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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A公司与外国公司B计划合作开发我国海域油田,双方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按期筹款(筹款即为合同开发项目的投资款),当中方担任作业者时,A公司设立分公司D,外方接到D公司月度筹款通知书后向其支付筹款,D公司收到的筹款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中方作业者收到外方筹资款时,实际是外方资本金投入,因此应申报在“622011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汇入”项下。 2019-03-04/tianjin/2019/0304/1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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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QDII基金按照全部股票和债券的投资方式进行投资,资金募集结束后售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QDII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主要提供境内资金境外投资渠道,该笔购汇应统计在横栏“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按照募集资金者身份性质来定。 2019-03-04/tianjin/2019/0304/1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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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境内居民个人持有境外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在办理相关审核程序后,现提出行权购汇申请,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购汇,其实质是对境外证券投资,应统计在横栏“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05居民个人”。 2019-04-09/tianjin/2019/0409/1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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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辖内相关企业、个人、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就2019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接受外国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伙企业、合作项目等),接受外国投资的银行暂时无需参加。 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报送方式 FDI存量权益登记。近期,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和外汇局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9〕105号)(详见附件1)。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http://www.lhnb.gov.cn)报送2018年度存量权益数据。联合年报系统接受全国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在线填报数据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类别和登陆方式详见附件2。 ODI存量权益登记。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请尽快通过网上申报或委托银行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2018年度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各申报主体应通过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 登录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完成2018年度存量信息登记工作,企业用户代码为quanyidj,登录密码为20150101Aa。 三、报送时间 2019年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含)。 请各相关市场主体及时填报相关信息,自行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未按照规定或逾期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主体,一经发现,外汇局将对其进行业务管理,并依法予以处罚,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咨询电话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23209257、9094、9514、9129 滨海新区中心支局:66239720、9185 (注册地在开发区、中心生态城、临港工业区、塘沽、大港、汉沽等区域),24895038、 3878 (注册地在东疆、中心商务区、海港、空港、滨海高新区) 附件1商资函〔2019〕105号(1) 附件2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及登陆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19年3月28日 2019-03-28/tianjin/2019/0328/1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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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国内某居民在网上开店出售物品,收到国外客户寄来的货款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境内居民通过网上销售收入所得结汇,计入横栏“110 货物贸易”,纵栏“05 居民个人”。 【注意】网络、邮寄只是购买或出售产品的方式,应根据客户出售或购买货物或服务的性质来选择结售汇代码,即如果某居民通过网络购买某项服务,如接受某大学函授教育而购汇,属于文化、教育、娱乐服务,则应计入横栏“326 其他服务”,纵栏“05 居民个人”。 案例2:境内某港口为入港的境外船舶提供检修(不含零部件更换)、牵引、导航等服务所产生收入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境内港口为境外来港船舶提供的检修(不含零部件更换)、牵引、导航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属于港口辅助支持性服务,相应款项的结汇计入横栏“121运输”,纵栏根据境内港口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类似的,企业支付境外港口为我国船舶提供的检修、牵引、导航等服务费用,购汇计入横栏“321运输”,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9-03-21/tianjin/2019/0321/1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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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能否提前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 答:为了避免因国内外汇贷款和出口收汇期限不一致造成的期限错配,允许企业以自有外汇资金提前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 2.企业可否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什么情况下可以购汇偿还?银行应如何办理? 答:已经进入国内外汇贷款专户、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要求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境内机构应以自有外汇或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原则上不允许购汇偿还。如货物贸易出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企业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应由企业通过购汇银行、向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备案后,方可办理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相关手续。 2019-03-26/tianjin/2019/0326/1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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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企业跨境人民币收支是否需要进行电子数据核查? 答:跨境人民币收支业务按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办理。B类企业的可收付汇额度是根据企业所有实际发生的进出口业务等信息确定,包括本外币业务,因此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支持对跨境人民币收支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银行在实际办理业务时,可根据“展业三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对跨境人民币收支进行电子数据核查。 2019-03-25/tianjin/2019/0325/1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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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走访天津自贸区管理委员会、浦发银行自贸分行等义务监督员单位,就提升外汇管理与服务水平、支持辖区涉外经济发展等方面听取意见建议。 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坚持围绕“加强管理、优化服务、防范风险、鼓励创新、提升文明”的工作主线,继续有效发挥外汇管理服务职能,与地方政府协同配合,为辖区市场主体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2019-03-27/tianjin/2019/0327/1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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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A公司是境外某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其员工享有参与境外上市公司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权利,境内A公司居民雇员持有境外母公司股票期间所获分红汇回境内,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境内A公司居民雇员持有境外母公司股票期间所获分红汇回境内,应申报在“322031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证券投资收益—股票投资的股息、红利”项下。 2019-04-01/tianjin/2019/0401/1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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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凭《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办理业务后,是否需要当天完成签注(包括纸质和系统电子签注)? 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金融机构凭《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办理业务后,应通过监测系统签注《登记表》使用情况。《登记表》签注原则上应在办理业务当天完成。 2019-03-21/tianjin/2019/0321/11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