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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允贵]: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3月份政策新闻发布会。我是综合司司长王允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际收支司王春英副司长、经常项目管理司杜鹏司长、资本项目管理司郭松司长、管理检查司张生会司长。[15:18] · [王允贵]:我代表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一下近期的外汇形势和外汇管理政策情况。[15:18] · [王允贵]:2016年以来,外汇局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把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作为外汇管理工作的主基调,稳步推进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工作,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和评估,突出外汇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要求,依法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活动,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汇环境。[15:21] · [王允贵]:从外汇形势来看,近期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明显缓解。一是外汇储备降幅收窄。2015年12月、2016年1月和2月,外汇储备余额降幅分别为1079亿、995亿和286亿美元。其中,2月份储备降幅较1月份收敛了71%,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023亿美元。二是结售汇逆差下降。2015年12月、2016年1月和2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分别为881亿、694亿和350亿美元。其中,2月份逆差较1月份下降50%,3月以来,结售汇日均逆差较2月份继续下降。三是跨境资金净流出减少。2015年12月、2016年1月和2月,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出分别为725亿、558亿和305亿美元,外汇资金净流出分别为401亿、201亿和105亿美元。其中,2月份跨境资金净流出较1月份减少45%,外汇资金净流出减少48%。3月以来,跨境资金日均净流出较2月份进一步减少。四是人民币汇率逐步趋稳。2016年以来,境内外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先弱后强,1月份小幅下跌、2月以来趋于稳定,境内外价差也进一步收窄,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保持基本稳定。[15:30] · [王允贵]:在做好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评估的同时,外汇局稳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改革措施:[15:32] · [王允贵]:一、改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制度[15:32] · [王允贵]:2016年2月,外汇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进一步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开放。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不再对单家机构设置统一的投资额度上限,而是根据机构资产规模或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作为其获取投资额度(基础额度)的依据。二是简化审批管理。对QFII机构基础额度内的额度申请采取备案管理;超过基础额度的,才需外汇局审批。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汇出入。对QFII投资本金不再设置汇入期限要求,允许QFII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四是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三个月,保留资金分批、分期汇出要求,QFII每月汇出资金总规模不得超过境内资产的20%。总的来看,QFII外汇管理改革是以进一步简化额度管理、便利汇兑为核心内容的。[15:34] · [王允贵]:二、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15:34] · [王允贵]:2016年1月,为进一步推动全口径外债宏观审慎政策试点,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外汇局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16〕18号)。此项政策的出台,建立了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试点地区企业和27家试点银行均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外汇局在总结前期外债宏观审慎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和丰富管理经验,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研究探索全口径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完善实施操作细节,认真做好外债宏观审慎政策的落地工作。[15:35] · [王允贵]:三、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15:35] · [王允贵]:2016年2月,为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便利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人民银行发布了2016年3号公告,进一步放开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下一步,外汇局将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所涉外汇管理问题制定相应细则。[15:35] · [王允贵]:四、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工作有序推进[15:36] · [王允贵]:2015年11月,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明确基金互认额度管理规则和相关操作,两地基金互认正式启动。基金互认开辟了两地投资者证券市场投资新通道,资本项目可兑换实现新突破。截至目前,政策实施平稳有序,两地申请互认的基金相继获得对方证监会的认可,开始在内地和香港发行和销售。截至2016年1月末,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累计净汇入2154.33万元人民币,香港基金境内发行销售资金累计净汇出4017.67万元人民币。[15:49] · [王允贵]:五、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15:49] · [王允贵]:2015年,外汇局在优化外汇管理服务的同时,明确要求银行遵守现行规定,加强真实性审核,紧紧抓住异常跨境资金违规流动主渠道,针对银行、融资租赁类公司、橡胶企业等各类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虚构交易和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15年全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2000多起,处行政罚款4亿多元人民币。2016年以来,外汇局继续加大对资金违规流动渠道和异常线索的非现场检查分析和现场检查力度,开展了流出项下外汇业务专项核查,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外汇市场秩序。[15:50] · [王允贵]:六、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15:50] · [王允贵]:2016年1月1日,外汇局正式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与原有系统相比,新系统不再需要银行手工录入,有效减少了银行信息“二次录入”工作,节约了银行和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的时间。新系统在原有个人结售汇数据统计的基础上,增加个人“外汇收支”、“现钞存取”两方面数据,实现了个人外汇数据全口径采集。同时,外汇局依托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完善“关注名单”管理,实现了“关注名单”的全国共享。从试点两个多月情况看,新系统运行整体平稳,个人外汇业务办理顺畅有序。[15:50] · [王允贵]:七、完善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15:51] · [王允贵]:为适应国内外币现钞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2016年2月起,外汇局制定的《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整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方式,侧重按风险大小和使用频率对交易项目进行管理。二是明确银行办理外币现钞收付业务的审核要求,要求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对外币现钞收付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三是完善相关外汇监管。外汇局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强化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进一步规范了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15:51] · [王允贵]:总体来看,目前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对于满足个人和企业正常合理用汇需求、便利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活动、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都发挥了重要作用。[15:51] · [王允贵]:下面,欢迎大家就刚才通报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提问,由于时间有限,每位记者一个问题,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欢迎大家提问。[15:52] ·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我想请教您的是,2014年之前,我们国家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方面大多是针对资金流入的,现在情况发生了反转,在我们的政策工具箱里是否够用。我们现在有的工具有哪些?正在研究的有哪些?比如说托宾税。经过去年的一些教训,我们现在在市场预期的管理方面有没有一些大的导向性的东西能够和大家分享?[16:04] · [王允贵]:我想简单回答一下你这个问题。2014年之前,我们确实是面临着十年左右的长期净流入的压力,我们的外汇储备也是过去很多年出现了年年增加的情况。我们在当时的场景和情况下研发了很多工具,可以说有效应对了跨境资金大量流入对外汇管理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压力。2014年之后,随着美国加息政策的实施,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的风云变幻,大多数的新兴市场经济体都出现了资本流出压力,中国也不排除在外。面对资本流出压力,我们认为现行的外汇管理工具箱应该是足够的,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到目前为止,我们发现我们这套工具是足以应对流出压力。这套工具箱里面包含着很多种工具类型,比如说对现行的已经开放的经常项目管理,我们依然是强调要有真实性、合规性。所以,我们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比如说要求银行加强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经常项下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些通过构造交易或者是虚假交易来蒙混过关的境外资金,通过核查和检查,我们予以发现,并对一些案件予以了处理。应该是有效的。对于资本项下尚未开放的项目,我们或者是通过留痕管理,比如说对于已经是基本可兑换的直接投资,包括FDI和ODI,要求市场主体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要进行登记,登记的要求就是说,你要留痕,事后我们通过大数据分析,对这些痕迹进行追踪,我们会对相关的机构进行评析、核查和调查,甚至进行检查予以处理。这项留痕工具也是很有效的。对于部分开放的QFII、QDII等业务,我们通过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批、联合监管,也是取得了很好效果。目前通过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也是有利的。境外资金投资中国的股市、汇市、债市,中国的企业投资于境外的资本市场,通过QDII制度也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所以,总量风险可控,微观非常有活力,这套工具我们认为也是有效的。在下个阶段我们将继续研发相关的工具,包括刚才记者讲的会不会有托宾税的相关的考虑,应该说托宾税也是我们工具箱正在研发的工具之一。有关的国际经验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拉美的国家实行金融交易税,我们也都在研究。去年人民银行对于远期售汇征收的无息存款准备金等有关政策的制定,我们认为也是一个很好的工具。下一阶段我们会继续研究,包括外债宏观审慎在内的政策措施,都属于工具箱范围之内。所以,在当前情况下,我们认为我们的政策工具是有力的,相关的措施也能够比较有效地执行到位,银行配合也是非常积极。[16:11] · [金融时报记者]:我想问一下近期外汇局对跨境资金监测这一块有什么情况?谢谢。[16:47] · [王春英]:我们始终保持比较高频的监测,每日都会就方方面面的数据进行观察和分析。