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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第642号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此次修改情况,我们就此问题采访了相关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的专家。 为综合反映我国对外经济状况,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重要依据,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在我国近二十年的国际收支统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什么现在要做出这样一次重要的修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认为,近二十年是我国对外经济蓬勃发展的时期,这次修改主要是为了适应新形势、新问题和新要求。新形势就是国际收支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内容、交易类型、交易方式日益多样化,跨境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等新产品,以及电子银行、国际银行卡等新业务不断涌现,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都需要对此尽快适应。新问题就是当前国际收支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际资本跨境异常流动加剧,监管难度加大,有必要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进一步增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分析,提高预警能力。新要求就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于2009年发布《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这是各国编制国际收支统计报表的通用标准,在统计原则、范围和分类以及框架结构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修订和细化,同时强化了国际收支头寸存量统计。这些变化对我国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和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我国健全符合最新国际标准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这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修改体现了国际收支形势快速变化和宏观经济监测分析的最新需要。对照修改前的《办法》,此次修改的主要特点和内容又有哪些? 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分析称,此次修改突出了五大特点。一是与时俱进,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的最新国际标准全面修订统计申报范围和对象等内容;二是突出重点,对国际收支存量统计、非中国居民申报义务等重点内容进行了修订;三是查漏补缺,对原《办法》中缺失的统计内容以及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的薄弱环节进行补充,增加了存量统计和非中国居民、中国居民个人等申报主体的义务;四是优化渠道,明确了各类登记结算、托管等能够更加方便和准确提供证券投资数据的服务机构的报送义务,减轻申报主体负担,提高数据报送效率和数据准确程度;五是明晰权责,修订明确了申报主体和统计人员的统计义务和违反规定的罚则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管涛介绍说,《办法》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六个方面:一是明确规定统计范围扩大至“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二是申报主体由中国居民扩大至非中国居民,可以更全面准确地掌握有关国际收支交易,尤其是发生在我国境内的与非中国居民的国际收支交易;三是根据电子银行、国际银行卡以及证券市场的管理和发展情况,增加对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机构的申报要求;四是增加对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的申报义务;五是根据对申报主体的修改情况,增加了对这些申报主体的保密义务;六是删除原《办法》中的有关罚则,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罚。总的来看,修改后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可以满足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国际收支统计和监测的需要。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修改后,对我国的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专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作为《办法》具体实施部门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也正在进行或准备着相关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全球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张斌建议,《办法》修改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提升我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的统计水平,为宏观调控提供重要依据。同时,继续改进统计方法,使其更加适应《办法》的新要求,达到《办法》修改的目的。此外,还需要加强宣传,让申报主体和社会公众了解自身义务,提高申报意识,支持我国的国际收支统计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管涛介绍了贯彻落实《办法》的三项新举措:一是按照《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要求,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和《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二是在逐步健全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等直接申报统计制度的同时,完善国际收支抽样调查统计内容,探索估算统计方法,在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前提下降低社会成本,便利申报主体。三是增加国际收支统计业务培训频次和指导力度,加强与银行等数据报送机构面对面的沟通,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活动,撰写国际收支统计释本,向社会公众和申报主体普及国际收支统计知识。 