分层有序、品种齐全、功能互补、规则统一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二)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构建产权协调、混合所有、有效竞争的金融服务体系 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积极作用,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在改善监管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银行业。形成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金融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构建主流业态与新兴业态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 近年来,在银行、证券、保险等主流金融业态借助网络科技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新兴金融业态不断涌现,金融业信息化、综合化经营渐成趋势。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P2P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审慎稳妥开展综合经营。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绿色金融体系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 (一)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绿色信贷机制 通过绿色金融再贷款、财政对绿色贷款的贴息和担保、对商业银行进行绿色评级等手段,鼓励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绿色信贷。充分发挥征信系统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支持商业银行建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支持排放权、排污权和碳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 (二)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 创新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投融资机制,发展交易市场。支持和鼓励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进一步明确绿色债券的界定、分类和披露标准,培育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机构和绿色评级能力。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投资产品,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于绿色金融产品。建立要求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制度安排。建立绿色产业基金。推动发展碳租赁、碳基金、碳债券等碳金融产品。 四、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构建金融业双向开放新体制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全方位对外开放是金融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金融业双向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金融资源高效配置、金融市场深度融合。 (一)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提升股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有序拓展境外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和规模,扩大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的主体类型和地域范围,放宽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 深化内地与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金融合作。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参与国家双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支持香港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推动香港金融服务业向着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支持澳门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加大内地对港澳金融开放力度,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金融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海峡两岸金融业合作及贸易投资双向开放合作,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平潭等对台经济金融合作平台。开拓我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新局面,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新格局。 (二)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放宽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要求,放宽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融资。加强国际收支尤其是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加强审慎管理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审查,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完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多元化运用外汇储备。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参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建设,发挥丝路基金作用,吸引国际资金共建开放多元共赢的金融合作平台。推动建立多元化的全球融资框架,实现我国金融资产全球布局。 (三)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 树立对人民币的信心,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篮子货币,推动人民币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进一步加强双边和多边货币金融合作,以服务“贸易投资和产业链升级”为重点,从巩固人民币计价结算货币地位,向支持人民币的市场交易和国际储备功能推进。扩大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新兴市场区域化使用的便利性,逐步向国际金融中心和发达国家延伸。推动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直接交易市场发展,更好地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服务。“十三五”期末,预期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我国全部本外币跨境收支的比例超过1/3,人民币成为一种国际性货币。 (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以更加包容的姿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体系 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促进全球经济平衡、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增长。支持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推动国际经济金融秩序向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调整。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和国际性影响力。 五、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发展普惠金融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缩小收入差距,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普惠金融是让每一个人在有需求时都能以合适的价格享受到及时、有尊严、方便、高质量的各类型金融服务。 (一)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 发展多业态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不同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鼓励国有和股份制金融机构开拓“三农”和小微企业市场,提高农村信用社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发展能够高效便捷低成本地提供融资、汇款、结算和支付等基本金融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集合债、私募债发行。