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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1468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7%,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稳。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2933亿美元,为历年同期次高值。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5264亿美元,进口12332亿美元。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对外贸易持续提供新动能,同时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传统产品出口保持稳定,支撑我国经常账户保持合理规模顺差。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逐步向常态水平回归。上半年,服务贸易逆差1021亿美元,旅行、运输为主要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814亿美元,同比增长67%,主要是居民个人跨境旅行呈现恢复态势,旅行支出和收入均呈现增长;运输逆差416亿美元,主要是全球运力供给逐步恢复,我国运输服务收支正向疫情前水平回归。 三是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稳。从境外资本流入情况看,上半年,来华直接投资保持资金净流入,其中吸收来华股权投资净流入323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更加积极,其中股票项下净流入同比明显增加,债券项下逐步恢复净流入;外债余额更加稳定。从我国对外投资情况看,对外直接投资有序发展,其中对外股权投资净流出559亿美元;对外证券投资同比有所放缓。 总体看,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我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将继续支撑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2023-08-21/guangdong/2023/0822/2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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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各项要求,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事项或信息,并接受监督。 依申请公开,是指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填写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向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办公室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应当保证《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 公民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事项或信息时,应当提供身份证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复印件。 申请人要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具体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部分)或直接向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办公室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将给予指导和释明,需要补正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二、申请时间确认 本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二)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到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填制《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对申请人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将根据申请人要求及保存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信息,可能危及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对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答复回执 申请人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见附件2),并反馈至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办公室。申请人未反馈,但有其他证据表明申请人收到告知书的,视为已收到。 五、特殊情形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对特殊情形的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一)申请公开的信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应当进行区分处理,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是牵头制作单位的,在征得相关行政机关同意或被征求意见机关逾期未提出意见的,应当公开。 (二)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于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对于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并就不能公开的内容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申请公开的信息需要进行加工、分析的,除依照本条第三项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可以告知申请人不予提供。 (五)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不予公开。但是,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信息和公开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六)要求提供属于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 (七)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或查询相应办理情况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八)申请公开的信息若属于辖区分支机构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应向申请人说明获取信息的途径。 六、不予公开信息 下列信息,本机关可以不予以公开: (一)属于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信息。 (二)属于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下列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合肥中心支行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应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信息。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合法使用从本机关获得的信息,不得利用获得的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二)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机关更正。