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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广东籍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7月,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8次折合75.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2.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浙江籍叶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2019年7月,叶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29次折合99.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8.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湖南籍谢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2020年1月,谢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等方式,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28次折合86.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次折合56.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4.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天津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2019年12月,李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10次折合76.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2019年9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7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7.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河南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2018年5月,马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10笔折合48.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9.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西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9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40.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浙江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8月,杨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次折合2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南籍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9月,戴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次折合24.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12-25/safe/2020/1225/17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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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9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0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0年三季度我国外债规模保持增长。截至2020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2944亿美元,较2020年6月末增长1620亿美元,增幅7.6%。外债增长主要由债务证券增长推动。 外债结构持续优化。从币种和期限结构上看,本币外债占比39%,中长期外债占比44%,占比较2020年6月末均上升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当前外债规模增长,是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推进和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的体现。一是国际投资者持续稳步增持境内债券,推动债务证券项下外债规模增长。2020年9月,富时罗素公司宣布中国国债将被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从债务证券投资主体看,主要是境外央行配置长期资产,具有一定稳定性。二是我国进出口逐季回稳向好,三季度进出口同比增长7.5%,累计增速由负转正。与此相关的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增长257亿美元,季度增幅为8%。 预计未来外债仍将平稳运行。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国际收支保持总体平衡,有利于外债规模保持平稳。下一步,外汇局将在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的同时,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20-12-25/safe/2020/1225/17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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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近日,外汇局商洛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商洛中支)对辖内4家银行进行了转培训,各银行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员共11人参训。商洛中支党委委员、副局长郭增战出席会议,外汇管理科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培训首先对《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以下简称《指引》)政策解读与应用实务培训班的主要精神进行了传达,随后就《指引》进行了逐章逐条梳理,尤其是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汇业务等日常工作中开展频率高的外汇业务进行重点讲解,与会的参训人员也提出了学习过程中以及工作中的疑惑,并在会议上进行了解答与讨论。 最后,外汇局商洛市中心支局郭增战副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银行要抓好落实。《指引》内容全面翔实,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是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基本遵循,只靠一次两次培训,是不能完全掌握的,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学习并掌握《指引》主要内容。二是要深刻领会《指引》内涵。《指引》的出台,对银行的展业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银行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整合协调好内部资源和力量,充分挖掘客户潜在需求,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政策便利性。三是各银行要严格把控和防范业务风险。要树立风险前置理念,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和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完善银行内部治理,明确审核事项,做到既便捷高效又合规安全。 2020-12-28/shaanxi/2020/1228/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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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日前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科党支部与辖内石泉县支行党支部联合组织开展了“践行初心使命 争创模范机关”主题党日活动。 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首先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原文,促进了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吴魁同志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讲授题为“党员干部要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的专题党课。 会后,全体党员干部赴石泉县革命历史纪念馆开展现场学习教育活动,在石泉红军纪念碑前重温入党誓词。并对石泉县“六稳”“六保”工作落实情况的现场调研,了解政策落实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最后,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吴魁同志要求相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各项政策用好用实,使政策更好惠及辖区市场主体。 