支持并规范移动互联支付、小额贷款等创新性、专业性、社区性金融业态发展。建立全国土地当量核算和配额交易机制,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运用财税政策、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 推进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涉农保险品种,提高农村保险深度和密度,改善政策性保险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巨灾保险立法进程,界定巨灾保险范围,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多层次巨灾保险体系。通过债权、股权、不动产等多种投资渠道,促进保险资金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 (三)完善筹资机制,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 六、坚持底线思维,实现国家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原来被高速度所掩盖的一些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未来五年我们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 借鉴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经验,构建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互相补充,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统一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探索将系统重要性资产扩张活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范畴。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外债宏观审慎管理。 (二)健全符合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 强化综合经营监管,实现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全覆盖。强化对金融控股公司,以理财产品、私募基金、场外配资等为代表的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监管全覆盖。构建集中统一的货币支付清算和金融产品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系统,建设统一共享的金融综合统计体系和中央金融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各监管机构充分及时的信息交换。加快金融监管转型,确立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 (三)建立国家金融安全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重要基础,金融改革成败取决于金融安全,社会公众对金融体系具有充分信心是金融安全的基本内涵。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审查机制,健全金融安全网,完善存款保险制度职能,建立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全面提高财政和金融风险防控和危机应对能力。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措施,建立金融处罚限制制度,有效应对极端情况下境外对我实施金融攻击或制裁。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降低杠杆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2015-11-27/hubei/2015/1127/238.html
-
携手开创互利共赢合作新局面 ——在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上的致辞 (2015年11月24日,苏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尊敬的各位同事,各位企业家,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这次是中方第一次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会晤前我们共同参加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这本身表明16+1领导人会晤高度重视务实合作,各国都有强烈的政治意愿推动经贸合作取得更大发展,助力各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已举办四届,与16+1领导人会晤机制一道,见证了双方合作的成长壮大、开花结果,不仅是传承友谊的纽带和桥梁,而且已成为中欧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在全球经济低迷、贸易并不景气的大背景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务实合作仍保持良好势头。双方贸易规模连创新高,2014年突破600亿美元,中方自中东欧国家进口额比2010年增长77.4%,这说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不仅有高度的政治互信,也有巨大的贸易和投资潜力。我们彼此间双向投资稳步增加,中国企业赴中东欧国家投资兴业热情高涨,累计投资已经超过50亿美元,国别分布和投资方式日趋多元,中东欧企业来华投资领域也逐步扩大。重大项目合作稳步推进,中方企业在中东欧国家累计完成工程承包营业额占中国在欧洲的40%。贝尔格莱德跨多瑙河大桥竣工通车,标志着中国在中东欧国家实施的首个重大项目正式落成。目前,中国企业承建的电站、高速公路、防洪工程等一批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国有句古话,弗虑胡获,弗为胡成。能够取得这些成绩,是各国政府鼎力支持的结果,也离不开双方工商界和企业家们的大胆开拓和辛勤耕耘。 当前,中国正在与相关国家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东欧16国占沿线国家总数的四分之一,双方完全可以进一步做好发展战略对接。未来五年,中国将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也是落实《中欧合作 2020战略规划》的重要时期。在参加完经贸论坛后,我将与16国领导人举行正式会晤,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为双方未来合作确定大方向和路线图。这些规划将为我们各领域合作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给双方企业界带来更多利好。 这里,我愿就进一步深化中国-中东欧全面合作谈几点看法,与各位企业家交流探讨。 第一,尽快推动互联互通项目落地。加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同“一带一路”倡议更好对接,这是“16+1合作”的重点之一。中方愿同中东欧国家对接发展规划,全力推动匈塞铁路这一旗舰项目,确保年内开工、两年完成。中方愿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与有关各方共同推进中欧陆海快线建设,使中东欧成为中国同欧洲贸易联系的快捷通道,欢迎各国企业积极参与,并探讨物流合作的可能性。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沿海地区开始的,在港口、港区建设方面有较强的能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方愿意投资中东欧国家的港口和港区建设,加强同地区国家陆上、海上互联互通。同时充分结合中方网络装备技术和性价比好的优势与中东欧国家需求,开展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促进网络互联互通。 第二,发挥产能合作的引领作用。目前,中东欧地区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工业设备面临升级改造的任务,但由于资金短缺等制约,市场需求仍待释放。一些发达国家关键技术装备先进,而成套装备和产品价格较高。中国在汽车、钢铁、造船、化工、港口设备、工程机械等领域拥有优质产能,产品性价比高,综合配套和工程建设能力强,符合中东欧国家环保要求。把中国的优势产能同中东欧国家的发展需求、西欧发达国家的关键技术结合起来,开展三方合作,不仅可以支持中东欧国家以较低成本加快发展、扩大就业,促进中国产业转型升级,也有利于欧洲平衡发展、加快一体化进程。中方愿同波罗的海国家探讨开展高铁合作,其中一些关键设备可以考虑从西欧等国家采购。我今年6月访法期间,中法双方达成协议,在核电领域共同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把中国较强的装备制造和配套能力同法国先进的核电安全技术相结合,可以提供安全性好、性价比优的核电解决方案。中方愿响应中东欧国家希望联接波罗的海、亚得里亚海和黑海的愿望,可先从三海的港口升级改造开始合作,包括在有条件的港口建设产业聚集区。 第三,打造农产品特色贸易新亮点。中国是农产品消费大国,中东欧地区肉制品、奶制品、葡萄酒等农副产品深加工以及畜牧业育种、养殖、加工等方面合作颇具潜力。中国将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中东欧国家商品特别是农产品进口。欢迎中东欧国家企业参加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展会,把更多绿色产品推介到中国市场。