本机关审核属实的,应当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职能范围的,可以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三)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频次或者数量范围的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书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缴纳至指定账户,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期限将从缴费完成次日起重新计算,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人民银行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机关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多个申请人就相同信息向本机关提出公开申请,且该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可以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人认为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可以建议本机关将该信息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经审核认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本机关将及时主动公开。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 2022-04-15/anhui/2018/1225/1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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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的规定,企业应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一、登录网址:http://zwfw.safe.gov.cn/asone 二、可线上办理的贸易信贷报告业务类型 (一)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三)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三、注意事项 对已报告且未到预计进出口或收付汇日期的业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报告内容。贸易信贷报告属于义务性报告,对于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企业报告信息错误且严重影响其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等情况的企业,外汇局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 企业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咨询电话请见“联系我们”栏目。 2021-10-12/tianjin/2021/1012/1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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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在线办理部分资本项下行政许可业务。申请人注册并登录后,可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在线实时查询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以及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具体操作指南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版)“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 一、登录网址:http://zwfw.safe.gov.cn/asone 二、可线上办理的资本项下行政许可业务类型 (一)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二)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及变更登记; (三)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四)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 (五)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 (六)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企业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咨询电话请见“联系我们”栏目。 2021-08-13/tianjin/2021/0813/1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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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申报中关于跨境理财通业务的申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跨境理财通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投资理财产品,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 1.北向通业务 港澳投资者的北向通资金在汇款户(港澳合作银行开户)与投资户(内地代销银行开户)之间划转时,由内地代销银行代港澳投资者进行申报,申报在“722030-非居民申购/赎回境内投资基金”项下,收益申报在“322032-投资基金份额的股息、红利”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理财通北向通”字样。港澳投资者的投资户与境内居民之间的资金收付无需进行间接申报。 2.南向通业务 内地投资者的南向通资金在汇款户(内地合作银行开户)与投资户(港澳销售银行开户)之间划转时,由内地投资者进行间接申报,申报在“722010-赎回/申购境外投资基金”项下,收益申报在“322032-投资基金份额的股息、红利”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理财通南向通”字样。 2023-08-11/tianjin/2023/0802/2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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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在线办理部分经常项下行政许可业务。申请人注册并登录后,可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在线实时查询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以及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具体操作指南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 一、登录网址:http://zwfw.safe.gov.cn/asone 二、可线上办理的经常项下行政许可业务类型 (一)进口单位名录登记新办; (二)出口单位名录登记新办; 企业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咨询电话请见“联系我们”栏目。 2021-10-12/tianjin/2021/1012/1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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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津分局联合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际金融部、农业银行重庆璧山支行,为某精密制造公司上门送服务。 江津分局重点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结算情况,针对近期人民币贷款利率下行、美元存款利率变化等市场情况,结合企业本外币融资结算特点,向企业提出加强集团内资金集中运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融资议价能力、树立汇率中性意识加强汇率风险管理等建议。 