2020-12-28/shaanxi/2020/1228/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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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传达和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精神,确保辖区银行外汇从业人员熟知最新政策,促进银行依法合规开展外汇业务,近日,外汇局杨凌支局组织召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培训会议。杨凌辖区4家银行外汇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外汇局杨凌支局业务骨干结合总分局业务培训和学习内容,就《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中涉及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个人外汇业务的政策内容进行讲解,针对银行外汇业务人员提出的疑问,逐一进行解答,并根据2020年总分局重点工作和辖区实际,对银行常见业务、重大业务操作规范和易发风险点进行提示。 此外,外汇局杨凌支局外汇管理科负责人就目前重要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各银行要加快推动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外汇政策宣传;强化合规意识,严格落实展业三原则,加大内部自查力度,加强重点业务监测和审核,及时报告可疑交易,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优化外汇领域营商环境,与外汇局共同推动杨凌外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20-12-28/shaanxi/2020/1228/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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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http://www.gov.cn/xinwen/2020-12/18/content_5571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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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0年11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0-12-28/guangdong/2020/1228/1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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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为辖内外贸企业提供“零距离”的外汇管理服务,近日,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银行渭南分行组织召开了“政银企”交流座谈会,分别邀请了渭南海关、渭南市商务局及20余家重点外贸企业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董蓉科长介绍了当前国内外贸易形势及业务风险点,并对近期出台的各项外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措施进行了宣讲,同时,就外汇局在“稳企业”“保就业”、党员干部联系服务涉外重点企业制度、“四扩大两可控”跨境金融创新专项行动等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与大家分享,并现场听取了企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渭南海关综合业务科王鹏科长就疫情期间海关做出的加快单证审核速度、简化办理流程、零接触查验等支持企业的8项措施展开介绍;渭南市商务局安坤仓主任介绍了商务局出台的针对民营企业的各项补助及贴息政策等八大类支持项目,并分别就海关贸易秩序及企业商务合作的开展等与到场进出口企业进行了互动交流;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交易银行部徐雨慧主管从当前疫情形势下的企业产业链现状引出中行重点产品,涵盖了“订单融资”、“融信达”等融资产品;金融市场部吉莉经理则就企业如何在外汇市场动荡的形势下做好资产保值升值介绍了“优利存”、“即远期结售汇”等产品,并对企业应对财务风险提供建议。 现场答疑环节,在场企业纷纷积极提问,对中国银行外汇产品展现出浓厚的兴趣,现场达成“优利存”产品签约意向两户。企业纷纷表示,感谢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搭建的平台,加深了“政银企”的交流沟通,也让彼此的联系更加紧密。今后,外汇局渭南市中心支局将持续架起“政银企”沟通桥梁,倾听企业的声音,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0-12-28/shaanxi/2020/1228/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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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以下简称《业务指引》)颁布实施以来,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充分认识到《业务指引》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抓好学习落实,采取一系列措施对辖内银行落实执行《业务指引》进行指导监督。 《业务指引》颁布实施后,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及时向辖内银行转发并提出了具体学习要求。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内部首先认真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全体同志利用每周一、三、五上午一个小时逐条学习《业务指引》内容,并结合具体业务展开讨论,帮助大家准确把握《业务指引》要求,更好指导业务实践。同时,积极派员参加总局在西安举办的《业务指引》培训班,辖内共有2名外汇局干部和2家银行业务人员直接接受了总局培训。 为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执行落实好《业务指引》,9月中旬,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结合辖内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情况现场核查,对辖内银行执行《业务指引》情况开展了督导,发现指出银行执行落实《业务指引》中存在6项问题,督促4家银行做好整改,向1家银行发送了《督导意见书》并约谈了该行分管负责人。同时,将辖内《业务指引》执行落实效果及存在困难,形成了专题报告上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 下一步,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将采用组织辖内银行《业务指引》转培训、举办《业务指引》知识竞赛等方式,推动深入学习掌握《业务指引》。同时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通过更好执行落实《业务指引》,促进辖内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水平的提升。 2020-12-28/shaanxi/2020/1228/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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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辖内各银行及时掌握政策变化情况,进一步提升外汇业务合规性,近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建设银行宝鸡分行联合组织举办2020年银行外汇业务培训班,辖内各银行国际业务负责人以及分支行外汇业务经办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传达了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外汇管理业务联合培训会议精神,就新修订出台的多项外汇管理政策,特别是《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业务实施细则(2020版)》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进行分析解读,引导银行准确理解和正确贯彻执行国际收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新规;分析银行展业中的重点难点和风险提示,加强银行关注风险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同时,搭建银行与外汇局间顺畅有序的沟通渠道,通过现场问答对银行提出的国际收支申报、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中的疑点、难点进行逐一回复和指导,促进银行执行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确保新规顺利推进,增强政策落地效力,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涵盖经常项下全部业务,面向辖内所有银行国际业务及个人业务等相关部门人员,全方位多角度帮助银行一线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提升银行真实性审核管理水平。 2020-12-28/shaanxi/2020/1228/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