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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05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355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446亿元,储备资产增加904亿元。 2023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82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5181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907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5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6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1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6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2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6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4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2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53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93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07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482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5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15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09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8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5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5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95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93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611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69亿SDR,储备资产增加40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2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3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4055 562 424 贷方 2 71392 9885 7471 借方 3 -67336 -9324 -7047 1.A 货物和服务 4 6817 944 714 贷方 5 67071 9287 7019 借方 6 -60254 -8343 -6306 1.A.a 货物 7 10908 1511 1142 贷方 8 60898 8432 6373 借方 9 -49991 -6921 -5231 1.A.b 服务 10 -4090 -567 -428 贷方 11 6173 855 646 借方 12 -10263 -1422 -1074 1.B 初次收入 13 -3079 -426 -322 贷方 14 3623 501 379 借方 15 -6703 -928 -701 1.C 二次收入 16 317 44 33 贷方 17 697 97 73 借方 18 -380 -53 -4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355 -466 -352 2.1 资本账户 20 -6 -1 -1 贷方 21 3 0 0 借方 22 -9 -1 -1 2.2 金融账户 23 -3350 -466 -351 资产 24 -6478 -899 -678 负债 25 3128 434 32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446 -340 -256 2.2.1.1 直接投资 27 -1886 -259 -197 资产 28 -3145 -436 -329 负债 29 1259 177 132 2.2.1.2 证券投资 30 2490 348 261 资产 31 -798 -111 -84 负债 32 3288 458 345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7 -5 -4 资产 34 62 9 7 负债 35 -99 -14 -10 2.2.1.4 其他投资 36 -3013 -424 -317 资产 37 -1693 -237 -178 负债 38 -1320 -187 -139 2.2.2 储备资产 39 -904 -125 -95 3.净误差与遗漏 40 -700 -96 -7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3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66亿美元(折约261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826 2530 1893 贷方 2 268536 37887 28408 借方 3 -250710 -35357 -26514 1.A 货物和服务 4 27347 3861 2893 贷方 5 248878 35112 26328 借方 6 -221531 -31252 -23435 1.A.a 货物 7 42114 5939 4452 贷方 8 225381 31792 23839 借方 9 -183267 -25853 -19388 1.A.b 服务 10 -14767 -2078 -1559 贷方 11 23497 3321 2489 借方 12 -38263 -5399 -4048 1.B 初次收入 13 -10591 -1482 -1113 贷方 14 17008 2400 1799 借方 15 -27599 -3882 -2912 1.C 二次收入 16 1071 152 114 贷方 17 2651 375 281 借方 18 -1580 -223 -16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5181 -2151 -1611 2.1 资本账户 20 -21 -3 -2 贷方 21 13 2 1 借方 22 -35 -5 -4 2.2 金融账户 23 -15160 -2148 -1609 资产 24 -16124 -2282 -1716 负债 25 964 134 10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4907 -2099 -1569 2.2.1.1 直接投资 27 -10188 -1426 -1071 资产 28 -13138 -1853 -1390 负债 29 2951 427 319 2.2.1.2 证券投资 30 -4329 -632 -472 资产 31 -5393 -773 -579 负债 32 1064 141 107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548 -75 -57 资产 34 -353 -49 -37 负债 35 -195 -27 -20 2.2.1.4 其他投资 36 158 34 31 资产 37 3014 441 329 负债 38 -2856 -407 -298 2.2.2 储备资产 39 -253 -48 -4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645 -379 -28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3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200亿美元(折约846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04-10/anhui/2024/0410/2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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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3年四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3年四季度,我国外债规模较三季度末回升,结构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23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475亿美元,较2023年9月末增长646亿美元,增幅2.7%。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47%,较2023年9月末上升2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4%,与2023年9月末持平。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我国外债规模保持基本稳定。2023年,受美联储加息、国内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我国外债规模一季度有所回升,二、三季度下降,四季度再次回升,全年总体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23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52亿美元,降幅0.2%。其中,汇率折算因素造成外债余额同比下降183亿美元,对外债余额下降的贡献度为349%。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3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3.7%,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9.7%,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7.6%,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2.1%。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展望2024年,中美货币政策周期错位有望得到改善,预计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将更趋平衡。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持续巩固增强,外债规模稳定的基础依然牢固。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继续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助力做好“五篇大文章”,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4-10/anhui/2024/0410/2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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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要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文旅场所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立足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在文旅领域多元化的支付服务需求,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加强协调联动,确定重点文旅场所,明确重点商户,制定工作方案,从持续完善境内外银行卡受理环境和现金使用环境、提升移动支付便利度、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做好供需对接和评估督导,共同提升文旅领域支付便利化水平。 