关于近期情况,刚才允贵司长已经给大家做了通报,从去年12月份、今年1月份和2月份,甚至3月份以来的情况看,外汇资金流出压力缓解还是比较明显的。比如,外汇储备的降幅收窄,结售汇和跨境收支逆差都在下降,而且通过工作日或交易日进行日均测算,剔除2月份春节假期因素看,1、2月份流出压力也是逐步趋缓的。3月份,截止到18日,日均结售汇逆差较2月份继续下降9%,跨境资金日均净流出比2月份下降30%,外汇资金日均净流出下降79%,甚至某些天的外汇资金还是净流入的。人民币汇率总体也比较稳定,昨天交易中心编制的CFETS、BIS、SDR货币篮子的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分别比2015年末下降2.8%、2.5%和1.5%,幅度并不大。从具体表现看,当前市场主体的本外币资产负债调整更加平稳,一方面,藏汇于民速度在减缓,2月份外汇存款余额增加83亿美元,比1月份少增了113亿美元。另一方面,企业偿债节奏也有所放缓。例如,从进口跨境融资的余额来看,2月份下降25亿美元,比1月份降幅收窄了72亿美元。[16:47] · [王春英]: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与内外部环境变化有关。一是金融市场在波动以后逐渐趋向稳定。我们观察美元指数,从1月份下调之后保持窄幅波动;反映市场避险情况的波动率指数,即VIX指数,从2月份中旬的高位开始回落了,因此国际市场波动情况有所回稳。第二,人民币汇率保持比较稳定的水平。前几天还有比较大的升值,这几天,升和贬的幅度都比较稳定。第三,除了强调外汇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要求以抑制投机的需求外,外汇管理政策没有作出补充调整,这一点也稳定了市场情绪。[16:47] · [王春英]:未来一段时期,跨境资金流动有望总体趋稳。3月16号,在外汇局的网站上发布了2月份的结售汇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还配发了答记者问,也给大家做了相关介绍。从主要项目来看,货物进出口顺差和实际利用外资还会保持较大规模。企业对外债务在经历了一年多的去杠杆化调整以后,将保持更加稳定的水平。从内外部环境来看,近期市场对于美联储加息的预期大大降低。如果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基本符合市场预期,将有利于国际金融市场和资本流动的稳定。从国内经济情况来看,今年我国经济增长目标是6.5%-7%,这在全球范围内也是较高水平,所以,吸引外资流入的基本面没有变化。我们也跟一些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讨论过资金流出压力的问题,其中一位国外著名学者反问过我们一句话,你觉得到哪投资会获得7%这么高的稳定收益?[16:47] · [经济参考报记者]:刚才您在介绍中提到,包括我们之前3月份官方微博也发过一条信息,外汇局自2015年开始加强了对于银行真实性的审核要求,我想问一下,就这种加强真实性的审核,会不会对于企业的进出口造成一定影响?谢谢。[17:03] · [杜鹏]:促进贸易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始终是外汇管理局的重要的工作。我们从2012年实施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大力简政放权,取消了进出口逐笔核销的制度,按照“奖优限劣”的原则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一共有“贸易外汇收支名录企业”65.5万家,其中,分类为B类和C类的企业约5216家,占所有名录企业不到1%。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了绝大多数的企业是合规、守法的,它们均能够受到政策的便利。仅有少部分企业,也就是说不到1%的企业,业务会受到一些限制以及从严的管理。这种做法对正常的进出口不仅没有影响,反而会有一些促进的作用。我想强调的是,服务实体经济始终是外汇管理的重要任务,在当前的形势下,外汇管理改革的方向不会变,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政策取向不会变。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突出对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要求,加强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预警、核查和打击力度。可以说,真实性审核管理,是保障贸易收支真实合法、维护正常外汇市场秩序的需要。2015年外汇局在不改变现有政策框架下,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货物贸易收支真实性审核要求,但是,并没有增加新的管理规定。明确和细化相关的审核要求,主要是针对当前形势下有少部分企业的异常违规行为,其目的主要是防范跨境收支风险。近年来,我们发现了一些不法企业利用货物贸易的渠道进行了套利或者违规调配跨境资金的异常违规行为,比如说没有贸易背景的收付汇,还有涉嫌利用贸易渠道向境外转移资金,还有一些,通过“离岸转手买卖”等渠道,构造虚假贸易、套取境内外的利差等等。所以,加强真实性审核和专项核查,是防范和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需要,也是为守法诚信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需要,不会影响市场主体的合理、合规的用汇需求,更不会对企业正常的货物贸易业务产生影响。[17:03] · [ 美国市场新闻社记者]:我们想提问一下,华尔街日报报道说,最近中国的有关机构利用非公开衍生品交易支撑人民币。我不知道您对这个报道如何评价[17:19] · [王允贵]:我大体的理解是,由于现在境内的外汇市场和离岸的市场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比如境内的外汇市场有远期产品、掉期产品。这类产品的开发,一是支持汇率的灵活浮动,二是支持企业和机构合理避险,这个过程是合理有效的。至于在离岸市场上做的一些相关交易,要按照离岸市场的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去做。所外溢出来的对汇率的影响,通过各种各样的产品可能有一些传导,但整个过程是可控的。我们不认为相关的衍生品的交易对我们的汇率产生重大的扰动。总体来说,我们这个汇率应该是符合我们目前的保持稳定的基本态势。[17:28] ·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想提问一下,近期我们看到一些报道,关于境内居民到香港去买保险的情况。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关于这方面的政策是如何制定的?谢谢。[17:48] · [王允贵]:我们也注意到了相关的报道。对此,我们大体有以下几个判断想法。第一,中国的居民个人到境外去购买相关的保险,首先要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政策规定。第二,应该是符合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外汇管理对于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买保险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情况,如果是中国的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旅行、商务活动,还有留学等,要购买个人的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是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我们出国的个人都知道,出国去买保险,没有任何的限制,比如说你去买旅游险,个人的意外险,疾病险,这些都是外汇管理予以支持的。第二种情况,就是大陆居民个人到境外去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这两类保险,按照我们的相关分类是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和法规,对这种保险类产品法规上未明确允许,或者说是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我们认为,这样的交易是存在着风险的。2016年1月份,中国银联对境外的收单机构进行了调查,发现有些境外收单机构在规避外汇管理政策。外汇管理政策是什么呢?2004年和2010年,外汇局发了两个关于银行卡的有关政策规定,里面明确支持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买属于服务贸易项下的保险类产品,但有一个额度是等值是5000美元,即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000美元。中国银联今年1月份在境外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境外机构在规避外汇管理局的相关政策,因而,请相关收单机构调整,相关的收单机构也做了很好的配合。总体上我们认为,目前资本项目可兑换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有关的机构和个人在操作这种属于未开放的境外保险类产品,我们认为是存在大量风险的。[17:49] · [经济日报记者]:刚才提到了美联储加息预期的问题,现在大家普遍预期是在6月份加息。但是,最近也有美联储官员提出,有可能美联储会在4月份加息。我的问题是,如果美联储加息的时点要比市场预期要早,是不是会对我们的资本流动和人民币汇率再次形成压力?[17:53] · [王允贵]:关于美联储加息的时间时点我们不去揣测,美联储有各种各样的指标考虑它加息的节奏。但是,从过去的一段时间看,美元加息对于全球的资本流动确实产生了很多影响。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经济体和大多数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美元回流美国压力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认为有些回流是对过去大量流入的一个纠正。比如说,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之后,相关国家实行了量化宽松政策,大量便宜的美元流向了新兴市场经济体,包括中国在内。2008年之后有一段时间中国的外汇流入压力是相当大的。现在美元实行加息政策,相关的资金回流,这也是一个正常的周期性反应。在美元加息的过程中产生的资本流出压力,从2014年下半年以来,我们观察总体是可以忍受和能够承受的。在这个过程中,有些机构通过提前还掉相关的美元外债,甚至把一些贸易融资产品提前做了一些结构性安排,这些操作都是有利于降低企业杠杆率,有利于防范风险。从2014年6月份起到目前为止,将近7900亿美元的储备下降,应该是可以承受的。目前我们有3.2万亿的外汇储备,从2015年12月份以来跨境资金流出连续三个月都在收敛,无论是储备余额的下降、跨境资本流出还是结售汇逆差的下降,三个数据都表明,美联储加息对这一轮跨境资金流动冲击正在得到逐步的消化和化解。[17:54] · [新华社记者]:我想接着刚才允贵司长境外购买保险问题,除了您说的有一定法律风险之外,是不是也和当前资本流出压力有一定关系,有没有有个别人以这种方式转移资金出境的情况存在?[17:55] · [王允贵]:刚才我讲到了,关于银行卡境外刷卡政策,是在2004年和2010年有两个文件,2010年的文件是覆盖了2004年的文件,但是这两个文件是一以贯之的,我们对于符合服务贸易类项下的个人在境外的意外险和疾病险,这些是敞开供应的,也没有任何限制。使用银行卡购买,每笔不超过五千美元都可以办理。这是没有问题的。也不是新政,是2004年外汇局就有这项政策。最近,在资本流出项下,个别的个人通过一些机构到境外去旅行的过程中买了一些属于人寿险或者是投资分红险,这些产品,我们认为有些是有跨境资产摆布的需要,但是我刚才讲到的,这样的交易,在外汇管理上是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交易,是尚未得到政策支持的。这样的交易,我们不认为它是和当前流出是有关的,也可能更多的是居民在资产多元化过程中,考虑的一个多元化配置。所以,我的观点就是,不完全和资本流出的压力相等同。[17:57] · [王春英]:刚刚允贵司长给大家介绍了我们有关保险的政策,实际上不是一项政策调整。允贵司长一开始就强调,2004年我们出台政策的时候就已经把这个规范得很清楚了,可能记者提出来,现在为什么做这个动作,这个动作和我们一直强调的加强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审核,这个取向是一致的。只要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下的交易我们是完全支持的,境外刷卡消费形成透支,境内购汇还款,这个政策是没有障碍的。大家可能拿着VISA或者其他国际组织的卡,对于这些卡怎么管,我们一样通过境内的刷卡行和境外的收单机构,做商户方面的筛查和甄别。大家的政策是一致的。不管是银联卡还是其他国际卡组织的外币卡,政策是一致的。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银行卡仅仅是众多支付工具之一,对于银行卡项下交易金额的管理,没有改变我们现在一直坚持的真实合规下经常项目可兑换的基本原则,这一点可以澄清。[17:59] · [王允贵]:外汇局会一直并将继续支持银行卡用于跨境正常合规的旅游消费支出,便利国际交往。对于境外消费、境内购汇还款等政策,外汇管理局不会改变。[18:00] · [证券时报记者]:我的问题是,对于美联储加息,现在大家普遍认为下一轮加息的时间可能会在6月-9月份。我想问一下,虽然刚才王司长说今年整体来说跨境资本流动趋稳,但会不会出现时点性的大的波动?还有,上周周小川行长也提到过,未来可能会加强关于超短期投机跨境的打击,我想问一下,关于托宾税的出台,你们觉得什么时点会比较合适一些?谢谢。[18:10] · [王允贵]:美元加息对于全球跨境资本流动的扰动,应该是长期存在的,这一点我们没有回避它。美元加息到底对中国的跨境资本流动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可以看过去几轮加息的情况。我们总体认为,美元加息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确实会产生压力,因为在美元加息的过程中,过去便宜的美元已经不再。便宜美元不再的话,前期曾经借过外债的境内机构,以及国内的各类机构需要到境外投资、消费,可能都会因此发生一些财务性安排,我们认为都是正常的。美元加息对于外汇管理的压力确实有,但是我们应对的工具箱是丰富的,相关的资金流出规模也是在我们承受范围之内的。所以,对于美联储在什么时点加息,我们已经做了相关的政策安排。而且,市场主体已经开始提前消化相关的这项需要,包括有些市场主体开始提前购汇还掉前期做的贸易融资,这是我们支持的,总体上既有利于微观主体规避汇率风险,也有利于宏观上减轻我们对外债的依赖度。针对跨境资金流出的压力,外汇管理的工具箱是需要的,包括周行长讲到的相关的金融交易税,或者是托宾税。事实上,托宾税不是一个简单的税种,托宾税是美国经济学家托宾提出来的,就是在飞速转动的国际资金流动的链条上掺沙子,降低资本流动速度。只要能够降低跨境资金流动的速度,增加投机者的交易成本相关的价格手段都可以理解为是托宾税。过去人民银行、外汇局采取了一些政策,是有效的。未来是否针对短期跨境资本流动采取托宾税,我们认为还要研究。我们也看到,比如说巴西、阿根廷等国家对金融交易采取6%或者百分之几的金融交易税,效果也是短期的,有些东西可能还要进行评估。