2013-11-22/safe/2013/1122/4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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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统计委员会委员 韩健 国际收支统计是全面反映一个国家涉外经济发展状况的统计体系,与国民账户体系、货币金融统计、财政统计并称宏观经济四大账户。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为我国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的法律基础。随着我国涉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国际收支统计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近日,国务院决定对《办法》进行修订,并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国遵循国际收支货币基金组织最新标准,健全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重要举措。以下从六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国际收支不仅统计交易,也要统计对外资产负债存量 以往,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于跨境资金流动的规模更加关注,而对于对外资产负债的存量到底有多少重视不足。近年来国际上历次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各国对于自身对外资产负债家底的了解非常重要,弄清家底才能制定科学的宏观经济政策,在日常监管及出现危机苗头时作出准确的决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2009年发布《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特别强调了关于对外资产负债存量的统计要求,与此相适应,本次《办法》修订也在国际收支统计范围方面特别强调了包括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存量统计。至此,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扩大到不仅包括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也包括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 二、不仅中国居民负有申报义务,非中国居民也有申报义务 《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不仅规定了对居民国际收支信息的统计要求,也规定了对非居民的统计要求。《办法》修订前,只规定了中国居民负有申报义务,而随着我国涉外经济交往扩大,非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办理涉外交易的规模增长较快。为全面了解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修订后的《办法》将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也纳入申报主体范围,明确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均有义务申报国际收支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才需要履行申报义务,如果非中国居民在中国境内没有发生经济交易,或者在境外发生的经济交易,则不需要申报。对于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经济交易,主要由中国居民进行申报,对不能满足国际收支统计需要或者确实无法通过中国居民申报采集的数据,才由非中国居民申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非中国居民申报的时点、环节和渠道。此外,《办法》中的“居民”是统计意义上的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 三、不仅交易的直接参与者需要申报,登记结算、托管等中介机构也需要申报 以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主要强调交易的直接参与者进行申报。随着涉外交易类型和交易方式的日益多样化,跨境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银行卡等新产品、新业务不断涌现。由于涉及的申报主体众多,从数据采集的便利性和准确性角度考虑,通过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中介机构采集数据,可以节约社会成本,减轻申报主体报送负担。原《办法》仅明确了交易的直接参与者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申报义务,本次修改则将范围扩大至“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四、不仅机构需要申报,个人也需要申报 我国对外开放度的不断加深,中国居民个人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存量也在不断增加,但对于这类数据无法完全通过金融机构采集,为保证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完整性,需要纳入统计监测范围。《办法》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状况”。相比原《办法》,此为新增条款。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未对个人如何申报对外资产负债进行规定,预计未来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细则,可能要求拥有一定金额以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居民个人报送相关信息。 五、不仅国际收支统计人员需要保密,银行等其他统计环节人员也需要保密 为消除申报主体对数据泄漏的顾虑,便于申报主体更好地履行申报义务,原《办法》规定国际收支统计人员对申报者申报的数据负有保密义务。本次修订,从数据采集的全流程角度再次强调对申报数据的保密义务,规定银行、交易商以及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机构应当对其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申报者申报的具体数据严格保密。 六、不仅违反外汇业务管理规定要被处罚,违反国际收支统计规定也将被处罚 实践中,机构和个人往往对于违反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外汇业务管理等规定的行为非常重视,而忽视法律规定的统计义务。为此,《办法》再次强调,中国居民、非中国居民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与原《办法》相比,删除了不适用的处罚条款,同时简化了文字表述,以保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一致性,便于在实际操作中执行。