中方愿与中东欧国家加强检验检疫合作,共同推动农产品贸易增长,促进贸易平衡发展。 第四,拓宽渠道解决融资问题。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法律制度框架不同,合作项目融资难免因此遇到一些困难。中方尊重欧盟相关标准,愿与16国政府共同探讨开辟更多渠道,以更灵活方式对大项目合作予以优先政策支持。我们应充分发挥100亿美元专项贷款作用,研究设立30亿美元投资基金,启动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二期,探讨设立人民币中东欧合作基金。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已在中东欧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中方支持中国同中东欧国家开展本币互换、本币结算、金融监管等合作。我们倡议筹建16+1多边金融公司,鼓励通过融资租赁、贸易融资、股权投资、公私合营等多种形式,降低合作融资成本。对于使用中国装备和产品的,中方愿提供优惠的融资支持。中方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申请已获董事会批准,正待理事会通过。双方也正在商谈联合融资,中东欧企业可由此渠道获得更多资金。中方愿通过这个渠道,按欧盟标准加强融资合作。此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也可以为双方项目合作提供支持。 中国-中东欧合作还要更多重视促进双方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一个国家的繁荣进步在于全体人民创造力的发挥,不仅需要大企业发挥骨干支撑作用,也需要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发挥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活力与优势。中国正在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愿同中东欧国家携手打造中小企业创新合作平台,促进中国-中东欧合作遍地开花,取得丰硕成果。 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传统友谊深厚。密切的人文交流会筑牢双方经贸合作根基。我们将把2016年确定为“中国-中东欧国家人文交流年”,充分发挥文化、教育、科技、青年、卫生等各领域交流平台作用,举办丰富多彩的人文活动。 女士们,先生们! 我知道大家都很关心中国经济走势。今年以来,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的背景下,中国经济运行平稳,处于合理区间,全年有望实现7%左右的增长,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这也为下一步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了基础。 中国经济稳中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我们正在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和结构调整,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通过创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中国经济具有巨大的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13亿多人口的消费升级将形成世界上最大的市场需求,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将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正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着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未来五年,经济年均增速需要保持在6.5%以上,这意味着到2020年人均GDP将达到1.2万美元左右,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接近高收入国家水平,基本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将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又一个里程碑,也将为包括中东欧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提供更多发展机遇,为世界经济复苏和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新的贡献。我们将实施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放宽金融、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市场准入。中国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也乐见中东欧国家分享中国繁荣发展的红利。 女士们,先生们! 中东欧国家有句谚语说,“胆小的永远等在山脚,勇敢者才能登上山顶。”中国也有句格言,“信不弃功,智不遗时。”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大好时机就在眼前,希望在座的企业界精英们抓住机遇,齐心协力,共同开创中欧合作互利共赢新局面! 预祝第五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2015-11-27/hubei/2015/1127/237.html
-
在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上的讲话 (2015年11月24日,苏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各位同事: 很高兴在苏州同大家相聚。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来华出席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的中东欧16国领导人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也欢迎欧盟、奥地利、希腊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代表作为观察员与会。 中国古代思想家孔子说,“三年有成”,意思是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就会获得成果。3年来,“16+1合作”好比一列高速列车,从华沙到布加勒斯特,从贝尔格莱德到苏州,不断加速。这列“动车组”能够走到今天,关键在于每节车厢都能提供动力,源源不断的动力将使我们的合作行稳致远。相信本次会晤不仅将促进16+1各国的政治互信,也将有力推动务实合作取得新的成果。 2012年,中国与中东欧16个国家达成共识,开创了中国同欧洲国家合作的新途径,将中国这个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与中东欧16国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几年来,我们通过经贸合作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国家协调员会议、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地方领导人会议等平台,推动“16+1合作”逐步由小到大、由浅入深,日益丰富和成熟。前三次会晤发表的共同文件提出了100多项合作举措和项目,涉及经贸、投资、基础设施、金融、旅游、教育、农业、人文和地方合作等诸多领域,其中《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的绝大部分举措都得到或正在落实,已惠及成员国广大民众。 “16+1合作”走到今天,带来了丰硕的成果,也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值得我们珍惜和传承。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不仅历史交往密切、传统友谊深厚,而且在新形势下建立了牢固的政治信任;双方合作不仅体现了平等、开放和包容原则,而且积极对接彼此发展战略,采取适合各自国情的灵活方式。“16+1合作”充分照顾欧盟有关关切,与中欧合作大局同步并举,致力于实现中国、中东欧国家和欧盟三方共赢。可以说,我们探索走出了一条跨越不同地域、不同制度的国家间务实合作新模式。 当前,世界形势正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全球经济仍未摆脱低迷,部分地区和国家动荡不安,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各国都在加快结构性改革,扩大对外合作。很多欧洲国家把对华合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国正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围绕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着力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必将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全面深化合作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 当前,国际形势跌宕起伏,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顺利发展,成为国际和地区舞台的一抹亮色。本次会晤的主题是“新起点新领域 新愿景”,我愿在此就双方未来合作提出“1+6”合作框架,即一个目标和六大重点。一个目标,就是制定未来五年合作规划,使合作更加可持续、更加富于前瞻性,不断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新型伙伴关系。