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的经验,特别是理论和实践中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实践,在不影响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情况下,对于短期的投机性资金采取一定的措施增加它的交易成本,相关的政策措施都应该是予以考量的。这项政策我们会进一步研究。外汇管理局会紧密配合人民银行,只要是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都是我们工具箱内的措施。[18:12] · [路透社记者]:我们都知道,最近监管层一直在强调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的稳定。但是,从上周的人民币汇率指数来看,人民币已经出现高估的情况,而且很多分析师认为人民币已经高估了10%,您觉得今年会选择一些合适的时点让人民币调整到其公允价值上吗?[18:22] · [王允贵]: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汇率的政策安排,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我们现在讲三句话,人民币汇率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照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这三句话没有说汇率的公允价值在哪里,讲的是在机制上要反映国内市场供求。同时,要反映国际上的各种货币价值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不会是完全放任让市场自由地不动,是要有管理的浮动。只有保持稳定,才能够不断地探索出合理均衡的价值在哪里,或者市场公允价值在哪里。至于你说,现在汇率人民币存在一定的高估,你去调查企业和机构,还会有很多机构说人民币还存在一定的低估。关于人民币汇率高和低的问题,我觉得单纯从价格水平上讲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有些企业是用美元结算,有些企业是用欧元或者日元、韩元结算,我们强调的是对一篮子货币保持稳定。至于人民币对于美元的双边汇率,我们认为应该更多地反映国内供求。汇率有升有贬是常态,任何一个货币有升有贬是常态,对一篮子货币保持基本稳定也是一个常态。过去一段时间,人民币兑美元有一定的贬值,对其他的货币则有一些升值,综合对冲以后,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是稳定的。刚才春英司长讲到了,我们无论对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的人民币汇率指数,还是参考SDR的汇率指数或者参考国际清算银行(BIS)的汇率指数,方向都是一致的,可能具体值略有不同,表明了人民币汇率是基本稳定的。市场上任何一个机构猜测人民币公允价值,赌公允价值都存在政策上的风险。[18:23] ·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可否讲讲在汇率预期管理方面有哪些政策思路?[18:32] · [王允贵]:预期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金融市场强调的是信心。和实体经济不一样,信心对金融市场非常重要。关于预期管理,我们认为,最重要的问题是要把事实告诉大家。金融市场经常会存在着羊群效应,很多老百姓并不知道市场到底怎么样,大的机构这么操作了,老百姓也跟着去做。我们过去一直和大家去讲,看人民币汇率更多要看基本面,比如说看中国的GDP,看中国的劳动生产率,看中国的CPI,看中国的贸易顺差,这些都反映了基本面。周行长、易行长和潘行长都讲了一句话,就是人民币不存在着长期贬值的基础,实际上告诉大家,短期的汇率有升有贬是常态,但是长期贬值是不存在市场基础的。我认为,预期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和负责任的管理机构,我们应该把事实告诉大家。比如说我们不断说,中国的贸易顺差有5900多亿美元,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持续在增加,中国的企业在还外债过程中,杠杆率在下降。这些都是好现象。总之,关于人民币汇率预期,还是那句话,人民币不存在着长期持续贬值的市场基础。这个道理非常复杂,但是我觉得老百姓应该更多地看清楚市场基本面。我们做各种数据实际上就是便利大家了解市场的基本面。[18:33] · [上海证券报记者]:总理在发布会上说了关于今年要推出深港通的问题,外汇局对于深港通的技术准备,在外汇管理方面技术准备的怎么样?[18:33] · [郭松]:深港通不是由外汇局来负责的。第一个是涉及到所有的资金进出都是人民币,而且是封闭循环的,所以,理论上不存在外汇管理的问题。包括我们现在每天都能看到沪港通的数据,也不需要外汇局来发布,有市场机构每天甚至实时在发布这个数据。所以,外汇局不需要做准备工作。[18:34] · [王允贵]:感谢大家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在4月份还会有数据的发布会,初步定是4月中下旬,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欢迎大家参加,感谢大家的参与![18:34] (原文载于人民网) 2016-03-22/safe/2016/0322/4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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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允贵]:各位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参加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年第四季度的政策新闻发布会。我是综合司司长王允贵,今天和我一道出席发布会的还有我的同事,他们是:国际收支司王春英副司长、经常项目管理司杜鹏司长、资本项目管理司郭松司长、管理检查司张生会司长。大家都是老朋友了,我们也多次讨论过一些问题,所以今天非常高兴大家来参加我们的发布会。[10:19] · [王允贵]:2015年第四季度以来,外汇管理局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工作部署,深化外汇管理的改革,按照“五个转变”的要求,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在稳步推进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工作的同时,我们强化了监测预警和事中事后的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了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10:19] · [王允贵]:下面我把第四季度的几个方面的改革措施给大家介绍一下:[10:20] · [王允贵]:一、深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10:20] · [王允贵]:2015年8月,外汇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调整,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优化外汇资金运用提供了便利,包括简化外汇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要求,简化外汇收支手续,实行跨国公司借用外债比例自律等政策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的风险防控工作。当前已经有超过50家跨国公司正式开展了外债比例自律管理,实际借入外债近10亿美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目前,政策实施平稳有序,参与企业的融资成本显著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大幅提高。地方政府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结构转型的需求得到了很好满足。此外,通过替代效应,银行将原来投放到大中型企业的贸易信贷资金置换出来,用于给中小企业使用。所以,中小企业也得到了受益,受到了银企普遍欢迎。[10:21] · [王允贵]:二、允许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汇兑业务。[10:21] · [王允贵]:对于特许机构有序开展创新业务,外汇局始终是积极支持的。2015年9月,外汇局发布通知,允许满足条件的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境内居民个人可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电子渠道先向特许机构预订外币现钞或电子旅行支票,再通过线下网点提取外币现钞或电子旅行支票。该业务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的本外币兑换业务结合,有助于降低特许机构运营成本,改善特许业务服务质量,为境内居民提供更便捷的兑换服务,助推“互联网+”发展。[10:21] · [王允贵]:三、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10:22] · [王允贵]:2003年以来,外汇局积极出台政策支持包括银联人民币卡在内的银行卡跨境使用。但监测中发现,部分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存在频繁、大额提现等异常情况,国外金融监管当局也有提醒。为防范洗钱风险、维护中国持卡人形象,2015年9月,外汇局向中国银联发文,要求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取现钞管理,主要内容是针对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提取现钞,在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要求的基础上,增设年度限额。[10:22] · [王允贵]:自2016年1月1日起,每卡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每卡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万元人民币。限额设置由中国银联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不增加发卡行和持卡人的成本。同时,限额抑制的是少部分持卡人的大额提现交易,不影响绝大多数持卡人在境外的正常取现。监测显示,2015年10月,银联卡境外取现金额较今年前三季度各月均值环比下降21%,表明新政策在保障持卡人合理、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达到了预期效果。[10:22] · [王允贵]:四、正式实施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政策。[10:22] · [王允贵]:2015年11月,人民银行、外汇局发布《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明确基金互认额度管理规则和相关操作,便利两地基金跨境发行销售所涉资金汇兑及流出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实行总额度控制,初期投资额度按进出各等值3000亿元人民币掌握;二是外汇局简化审批流程,不再对单家机构、单只产品的额度进行审批,仅对总额度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三是基金跨境发行销售项下相关资金汇出入不设币种限制,额度内资金汇兑不予限制;四是机构按照每只基金客地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该基金总资产50%来掌控;五是基金跨境发行销售需依法进行登记,但登记手续一律下放托管人或代理人办理。同时,外汇局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统计和监测手段,通过互认基金的登记及时掌握并控制总额度使用情况。[10:23] · [王允贵]:《操作指引》的发布,意味着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政策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基金互认政策的正式实施,开辟了两地投资者证券市场投资新通道,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中“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集体投资类证券”下所包含的“居民在境外出售或发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内出售或发行”两个子项将不再受到严格限制,资本项目可兑换实现新突破。目前,内地和香港均已有基金管理人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提出了申请,待获得注册后即可履行外汇登记程序。外汇局相关文件和系统已经准备就绪。[10:23] · [王允贵]:五、继续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10:23] · [王允贵]:2015年10月,外汇局简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管理,在现有政策框架下为跨境证券投资提供更多便利。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改革额度分类方式,统一额度管理,将原有的三类额度调整为开放式基金和其他产品或资金两类额度;二是简化额度调剂备案管理,同类产品之间的额度调剂可自行调整,开放式基金与其他产品或资金之间的额度调剂需要事前备案;三是放宽QFII额度汇入期的限制,经备案后可一次延长6个月汇入期;四是简化本金汇出程序,从批准改为事前备案。[10:23] · [王允贵]:六、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10:24] · [王允贵]:2015年以来,外汇局根据形势变化,抓住异常跨境资金违规流动主渠道,针对银行、融资租赁类公司、橡胶等各类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900余件,共处行政罚款4.1亿元人民币。一是与人民银行、公安部、高检、高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已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等非法买卖外汇案件60余件。对通过地下钱庄进行违规交易的机构和个人,外汇局也加大处罚力度,已查处相关违规案件百余起,共处行政罚款1.2亿元人民币。二是严厉查处银行渠道跨境套利及异常流出行为。选取跨境收支业务量较大的7家银行开展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已查处违规案件900多件,罚款5300多万元人民币。三是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汇业务专项检查。对外汇业务量大、经营情况异常、违规线索集中的160家融资租赁类公司进行检查,涉及跨境收支154.5亿美元,经查发现涉嫌违规企业19家,处罚款893.4万元人民币。四是开展天然橡胶行业贸易融资专项检查。