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主体,处罚包括: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3-11-22/safe/2013/1122/4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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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改后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新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是一国对外经济状况的综合反映,是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为全面掌握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提供了制度保障。近年来,随着国际收支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内容、交易类型、交易方式日益多样化。作为各国编制国际收支统计报表通用标准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于2008年发布了第六版,在统计原则、经常项目、资本与金融项目等方面作了多处修订,对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和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数据的国际可对比性,新办法规定,“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而根据原办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即流量),没有包括中国居民的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状况(即存量)。 根据原办法,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与非中国居民进行交易的,应当通过该金融机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交易内容;中国境内各类金融机构应当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其自营对外业务情况,包括其对外资产、负债及其变动等情况,并履行与中国居民通过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活动有关的义务。考虑到中国居民个人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情况无法完全通过金融机构采集,新办法在保留上述规定的同时,增加了“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的规定。 此外,考虑到将非居民作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主体已是各国较为普遍的做法,新办法将申报主体由中国居民扩大到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规定:“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申报国际收支信息。” 2013-11-22/safe/2013/1122/4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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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便利化,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以下简称外商直接投资,即FDI)外汇管理,并废止了一批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规定》自2013年5月13日起实施。 《规定》在2012年12月对FDI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实践的基础上,汲取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简化并整合了外商直接投资所涉及的外汇登记、账户开立与使用、资金收付及结售汇等环节和政策。至此,我国FDI、ODI(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以登记为主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同时,借助近期推出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强化了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流出入的统计监测。《规定》在固化改革成果的同时,加大了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清理力度,废止了24项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使得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更加简明、规范和系统化。 《规定》的出台,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促进投资便利化,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完) 2013-05-11/safe/2013/0511/4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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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促进境外证券投资便利化,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号,以下简称《规定》),取消和简化了相关外汇管理程序,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外汇管理政策进行归并和整合。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资金汇出入币种限制,扩大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二是取消结汇、购汇审核,简化额度申请材料;三是统一额度管理要求,对各类合格机构境外证券投资统一实行余额管理,即境外证券投资净汇出额不超过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四是强化统计监测,充分运用电子化信息手段,加强对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入的统计和事后监控,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规定》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合格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便利化,更好地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境外证券等投资的需求。