六大重点,就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集中力量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落实合作推进路线图。中欧已就“一带一路”建设与欧洲发展规划、国际产能合作与欧洲投资计划、“16+1合作”与中欧合作“三个对接”达成重要共识,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中长期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次会晤将发表首份《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两个政治文件。《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描绘了未来5年合作发展蓝图,与中国“十三五”规划相契合,有助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分享彼此发展机遇。《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为推进近期具体合作提供了路线图。中方愿与16国一道,把推进实施工作做深做细,并对领导人会晤成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督促,让民众有更多“获得感”。 第二,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与中东欧国家发展战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各国面临经济下行压力的背景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以投资拉动消费,以互联互通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中东欧国家处于欧洲东大门,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加强互联互通区位优势明显。中方愿同中东欧国家商签互联互通合作协议,加强发展战略对接,加快建设示范项目。2013年11月,中国、匈牙利和塞尔维亚三国领导人共同宣布的匈塞铁路项目,今年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天中方将分别同匈牙利、塞尔维亚方面签署相关协议,推进项目开工建设。中方愿在互利共赢基础上,同包括沿线国家在内的各方,共同打造中欧陆海快线,促进欧洲互联互通,并鼓励企业参与交通物流合作。中方愿与相关国家开展海关合作,加快推动中欧陆海快线通关便利化。我们应共同努力推进中欧班列建设,扩大民航交流与合作。欢迎塞尔维亚和拉脱维亚分别牵头组建16+1交通基础设施合作联合会和16+1物流合作联合会,为互联互通合作搭建新平台。 第三,打造产能合作新样板。中国具有完备成熟的工业体系和装备制造能力,拥有大量优势产业和优质产能,工程设计、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中东欧国家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工业体系完善的关键时期,对建材和机械装备需求很大。中方愿同16国一道,结合各自比较优势和产业特点,打造双向多元的国际产能合作,并同互联互通合作特别是港口和港区升级改造相结合。中方提供的装备和产品性价比高,有助于中东欧国家降低采购成本。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波兰、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等众多中东欧国家均提出希望加强港口合作。中方提出“三海港区合作”倡议,重点开展包括亚得里亚海、波罗的海和黑海沿岸港区、园区在内的产能合作,在有条件的港口合作建立产业聚集区,在增强港口吞吐能力的同时,也使港口和港区成为产业发展的基地。双方企业是合作项目主角,将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走互利共赢之路。我们应大力支持,让更多产能合作项目成为“16+1合作”的新亮点。 第四,不断创新投融资合作方式。融资问题是“16+1合作”的短板。中方尊重欧盟关于成员国主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愿与各方共同努力,在用好既有的100亿美元专项贷款、投资合作基金等基础上,提出设立16+1金融公司,探讨通过商业化运作支持成员国之间产能合作。我们还可探讨“互联网电商+融资”的新模式,构建互联网时代贸易和融资相互促进的平台。中方支持在中东欧国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鼓励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中方金融机构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地区和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加强交流与合作,为“16+1合作”提供更多金融支持。中方已确定由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牵头,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参与,探讨以多边金融公司的商业化模式参与中国-中东欧产能合作。在产能合作中采用中国产品和装备的,中方愿提供优惠的融资支持。 第五,促进贸易投资双增长。贸易投资是务实合作的压舱石,具有很大潜力。中方愿同16国共同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中东欧国家普遍以农业见长,农产品独具特色。中方正在推动与塞尔维亚、马其顿、立陶宛、爱沙尼亚等国农产品合作,也愿同更多中东欧国家进一步扩大农林产品和食品贸易,促进贸易平衡发展。中方支持为双方中小企业搭建创新合作平台。明年,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地方领导人会议等重要活动将在华举办,欢迎各方积极参与。 中东欧国家在工业领域各有特长,欢迎各国企业到中国投资,并同中方研究机构和高校开展技术合作。 第六,扩大人文交流的广度深度。人文交流是深化国家关系的“基础设施”,是推进民间友好的“民心工程”。建议将2016年确定为16+1人文交流年,充分发挥既有的教育、科技、文化、青年、卫生、媒体等各领域合作平台的作用,举办丰富多彩的人文交流活动。通过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合作机制,探讨推动和便利双方旅游往来的新举措。中方支持成立16+1公立医院合作网络等卫生合作平台,愿在中东欧国家合作建立更多中医中心,为当地民众提供中国特色医疗服务。中方支持组建16+1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鼓励双方汉学家扩大交流对话。 各位同事! “16+1合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领域广阔,前景光明。我们开展紧密合作,形成一个拳头,将产生巨大的效果。我们目前所在的苏州以刺绣闻名于世。中方愿同16国一道,共同编织“16+1合作”的锦绣画卷,为促进各国更好发展、增进各国人民福祉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15-11-27/hubei/2015/1127/236.html
-
李克强在“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会议上强调 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科学编制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 张高丽出席 中新社 刘震 摄 11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规划纲要》编制作了汇报。与会同志进行了讨论。李克强说,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着不同以往的国内外环境,一方面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拥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另一方面,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和国际经贸格局变化使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国内经济在体量不断增大的高基数情况下,实现平稳运行并统筹好与转型、就业等的难度加大。走好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胜利的关键一步,我们就能基本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把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宏伟事业推向新高度。为此,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编制好一个战略性、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至关重要,这有利于坚定发展信心,焕发奋斗激情,通过扎实努力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愿景变成现实。 新华社 刘卫兵 摄 李克强强调,《规划纲要》必须突出新的发展理念。围绕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推出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在增动力、促平衡、可持续、拓空间、更包容上下功夫。以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创新举措应对经济波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平滑接续,更大释放有效需求潜力,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紧扣调结构、转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围绕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均衡发展打造新的增长极,形成绿色低碳的新增长点,实现提质增效、生态良好的发展。