共检查了14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目前已发现7家企业存在外汇违规问题,涉案金额1.3亿美元。五是联合多部门重点对大额资金逃汇、非法网络炒汇等进行检查,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外汇领域市场秩序。[10:24] · [王允贵]:总体来看,2015年四季度外汇局坚守外汇管理职责,注重推改革与防风险并举,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在更好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便利市场主体跨境贸易投资活动的同时,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10:24] · [王允贵]:下面,请大家就刚才通报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提问。[10:25] · [经济日报记者]:王司长刚刚提到了央行和外汇局近一段时间出了一系列应对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政策,包括设置银联卡境外取现额度,以及商业银行缴纳远期售汇风险准备金。就目前来看,这些政策的效果如何?下一步对这些政策有没有调整的可能或者计划?谢谢。[10:59] · [王春英]:总的看来,10月份以来外汇市场的供求压力的确比三季度明显缓解,我们认为是由政策、市场以及季节性因素共同造成的。[10:59] · [王春英]:一是确实体现了部分政策效果。8月中旬以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是这些政策都没有改变改革开放的基本格局。这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确实缓解了跨境资金流出压力,也起到了稳定预期和抑制投机的作用。[10:59] · [王春英]:二是和三季度相比,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避险情绪明显减弱,国内经济保持基本稳定,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适应,市场的情绪也有所平复,境内主体购汇意愿进一步降低。10月份企业和个人的非银行部门涉外外币支出中的购汇比例,就是通常所说的售汇率是76%,这个比例在8月份为101%,9月份为90%,所以10月份售汇率比8月份下降25个百分点,比9月份下降14个百分点。[11:00] · [王春英]:三是季度性因素,10月份以来旅行等项目的购汇需求呈现季度性回落。[11:00] · [王春英]:关于您提到的银行缴纳远期售汇风险准备金政策,其实在9月8日人民银行已经回答了有关记者的提问,这个政策属于宏观审慎的管理措施。从近期的数据看,今年8月份银行代客远期售汇签约规模为789亿美元,是1—7月份月均水平的2.9倍,而9月份和10月份这个数据分别下降到176亿和53亿美元,下降幅度较大。远期售汇的规模前后有这么大的差异,其实也说明之前是存在一些投机交易的,也表明宏观审慎的管理是有效的,抑制了市场的非理性和投机行为,市场正在回归理性和趋向稳定,这有利于防范宏观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观察政策效果和市场状况。[11:03] · [王春英]:刚刚您也提到银联卡境外取现设限额的政策,监测显示今年10月份境外取现金额比今年前三个季度各月平均值下降21%,因为受年度限额的限制出现取现失败笔数和成功笔数的比例是4.34:100,这个比例比较低,表面新政策在保障持卡人正常合理需求的情况下达到了预期效果。需要指出的是,这个政策的重点是防范洗钱风险,不会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做调整,这与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是不一样的。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支持正常的银行卡跨境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国际交往,境外消费、境内购汇还款政策不变,但是不鼓励持卡人跨境大额提现。谢谢。[11:03] · [央视财经频道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之前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来推进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我想了解一下外汇局下一步在这个方面会有什么样新的政策或者措施出台,比如境内外投资额度这方面会不会有一些变化或者新的改革?谢谢。[11:09] · [郭松]:“十三五”规划建议我们都学习了,大的方向是肯定的,因为规划建议中明确说了有序实现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关于资本市场这个领域,刚才王允贵司长提到了我们今年做的改革措施,比如说基金互认,我在此再解释一下它的改革在哪儿。一是它有总的规模限制,这和过去的变化不大,但是取消了单家机构额度的限制,不再需要外汇局的审批,这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大的进步。还有是它整个的数据报送、流程等等都和过去比有很大的简化,无论从减少行政审批的角度还是从开放的角度,其实都进步了很多。[11:09] · [郭松]:今年还做了另外两项工作,可能大家没有注意到,一个是特定商品期货交易的管理办法,目前是指原油期货,未来一段时间可能会在上海开始开展原油期货的交易。在这个制度设计中,我们更进了一步,就是对外国投资者没有进行任何的额度或者规模的限制。同时我们在去年和今年批准了两个地方的碳排放交易所的外国投资者参与,也是没有额度限制的。习总书记宣布我们将来要成立全国的碳排放交易所,其实我们现在在地方已经有一些在做,未来这个市场的开放相对来说也会更进一步。[11:09] · [郭松]:刚才王允贵司长还提到了另外一个,就是QFII的改革,QFII的改革不涉及到额度管理,但是我们在程序上做了简化的措施,比如额度分类,过去是分三类,现在调整成了两类,资金汇出的审批改成了事前备案,看起来是很小的变动,但是对机构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方便。过去一个文件的发出可能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但是现在的事前备案大约只需要一周的时间。未来我们也有一些改革的设想,可能是要在“十三五”期间逐步推进,包括我们提到的额度逐步放开,单家机构额度上限的调整等等,类似的改革我相信未来大家都会看得到。谢谢。[11:10] · [金融时报记者]:明年1月1日就会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的监测系统,请问这个系统的上线对于居民个人购汇和结汇有没有什么影响?我们是否会放松五万美元每年结售汇的额度?谢谢。[11:32] · [杜鹏]:谢谢你的提问和对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的关心。我们计划从2016年1月1日上线新的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这个系统与现行的系统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11:33] · [杜鹏]:第一,这个系统可以有效地减少银行的“二次录入”,这对银行来讲,信息录入工作大大便利了,以前有很多信息需要手工录入的,新系统上线之后,银行这方面的工作量可以大大简化。 [11:33] · [杜鹏]:第二,在原有对个人“结售汇”数据统计基础之上,新系统又增加了个人的“外汇收支”、“现钞存取”两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对个人项下结售汇、涉外的收支、现钞的存取数据实现了全口径的统计监测。[11:35] · [杜鹏]:第三,强化了对“关注名单”的管理和非现场监测分析功能。以前个人“关注名单”是由各家银行根据外汇局统一下发的关于“分拆结售汇”的一些标准单家产生,对全国各银行不统一适用。系统上线之后,这些数据由外汇局集中采集、集中分析、集中发布,适用于全国各家银行。以后个人到每一家银行去办结售汇业务,银行都有了该人是不是在全国其他银行、其他地区被列入关注名单的记录。[11:35] · [杜鹏]:第四,系统的运行将更加稳定。[11:36] · [杜鹏]:总体而言,新系统上线对个人和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更加便利,系统本身调整对个人现有的外汇管理政策并没有改变。[11:36] · [杜鹏]:关于你提到的个人五万美元结售汇额度调整问题,我们也一直在监测和关注。根据我们的统计,全国目前超过96%的个人购汇是在五万美元以内,而且这两年人均购汇的金额均有所下降,这也证明现行五万美元额度实际上已经能够满足个人用汇的需要。同时,对于超过五万美元结售汇的,实际上也上不封顶:五万美元之内凭身份证在银行就可以办理,五万美元以上的,如果说具有真实需求的,可以凭相关的、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所以,在个人项下只要是真实的用汇的需求,基本上都可以得到满足。谢谢。[11:36] ·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刚才王司长说10月份外汇资金流动压力是有缓解的,但是我们看到央行刚刚公布的11月份外储数据大幅负增长,11月份的外汇数据会不会有所体现?外汇局对缓解资本流出压力方面有没有具体的措施,包括之前所说到的“托宾税”会不会有具体的政策出来?谢谢。[12:10] · [王允贵]:最近大家都看到了央行公布的储备数据,都很关心872亿美元储备下降到底是什么样的态势。现在11月份相关结售汇数据还没有完全统计出来。初步判断,我们觉得储备下降有几个方面的成因:第一,来自于储备中的非美元货币兑美元折算的账面损失。外汇储备是按照安全、流动、保值增值三原则做的,外汇局这些年在三原则下力推外汇储备的多元化经营。在多元化经营中,不可能把外汇储备都放在美元资产,所以在储备中有欧元、英镑、日元等其他货币资产。受美元强势影响,这些货币在11月份兑美元出现了比较大的贬值。11月末,欧元兑美元较10月末贬值了4%,英镑兑美元贬值2.4%,日元兑美元贬值2%,这些货币对美元出现贬值,导致储备资产中非美元货币资产出现了以美元计价的账面损失。反过来,前些年美元贬值时,储备资产也有增值的情况。这就是其他货币相对美元的汇率变动所导致的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化。[12:11] · [王允贵]:另外,今年国家在“一带一路”战略指引下,加大了“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在这个过程中,外汇储备参与了一些“走出去”项目的融资。这些融资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外汇储备的定义,也会从外汇储备规模内调整至规模外,这也是正常的。从我们观察到的情况来看,一个好的结果是,当国家的外汇储备资产下降时,民间的对外资产金额在增加。央行的外汇储备资产的减少,这些资产到了民间,变成了境内企业在海外拥有的资产,这也是符合整个国家战略的,有利于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平稳运行。[12:11] · [王允贵]:过去一段时间,由于美元的强势,造成了人民币的相对弱势。部分企业机构为了避险,做了一些套期保值,同时也加快了外债购汇还债还贷等动作。总体来说,这些都是在外汇管理政策的容忍范围之内。当前,总体国家战略安排是既要推动贸易便利化,也要推动投资便利化,所以外汇储备的适度调整对国家战略布局是有利的,我们也乐见整个国家对外经济结构的转型和调整。[12:12] · [王允贵]:您所提到的“托宾税”问题,应该说,“托宾税”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主要是通过征税或征费的方式减少跨境资本流动的周转速度。9月份实行的对银行远期售汇征收风险准备金,实际效果类似于广义的“托宾税”。总体的改革方向是要进一步减少行政管制和数量化管制,进一步增加价格的调控方式,“托宾税”从道理上是符合总体改革方向的。但是,目前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和速度在可承受范围内,“托宾税”也仅是作为整个政策工具箱中的研究类工具,还没有相关的成形的政策方案。应该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社会都对宏观审慎政策工具进行了研究,“托宾税”类的工具也是宏观审慎工具中的一个类型,中国也是按照国际化的方向研究相关的政策措施。[12:12] · [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国际收支的,我们看到国际收支连续六个季度保持了单顺差的状态,未来会是什么样的预判?单顺差是否会对人民币在短期内造成一定的压力?[12:29] · [王允贵]:谢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从过去几年或者过去几个季度看,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是稳健的。比如,国际上通认的国际收支稳健的标准是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尽管今年以来人民币有一定的贬值,有一定的跨境资本流动的波动,但前三季度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为2.7%,属于国际公认的合理范围。国际收支的基础项目,比如贸易顺差和直接投资,贸易顺差在今年前11个月已经5000多亿美元,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在前10个月也超过1000亿美元。[12:29] · [王允贵]:国际上研究汇率波动最重要的基础框架还是国际收支框架,无论做什么样的预测,最后都要看国际收支结构。总的来看,今年我国国际收支是一个稳健的结构。这种稳健的国际收支是人民币不存在大幅贬值的基础。上世纪的拉美危机或者是亚洲金融危机,主要出现的问题是国际收支结构问题,目前,无论是贸易项下还是资本和金融项下,我国国际收支都是稳健的。经常项下出现的顺差,在资本项下出现一定逆差,这是一个平衡的结构。总体的国际收支依然是在宏观稳健的框架下运行,所以,它对汇率稳定有长期的支撑作用。目前,我们没有看到国际收支结构不健康而导致的汇率贬值,分析还是要回归到传统的国际收支框架上。[12:30] · [中国日报记者]:请问外汇管理局近期在打击地下钱庄的最新进展和未来工作思路的一些调整。谢谢。[12:30] · [张生会]:打击地下钱庄一直是外汇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尤其是在2015年,从4月份开始,参加了由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检查院、最高法院、外汇局五个部门启动的打击利用离岸账户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专项行动,这个行动一直持续到现在。在这个行动当中,外汇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各部门通力合作,打击地下钱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前一段时间,公安部、人民银行也对媒体发布了相关数据。涉及到外汇的案件,我们破获了60多起,其中有一些特大案件。下一步外汇局依然会保持对地下钱庄的高压打击态势,在今年年末以及2016年,这几个部门还会通力合作,加大对金融领域、外汇领域违规违法的打击力度,包括地下钱庄,利用离岸账户转移赃款等,都是我们打击的对象,谢谢。