企业表示,资金管理一直是制造型企业的短板,外汇局的政策辅导与银行的专业意见非常及时,为企业管理好汇率风险,更精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指明了方向,期待后续能进一步加强深层次的银企合作。 2023-08-22/chongqing/2023/0822/2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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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申报中关于兑换特许机构业务的申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汇发〔2023〕10号),兑换特许机构通过外币备付金账户向境外电子旅行支票发行方支付的电子旅行支票销售款、清算铺底资金及通过外币调钞户向境外合作调运机构支付的款项应根据《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间接申报。其中,向境外电子旅行支票发行方支付的电子旅行支票销售款及清算铺底资金申报在“223029-其他私人旅行”项下;向境外合作调运机构支付的购钞款项申报在“821990-其他债权”项下。对于从上述机构收到的款项参照以上要求进行申报。 2023-08-22/tianjin/2023/0822/2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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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今年7月深圳人行、深圳外汇局联合5部门出台了“深圳金融支持外贸24条”,指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持续优化跨境结算服务,重点支持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发展,着力为外贸企业提供更加开放、包容、创新的营商环境。 8月22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报道《深圳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质效 增强发展动力》,全文如下: 初秋时节,岭南大地花繁叶茂,深圳湾畔天朗气清。 深圳,一片创新的沃土,连续3年被全国工商联评为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在这里,处处涌动着生机与活力,升腾着希望与梦想。 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情况下,中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市场优势会更加明显。希望外国投资者抓住机遇,到中国来,到广东来,到粤港澳大湾区来,深耕中国市场,创造企业发展新辉煌。” 截至目前,深圳商事主体累计存续总量约408.08万户,创业密度为每千人232.39户,经营主体总量和创业密度居全国前列,各级“专精特新”企业超过8600家。今年8月,深圳连续发布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3个工作方案,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脚步坚定、足音铿锵,深圳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 随着机械系统自动抬升,货叉缓缓升起,将货物精准地放置在5.8米高的货架上。位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未来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实验室里,数台无人叉车同时作业,一台最大举升高度达7米的前移式无人叉车格外亮眼。 提起这座实验室,公司首席执行官李陆洋说:“从公司办公地出发,步行10分钟就可到达实验室,能在这么好的地方办公、研发产品,离不开政府帮忙!” “懂企业、懂科技、懂研发,各项工作都做得非常好。”说起政府对企业的服务,李陆洋连连称赞,“政府不仅帮助我们寻找办公地址,还给予我们租金补贴。公司搬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后,员工数量增加了5倍,公司估值也不断提升。” 距离未来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不远,生命科学和新材料领域的独角兽企业深圳晶泰科技有限公司,同样坐落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作为一家人工智能和机器人驱动的研发平台型企业,晶泰科技最终选择将总面积1.2万平方米的实验与计算研发中心放在深圳。“一流的营商环境就是深圳最闪亮的金字招牌。我们是一家吃‘创新饭’的企业,深圳良好的人才储备、产业生态,以及创新氛围和政策,是吸引我们的主要原因。”晶泰科技首席执行官马健表示。 为营造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近年来,深圳市出台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23条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33条措施等政策文件,更大力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今年前7月,深圳市新增商事主体33万户,同比增长27%。深圳市信用服务平台累计促成企业获得融资突破1000亿元,其中88%为普惠小微贷款。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深圳累计发行规模近29亿元的12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持续领跑全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任务,推进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重点举措落细落实。 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走进深圳国际仲裁院,寓意公正、和谐、共赢的莲花图案随处可见。 没有想象中的剑拔弩张、各执己见,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表示将继续在国际市场上通力合作。这样的场景,几乎每天都会在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庭内上演。 深圳国际仲裁院,已经成为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张“金名片”。深圳国际仲裁院现任1547名仲裁员中有569名来自境外,占比36.78%,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2022年,受理仲裁案件总争议金额1272亿元,居亚洲第一、全球前三。截至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的仲裁和调解案件当事人覆盖138个国家和地区。 深圳国际仲裁院创设于1983年,至今已经走过40年。“深圳国际仲裁院是中国国际仲裁的先行者和实践者。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会始终坚持独立、公正、创新的理念,加快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助推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说。 作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深圳立足实际、科学立法,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一批首创性法规,率先在全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将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深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直非常好,而且出台的措施都非常有针对性。”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说,拿深圳最近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来说,紧盯深圳民营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从重大项目建设、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应用场景开放、拓展海外市场等方面,提出20条“实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首席立法咨询专家、深圳大学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主任黄亚英表示,深圳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和受益者。