要继续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不断增加收入基础上调整收入分配机制,促进社会公平。尤其要打赢脱贫攻坚战,把发展成效体现在人民福祉上。 李克强说,《规划纲要》必须贯穿改革的精神。通过实实在在的重大改革举措破除阻碍发展、妨碍公平的弊端。按照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的要求,去除各种对市场主体不合理限制,在推动“双创”中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要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和交易、现代财政、要素市场、价格形成、金融服务等制度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不断释放的改革红利增进发展效能。 李克强指出,《规划纲要》必须聚焦发展重点、明确有效抓手。通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抢占事关国家竞争力的战略制高点,提供更优质、更多样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要围绕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在科技前沿、信息强国、高端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建设一批重大工程。要着眼提升基础支撑能力,在交通设施、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能源开发、网络提速、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实施一批重大项目。要立足加强社会建设,在教育发展、促进就业、健康中国、文化建设等方面推出一批重大举措。要做好统筹兼顾,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紧密衔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补上短板、突破瓶颈。 李克强说,《规划纲要》必须注重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一方面地方规划要体现国家战略,另一方面国家规划也要对有条件的地方围绕发展优化结构和布局、开展各类探索与试点给予支持。要开门编规划,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平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要应群众所盼、解群众所忧,多出群众能直接受益的干货实招,真正做到聚众智编规划、汇众力建小康。使“十三五”规划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催人奋进的行动纲领。 刘延东、马凯、杨晶、常万全、王勇参加会议。 2015-11-19/hubei/2015/1119/234.html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情况和下一步金融改革开放相关工作汇报 部署在多地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决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和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授权国务院在部分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情况和下一步金融改革开放相关工作汇报;部署在多地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决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和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会议指出,日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定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这是国际社会对中国改革开放成就的认可,中国政府表示欢迎。这有利于助推人民币逐步国际化进程,促进我国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实现合作共赢。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坚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妥善化解风险,完善配套制度,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会议认为,坚持突出特色、重点推进,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地区分类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可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积累经验,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会议决定,一是建设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通过发展专营化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服务新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在境内外直接融资、完善信用体系等举措,探索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二是在吉林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围绕分散现代农业规模经营风险、盘活农村产权,对农村金融组织、供应链金融服务、扩大农业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优化农业保险产品等进行探索。三是支持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别以深化粤港澳合作、发展融资租赁、推进两岸金融合作为重点,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投融资等方面开展金融开放创新试点,成熟一项、推进一项。有关部门和试点地方要向国务院专题报告试点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按照绿色发展要求,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加快燃煤电厂升级改造,在全国全面推广超低排放和世界一流水平的能耗标准,是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改善大气质量、缓解资源约束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原煤约1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降低60%左右。会议要求,对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要加大政策激励,改造投入以企业为主,中央和地方予以政策扶持,并加大优惠信贷、发债等融资支持。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向节能减排效果好的省份适度倾斜。同时,要结合“十三五”规划推出所有煤电机组均须达到的单位能耗底限标准。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对奖励保障等配套制度作了调整完善。会议还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等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为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提供法律保障。会议决定将上述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5-12-04/hubei/2015/1204/24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8月,银行结汇13044亿元人民币(等值2069亿美元),售汇15789亿元人民币(等值2504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745亿元人民币(等值43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048亿元人民币,售汇1511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8070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5995亿元人民币,售汇67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532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69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4974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4284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634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259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249亿元人民币。 