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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外汇局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2016-03-18/hebei/2016/0318/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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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官子女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可使用其本人外国护照办理。 2016-03-18/hebei/2016/0318/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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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T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注册资本22230万元,主要从事大型机械及运输设备制造及服务,产品主要行销香港、新加坡、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2013年2月1日T公司被外汇管理局列为B类监管企业。2013年2-9月期间该公司共有8笔计10568548.6美元的预收货款未进行义务性报告,共有10笔计2772509.71美元的预付货款未进行义务性报告。 二、定性和处罚 T公司未履行贸易信贷报告义务的行为违反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四)B、C类企业在分类有效监管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的规定,属于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的规定,当地外汇管理机关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2016-12-06/hebei/2016/1206/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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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W公司为外国法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943.1161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输油(气)管及其它各类钢管等。该公司2014年7-12月期间,共收到境外货款7笔,其中6笔款项均在境外收汇后的10个工作日后才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二、定性和处罚 W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行为,违反了《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汇发〔2010〕22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涉外收入款项的机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为其解付之日后或结汇中转行为其结汇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完成涉外收入申报”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的规定,当地外汇管理机关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2016-12-06/hebei/2016/1206/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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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金融机构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技术进出口项下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审核并留存:合同(协议)和发票(支付通知)。属于限制类技术进出口,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还应提供商务部门颁发的《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2016-11-21/hebei/2016/1121/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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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金融机构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对外劳务合作或对外承包工程项下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审核并留存:合同(协议)和劳务预算表(工程预算表或工程结算单)。 2016-11-21/hebei/2016/1121/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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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的相关市场主体,外汇局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在按要求补报并向外汇局出具说明函说明合理理由后,外汇局取消业务管控,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016-12-06/hebei/2016/1206/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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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要求,“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存量权益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应按时报送上年末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2016-12-06/hebei/2016/1206/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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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国际运输项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审查并留存运输发票或运输单据或运输清单。 2016-11-21/hebei/2016/1121/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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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市场主体应于每年9月30日(含)前,报送上年末境内直接投资和(或)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2016-12-06/hebei/2016/1206/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