(完) 2013-08-27/safe/2013/0827/4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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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和法规清理力度,并在此基础上更新了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更新后的《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3年7月31日)》(以下简称《目录》)已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布。 《目录》共收录外汇管理政策法规315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以便公众查询使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建立健全法规清理长效机制,定期梳理更新《目录》,进一步便利银行、企业、个人等了解和使用外汇管理法规,推进外汇管理依法行政。(完) 2013-08-12/safe/2013/0812/4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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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外汇收支风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与外汇存、贷款比率挂钩。二是加强对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分类管理,加大对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企业的核查力度,并调整转口贸易项下外汇收支相关政策。三是要求银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外汇管理规定。四是加大外汇管理核查检查力度,强化监测分析和公开披露。 《通知》还要求,各级外汇管理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支持守法合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完) 2013-05-06/safe/2013/0506/4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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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强化外债统计监测,防范外债风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13年5月13日起实施。 在积极防范外债风险的基础上,《通知》对现行外债登记管理流程进行优化,简化了外债登记管理环节,取消了部分外债管理审批事项,除外债签约登记外,外债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同时,《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外债的登记和统计监测。 《通知》的出台,在简化外债登记管理的同时,外汇局将依托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强化外债统计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积极防范外债风险。(完) 2013-05-02/safe/2013/0502/4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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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允贵]: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外汇管理局2014年第四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我是综合司司长王允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外汇局工作人员还有:资本项目管理司郭松司长、管理检查司张生会司长,经常项目管理司肖立红巡视员。首先,我代表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外汇管理政策情况。[10:12] · [王允贵]:2014年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各项任务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加快推动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管理,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水平。主要改革措施有以下几方面:[10:13] · [王允贵]:一、完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促便利和防风险齐抓共促[10:14] · [王允贵]:近年来,外汇局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要求和部署,2012年在全国推广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完全取消进出口企业收付外汇的核销要求;2013年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对服务贸易跨境收付汇实行零审批,特别是对单笔5万美元以下的交易实现彻底便利化。两项改革使我国外汇收支总额80%以上的交易实现了市场化配置资源,涉外企业外汇资金周转、兑换的效率大幅提高,应对国际竞争的资金摆布能力显著增强。在取消外汇管理事前审批的同时,外汇局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如,分类监管措施,对事后核查检查发现的有问题企业列入B类或C类,实行重点监测,甚至对逐笔交易进行审查,再如,风险提示函措施,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筛查异常交易的企业,并发送风险提示函,提醒企业外汇资金运用存在不合规风险,要求解释或整改。通过这些自我断腕式的改革,在外汇领域贸易便利化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同时防范系统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体制机制得到了加强。[10:15] · [王允贵]:二、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着力缓解涉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10:15] · [王允贵]:目前,中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近80万家,境外中资企业超过2.5万家,两类远离本土的企业都有强烈的融资需求,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为解决直接投资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今年外汇局采取了多项措施。