要继续保持营商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深圳必须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力度,真正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以高水平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一流的营商环境,让外资更加看好深圳发展。 “深圳开放、包容、创新的营商环境让我印象深刻。”艾杰旭(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事务总经理尹国会说,“深圳人才聚集、供应链完善,对知识产权和创新高度重视,我们在中国已经累计投资80亿元,其中在深圳的投资超过25亿元,未来我们会继续与深圳一道共同发展。” 建立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实行大科学计划全链条综合管理机制、推出外籍人才认定机制创新和工作居留一站式服务、创新口岸国际中转便捷通关模式……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助推深圳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推动大湾区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68万亿元,增长3.7%,服务贸易进出口额909.8亿美元,增长76.7%;实际使用外资416亿元,增长10.6%,实际对外投资60.6亿美元,增长51.5%。 在各个行业中,深圳跨境电商行业交出的“成绩单”十分亮眼。2023年上半年,深圳跨境电商进出口额1114.5亿元,增长6.8倍,海外仓独立站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深圳企业运营和建设的海外仓面积超315万平方米。 深圳市网络直播协会联席会长邹舒寄十分看好“跨境电商+直播”这种新业态:“我们在直播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能力以及供应链保障体系较为完备。跨境直播能够帮助企业直接接触到一些终端消费者,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营销,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深圳市商务局商务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张欢表示,深圳积极创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国际服务体系,外资招引力度持续加强,上半年深圳对接外资企业385家,其中世界500强企业186家。 千帆一道带风轻,奋楫逐浪天地宽。未来,深圳的营商环境还将更好,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将更加澎湃。 2023-08-24/shenzhen/2023/0824/1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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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站通帮我把营业执照、资金、场地一条龙通通搞定。河套真的好犀利!”前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香港创业者频频点赞河套的办事效率和发展速度。 深圳福田与香港仅有一水之隔。目前,来自香港的科创机构、企业、人才加速落户“一河两岸”的河套合作区。在与香港北部都会区的互动中,河套合作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创新平台,正以典范之姿走在新时代深港融合发展的最前沿。 合作前沿典范 深港无缝衔接 “小河弯弯向南流,流到香江去看一看。”1997深圳河河道伴随着香港回归裁弯取直,形成面积0.87平方公里的河套区域。2017年,深港两地谋划合作构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包括3.02平方公里的深圳园区和0.87平方公里的香港园区。 2019年,国家先后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区位优势独特的河套合作区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平台,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特色平台。 作为深圳的中心城区,福田与香港联系紧密。据统计,在福田区居住的香港居民约有5万人,在香港居住的福田乡亲也有近4万人,数量均为深圳市各区第一。 15分钟从福田高铁站到香港西九龙,皇岗口岸、福田口岸、福田保税区一号通道连接香港,福田成为众多港人进入内地的“第一站”,成为众多北上港人创业者的优选之地。 河套合作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与香港接壤处,有着跨境、跨制度、跨关税区的独特优势,吸引着香港青年频频北上创业。据统计,今年以来,河套“e站通”业务港澳人士办理量为636单,占比约24%。 机制协同典范 服务港人港企 近年来,河套合作区始终坚持服务香港、支持香港的初心使命。从基础设施“硬联通”,到体制机制“软联通”,为香港创业者提供了诸多便利,深港人才双城生活无缝衔接、创业项目和人才享受两地政策支持。 小服务支撑大梦想,小河套孕育大希望。为更方便港人来大湾区创新创业,在深港协同创新机制上,河套合作区不断突破,频频出台新政策、新措施,力促深港融合更紧密。首个由深港双方共同制定的“联合政策包”、联合招才引智和协同评审的高端科研项目在河套合作区落地实施,通过制度“巧”创新,为深港协同扫除障碍。首个深港跨境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完成深港两地资金募集并正式落地,为初创型科技企业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创全新思路。 “我们非常看好河套地区,河套一定会成为深港协同的聚集地,相信未来很多港人创业公司都会来到这里。”未来机器人董事长刘云辉表示,河套合作区向未来机器人提供场地租金、人才配套补贴、项目落地支持等多项政策扶持。记者注意到,在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平台企业典型投资案例中,河套企业未来机器人(深圳)获美团投资支持,成为全国6个入选案例之一。据悉,未来机器人深圳总部落户河套以来发展迅速,团队成员已接近500人。 创新先行典范 科创生态集聚 深港共舞、创新先行,河套合作区率先构建深度融合的深港科创生态圈。 不久前,“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人才服务工作站”在深圳福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迈出了深港两地人才交流融合的崭新一步。据了解,“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是全市目前唯一能够实现深港跨境一件事一次办的大厅,可以提供港人社保购买、港企商事注册等四大创新政务服务。 如今,河套合作区集聚了AI+机器人试验的药物研发领导者晶泰科技、L4级自动驾驶元戎启行、无人叉车领军企业未来机器人等深港独角兽企业总部及研发中心8家。深港澳芯片联合研究院、澳门大学集成电路微电子研究院、鲲云科技等科研院所、科创企业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成果斐然,“湾区芯谷”初具规模。 河套合作区集聚了一批香港一流科创机构,香港中文大学深港智慧医疗机器人开放创新平台、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福田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湾区生物医药创新研发中心等香港5所世界百强高校10个优质科研项目相继落户,香港科学园深圳分园即将开园。 为支持北上港澳青年人才圆梦湾区,今年初,福田区发布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人才需求》,此外,河套合作区建设运营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工场、河套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谷、孔雀谷深港科创育成基地等5个孵化器,已吸引创新创业青年近千名。 河套合作区深度共享两地创新资源,正持续打造“科技特区”,引领创新先行。 2023-08-24/shenzhen/2023/0824/1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