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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四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27.43亿元人民币(折合37.10亿美元),流出112.49亿元人民币(折合18.35亿美元),净流入114.94亿元人民币(折合18.75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33.13亿元人民币(折合38.03亿美元),流入74.91亿元人民币(折合12.22亿美元),净流出158.22亿元人民币(折合25.81亿美元)。 2013年全年,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382.47亿元人民币(折合61.91亿美元),流出117.55亿元人民币(折合19.17亿美元),净流入264.86亿元人民币(折合42.73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975.65亿元人民币(折合157.75亿美元),流入259.42亿元人民币(折合41.91亿美元),净流出716.23亿元人民币(折合115.84亿美元)。 2013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5684.69亿元人民币(折合932.39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7253.48亿元人民币(折合1189.70亿美元)。2012年末存量数据同时修正。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3年第四季度 2013年全年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14.94 264.86 流入 227.43 382.47 流出 112.49 117.55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158.22 716.23 流入 74.91 259.42 流出 233.13 975.65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年度流量人民币值由各季流量人民币值累加而成。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1年末 2012年末 2013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4311.77 5100.81 5684.69 对外直接投资 4438.23 6236.68 7253.48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年末存量人民币值通过年末存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12月末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3年第四季度 2013年全年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8.75 42.73 流入 37.10 61.91 流出 18.35 19.1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25.81 115.84 流入 12.22 41.91 流出 38.03 157.75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1年末 2012年末 2013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684.31 811.52 932.39 对外直接投资 704.38 992.23 1189.70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这种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投资资本金流量数据情况。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2014-02-19/safe/2014/0219/5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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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末,我国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13566.33亿元。其中,非居民个人人民币存款余额5016.17亿元(见附表)。 附表:非居民人民币存款余额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3年12月末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13566.33 其中:非居民个人 5016.17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非居民是“非中国居民”的简称,相对于“中国居民”而言。中国居民是指:(一)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二)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四)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团体、部队。 非居民人民币存款是指境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吸收的非居民人民币存款。 2014-02-19/safe/2014/0219/5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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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信息透明度,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方便广大社会公众使用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1月开始,将在现有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公布数据的基础上,陆续公布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2013年全年银行结售汇、代客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平衡表、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和外债等国际收支相关统计数据。公布次序上,人民币计价数据报表在前,美元计价数据报表在后。 公布的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相关统计数据,是由目前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数据通过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直接折算生成。为便于社会公众使用相关时间序列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时公布2010年至2013年期间以人民币计价的历史数据。对于2010年以前的数据,数据使用者可以选择需要的历史时间段,按照上述折算方法进行折算。(完) 2014-01-24/safe/2014/0124/5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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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信息的透明度,便利公众及时根据外汇形势开展相关研究和分析,国家外汇管理局从2014年2月开始,在现有每月公布数据口径和种类基础上,新增公布银行代客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数据、涉外收付款总量分币种数据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同时更新了《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发布时间表》。 通过公布银行代客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数据,便于数据使用者全面了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积累情况;通过涉外收付款总量分币种数据,可以了解各币种涉外收付款的变化情况;通过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能够更及时地把握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状况,为研究分析和政策调整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为便于使用相关时间序列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时公布了2010年以来银行代客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的月度历史数据。(完) 2014-02-24/safe/2014/0224/5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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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外汇管理数据发布透明度,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和使用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更新发布《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发布时间表》(详见附件)。(完) 附件1: 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发布时间表 2014-02-24/safe/2014/0224/5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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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3年中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报告 2014-02-25/safe/2014/0225/5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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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3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并修订了2012年四个季度末数据。 