[12:31] · [经济观察报记者]:我想问一下,12月份美联储加息预期比较强,最近离岸人民币贬值预期比较大,对中国跨境资本流动是一个什么样的影响?有报道说中国暂停机构申请“RQDII”,请回复一下。谢谢。[12:43] · [王允贵]:我回答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请郭松司长回答。[12:43] · [王允贵]:目前,全球都在关注美元加息,美元加息对全球跨境资本流动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也是当前国际经济金融领域的一个重要话题。我们在前几轮新闻发布会上也都强调过,美元加息对中国跨境资本流动有一定的影响,但不会非常显著。美元加息可能会导致美元的升值,接着会带来其他货币对美元的贬值压力,包括人民币在内的新兴市场国家货币的贬值压力。在这种情况下,部分跨境资金可能会进行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的双向摆布,这是市场化的合理选择。[12:43] · [王允贵]:总体来看,无论美元是否在12月加息,美元加息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中国的改革开放也将不断深化,贸易和投资竞争力依然很强,经常项下我们保持比较大的顺差,如今年以来贸易顺差已经超过5000亿美元。在这种情况下,美元加息对跨境资本流动会有短期的扰动,但从长期来看,国际收支和跨境资本流动应该是稳健的。真正影响跨境资本流动的因素是中国改革开放。随着中国经济的双向开放,中国企业的竞争力会越来越经得起国际的检验,我国国际收支结构应该会保持长期相对比较稳健的水平。所以美元加息对跨境资本流动有影响,但不会非常显著。[12:44] · [郭松]:外汇局没有发布过关于RQDII的文件,建议你咨询发布相关文件的部门。[12:44] · [经济参考报记者]:我想问一下,最近人民币贬值压力看起来市场上反应可能比较大,11月份以后包括最近这段时间,对于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情况是怎么样的,短期内有没有新的情况出现?谢谢。[13:06] · [王春英]:目前我们发布的数据截至10月份,11月份的数据还要等一段时间。从目前监测的情况看,近期在市场供求方面的压力稍微大了一些,这在汇率走势上也有所体现。[13:06] · [王允贵]:目前关于人民币汇率有很多的看法,我补充几个:第一,11月以来,人民币兑美元走贬,主要是源于美元走强,美元兑英镑、日元、欧元11月份有比较大的升值。实际上,人民币对欧元、日元等货币也有升值。第二,对人民币汇率波动须要正确看待。近年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在汇率市场化方面做了很多改革,包括汇率波动区间的扩大、中间价报价形成机制的完善等。因此,汇率波动在汇率形成市场化过程中是一个正常的结果。这种波动性既反映国内的供求,也反映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第三,完整的判断汇率波动应该更多看市场供求和国际收支,目前我国的国际收支是非常稳健的,全年有超过500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1000多亿美元的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这是分析判断的基础。刚才也提到,10月以来的结售汇状况比3季度有非常大的好转,9月份结售汇逆差近1100亿美元,10月份收敛到200亿美元。从跨境收支来看,9月份大概有700多亿美元的外汇净流出,10月份转为外汇净流入。因此,我国的经济和市场的基本面是稳健的,不存在人民币汇率长期贬值的基础。[13:07] · [王春英]:刚刚大家提到压力和汇率的关系问题,这里给大家补充两个观点:观察人民币汇率不应该只看人民币对美元的双边汇率,还应该看多边汇率和中长期走势。多边汇率方面,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监测的63种货币中,今年前10个月人民币名义和实际有效汇率总体都是升值的,而其他货币中超过一半是贬值的。波动率方面,目前人民币波动率仍比较低,而市场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容忍度也比较低,导致稍微有一点波动,比如连续1、2天对美元走弱,就开始讨论人民币贬值了,这对市场主体的汇率预期和交易产生一些影响。[13:07] · [王春英]:因此,我们不主张大家将人民币对美元双边汇率的短期波动视为人民币趋势性的升值或贬值。希望多看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的多边汇率和更长期一点的走势。[13:08] · [王允贵]: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在明年第一季度会有一个数据发布会,欢迎大家届时参加。谢谢。[13:11] (原文载于人民网) 2015-12-10/safe/2015/1210/4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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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改革开放的方向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易纲 过去36年,中国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开启这一奇迹的就是改革开放。改革,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提升金融业配置资源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开放,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优化资源配置能力。改革和开放是推动中国经济不断发展的两个轮子。近年来,随着外汇管理改革持续深入,外汇管理着力推动“五个转变”,简政放权不断落实到位,外汇管理职能发生深刻变化,对微观事务的行政干预不断减少,与此同时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外汇管理起到了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保障公平竞争的作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外汇管理改革开放取得显著进展 过去几年,外汇管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以“五个转变”为方向,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提升了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统筹好便利化和防风险,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外汇管理的作用。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外贸发展是我国对外开放重要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重中之重,占经常项目总额近八成。过去,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需逐笔核销,手续繁琐。为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和外汇监管效率,201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外汇局在全国推广进出口核销改革。改革取消了以往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核销,简化了凭证和流程,代之以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95%的合规企业正常贸易收付便利,监管重点放在少数异常重点企业,实现了贸易便利和监管有效的统一。改革后,企业平均每年节省工资7万余元,银行办理业务时间平均每单从20分钟以上缩短至9分钟。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过去,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实行事前审批,企业需准备大量材料,奔波多个部门,办事效率较低。2013年9月,外汇局全面取消服务贸易事前审批,所有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下放银行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无需审单;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大幅简化单证,仅简化合并的单证类别就有数十项。通过加强非现场监测分析,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改革后,每年近1500万笔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无需审单,办理成本显著下降,银行单证量大幅减少;企业经营效率明显提升,单笔业务办理时间由20分钟缩短至5分钟。 直接投资可兑换达到新高度。直接投资是引进外资和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渠道。过去,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开立及入账等需外汇局核准,外商直接投资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到外汇局进行验资询证审核和登记,影响企业投资效率。近年来,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大幅简化,取消35项、简化合并14项行政审核,便利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作,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以对外直接投资为例,资金来源和汇出核准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为5个工作日,有些省份可当日办理。 证券投资双向开放实现新跨越。证券投资是资产全球化配置的重要领域。过去,跨境证券投资渠道有限,便利化程度较低。为推进证券市场有序开放,外汇局牢牢把握外汇形势趋向均衡的有利时机,按照“均衡监管、双向流动”的思路,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在此基础上,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截至2015年8月28日,共批准27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767.03亿美元,132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899.93亿美元,138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4049亿元。同时,有序拓展资本双向开放渠道,做好便利内地投资者在境内购买香港的公募基金和内地公募基金在香港市场销售的制度安排。未来,集体投资类证券项下“居民在境外出售或发行”和“非居民在境内出售或发行”将不再受严格限制,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进一步提高。 外债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打开新局面。外债是拓宽境内主体融资来源的重要渠道。过去,金融机构外债实行余额指标管理,外资企业按照“投注差”原则管理,中资企业则受严格限制,审核手续复杂。为进一步促进企业融资便利,外汇局大力推进外债和跨境担保管理改革。在管理方式上,基本取消外债、跨境担保事前审批,相关业务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债从开户到结汇时间缩短3个工作日,基本构建起以事后登记为主的对外债权债务管理框架。在管理手段上,探索外债宏观审慎比例自律管理,在北京中关村、深圳前海、江苏张家港等局部区域开展试点,允许企业在净资产的一定倍数内自主借用外债,拉平中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经测算,试点企业可节约资金成本2-3个百分点。从管理理念上,逐步推进从超国民待遇到国民待遇的转变,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借用短期外债用于支持进出口贸易。 外汇市场发展迈上新台阶。外汇市场是国际经济交流和资本流动的重要载体。过去,我国外汇市场主体和产品较为单一,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近年来,外汇局不断夯实外汇市场基础,进一步优化外汇市场服务。一是丰富交易品种,满足多样化汇率风险管理需求。由即期交易和部分银行试点的远期交易两类,扩大至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产品,具有了国际市场基础产品体系。交易币种也由原先仅有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4种交易货币逐步增加至14种,涵盖了我国跨境收支的主要结算货币。二是扩大市场主体,构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层次。截至2014年末,银行间外汇市场共有465家机构,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53家、非金融企业1家、境外金融机构8家。三是健全基础设施,促进市场运行提效率防风险。2009年,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始对场外交易尝试集中净额清算,并于2014年正式启动中央对手方清算业务,对降低清算风险和提高交易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放管结合是外汇管理改革开放的旗帜 近年来,外汇管理始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坚持一手抓“推改革”,一手抓“防风险”,在改革方法上突出“均衡改革”,在改革方向上突出“以点带面”。经过几年探索,外汇管理呈现出新的面貌。 以简政放权为主线,着力推动外汇管理方式转变。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清理、整合外汇管理法规。截至2014年底,废止失效法规超过700件,保留生效法规不足300件。二是坚持抓大放小、分类管理,采取总量核查、动态监测,推进监管方式从事前转向事后。以经常项目为例,通过非现场监测,以较小成本查出违规企业,更加有的放矢。2014年,通过非现场监测分析锁定1774家“出口不收汇”异常企业,涉及出口额占2014年全国出口总额6%。核查后,对涉嫌违规企业注销名录、降为B、C类或移交检查部门处理。三是管理对象从行为监管转向主体监管。加强市场主体全口径外汇收支监测,更好地发现异常或违规行为;实行分类管理,守法合规企业享受便利,违规主体受到限制,促进市场主体合规经营。 