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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服务重点涉外企业联系制度,支持涉外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近日,莆田市中心支局携同中国银行莆田分行深入辖内涉外民营企业--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并开展“外汇政策进企业”宣传活动。 通过实地参观企业展厅及厂房、开展“面对面”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经营现状、未来规划和企业外汇收支状况。座谈会上,汇、银、企三方人员就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及外汇政策需求进行深入探讨,切实解决了企业下一阶段融资及外汇业务结算等问题,真正做到把问题放到桌面,把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莆田市中心支局相关人员就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对企业进行宣导,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外汇管理政策红利。 2018-12-19/fujian/2018/1226/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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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执法证号码 1 黄燕卿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05 2 谭蓬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62 3 施斌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08 4 潘毅颖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09 5 任铃玲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10 6 王俊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5 7 刘红英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12 8 沈骏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15 9 杨明杰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64 10 徐健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17 11 徐力勍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18 12 叶帆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19 13 曹骏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21 14 张翊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22 15 朱宁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23 16 刘怡婷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24 17 袁云峤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25 18 商文健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26 19 徐昕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27 20 朱宇澄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28 21 罗瑛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30 22 沈恺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31 23 陈琳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32 24 沈剑雯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33 25 邬晓明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34 26 邓君红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36 27 乐平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37 28 胥良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38 29 马琳琳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39 30 杨永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40 31 魏晓华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41 32 吴佳佳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43 33 李玮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60 34 倪蕾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61 35 张晶晶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65 36 吴汉铭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57 37 毛爱国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46 38 颜靖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47 39 赵琼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48 40 陈薇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51 41 杨伟杰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52 42 蔡红飞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53 43 宋晓红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54 44 李锦涵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55 45 王霖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56 46 张军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58 47 马杰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66 48 侯怡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70 49 夏翊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71 50 张军 男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72 51 杨桦 女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00030000073 2018-12-26/shanghai/2018/1226/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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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机构设立境外分公司、合作开釆石油,参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管理。请问境内X机构在境外设立常驻机构项目部,主要职能是石油钻井工具的维护、租赁及相关服务,可以参照境外直接投资吗? 答:境内机构设立境外分公司、合作开采石油,可参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管理。因为该等行为实质属于准境外投资,同时需要汇出资金支持境外经营活动,而非单纯的事务性、非经常性活动。 问题中X机构的境外活动原则也应以上述标准进行判定,如果“石油钻井工具维护、租赁及相关服务”具有投资经营性质,建议设立境外子公开展经常活动为宜。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以项目部为主体,则建议商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前提下参照境外直接投资办理。 2018-12-26/shanghai/2018/1226/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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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A女士向其儿子B汇出20000美元学费用于缴纳C学校学费,B收款后转付C学校,后因B转学C学校退还其部分学费,且按照C学校要求需退回其父母A女士账户,故C学校向A女士境内账户汇入6000美元,上述流程均有真实性证明材料佐证。在上述场景下,虽非原路退回但实质为A女士原汇出学费退汇,请问A女士可否按退汇款收取款项并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答:可以汇入。 2018-12-26/shanghai/2018/1226/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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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办事处办公经费汇出应如何审核,是否有限额,按照经常项目办理和申报吗? 答:境外办事处办公经费属于经常项目,汇出按《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办理,由银行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办事处办公经费申报在“22806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办事处、代表处等办公经费”项下。 2018-12-26/shanghai/2018/1226/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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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境内某港口为入港的境外船舶提供燃料、水等所产生收入进行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港口向境外来港船舶提供补给物品(包括燃料、水等)的收入,结汇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 纵栏根据港口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境外港口对我国船舶提供补给物品(包括燃料、水等)的收费,售汇计入横栏“3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境内运输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案例2:境内某船舶修造厂在为非居民提供船舶修理过程中,一方面提供劳务,另一方面提供修理所用物料,在收到相关修理物料款项办理结汇时,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对运输工具的维修,如需要更换零部件,修理收入款结汇计入横栏“110货物贸易”,纵栏根据境内港口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如不需要更换零部件,船舶修造厂仅提供维修劳务,则收入款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境内港口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8-12-26/tianjin/2018/1226/1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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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服务贸易付汇合同有效期是三年,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每月需支付1000美元。这种情况需要审核什么单据? 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所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但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要求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提交交易单证进行合理审查。 2018-12-25/tianjin/2018/1225/1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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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企业A根据境外公司B的要求为其生产了轮胎模具,但不出口而是交予境内企业C继续为境外公司B加工,境内企业C不对该模具进行账务处理,使用完毕后自动报废。境外公司B随后直接给境内某企业A汇入一笔款项作为模具费用,则境内某企业A如何申报? 答:不出境模具费,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2018-12-25/tianjin/2018/1225/1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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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中资企业需向境外相关国际组织申请某类药品的专利权,委托境外一机构代理申请专利,现该公司购汇支付委托代理申请专利的服务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外汇资金用途为代理申请专利费,而代理申请专利本身不涉及专利的许可使用,属于管理咨询服务支出,应统计在横栏“325咨询服务”,纵栏“03中资机构”。 2018-12-26/tianjin/2018/1226/1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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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8月,银行结汇11075亿元人民币(等值1618亿美元),售汇12092亿元人民币(等值1767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017亿元人民币(等值14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371亿元人民币,售汇1100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63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704亿元人民币,售汇108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8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06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37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36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41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218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77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184亿元人民币。 2018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81479亿元人民币(等值12583亿美元),累计售汇82246亿元人民币(等值12688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766亿元人民币(等值10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693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488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05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454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36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81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078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377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997亿元人民币。 2018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1118亿元人民币(等值3086亿美元),对外付款21422亿元人民币(等值313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303亿元人民币(等值44亿美元)。 2018年1-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9256亿元人民币(等值23046亿美元),对外付款151112亿元人民币(等值2333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856亿元人民币(等值286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8-09-21/henan/2018/0921/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