统计显示,2013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9368亿美元,对外负债39652亿美元,对外金融净资产19716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6091亿美元,证券投资2585亿美元,其他投资11888亿美元,储备资产38804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0%、4%、20%和65%;在对外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3475亿美元,证券投资3868亿美元,其他投资1230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9%、10%和31%。 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它与反映交易流量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起,构成该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2012年3月末 (修订后) 2012年6月末 (修订后) 2012年9月末 (修订后) 2012年末 (修订后) 2013年末 净头寸 1 17435 17,006 17,999 18,665 19,716 A.资产 2 49309 49,677 50,755 52,132 59,368 1.我国对外直接投资 3 4402 4,541 4,685 5,319 6,091 2.证券投资 4 2397 2,405 2,518 2,406 2,585 2.1股本证券 5 971 1,006 1,035 1,298 1,530 2.2债务证券 6 1427 1,398 1,483 1,108 1,055 3.其他投资 7 8678 9,583 9,898 10,527 11,888 3.1贸易信贷 8 2765 3,101 3,232 3,387 3,990 3.2贷款 9 2428 2,671 2,852 2,778 3,089 3.3货币和存款 10 3026 3,363 3,345 3,906 3,772 3.4其他资产 11 459 448 470 457 1,038 4.储备资产 12 33831 33,148 33,653 33,879 38,804 4.1货币黄金 13 565 542 600 567 408 4.2特别提款权 14 122 118 115 114 112 4.3在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 15 95 88 87 82 71 4.4外汇 16 33050 32,400 32,851 33,116 38,213 B.负债 17 31874 32,672 32,756 33,467 39,652 1.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18 19389 19,732 20,077 20,680 23,475 2.证券投资 19 2892 3,008 3,129 3,361 3,868 2.1股本证券 20 2447 2,466 2,516 2,619 2,980 2.2债务证券 21 445 542 613 742 889 3.其他投资 22 9592 9,932 9,550 9,426 12,309 3.1贸易信贷 23 2711 2,901 2,995 2,915 3,365 3.2贷款 24 4086 4,110 3,686 3,680 5,642 3.3货币和存款 25 2548 2,580 2,500 2,446 3,051 3.4其他负债 26 247 341 369 384 252 说明:1. 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资产和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四部分;负债细分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中包括我国境内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存量以及从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和金融部门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包括外资金融部门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部门吸收外资入股和合资金融部门中外方投资存量),以及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 2.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形式的投资。证券投资资产是指我国居民持有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负债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2.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形式为主的证券。 2.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可转让的债务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3.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储备资产之外的所有金融资产/负债,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3.1贸易信贷: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3.2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3.3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3.4其他资产/负债:指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如非货币型国际组织认缴的股本金,其他应收和应付款等。 4.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4.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4.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4.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4.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完) 2014-04-04/safe/2014/0404/5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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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四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2697亿元人民币,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下同),货物贸易顺差7088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逆差1645亿元人民币,收益逆差2521亿元人民币,经常转移逆差225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7788亿元人民币,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4491亿元人民币,证券投资净流入1622亿元人民币,其他投资净流入1666亿元人民币。国际储备资产增加8017亿元人民币(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下同),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803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3年第四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44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5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68亿美元,收益逆差411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3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1270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733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265亿美元,其他投资净流入272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1308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1310亿美元。 2013年全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11330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262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逆差7710亿元人民币,收益逆差2682亿元人民币,经常转移逆差540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20182亿元人民币,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11434亿元人民币,证券投资净流入3744亿元人民币,其他投资净流入4815亿元人民币。国际储备资产增加26749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2683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3年全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18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59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245亿美元,收益逆差438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8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3262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1850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605亿美元,其他投资净流入776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4314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4327亿美元。