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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企业代理进口业务,是否办理电子数据核查? 答:B类企业代理进口业务,委托方如需将外汇资金原币划转给代理方,划转时无需实施电子数据核查。代理方收到的相应外汇资金不进入其待核查账户。金融机构为代理方开证或付汇时,应当实施电子数据核查。 2019-01-30/tianjin/2019/0131/1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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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QFII项下资金汇出境外时,本金或买卖证券价差收入汇出境外,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QFII项下资金汇出境外时,本金或买卖证券价差收入汇出境外时申报在“7-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相应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QFII项下本金”或“QFII项下买卖价差收入汇出”。 2019-02-02/tianjin/2019/0202/1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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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RQDII等)通过境内托管账户对境外进行投资所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应由谁进行间接申报? 对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RQDII等)通过境内托管账户对境外进行投资所发生的跨境收付款,由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办理间接申报。 2019-01-31/tianjin/2019/0131/1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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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某QFII投资者将其投资额度内的6000万美元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结汇计入证券筹资项目,交易主体为外资机构。应统计在横栏“232证券筹资”,纵栏“04外资机构”。 2019-02-01/tianjin/2019/0214/1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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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境内某银行为某中外合资企业开立了一笔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为100万美元,开证时客户购汇交存100%的保证金,但境外到单仅需对外支付99万美元,后信用证已过期,银行注销该笔信用证,将剩余保证金结汇后退回客户,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笔信用证保证金等同于客户先期预付的货款,退回的保证金结汇属于预付货款退回结汇,计入横栏“110 货物贸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注意】备用信用证的保证金属于担保性质,等同于货币性存款,购汇支付备用信用证的保证金计入横栏“440 其他投资”。同理,备用信用证保证金的退回结汇也应计入横栏“240 其他投资”。 案例2:国内某居民通过某境外网站购买所需物品,需要购汇向该境外网站支付货款,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国内居民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购买物品而产生的购汇,相当于向境外购买货物产品,计入横栏 “310 货物贸易”,横栏“05 居民个人”。 2019-02-12/tianjin/2019/0212/1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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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公司进口大豆,因生产急需原材料,需要境外出口方提前发出货物,购汇向境外出口方支付加速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公司向境外出口方支付的要求提前运抵货物的“加速费”,其性质实际为加急的运费,计入横栏“321运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2:境内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承运一批物资到国外,途中需要在香港换装香港的集装箱,并向香港有关部门支付租赁集装箱的费用。运输公司向银行申请购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笔外汇资金用途属于运输从属费用,计入横栏“321运输”,纵栏根据该运输公司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境内企业收取境外公司租赁集装箱的租金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境内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9-02-28/tianjin/2019/0228/1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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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哪些情况下的业务,企业应当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 (1)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 (2)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3)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出口贸易融资; (4)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5)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 (6)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对于(1)、(2)、(4)项,企业还需报送关联企业交易信息。 2019-02-18/tianjin/2019/0218/1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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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境内某集装箱公司购汇支付海外港口的卸箱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海运卸箱费属于境外港口提供的辅助支持性服务,购汇计入横栏“321运输”,纵栏根据集装箱公司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境内港口收取的辅助支持性服务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港口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2:某境内公司委托境外运输公司运送器材至境外检修,购汇支付相关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笔费用属于运输服务费用,购汇计入横栏“321运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9-02-28/tianjin/2019/0228/1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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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办理国内外汇贷款结汇应如何审核? 答::银行为企业办理国内外汇贷款结汇,应按照展业原则的相关要求,对该笔贷款的货物贸易出口背景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2.国内外汇贷款结汇可否意愿结汇?是否需要开立结汇待支付账户? 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要求、且进入国内外汇贷款专户的国内外汇贷款,可以由债务人自行选择按照支付结汇或者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选择意愿结汇的,应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2019-02-19/tianjin/2019/0219/1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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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哪些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到外汇局登记? 答:企业在办理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业务前,需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局办理以下业务: (1)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 (2)B类企业超可收、付汇额度的贸易外汇收支; (3)B类企业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的贸易外汇收支; (4)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汇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 (5)外汇局认定其他需要登记的业务。 2019-02-25/tianjin/2019/0225/1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