以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主线,着力增强外汇管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改进服务始终是外汇管理的基础,在推出每一项改革措施时,我们始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近年来,外汇管理主动调整不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措施。针对外商投资企业,推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赋予企业资本金结汇的自主权,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目前已推广至全国。针对跨国公司,推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2015年上半年试点企业由250家增加至570家,为更多优秀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优化外汇资金运用提供便利。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放开地区限制、下放审核权限、提高单笔限额、扩大支付范围,2015年1月试点推广全国,截至6月末,试点业务规模累计41.81亿美元。 以坚守风险底线为主线,着力增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能力。外汇管理的一个重要功能是防范外部风险内部化。近年来,我们始终将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从管理制度、管理方式、技术手段和队伍建设等入手,注重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能力建设,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加强监测分析为防风险奠定重要基础。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将监测分析的重点从单向监测流入转到双向监测流出和流入上来,提高了形势预判的科学性和及时性。建立跨境资金监测分析月报制度,加强对宏观趋势的分析判断,每月进行动态微调和修正,提高监测分析的全面性和精准度。二是加快数据和系统整合为防风险提供技术支撑。建立了全口径的跨境资金流动基础数据库,整合各业务系统数据,实现数据集中共享;搭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平台,着重提升系统综合分析和数据挖掘功能;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监测预警系统,双向监测国际收支失衡风险,为全方位监测市场主体外汇资金运作,及时发现跨境资金异常波动提供数据保证和系统支撑。三是改进外汇检查工作为防风险提供有效手段。建立和推广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改变过去大范围拉网式排查的工作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集中力量查办重大违规案件,开展银行外汇业务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打击重点主体、重点渠道“热钱”流动。2009~2014年,共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约1.7万件,收缴罚没款约22亿元人民币。 再接再厉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开放 当前,外汇管理呈现出新常态,主要表现为外汇形势从持续净流入到趋向基本平衡的新常态、管理环节从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的新常态和管理方式从经常项目可兑换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新常态。全面认识、准确把握外汇管理的新常态,是我们做好下一步外汇管理改革的出发点。下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将牢牢把握新常态,加快“五个转变”,以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切实履行好外汇管理职责,提高外汇管理科学发展水平。 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是原则和方向。紧紧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一是继续大力简政放权。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做好现有外汇管理法规的清理和简化,实现现有管理法规由多到少、由厚到薄、由繁到简,切实便利市场主体和监管。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的要求,适应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需要,构建面向未来的外汇管理法律框架体系。重点是要体现从行为监管立法向主体监管立法转变,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变。三是丰富事中事后监管手段。以经常项目为例,加大跨部门联合,不断深化经常项下资金流动风险管理。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是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管理思路上,要增强服务意识,善于换位思考,促进政策调整与市场主体商业运作模式相衔接,为守法合规市场主体尽可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从管理流程上,优化流程和手续,通过改进服务来深化改革,切实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程度,降低外汇管理的社会成本,真正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管理对象上,推进监管方式从行为转向重点主体,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测分析。例如,落实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升级版”,进一步提升跨国公司资金运作效率。 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开放是主线和重点。要紧扣建立健全调节国际收支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改革中长期工作规划,确定实施步骤、时限以及分工,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在资本市场方面,有序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进一步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做好内地和香港基金互认落地,加快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外汇市场方面,扩大外汇市场开放,放宽交易范围,增加交易主体,丰富避险保值产品,完善多元、竞争和有效监管的交易平台建设,逐步建成一个成熟发达的多层次外汇市场体系。 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是基础和保障。长远来看,外汇管理部门要始终把防风险放在首位,从加强监测预警来看,加快建立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平台,逐步完成跨境资金流动数据整合和数据仓库建设,全面涵盖本外币、贸易投资、机构个人等不同交易币种、项目和主体跨境资金流动情况,为监管提供“千里眼”和“顺风耳”。同时,继续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非现场检查指标体系,及时对资金流出入压力状况进行评估和预判。从充实政策预案来看,充实以逆周期调节为主的政策预案,深入研究推出“托宾税”、无息存款准备金、外汇交易手续费等价格调节手段,抑制短期投机套利资金流出入。从优化外汇储备经营来看,坚持多元化和分散化投资,管好和用好外汇储备,加大优质资产配置,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实现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的经营目标。 (原文刊载于《中国金融》2015年第19期) 2015-10-08/safe/2015/1008/4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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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和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和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可兑换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加快国内外汇市场发展、特别是推动市场对外开放的需求日益上升。此次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和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主要着眼于丰富境内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拓宽境内外市场主体的交易渠道,促进形成境内外一致的人民币汇率,这是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的改革举措。 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运行时间具体如何调整? 答:人民币外汇市场运行时间由北京时间9:30-16:30调整至北京时间9:30-23:30(区域交易运行时间暂维持不变);外币对和外币拆借交易系统运行时间由北京时间7:00-19:00调整至北京时间7:00-23:30。连续交易,中间不休市。 问: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后,为什么以北京时间16:30人民币兑美元即期询价成交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答: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后,市场流动性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可能仍以日间交易为主,并且最大程度反映中国外汇市场真实的供求状况。夜间交易的流动性相对较差,可能使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汇率容易失真甚至有被操纵的可能。若以23:30的汇率作为收盘价,做市商参考这一价格为次日中间价报价,可能削弱中间价的基准性和代表性。如果做市商因为收盘价代表性不足而不参考进行次日中间价报价,又会影响中间价报价机制的权威性,造成收盘价与次日中间价的结构性偏离。因此,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后银行间外汇市场收盘价仍沿用16:30的成交价。 问:交易系统运行时间调整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参考汇率时点是否相应增加? 答:为便利人民币外汇定价与交易,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市场汇率参考,延长交易系统运行时间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在目前10:00、11:00、14:00、15:00和16:00五个时点的参考汇率基础上,在中国货币网增加公布17:00、18:00、19:00、20:00、21:00、22:00和23:00七个时点的参考汇率,计算方法相同。 问:合格境外主体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可参与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品种分别有哪些? 答:合格境外主体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方式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价和询价等交易方式,可参与全部挂牌交易品种的交易,包括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 问:合格境外主体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是否有资质要求? 答:现阶段,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合格境外主体主要考虑人民币购售业务规模较大、有国际影响力和地域代表性的境外参加行,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按照市场自愿原则,依法具体实施市场准入。合格境外主体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的申请流程、技术标准和收费安排等与现有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标准相同。 问:合格境外主体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是否需要与交易对手签署主协议? 答:签署主协议是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普遍惯例。境外主体在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衍生品交易,交易双方需自主协商签署NAFMII或ISDA主协议。 问:银行间外汇市场目前实行做市商制度,合格境外主体是否也可以成为做市商? 答:考虑到合格境外主体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初期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和磨合,现阶段合格境外主体只能以普通会员身份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暂不成为做市商。 问: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后,对现有的人民币购售业务模式有什么调整? 答: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在中国境内外汇市场有两种业务模式可以选择:一是继续与境内代理行直接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二是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交易。上述两种业务模式中,境外参加行根据自身意愿只选一种模式。 问: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后达成交易,境内银行是否还需要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报送信息? 