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数据,修正2012年各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分析国际收支运行状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附件1: 2013年第四季度及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 2014-04-04/safe/2014/0404/5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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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今年以来,美联储启动了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退出机制,部分新兴经济体出现了货币贬值和资金外流,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有何变化?主要影响因素是什么? 答:目前我国跨境资金仍呈现较大规模的净流入。2014年1月,银行即期结售汇顺差733亿美元,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254亿美元,均创历史新高。1月份,在新兴市场货币总体贬值的情况下,人民币汇率保持了基本稳定,当月国际清算银行编制的人民币名义和实际有效汇率指数分别升值了1.2%和2.1%。 实体经济、市场和季节性等内外部因素共同导致近期外汇净流入维持高位。1月份,海关统计的进出口顺差319亿美元,同比增长13%;商务部统计的实际利用外资108亿美元,增长16%。同时,1月份还延续了2013年9月以来导致偏流入的市场情绪。由于新兴经济体有所分化,我国经济表现相对较好,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而且在主要发达经济体维持低利率的情况下,境内外市场主体继续“做多人民币、做空外币”。此外,春节前外贸企业一般会加紧出口和收款,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使用的需求较大,海外务工人员和侨胞汇回的职工报酬和赡家款资金也较多。 二、问:近期,境内外市场人民币汇率均出现了连续走低,2月25日境内市场人民币即期汇率创近7个月新低,请问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答:最近,境内外市场人民币汇率确实出现了双向波动。对此,要从以下几方面来看:一是近期人民币汇率走势是市场主体调整前期人民币交易策略的结果。二是这次汇率波动幅度与发达和新兴市场货币的波动相比属于正常波动,不必过分解读。三是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将成为常态,市场主体应主动适应、积极应对。四是人民币汇率在均衡合理水平上的双向波动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改善涉外经济环境、防范金融风险。 三、问:当前世界经济仍然处于后危机时代,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日益复杂。在此情况下,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是否存在大规模流出风险? 答:未来我国跨境资金出现持续大规模流出的可能性较小。一方面,我国贸易投资等实体经济渠道的跨境资金净流入仍会较大。我国经济基本面总体良好,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各个领域的具体改革方案将会逐步制订和实施,这有利于中长期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较好的经济前景和市场潜力将继续吸引长期资本的流入。全球经济尤其是发达经济体形势好转,也将使我国进出口保持一定规模的顺差。另一方面,我国财政金融风险可控,经常账户稳健,对外负债以外商直接投资形式的中长期资本为主,外汇储备充裕,这些都增强了我国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同时也要看到,未来外部环境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并且随着我国经常项目收支状况逐步改善,人民币汇率趋向合理均衡水平,跨境资金双向波动也属正常。对此,市场各方参与者应该理性看待,积极应对。 下一阶段,外汇局将继续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进一步提高政策和数据透明度,完善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冲击的政策预案,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维护涉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14-02-26/safe/2014/0226/5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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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透明度,及时反映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状况,便于社会各界分析使用,从2014年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按月公布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 国际服务贸易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是国际收支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服务贸易数据包含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按季编制并对外公布。随着国际服务贸易在我国国际收支交易中的比重不断提升,特别是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社会各界对国际服务贸易数据需求日益增加。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单独按月公布国际服务贸易数据。 2014年1月,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收入为1136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为1950亿元人民币(等值319亿美元),逆差814亿元人民币(等值133亿美元)。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以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1 2014.1-1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814 -814 贷方 1,136 1,136 借方 1,950 1,950 1.运输差额 -337 -337 贷方 186 186 借方 523 523 2.旅游差额 -594 -594 贷方 234 234 借方 828 828 3.通讯服务差额 -5 -5 贷方 8 8 借方 14 14 4.建筑服务差额 64 64 贷方 89 89 借方 25 25 5.保险服务差额 -105 -105 贷方 15 15 借方 119 119 6.金融服务差额 -1 -1 贷方 19 19 借方 20 20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6 36 贷方 94 94 借方 58 58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93 -93 贷方 5 5 借方 99 99 9.咨询差额 140 140 贷方 251 251 借方 111 111 10.广告.宣传差额 0 0 贷方 28 28 借方 27 27 11.电影.音像差额 -1 -1 贷方 0 0 借方 2 2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86 86 贷方 200 200 借方 114 114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4 -4 贷方 7 7 借方 11 11 注: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以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4.1 2014.1-1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133 -133 贷方 186 186 借方 319 319 1.运输差额 -55 -55 贷方 31 31 借方 86 86 2.旅游差额 -97 -97 贷方 38 38 借方 136 136 3.通讯服务差额 -1 -1 贷方 1 1 借方 2 2 4.建筑服务差额 10 10 贷方 15 15 借方 4 4 5.保险服务差额 -17 -17 贷方 2 2 借方 20 20 6.金融服务差额 -0 -0 贷方 3 3 借方 3 3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 6 贷方 15 15 借方 10 10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5 -15 贷方 1 1 借方 16 16 9.咨询差额 23 23 贷方 41 41 借方 18 18 10.广告.宣传差额 0 0 贷方 5 5 借方 4 4 11.电影.音像差额 -0 -0 贷方 0 0 借方 0 0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14 14 贷方 33 33 借方 19 19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1 贷方 1 1 借方 2 2 指标解释: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贸易口径相同。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旅游:指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 3.通讯服务:包括:(1)电讯,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等;(2)邮政和邮递服务。 4.建筑服务:指我国企业在经济领土之外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经济领土之内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5.保险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6.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9.咨询: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收支。 10.广告、宣传: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媒介版面推销,在国外推销产品,市场调研等的收支。 11.电影、音像: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的服务以及有关租用费用收支。 12.其它商业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驻华机构办公经费(不含使领馆)也在此项下。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4-02-25/safe/2014/0225/5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