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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辖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水平和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的双重提升,进一步做好辖区外汇服务工作,自201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石嘴山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石嘴山市中心支局”)将季度走访辖区外汇银行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与银行结售汇业务现场培训指导工作列为了一项常规性工作。近期,石嘴山市中心支局外汇业务人员来到了建设银行石嘴山分行,为银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结售汇业务现场培训,并着重对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难点、易混淆和易出错问题进行了详细辅导。 本次培训辅导工作主要围绕《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制度》和《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核查规则(暂行)》文件内容,结合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常见错误和易混淆申报要素内容等,对银行业务主管和业务操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和业务辅导,并与银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工作交流,对银行业务人员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 2016-11-03/ningxia/2016/1103/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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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宁夏检验检疫部门共检疫出入境航班80架次、旅客5298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5%和41.5%,查验旅客行李7947件,截获禁止携带进境物52批次,确保了春节期间银川空港口岸国门安全、通关顺畅。 目前,银川空港口岸共开通国际航班10条,航线遍及中东、东南亚、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今年春节期间,出入境旅客较往年提升较大。从目的地分析,往来阿联酋的旅客最多,占比达55%;其次为泰国,占比达26%。从出入境事由分析,市民出境绝大多数以旅游为目的,也有少量前往国外的留学生。 宁夏检验检疫局着力加强口岸安全工作,节前专门组织开展对口岸餐饮、航食等经营场所的卫生监督,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根据航班来源地区疫病疫情的特点,加大风险分析、强化分类管理,对进境人员、交通工具严格查验、严格防控,防止疫病疫情入境,保障国门安全,为旅客出行保驾护航。(记者 张瑛) 2017-02-04/ningxia/2017/0204/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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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内外汇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促使辖区外汇业务人员全面、系统的了解外汇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提升业务素质。2016年11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灵武市支局举办了外汇业务知识培训会,辖内4家外汇银行的外汇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重点围绕国际收支最新法规,进行了现场政策讲解,让银行外汇业务人员了解相关政策变化,并要求外汇银行及时适应新变化新要求,主动利用国际收支申报业务指引和核查规则对日常办理的相关业务开展自查,提升申报数据准确性。同时,培训中,国家外汇管理局灵武市支局对辖内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过程中常见错误进行了案例,并强调了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 2016-11-30/ningxia/2016/1130/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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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灵武市支局顺利完成存量权益登记工作。2016年,灵武市应参加外商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主体为2家,已申报企业2家,申报率100%;应参加境外投资(ODI)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主体为13家,已申报企业13家,登记申报率为100%。 为做好此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灵武市支局提前进行安排部署。一是通过系统查找2015年新增需要登记的企业,提前做好培训,对存量权益登记的内容、要求进行详细讲解;二是指定专人为企业在登记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促使存量权益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2016-09-05/ningxia/2016/0905/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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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动法治宣传活动,结合辖区外汇政策宣传活动。2016年,12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灵武市支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外汇法制政策宣传活动。此次宣传一是采取滚动电子屏、展板和柜面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二是开展上街集中宣传。通过发放个人外汇宣传资料和外汇法规等宣传手册,咨询答疑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外汇法制政策知识,使灵武市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外汇知识和个人外汇业务。 2016-12-07/ningxia/2016/1207/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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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外汇管理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以简政放权为主线,让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外汇管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面对新形势,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坚持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大局出发,狠抓政策落实,优化管理服务,在前期简政放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切实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拓宽跨境融资渠道,有力支持跨境投融资活动,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丰富交易品种,满足市场主体的多样化汇率避险保值需求;用足用活政策,支持自治区“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实施;实行一个窗口受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外汇服务水平;健全涉外服务体系,设立平罗、惠农、隆德县外汇服务窗口,实现部分外汇管理与服务功能向县域延伸;依托技术,提升手段,不断优化外汇信息服务,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丰富金融衍生产品,拓展银行服务地方经济能力;优化外币兑换环境,形成外汇银行网点、外币代兑机构、自助兑换机等互为补充的多层次外币现钞兑换体系,进一步促进涉外经济发展。同时,做好便利化与防风险的有机结合,强化跨境资金监测预警能力,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外汇市场秩序,为建设“开放宁夏”注入新的更强的动力。 2017-05-26/ningxia/2017/0526/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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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关于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2017〕9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适应通关无纸化改革、落实外贸稳增长政策、履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向银行开放报关电子信息,在不改变现有企业业务办理手续的同时,为银行提供贸易真实性信息查询渠道,既有利于企业便捷办理业务,又有利于银行提升金融服务电子化水平,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运行效率。《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向银行开放报关电子信息,用于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二是银行应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原则,核验报关电子信息,对能够确认交易真实性的,可免于核验;三是发现企业未按规定提供报关信息、重复使用单证、使用虚假单证等情况的,银行应在系统中对企业加注标识,向全国银行公示。《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2017年5月1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关信息核验”模块已正式向银行开放。目前,核验模块整体运行平稳,银行普遍反映此举为贸易真实性审核提供了有效手段,客户对政策持认可态度。 2017-05-31/ningxia/2017/0531/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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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个人的子女在国外留学,需要购汇8万英镑为其支付学费和生活费,超过了等值5万美元的限额,应如何办理? 答:个人购汇支付自费出境学习学费或生活费,超过年度总额的,凭因私护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或生活费无需提供)以及境外学校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在银行办理。 2、哪些情况下可以代理结售汇?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文的规定,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该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3、持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结售汇时是按境内个人管理还是境外个人管理? 答:外国人持中国永久居留权证按照境外个人管理,同时双向享有结汇和购汇等值5万美元年度结售汇额度。 4、某境内个人的孩子在国外留学期间因意外受伤住院,需要购汇为他支付住院费,请问应该如何办理?需要外汇局审批吗? 答:直系亲属在境外发生疾病、死亡和意外灾难等情况时,境内个人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境外直系亲属救助购汇,办理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救助的相关证明材料。 2017-06-06/ningxia/2017/0606/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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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进行完善,不涉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没有变化。 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细化申报内容,明晰个人购付汇应遵循的规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2017年1月1日起,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应认真阅读并如实、完整地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作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二是强化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要求银行加强合规性管理,认真落实展业原则,完善客户身份识别。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3号)报告大额及可疑交易。对于存在误导个人购付汇、真实性审核不严、协助个人违规购付汇、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等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三是对个人申报进行事中事后抽查并加大惩处力度。虚假申报、骗汇、欺诈、违规使用和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列入“关注名单”,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购汇,依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予以行政处罚、进行反洗钱调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2017-05-26/ningxia/2017/0526/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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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在什么情况下须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 答:2017年起,境内个人通过柜台渠道和电子银行渠道办理购汇业务时,均须及时、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境内个人办理以下购汇业务时无须填写《申请书》: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不纳入个人系统的购汇业务;个人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个人通过个人结算账户办理个人贸易购汇。 2、个人应当如何填写《申请书》? 答:个人填写《申请书》时,应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全部内容,知晓本人相关权利及义务,按照填表说明及时、准确、完整填写有关购汇信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填写内容包括个人购汇基本信息、购汇用途等内容。《申请书》应由购汇人(代理人)本人填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 个人柜台一次购买多个币种的,可仅填写一份《申请书》。 3、《申请书》购汇用途如何填写? 答:个人根据实际用途勾选购汇用途项目,购汇用途只能选择一项,个人一次购汇存在多种用途的,应按金额从大原则勾选。个人勾选的购汇用途对应的细项均须完整填写。 2017-06-13/ningxia/2017/0613/1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