[10:16] · [王允贵]:一是简化跨境信贷外汇管理手续。对外债、外债转贷款、融资租赁公司对外债权登记等基本取消事前审批,实现了企业首次登记后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开户、入账、结汇等手续,大幅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以外债为例,一笔外债业务从开户到结汇使用的时间可缩短3个工作日。自2013年5月政策推出以来,共开立外债账户逾3万个,提款还本结汇近20万笔,日均业务量近600笔。[10:16] · [王允贵]:二是大幅度简化融资的跨境担保手续。不论境内担保境外贷款还是境外担保境内贷款,均取消所有签约审批、取消所有履约事前核准、取消大部分资格条件限制、取消银行融资性担保指标,取消中资企业融资性担保指标。以境内担保境外贷款为例,一家在海外的中国投资企业因缺乏合格的资质或担保品,在当地银行得不到贷款,现在改革后其国内母公司可以通过提供担保,使境外银行为其放款,这项政策使中国大量的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融资方面获得了国内母公司的信用支持,同样一家在国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境外母公司的跨境担保,获得国内银行相对便宜的贷款。跨境担保改革近半年来,银行和企业跨境担保业务量平稳增长,履约率也保持在较低水平。这说明银行和企业对跨境担保的风险控制较为严格,风险识别能力较强。据测算,该政策可为企业节约财务费用约2个百分点,相关业务办理时间也大幅减少,受到了银行和企业的普遍欢迎。[10:17] · [王允贵]:三是试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目前,外汇局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的管理主要实行支付结汇制,即只有使用支付时才能结汇,以达到企业真实用汇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能防止投机性资金兑换。但这一政策对企业摆布结汇资金的自主权有一定的限制,特别在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时期,企业面临一定的汇兑损失风险。今年以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增强,外汇局推出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在上海自贸区、沈阳经济区、苏州工业园区等17个国家级经济、金融改革发展试验区域进行了试点。意愿结汇赋予企业更大的结汇自主权,外汇资本金流入后,可选择结汇或不结汇,也可自由选择结汇时点。为防范异常资金流入风险,试点政策中设立了“结汇待支付账户”,用于存放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整体来看,试点地区企业的资本金结汇更为便利,货币兑换的选择权完全交给了市场。绝大多数企业能够从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出发理性看待这一政策,试点以来,试点地区的资本流入平稳,未出现资本金结汇大幅增长的情况。[10:17] · [王允贵]:三、深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推进外汇管理创新发展[10:18] · [王允贵]:目前大量的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了多家企业,同时大量的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了多家企业形成跨国集团,中外资跨国集团在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形成庞大的资金调剂划转需求。传统上外汇管理部门根据监管要求限制企业之间外汇资金互通有无,导致在华的跨国公司也无法利用管理资源盘活成员公司内部资金,境外的中资跨国公司无法利用境内母公司、关联公司的资金支持境外运营。2014年4月份外汇局发布《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允许跨国公司建立境内主账户资金池和国际主账户资金池,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华跨国公司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资金,允许在华跨国公司成员企业集中外债额度调剂使用,允许在华跨国公司成员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允许大企业集团集合境内成员公司的资金对境外投资企业发放贷款。这些措施受到了银行和企业的广泛好评。有的跨国公司仅财务成本一项一年就节省了上亿美元,有的跨国公司通过开展轧差净额结算,每年减少近90%结算量,资金周转速度显著提升,一些跨国公司将中国的财务管理中心提升为亚太区资金中心。由此,中国在利用外资方面的区位优势得到巩固和提升,正在由制造中心、研发中心向资金中心、财富中心升级。[10:19] · [王允贵]:四、便利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动外汇市场参与主体的多样化[10:20] · [王允贵]:1994年我国在上海外汇交易中心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我国外汇市场的批发市场。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银行间外汇市场快速发展,在丰富参与主体、完善市场规则、夯实基础设施、推进市场自律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在此基础上,2014年12月5日外汇局发布《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进一步简政放权,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更加便利地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继续推动建立市场自律与政府监管并行的管理框架。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对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事前准入许可,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只要取得外汇局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衍生产品交易资格,就可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等交易;取消对货币经纪公司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事前准入许可,只要遵守银行间外汇市场各种法规、规则即可开展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外汇对外汇交易、外汇拆借等业务。