答: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若选择直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交易,需在交易日终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报送人民币购售有关信息,其交易对手无需通过RCPMIS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2015-12-23/safe/2015/1223/4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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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期有媒体报道中国银联将对境外保险类商户实施单笔限额5000美元政策。此事的相关背景是什么? 答:外汇局和中国银联未对银行卡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的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商户类别码的通知》(汇函〔2004〕19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该文更新并废止了汇函〔2004〕19号文),共有4个商户类别码(MCC)涉及境外保险类商户。保险类商户既有与意外、疾病等旅游消费相关的经常项目保险,也有具有资本项目投资性质的人寿险。考虑到境内持卡人在境外旅游或商务交往时,有购买小额保险的需求,为了落实银行卡项下经常项目可兑换政策,外汇局将保险类商户设为金额限制类,持卡人在此类商户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既满足小额保险的合理需求,又实现对涉及资本项目的投资性保险的限制。 近期,中国银联对境外收单机构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保险类商户未使用对应行业类别的限制类商户类别码,因此要求机构对商户类别码的标识和使用进行规范,确保监管政策和业务规则的执行效果。 外汇局一直并仍将继续积极支持银行卡跨境用于正常、合规的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国际交往,境外消费、境内购汇还款政策不变。 注:商户类别码(MCC)是具体标识一家商户的主营业务范围和行业归属的代码。 问:维萨、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是否可以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 答: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与中国银联标识的境内银行卡,均可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日前,外汇局已要求维萨、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发卡行,按照合规性、真实性的要求,执行金额限制类商户的规定。 问:境内银行卡持卡人可否通过多次刷卡规避单笔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限制? 答:境内持卡人可以通过银行卡支付其在境外旅游消费或商务交往中正常合理的保险需求。对于持卡人通过多次刷卡从事其他目的保险交易的情况,外汇局将充分利用银行卡交易有记录可查这一特点,会同银行卡组织、发卡行,对于涉嫌多次刷卡交易的持卡人、商户进行重点监测。 2016-02-05/safe/2016/0205/4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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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期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向各发卡行致函,要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政策,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请问,外汇局出台该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2003年起,外汇局出台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包括银联人民币卡在内的银行卡跨境使用。近期监测发现,部分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存在频繁、大额提现等异常情况,国外金融监管当局也有提醒。为防范洗钱风险、维护中国持卡人形象,日前外汇局向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发文,要求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提取现钞,除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外,增设年度限额。自2016年1月1日起,每卡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卡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万元人民币。超过上述年度限额的,由中国银联将该卡列入关注名单,禁止其在境外继续提取现钞。上述限额由中国银联通过技术手段控制,不增加发卡行和持卡人的成本。持有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等国际卡组织外币卡的境内持卡人,在境外提现时,也会受到日限额、年限额的管理。 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的正常消费需求,可以通过刷银联卡的方式支付。经向中国银联了解,银联卡已可在境外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在主要旅游目的地,受理银联卡的商户涵盖游客常去的商场、宾馆、景点,及超市、餐饮等日常消费类商户。 外汇局将继续积极支持正常的银行卡跨境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国际交往,境外消费、境内购汇还款政策不变,但不鼓励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跨境大额提现。 2015-09-30/safe/2015/0930/4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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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不再对单家机构设置统一的投资额度上限,而是根据机构资产规模或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作为其获取投资额度(基础额度)的依据。二是简化额度审批管理。对QFII机构基础额度内的额度申请采取备案管理;超过基础额度的,才需外汇局审批。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汇出入。对QFII投资本金不再设置汇入期限要求;允许QFII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四是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三个月,保留资金分批、分期汇出要求,QFII每月汇出资金总规模不得超过境内资产的20%。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6-02-04/safe/2016/0204/4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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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进一步提高贸易信贷调查数据质量和调查效率,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贸易信贷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 《通知》兼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减轻报送负担之间的平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简化调查指标。不再区分企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也不再区分长短期限。填报口径与企业会计制度基本一致。二是提高调查时效性。将调查频率由季度改为月度,采取月度调查和年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月度调查企业和年度调查企业互不重叠,分别按月和按年报送数据。三是抓大放小。采用规模以上企业重点调查的方法。参与调查的企业总数与过去基本持平,但其中大部分企业仅参加年度调查,月度调查企业数量较少。 《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完) 2016-01-14/safe/2016/0114/4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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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支持内地与香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互认工作,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公告[2015]第36号,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仅对基金互认总额度进行监控,不对单家机构的额度、单只产品的额度进行审批;基金跨境发行募集资金可以人民币或外汇形式进出,涉及货币兑换的,可由托管人或代理人直接在银行办理;鼓励跨境发行销售以人民币计价和跨境收付;实施信息报告制,互认基金信息报告手续下放至托管人(银行)或代理人(银行或基金公司)办理;建立系统化数据统计和报送程序,无需手工填报或重复报送。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5-11-09/safe/2015/1109/4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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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刘薇就“热钱”有关问题接受了《新世纪》周刊采访。采访内容已由《新世纪》周刊(2011年第2期)和财新网(www.caing.com)发表,现刊登如下。 “热钱”大治 “热钱”正在成为新兴市场经济体目前热议的话题。 2011年初,东南亚各国央行会议即将召开,将就通过跨境协议监管资本流动进行讨论,防范“热钱”将成为关键词之一。这是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东亚各国再次高密度地把“热钱”问题摆在了桌面上。 这一问题的大背景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美、日、欧等主要发达国家实施宽松货币政策和一系列经济刺激措施,向市场投放了巨大的流动性。 在新兴市场中,中国经济增长稳定,加之本外币利差及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影响,更使国际资本对中国“青睐”有加。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统计,银行结售汇规模已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2010年前11个月已达到2.12万亿美元,超过2008年同期的历史最高水平,增长4%;同期银行结售汇顺差3515亿美元,同比增长48%。 这意味着,更多的资本更愿意持有人民币而非外币,这直接导致了中国外汇储备的进一步飙升。截至2010年9月末,中国外汇储备余额达2.65万亿美元,比2009年末增加2491亿美元,是全球排名第二的日本约1万亿元外汇储备的2倍有余。 但“热钱”流入中国的真实状态颇难厘清。近日,外管局综合司司长刘薇接受了本刊记者系统访谈,对外界全方位解析“热钱”的定位划分、输入渠道、管治清单和政策思路,并阐释“高压打击”“热钱”态势的前因后果。 QE之果 财新-《新世纪》:今年以来,中国面临怎样的跨境资本流动形势?原因何在? 刘薇:2010年以来,国际经济持续缓慢复苏,国内经济保持良好运行态势,中国的外汇净流入压力有所加大。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主要发达国家新一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进一步推高全球流动性。新兴市场国家因此普遍面临汇率升值和资本冲击压力。二是中国经济基本面依然良好,吸引外资流入。三是受国内外宏观环境影响,境内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外汇结汇意愿增强,购汇意愿减弱。境内市场主体积极调整本外币资产负债结构,如企业大量借入美元贷款替代购汇,银行尽可能减少境外资金摆布而调回境内市场运用,也间接导致外汇净流入增加。此外也不排除套利资金利用各种合法渠道或工具的渗透式流入。 财新-《新世纪》:你如何分析美联储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带来的影响? 刘薇:短期看,美国量化宽松政策可能使美元贬值,压低利率,对美国经济产生一定的刺激作用。但在中长期内,这一政策可能给全球经济带来通胀、资产泡沫等压力,使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一是可能使欧洲等部分发达国家经济雪上加霜。二是导致更多的投机资金流入新兴市场,加大新兴市场国家货币升值压力,并加大原本已高企的通胀压力。三是强化全球其他国家对美元贬值的预期,可能迫使其他国家采用干预货币升值,甚至货币贬值等手段,全球保护主义可能重新抬头。四是美元大量供应催生资产泡沫,如大宗商品、股票和房地产市场。五是美国是国际储备货币,大量发行美元,可能将通胀输出至全球。 因此,美国推出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影响是复杂的、深远的,我们必须密切关注,审慎评估,及时应对。 财新-《新世纪》:你谈到美国量化宽松政策加剧新兴市场国家通胀和资金流入压力,请问中国的银行结售汇飙升是否可作为热钱涌入的标志? 刘薇: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两个问题:一是大规模外汇净流入不等于大规模外汇流入。一般地,以银行结售汇差额来衡量外汇跨境流动情况。外汇净流入即结售汇顺差的形成,既可能是结汇增加,也可能是售汇减少,或者是两者皆有。 