201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74795亿元人民币(等值12148亿美元),累计售汇86670亿元人民币(等值1407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1874亿元人民币(等值192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6630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114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483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848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53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95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725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6722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9467亿元人民币。 2015年8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517亿元人民币(等值2778亿美元),对外付款19754亿元人民币(等值313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238亿元人民币(等值355亿美元)。 2015年1-8月,境内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6057亿元人民币(等值2212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35707亿元人民币(等值22058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49亿元人民币(等值6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5-09-24/hubei/2015/0924/214.html
-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于2015年10月6日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理事身份,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正式通报中国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国已完成采纳SDDS的全部程序,将按照SDDS标准公布统计数据。10月7日,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一副总裁利普顿在利马共同出席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期间举行的中国采纳SDDS的仪式。 采纳SDDS符合我国进一步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透明度、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宏观经济家底,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有利于国际社会和公众对中国经济的深入了解,提升我国参与全球经济合作水平。采纳SDDS是我国在完善统计体系、提高透明度方面所取得的又一重大进步。 为帮助数据使用者充分了解我国对外部门统计数据的统计方法,科学评估数据的覆盖范围、时效性、可得性、真实性,合理判断国家涉外经济形势,国家外汇管理局现公布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投资头寸表、外债统计数据诠释文件,供参考。(完) 2015-11-27/hubei/2015/1127/23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7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2017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就先请王司长作介绍。 2017-07-20 10:00:50 王春英: 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一下2017年上半年我国外汇收支的情况,然后再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总体延续复苏态势,国际金融市场相对稳定;我国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更趋明显,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增强,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外汇局一方面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稳妥有序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强化监管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总体来看,上半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外汇市场供求趋向基本平衡,是近三年来平衡状况最好的时期。 2017-07-20 10:01:52 王春英: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7年上半年,银行累计结汇5.31万亿元人民币(折合7727亿美元),售汇5.95万亿元人民币(折合8665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443亿元人民币(折合938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2017年上半年,累计涉外收入9.55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39万亿美元),对外付款10.12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47万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779亿元人民币(折合842亿美元)。 2017-07-20 10:03:59 王春英: 2017年上半年,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逆差大幅下降。2017年上半年,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同比增长6%,售汇下降4%,结售汇逆差938亿美元,同比下降46%;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增长3%,支出下降3%,涉外收付款逆差842亿美元,同比下降50%;其中,涉外外汇收付款逆差143亿美元,同比下降45%。 第二,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从银行代客涉外外汇收支数据看,2017年1至2月份呈现顺差,3至6月份月均逆差59亿美元;从银行代客结售汇数据看,1月份逆差156亿美元,2至6月份月均逆差降至112亿美元,2016年月均逆差266亿美元;如果综合考虑即期、远期结售汇以及期权等相关影响因素,今年2月以来我国外汇供求呈现基本平衡。 2017-07-20 10:04:27 王春英: 第三,售汇率明显下降,企业外汇融资平稳增长。2017年上半年,衡量企业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8%,较2016年同期下降9个百分点,其中一、二季度分别为68%和67%,说明企业购汇更趋理性,外汇融资意愿稳步回升,购汇偿还债务的情况减少。2017年上半年,境内外汇贷款余额累计增加71亿美元,上年同期为下降583亿美元。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上升138亿美元,其中,外币余额上升262亿美元。 第四,结汇率有所上升,境内个人持有外汇的意愿总体下降。2017年上半年,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较上年同期上升1个百分点,其中,一、二季度分别为62%和63%,说明市场主体结汇意愿逐步增强。从个人境内外汇存款看,上半年累计下降17亿美元,2016年同期为增加129亿美元。 2017-07-20 10:09:01 王春英: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差额由逆转顺。2017年上半年,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同比增长94%,远期售汇签约下降18%,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95亿美元,去年同期为逆差370亿美元。其中一季度逆差34亿美元,二季度顺差130亿美元,说明近期人民币贬值预期明显减弱。 第六、外汇市场供求更趋平衡,推动外汇储备余额持续回升。截至2017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0568亿美元,比2016年末上升了463亿美元。其中,2至6月份储备余额连续5个月回升。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17年上半年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针对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17-07-20 10:11:25 主持人 袭艳春: 感谢春英司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因为今天现场有很多外国记者,所以我们安排了全程的同声传译。