这一政策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0:20] · [王允贵]:五、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的高压打击态势[10:20] · [王允贵]:今年以来外汇局继续加大外汇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一是针对虚假转口贸易套利和远期结汇的异常情况,开展打击虚假转口贸易和远期结汇等专项检查。今年前11个月,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710起,共处行政罚款4亿元人民币。二是加强跨部门金融监管合作,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活动。截至10月底,共破获地下钱庄等非法买卖外汇案件27起,涉案金额650亿元人民币。三是依托外汇局掌握的大数据资源,加大违法违规线索的分析排查,提升打击的精准度和检查效率。1-11月,通过数据分析发现的检查案件共538起,处罚金额2.6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全部案件和处罚金额的32%和65%。四是推进外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外汇违规信息应用。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将企事业实质性外汇违规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10:21] · [王允贵]:总体来看,外汇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为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进出口稳定平衡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都发挥了重要作用。[10:21] · [王允贵]:下面,请大家就刚才通报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提问,提问前,请自报机构名称。[10:30] · [王允贵]:今天肖司长、郭司长、张司长都在场,机会难得,请大家提问时主要集中于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和外汇管理检查方面的政策和问题。[10:31] · [王允贵]:下面欢迎大家提问。[10:31] · [南华早报]:最近卢布在国际市场上暴跌,外汇管理这边有没有预防的措施以及如何应对?您怎么看待暴跌的原因?[10:31] · [王允贵]:中俄两国存在着密切的经贸关系,卢布汇率的剧烈波动我们也在密切关注监测。我们希望广大的企业、机构在开展中俄经贸活动中,能够合理运用远期、掉期等金融工具,合理避险、锁定风险,推进中俄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10:35] · [经济日报]:刚才您也谈到了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昨天中国政府网发布了一个报告称,我们在外储运用中有为企业提供委托贷款,向政策性银行、大型商行和中小银行提供外汇资金3848亿美金。请问,这一部分资金是不是用来提供跨境贷款的,在投向、利率、期限方面是否有特别的安排?[10:48] · [王允贵]:我们也注意到中国政府网披露了有关的情况,但是今天您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外汇储备委托贷款,有关情况今天没有更多的信息可以披露。谢谢大家。[10:49] · [人民网]:今年三季度以来,我们国家的进出口顺差屡创新高,其中尤其是9-10月份内地对香港地区的出口增加非常快,贵金属出口增幅比较大,但是同期货物贸易结售汇有小幅的顺差增长,请问对这种现象是怎样看的?[11:16] · [肖立红]:这个问题我们实际上已经注意到了,我们看了一下数据,今年9、10月份,我们国家的外贸进出口总量分别达到了11.4%和8.4%这么一个高位的增长速度。内地对香港的进出口,特别是对黄金和珠宝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是大幅度跳升的。9、10月份我们国家贵金属的出口分别增长了600%多和180%多,这是远高于前8个月15%的平均增长速度。9、10月份内地对香港的黄金和珠宝的出口,9月份增长了500%多,10月份增长120%多,这个速度是比较快的。[11:16] · [肖立红]:黄金和贵金属出口的大幅度增长,跟我们的资金流、融资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实际上我们也高度关注。从现在的情况分析来看,我们觉得相关性不是特别大,我们是从三个层面来分析的。[11:17] · [肖立红]:第一个层面是总量层面。从今年我们的贸易收支结构和贸易融资水平来看,并没有随着黄金、珠宝这种大幅度出口,带来大量资金流的流入。体现在:一是今年二季度以来,我们国家跨境的资金是由偏流入转向偏流出的,这是一个总体的趋势。二是在货物贸易项下,我们观察到,企业是收结汇比较少、购付汇比较多,特别是10月份货物贸易的结售汇差额出现了2012年以来的第一次逆差,达24亿美元。第三个现象是从贸易信贷余额、贸易融资余额和国内外汇贷款余额来看,都呈下降态势。三季度,贸易融资下降365亿美元,境内外汇贷款下降212亿美元,10月份单月的贸易融资和外汇贷款数据也是下降的。所以,从总量数据的层面来看,贵金属的出口飙升并没有带来贸易资金的大量流入。[11:17] · [肖立红]:第二个层面是微观层面。从企业的外汇收支状况来看,针对香港的黄金、珠宝的进出口,增长最快的地区是深圳。我们外汇局深圳分局也对深圳地区9、10月份进出口增长最快的十多家黄金企业做了调查。调查显示,这十多家黄金珠宝企业,同期的外汇收支总额呈下降的态势,其贸易融资率也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所以,企业的黄金进出口量和它们的资金流动状况没有密切关联。[11:17] · [肖立红]:最后是政策和监管层面。外汇局去年12月底发布了44号文,加强了对于贸易融资的审核。外汇局总局和各级分局一直对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虚构贸易持严厉打击态度,一直以来这个力度没有减弱。同时,商业银行在贯彻执行外汇局44号文方面,也加大了对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境外银行,特别是香港银行对于内地企业相关贸易融资业务的限制也仍未放松,虚构贸易融资套利空间有限。[11:18] · [肖立红]:因此,虚构贸易并未卷土重来,外汇局下一步将进一步关注进出口异常行业和企业的跨境收支、结售汇及贸易融资业务情况,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11:18] · [中央电视台]:前面听您介绍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改革试点政策的进展情况。请问,这项政策如何配合对接国家经济金融方面的改革部署?未来还会有何进一步措施便利企业跨境投融资?[11:51] · [王允贵]:跨国公司的政策是今年外汇局重点推进的改革措施。跨国公司相关的改革措施可以说是一个政策包,是一个组合拳,包含了很多外汇局的综合性业务。总体的立足点是便利中外资跨国公司合理运用企业集团内部的资金。[11:51] · [王允贵]:实践来看,这项试点政策确实有利于缓解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今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外汇局积极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的部署,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跨国公司政策有个重要的制度设计,允许每一家企业开立国内主账户和国际主账户。