今年以来中国的银行结售汇顺差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是市场主体购汇意愿减弱,尽量以外汇融资或人民币方式对外支付,从而相应地减少了银行售汇。 二是资本流入不等于“热钱”。中国在不断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仍存在部分资本管制,特别是有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抑制短期投机套利资本流入,不存在“热钱”流入的合法制度土壤。 正本清源 财新-《新世纪》:究竟什么是“热钱”,目前存在着很多争论,你认为怎样测算“热钱”的流入规模才是比较合理的? 刘薇:确实,当前国内外对“热钱”并无统一的定义。现实中,长期、短期资本可以相互转化,投资和投机也难以截然区分。在资本自由流动的国家和经济体,以短期投机牟利为目的快进快出的资金通常被称为“热钱”。中国存在资本项目管理,短期资本不能自由进出,判断是否为“热钱”的关键是看资金流动是否具有真实、合法合规的贸易投资背景。 目前国内对“热钱”规模比较流行的一种测算方法是“新增外汇占款-贸易顺差-实际利用外资=热钱”。但对于这一方法,我认为并不可取,其得出的结论不利于正确认识跨境资金流动的真实情况。 首先,这种测算方法涵盖的交易项目不全。除了贸易和实际利用外资以外,产生跨境资金流动的交易项目还有服务、收益、经常转移、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如按照这种方法,其他国际收支交易就都得打上“热钱”的标签,这明显与常理不符。而且,部分“热钱”是借道贸易投资流入的,可见此方法既有高估、也有低估,不太可能作出准确判断。 其次,这种测算方法在既没有解释外汇占款的形成机制,也没有明确外汇占款的构成要素的情况下,将其与国际收支交易两类不同范畴的统计数据进行比对,研究方法过于粗糙,且未考虑到货物流和资金流之间的时滞。 要判断“热钱”的真实情况,最重要的还是要基于事实。由于“热钱”通常伪装成合法合规资金流入,通过单纯的公式计算无法全面得出“热钱”流入情况。但是,对“热钱”的日常监测和查处,可为判断“热钱”流入规模提供一定的依据。例如,从2010年2月份开始,外管局开展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截至2010年10月底,共查实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97起,累计涉案金额73.4亿美元。 财新-《新世纪》:那在外管局的监测中,当前形势下是否有更多的“热钱”流入境内? 刘薇:在今年开展的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中,我们未发现“热钱”有组织、大规模跨境流入。从查获的“热钱”等违规资金活动的主体看,有境内中外资金融机构、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有海外关系和经贸往来的外汇收入群体。国际上正规的大型金融机构,考虑到资本管制条件下的法律风险,我们很少发现其介入“热钱”违规运作的情况。 另外,随着企业、个人的市场意识不断增强,对利率、汇率等价格信号的变化更加敏感,部分市场主体为规避风险或实现利益最大化,在境内外资产摆布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出相应调整,如企业在贸易收付汇时,根据汇率变动,采取预收货款、延期付汇等方式调拨资金,这部分资金虽不能纳入到“热钱”的范畴,但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加大了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性,需要在政策上加以调控。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中国跨境资本流入大多具有真实的贸易和投资背景,不排除有境外“热钱”流入套利,但这不是主流,不宜盲目高估和夸大“热钱”的规模。 财新-《新世纪》:既然在中国还保持着适度资本管制的情况下,“热钱”不能合法流入,那以外管局的观察,存在哪些流入的渠道? 刘薇:这些纯粹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无真实贸易或投资背景的“热钱”,利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等渠道开放度高、业务手续简便等特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法违规或绕过法律规定迂回流入,且操作手法多样,比较典型的做法有:加工贸易企业通过从境外预收汇、多收汇将资金导入境内,结汇后投机牟利;有的资金以外商直接投资名义流入,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资本金虚假结汇,改头换面进入楼市、股市或另作他用;还有的个人规避结售汇年度限额管理,将大额资金分拆,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从境外分散汇入、结汇。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部分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结售汇等业务中,没有严格履行真实性审核义务,使“热钱”有机可乘。甚至有的银行规避外汇管理规定,推出套利型贸易融资产品,表面上实现了“银企双赢”,但实际上却通过替代购汇或推迟购汇,加大了当前外汇资金净流入的压力,影响国际收支平衡。 因此,在中国,“热钱”主要表现出以下特征:一是隐蔽性。由于“热钱”不具备自由流动的条件,其进出往往借助正常的贸易、投资等渠道违法违规流动或绕过法律规定以其他隐蔽方式迂回流动。二是复杂性。既有谋取短期境内外利差汇差的,也有谋取中短期境内资产价格上涨收益的。三是分散性,不易确定交易真实性质。但“热钱”也并不是无迹可循,只要抓住“热钱”的运作规律,不难发现线索、剥下其伪装。 “高压”清单 财新-《新世纪》:你谈到热钱并非无迹可寻,请问目前中国政府对“热钱”流入发现了哪些线索,主要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刘薇:跨境资金大量流入,将给中国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如引发通货膨胀压力和资产价格泡沫,加大货币政策操作及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压力等。对此,2010年以来,中国政府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抑制“热钱”流入。 首先,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2010年2月起,在部分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市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流入专项行动,并已分五批对部分银行、企业和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处罚情况进行通报,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打击态势,对“热钱”流动形成有力威慑。近期,外管局出台加强外汇管理相关措施,通过对银行结售汇头寸、出口收结汇、短期外债、外商直接投资、境外上市、返程投资、外汇处罚等七个方面的临时性政策调整,合理引导跨境资金流动。政策出台后,部分措施已取得初步效果,对一定时期、特定范围的跨境资金流入发挥了积极调控作用。 其次,加强部门协调,增强监管合力。如2010年,外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发文重申境外个人只能在境内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的管理原则,遏制境外资金涌入境内房地产市场。 再次,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主要是发挥汇率、利率等价格机制的引导作用,综合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和央行票据等数量型对冲工具,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审慎性监管。加大对银行外汇风险的指引,增强银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财新-《新世纪》:国家外汇管理局曾多次提到“要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打击态势”,应如何理解“高压”一词? 刘薇:随着中国的外汇资源由短缺走向相对盈余,外汇管理主要职能不仅是保障外汇资源的获取和支配,更要实现资金流入与流出的均衡管理、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特别是近期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使跨境资金净流入压力有所加大,打击“热钱”、防范风险成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当前重点工作之一。所谓“高压”,我认为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是加大对违规资金的查处力度。明确当前“热钱”流入的重点渠道、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开展对“热钱”流动的精准打击,并进一步提高检查效率,有效防范和遏制“热钱”流入。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市场主体钻法律的空子。 三是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热钱”流入涉及多个环节以及银行、企业等多种主体。为此,外管局将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从跨境交易行为开始介入,各个环节彼此参照,及时发现疑点,抓住在表面合法性掩盖下的套利资金。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打击态势,并不意味着控制或限制银行、企业和个人正常的外汇收支。对“热钱”的打击活动,将始终以不给市场主体增加额外成本为前提,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财新-《新世纪》:2010年10月底至今,外汇管理局连续发布了对商业银行、企业、个人、地下钱庄和网络违规外汇业务的处罚通报。请问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和国内资产价格增长的吸引力之下,这类“杀一儆百”的措施能否还能见效? 刘薇:通过通报,一是警示和教育违规主体,要求所涉及的主体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整改。二是揭露“热钱”流动的典型渠道和运作方式,使市场主体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合法经营,不要触犯法律底线。三是促进市场主体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认真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外汇管理政策。总体上看,通报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利于营造打击“热钱”的社会合力,进一步提升打击 “热钱”流动的有效性。 “热钱”的投机套利本性,决定它总是逐利而来、为利而去,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违反外汇管理法规。对此,外管局将依法加强查处。银行违规的,要依法给予罚款、停止经营相关业务、通报批评等处罚,并追究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相关责任。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违规的,依法进行处罚后,我们也会将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以儆效尤。 财新-《新世纪》:您刚才提到,近期外管局为阻挡“热钱”流入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已取得初步效果,能否具体说明一下? 刘薇:2010年11月9日,外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贸易、外商直接投资、返程投资、境外上市等渠道的资金跨境流动,特别是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短期外债的管理,强化银行在办理外汇业务时的真实性审核义务。 2010年11月以来的外汇统计数据显示,在上述外汇政策作用下,外汇净流入有所回落:银行即期结售汇顺差下降,特别是外资企业资本金结汇、个人结售汇顺差下降相对明显;银行对客户提供远期结汇业务趋于谨慎,结汇明显减少;银行收付实现制头寸较有关措施出台前增加,显示外汇市场调控措施初现成效。 与此同时,境内外人民币升值预期有所减弱。2010年12月29日,境内外远期市场1年期人民币对美元报价分别为6.5807和6.4890,预期人民币升值幅度分别为0.7%和2.1%,较10月末分别下降1.5个和1.6个百分点。 当然,考虑到当前外汇形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还要保持清醒,继续密切观察和积极应对。 财新-《新世纪》:请问下一步外管局还将采取什么措施打击 “ 热钱 ” ? 刘薇:对于防范和打击 “ 热钱 ” ,我们将继续坚持 “ 两手抓 ” ,在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采取措施抑制跨境资金套利活动,防范 “ 热钱 ” 大进大出产生破坏性作用,冲击境内资产价格,增大金融风险。 首先,继续对 “ 热钱 ” 等违规资金流入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找准银行等重点渠道,继续开展针对 “ 热钱 ” 流入的专项检查,加大外汇检查力度,严厉打击 “ 地下钱庄 ” 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 其次,改进外汇监管方式,完善跨境资金流入管理。完善贸易外汇管理,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和资本金结汇管理,探索对结汇资金流向的后续核查和监管。完善银行短期外债管理,加强银行表外融资监管。 再次,推动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和资本流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允许更多类型的机构从事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 )业务,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选择、有重点地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运用汇率、利率等价格机制进行合理引导,避免给 “ 热钱 ” 提供持续套利投机的空间,切实维护好涉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外汇政策环境。(完) 2011-01-10/safe/2011/0110/4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