《通知》明确,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国家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要实现境内外银行卡受理全覆盖。重点文旅场所相关经营主体应保留人工售票窗口,支持现金支付,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积极推进在外籍来华人员较多的文旅场所布设外币兑换业务网点,提升外币兑换服务水平。持续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功能,提升文旅场所线上、线下场景移动支付便利化。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文物局将与地方政府密切协作,督促指导金融行业及文旅行业各方共同努力,推动《通知》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持续优化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更好服务社会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04-09/chongqing/2024/0409/2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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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申报中境内承包方未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法人、分支机构及项目办公室等实体,且未将该工程委托给其他机构的境外承包工程的申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 一是由境内承包方从第三国/工程所在地采购设备、物资用于境外项目建设的支出款,实质为境外建设投入,申报在“224010-境外建设”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外承包工程”字样。 二是境内承包方在我国采购设备、物资出口,收到境外工程发包方汇入的设备、物资款项,根据海关报关或备案方式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未设境外实体承包工程出口”字样。 三是除境内采购设备物资获得收入外,境内承包方从境外发包方获得的工程收入款应申报在“224010-境外建设”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外承包工程”字样。 2024-04-12/tianjin/2024/0327/2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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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铁路局副局长阿列克谢·希洛告诉记者,俄罗斯和中国之间的铁路货运预计2024年年底将增长7%。希洛指出,2024年第一季度,此类运输量比去年同期增长8%,达到4250万吨。与此同时,通过中国边境口岸的货物运输增长了21%,通过海港的货物运输增长了3%。2023年年底,俄罗斯铁路与中国的交通运输量创下历史最高纪录,达到1.61亿吨。(文章来源:俄新社) 2024-04-12/heilongjiang/2024/0412/2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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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以下简称《通知》),优化外汇业务流程,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共6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二是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收支结算。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放宽银行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超180天)的权限。优化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业务办理。三是清理整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废止部分文件,整合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登记业务办理的条款,修订部分文书样式。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对外贸易促稳提质。 2024-04-12/shenzhen/2024/0412/1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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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及省分局关于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及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2月20日下午,苏州市分局联合银行自律机制举办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宣贯会。苏州全辖55家自律机制成员银行约150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市分局各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围绕重要文件,逐条解析政策内容,结合履职实际进行要点及风险提示。对于辖内银行重点关注的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从参考法规、审核材料、审核原则、表单填制、系统登记、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为银行规范开展业务加强理论基础。 本次宣贯会加强了辖内银行外汇业务从业人员对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的掌握,通过加强政策贯通,为政策落地生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供有力保障。 下阶段,苏州市分局将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精准有效服务市场主体,积极助力辖内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3-01/jiangsu/2024/0301/1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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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9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南通市分局联合南通地区银行外汇业务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召开“示范银行网点及直联网点工作会议”,全市12家银行的30家网点机构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南通地区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自律机制秘书长单位通报了示范银行网点前期组织及建设情况、各参与示范网点的银行在配合建设过程中好的做法及存在的不足等。国际收支科、外汇管理科分别结合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对示范银行网点提具体要求。 去年9月份开始,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为确保县域跨境金融服务业务不断、质量不减、节奏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构改革对基层跨境金融服务的负面效应,南通市分局开始部署县域跨境金融服务示范网点建设工作,示范引领作用充分体现在:在党建引领方面,要筑牢政治根基,确保听党话、跟党走;在展业拓客方面,要做好穿透尽调,确保真实性、合规性;在内部风控方面,要强化精细管理,确保研判准、处置快。 下一步,南通市分局将联合南通地区自律机制着力将示范银行网点打造成南通县域跨境金融服务的坚强堡垒,充分发挥中坚力量和示范效应。 2024-02-20/jiangsu/2024/0220/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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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银发〔2023〕2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便利企业合规高效办理资本项目业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分局在全辖范围内做好政策传达,主动加强对辖内法人银行的指导。3月8日,苏州市分局成功指导太仓农村商业银行通过数字化系统为辖内企业办理一笔外债付息业务8000美元,实现苏州法人银行首笔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业务落地。 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业务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外汇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在前期线上调研的基础上,苏州市分局前往太仓农商行进行现场指导,结合前期5家试点银行资本项目数字化的相关经验,指导太仓农商行及时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改造网银系统,及时推进资本项目各项业务实现数字化服务进程。在苏州市分局的指导下,太仓农商行引导有外债付息需求的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提交汇出汇款申请,上传相关影像资料,银行业务人员线上审核后为企业办理汇出,实现“无纸化”“低碳式”业务办理,帮助距银行较远的乡镇企业“足不出户”完成资本项目收付汇的全流程办理,节约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脚底成本”,大幅度提升企业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效率。 下一步,苏州市分局将持续做好对太仓农商行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指导工作,进一步探索资本项目便利化结汇、汇入汇款资料在线提交等资本项目业务线上办理场景。同时,依托太仓农商行的经验,全面提升银行数字化服务水平,推动辖内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增量扩面,切实将业务“数字化”转化为服务“便利化”,全面提高外汇服务质量,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2024-03-11/jiangsu/2024/0311/1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