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境外办事处办公经费汇出应如何审核,是否有限额,按照经常项目办理和申报吗?
答:境外办事处办公经费属于经常项目,汇出按《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办理,由银行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办事处办公经费申报在“22806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办事处、代表处等办公经费”项下。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