按照惯例,提问前还是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大家提问。 2017-07-20 10:13:31 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 王司长,最近这几个月的跨境资本流动情况在好转,这种势头是否可以持续到下半年?主管部门接下来会防范哪些有可能的干扰因素?第二个问题,最近有报道说,几家大公司的海外投资项目由于违反有关的投资规定,被叫停,请问这些报道是否属实?中国目前是否在继续加强对海外投资的审查?刚才您提到跨境资本的流动好转现象,会否促使监管力度稍微放宽松一些?谢谢。 2017-07-20 10:17:56 王春英: 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 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是全方位的。从各方面的数据指标来看,都能够比较明显地反映出来。一是国际收支再现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双顺差”。今年一季度,经常账户顺差184亿美元,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由去年第四季度逆差1031亿美元转为顺差368亿美元,结束了此前连续11个季度的逆差局面。二是境内外汇供求趋向平衡。从刚才通报的数据可以看到,上半年银行结售汇逆差同比大幅回落46%,如果考虑到远期结售汇签约呈现顺差等其他外汇供求因素,2月以来我国外汇供求基本处于平衡状况。三是企业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流出明显减少。刚才通报的数据也显示,今年上半年涉外收付款逆差同比回落了50%。四是外汇储备余额已连续五个月回升。 2017-07-20 10:18:33 王春英: 推动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好转的因素也是全方位的。从内部看,一是国内经济基本面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近一段时期,中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加明显,起到了提振市场信心的作用。去年四季度经济增长6.8%,较前三季度增速有所回升;今年上半年增速达到6.9%的更高水平,很多经济指标持续向好。比如,我国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连续11个月处于扩张区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9%,比2016年同期加快了0.9个百分点。二是国内主体的市场预期进一步趋稳。今年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双向波动明显增强,累计升值2.4%;同时,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逆周期调节效果初步显现。在此情况下,国内主体对外投资更趋理性,对外负债继续平稳恢复。 2017-07-20 10:32:26 王春英: 从外部看,国际金融市场也相对稳定。虽然美联储在3月份和6月份两次加息,并且首次提出缩减资产负债表的计划,但是美元指数总体是由年初的102附近回落到了6月末的96左右,上半年美元汇率累计贬值了6.4%。从欧洲的情况看,欧元区的经济复苏势头更加稳定,法国总统大选也没有出现“黑天鹅”事件,英国“脱欧”后续进程也没有引起较大波动,市场上的不确定性有所降低。 2017-07-20 10:39:31 王春英: 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企稳的基础更加坚实。尤其是从近期的一些统计数据和信息来看,进一步增强了我们这方面的信心。第一,国内经济企稳向好的势头更加稳固、更加可持续。今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经济增长目标是6.5%左右,上半年已经实际增长6.9%,全年实现目标并且持续在合理区间运行没有什么悬念。6月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2017年中国经济增长预测调高至6.7%,这是今年第二次上调对中国经济增速的预期,代表了国际社会的一个客观判断。同时,我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增长质量稳步提高。第二,国内市场更加开放。近期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都研究了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问题,未来在这方面也会有很多的工作或者政策推出。从直接投资看,近期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外商投资的举措,比如发布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深化自贸区外资领域先行先试等,将为外资进入中国提供更好的服务、营造更好的环境。随着相关措施的逐步落地,外国来华的直接投资资金流入仍将保持稳定增长。从证券投资看,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合作,也就是债券通已经正式启动;中国A股纳入明晟新兴市场指数(MSCI)已经明确,这将从资金实际流入和市场信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提升人民币资产的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比如,6月份,欧央行宣布增持5亿欧元人民币作为外汇储备。 2017-07-20 10:42:49 王春英: 此外,外部环境的影响更加温和。从实体经济看,今年全球经济仍将总体呈现复苏势头,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预测,今年全球经济增长3.5%,比去年增速加快0.4个百分点。从金融市场看,美联储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至今,已经加息四次,对市场的冲击尤其是对美元汇率的提振作用递减,一方面说明市场对政策的理解、适应和消化能力有所增强;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其他因素的对冲效果,比如,市场对美国经济长期增长的预期、欧元区和日本经济运行状况和货币政策导向等。 因此,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仍将保持总体稳定,资本大幅流出风险明显降低。当然,外汇局仍然会高度关注各种因素的影响,继续加强监测分析。 2017-07-20 10:55:25 王春英: 关于第二个问题,对于其中您谈到的具体情况,我没有这方面的信息。 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我们也关注到,近日发改委和商务部等相关管理部门都作出了回应,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的对外投资,尤其是支持企业投资和经营“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同时,有关部门将继续关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外汇局将就对外直接投资问题继续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一方面保障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鼓励境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另一方面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17-07-20 11:07:28 王春英: 在这里我想再强调一下,外汇局对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是一贯的、稳定的。我们将坚持几个“不变”:始终坚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不变,坚持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的方针不变,坚持支持合法合规的对外直接投资方向不变,坚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中注意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的原则不变。谢谢你的问题。 2017-07-20 11:13:59 凤凰卫视记者: 我们关注到,去年底以来,外汇局出台了相关文件,加强相关外汇信息申报要求,特别是对于企业,有企业反映,跨境汇款需要提交很多资料和文件,对此感到非常困惑,请问对此您如何回应?怎么看待相关要求对企业正常经营行为的影响?谢谢。 2017-07-20 11:16:44 王春英: 谢谢你的提问。实际上,关于外汇信息申报,主要是2016年底外汇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通知》落实了个人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要求,改进个人在银行办理购汇时的申报表格,细化了申报内容,强化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事实上,关于个人购汇相关政策没有改变,只是增加了购汇环节的信息申报。 政策实施以来,从调研和反馈情况看,个人合规用汇意识明显提高,通过虚假申报违规大额购汇、出借购汇额度参与分拆购汇等情况明显减少,全国个人结售汇业务运行正常,规范个人结售汇市场秩序效果明显。 外汇局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个人购汇同比下降4%,而去年同期为增长14%。今年上半年居民个人外汇存款余额下降17亿美元,去年同期为增加129亿美元,显示居民个人购汇和持汇意愿是趋稳的。 2017-07-20 11:18:25 王春英: 对于企业,我们并没有提出有关申报信息方面的要求,外汇局坚持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加强对外开放的原则没有改变。企业方面没有重大的政策调整,我们仍旧坚持经常账户可兑换的原则,依法支持和保障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支出与转移,同时不断提高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此外,我们仍会稳妥有序地推进市场双向开放,积极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关于您掌握的一些具体问题,我们可以在下面保持密切的联系,这对我们来说也很有帮助,谢谢。 2017-07-20 11:27:12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近期“债券通”开启,这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会有什么相关影响?外汇局在这方面有哪些支持措施? 2017-07-20 11:33:37 王春英: 中国一直在持续、稳步推进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债券通”是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中国经济的稳健发展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全球投资者投资人民币资产的需求日益增长。“债券通”是内地与香港之间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制度安排,“北向通”使境外投资者更加便捷地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2017-07-20 11:37:02 王春英: 当前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空间很大,吸引境外资本流入的潜力也很大。第一,中国债券市场规模仍有较大增长潜力。目前中国债券市场规模在全球排第三位,但从相对GDP的水平来看,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以政府债券为例,当前余额相当于我国GDP的近50%,而美国这一比例超过70%,日本则超过200%。第二,境外投资者的持有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目前中国债券市场上境外投资者的持有比例为1.2%,如果再从具体的境外投资者持有政府债券的比例来看,目前中国是4%,美国是42%,日本是10%,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亚洲新兴市场政府债券的境外投资者持有份额也都高于我国。第三,当前我国债券市场收益率仍高于其他主要市场。例如,7月初,中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3.6%,美国为2.3%,欧洲为0.5%,日本只有0.08%。 2017-07-20 11:41:30 王春英: 外汇局积极支持“债券通”开放措施,配合人民银行研究有关的资金汇出入、汇兑以及外汇风险管理等机制安排,采取便利化管理措施,比如,对资金的汇出入、汇兑基本没有限制;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香港结算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香港结算行可基于“北向通”项下的真实合规需求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平盘,有利于境外投资者管理汇率风险。未来,外汇局将根据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程和“债券通”实施情况,坚持投资便利与把握风险相结合,促进跨境资金平稳流动;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关业务外汇兑换以及外汇风险对冲(即套期保值)等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以及与境内金融市场开放的协调发展。谢谢。 2017-07-20 11:45:24 彭博新闻社记者: 现在我们看到中国企业的短期外债水平有所上升,请问外汇局对此是否感到担忧?您认为这会带来什么样的风险?外汇局是否会采取相关的措施来应对这样的风险? 2017-07-20 11:49:50 王春英: 当前我国外债处于平稳增长时期。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1.44万亿美元,较2016年末增加171亿美元,增幅为1.2%。外债总规模持续4个季度稳步增长。 2017-07-20 11:52:07 王春英: 从外债水平和相关衡量指标看,目前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第一,近一段时期我国全口径外债规模持续回升,但远未达到近年来的较高水平。2014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1.78万亿美元,随后开始回落,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降至1.33万亿美元,这是全口径外债统计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目前的1.44万亿美元比历史低位提升了1063亿美元,但仍比2014年末的较高水平低3400多亿美元。从外债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的变化相对稳定,今年一季度末中长期外债余额比2014年末高出397亿美元;短期外债有所波动的,今年一季度末短期外债余额较上年末增加455亿美元,主要是银行吸收的货币和存款增加,但比2014年末余额仍低3818亿美元。外债资金正常合规流动,有助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我们认为,观察一个经济数据或者金融指标的变化,还是应该从更长的时期来看,从绝对值、相对值等角度评估它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当前我国短期外债的绝对规模还是明显低于历史高位的。 2017-07-20 11:55:06 王春英: 第二,衡量我国外债风险的主要指标均在国际警戒标准之内。2016年末,我国负债率,即外债余额/GDP,为13%,国际公认安全线是20%;债务率,即外债余额/货物和服务出口收入,为65%,国际公认安全线是100%;偿债率,即外债还本付息/货物和服务出口收入,为6%,国际安全线是20%;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比为29%,国际公认的安全线是100%。 未来,我国将继续完善宏观审慎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在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分析,防范外债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谢谢。 2017-07-20 12:04:00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国的外汇储备连续五个月回升,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看待下半年外汇储备的趋势?谢谢。 2017-07-20 12:06:03 王春英: 上半年,外汇储备余额连续五个月回升,增强了市场信心。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因素,之前也多次跟大家进行了交流,主要有四项:一是央行在外汇市场的操作;二是外汇储备投资资产的价格波动;三是由于美元作为外汇储备的计量货币,其它各种货币相对于美元的汇率变动可能导致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化;四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外汇储备的定义,外汇储备在支持“走出去”方面的资金运用记账时会从外汇储备规模内调整至规模外,反之亦然。 2017-07-20 12:07:12 王春英: 上半年外汇储备规模连续回升的影响因素主要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从交易角度看,中国经济增长稳中向好态势更加明显,跨境资金流动持续呈现稳定势头,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受此提振,居民和企业的购汇行为更加趋于理性,外汇供求总体趋向平衡。二是从非交易角度来看,今年非美元货币相对于美元总体升值,外汇储备投资资产的价格有所上升,推动储备规模稳步回升。 2017-07-20 12:10:40 王春英: 未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仍有保持稳定的基础。一方面,中国经济增长稳定性和协调性不断提升,从产业支撑、发展动力、发展信心、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分析,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态势将继续巩固和持续。另一方面,金融市场扩大开放,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市场预期更加稳定,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趋向平衡,将进一步推动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谢谢。 2017-07-20 12:13:17 主持人 袭艳春: 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王春英司长非常精彩的答问,也谢谢大家。 2017-07-20 12:17:15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7-07-24/shandong/2017/0724/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