国内主账户资金池可以把国内的各家成员公司的资金都放到这一个池子里面,这样的话,A企业有钱的时候可以把钱给B企业用,AB两家企业也可以把钱合起来给C企业用。这样非常有利于跨国公司在集团内部盘活内部资金,特别是我们有些走出去的中资企业,这项政策允许国内的企业把母公司和国内各级子公司的资金加在一块儿,对其投资到海外的子公司、分公司进行境外的放款。[11:51] · [王允贵]:咱们都知道,很多“走出去”的企业,在当地是得不到银行贷款的,或者说贷款的价格是很贵的。与此同时,国内很多大型集团内部有庞大的资金实力。通过这项政策,我们允许国内的企业集团进行内部资金的整合调度,来支持境外企业的发展。所以,这项政策对于很多“走出去”的企业,特别是走到一些我们金融机构服务还不到的海外投资的一些领域,这项政策的服务是非常到位的。[11:52] · [王允贵]:下一步,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跨国公司政策改革的力度,便利跨国公司更好地统筹使用它的资金,营造更为便利的融资环境。[11:52] · [新华社]:明年是“十二五”规划最后一年,我想请问一下,外汇局的资本项目改革方面明年有什么样的规划设想,会具体出台哪些措施?[12:13] · [郭松]:“十二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根据外汇局“五个转变”的理念,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简政放权的措施。刚才王允贵司长介绍了很多我们今年的改革举措,过去几年我们一直在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大大提升。过去五年,外汇局一直强调“五个转变”为核心。下面,我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五个转变”。[12:14] · [郭松]:简单地说,包括从重审批转向重监测,从事前转到事后。大家可以看到我们很多的事前审批事项取消了,但是我们监测分析的能力在提升,这就是从审批到监测的转变。比如,资本项目对外担保的改革,过去都是事前批,现在不批了,现在唯一保留一个登记的程序,这就是事前到事后。[12:14] · [郭松]:还有是从重行为监管到对主体的监管。什么叫行为监管呢?比如借外债是外债的审批,投资是投资的审批。我们现在把它们都揉合在一起,按主体来进行监管,刚才允贵司长提到的跨国公司管理政策就是按这个思路设计的。[12:14] · [郭松]:还有另外两个转变,一个是从有罪假设到无罪假设。最好的例子是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改革。过去认为大家都是有问题的,所以才要一单一单地审,现假设大家都是“好人”,事后通过分析监测找出谁是“坏人”把它们列到B类或者C类,加强对它们的监管。这就体现了从有罪假设到无罪假设的转变。[12:15] · [郭松]:还有一个转变是从正面清单到负面清单的转变。上海自贸区建立以来,负面清单的概念可能大家都听到很多了。我们在五年前也已经提出了这一理念。[12:15] · [郭松]:当然,“五个转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根据评估,现在资本项目的业务可分为40个子项。我们自己评估下来,大约有85%,就是34项达到了部分可兑换以上的程度,也就是说85%的资本项目业务基本都可以办理了。所以,过去几年,资本项目可兑换还是取得了显著的进展。[12:15] · [郭松]:下一步,外汇局还将继续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深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重点领域的改革,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开放,系统梳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政策等取得的经验并适时在全国推广,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所以,未来一段时间,大家还会看到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一系列措施的推出。谢谢。[12:16] · [中新社]:刚才您提到今年前10月地下钱庄的涉案金额是650亿元人民币,我记得今年前8月涉案金额只有28亿元人民币。这两个月发生什么事情,是有专项检查还是大案要案的突破吗?[12:43] · [张生会]:打击地下钱庄一直是我们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今年的突出特点有三个方面:一是深挖线索,二是密切合作,三是延伸检查。[12:43] · [张生会]:第一,从深挖线索来讲,刚才允贵司长也讲到,外汇局掌握着海量的数据,我们有非现场检查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对外汇收支和相关的行为进行分析,找出资金流动的异常点,同时也找出案件线索。可以讲,通过非现场检查,我们发现了大量的线索,通过线索做成案件,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12:44] · [张生会]:第二,跨部门的合作。一直以来,我们都跟海关、税务、纪检监察有着密切的合作,共享案件信息和资源。同时,也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联合行动。[12:44] · [张生会]:第三,延伸检查。我们每查处一个钱庄案,对其交易对手和上下游线索,都深入挖掘,找到上下游的一些问题,积极配合海关、税务、纪检在打击套骗汇、走私、反腐败等方面的工作。[12:44] · [张生会]:以上是从今年打击地下钱庄来看成效比较显著的三个方面。截止到10月份,外汇局联合公安机关共破获27起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案件,涉案金额650亿元人民币,冻结资金1.5亿元,当场收缴现金三千多万元,抓获嫌疑人90多人。[12:44] · [张生会]:您所提到的从20多亿到650亿,主要是近期查处了几个涉案金额比较大的案件。案件本身有大有小,查处时间有长有短,查处一个案件往往几个月到半年,甚至更长。所以数字的变化会有一些波动。[12:45] · [张生会]: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打击成效,维护涉外经济金融安全。[12:45] · [路透社]:最近一段时间出现的资本流出压力,对人民币的汇率是否会产生一些向下的压力?[12:56] · [王允贵]: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出现了一个新的常态,就是双向浮动,特别是今年第二季度以后,人民币汇率出现了有升有贬的趋势。以前,可能有些资金流入后就进行结汇。在人民币有升有贬的新常态下,企业、机构、个人面对汇率的波动更加理性。有些企业出口收入不一定要调回国内,可以存放境外;出口收入也不一定都选择结汇,可以作为外汇账户上的存款。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在个别月份出现一定的流出,是一个正常的状态,是适应当前经济金融开放新格局下的一个正常的态势,没有必要过多的关注。外汇局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外汇资金流动的监管。[12:56] · [凤凰卫视]:问一下关于卢布暴跌的问题。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卢布的暴跌可能会影响其他一些新兴市场国家货币贬值、资金流出。对于人民币,外汇管理局是否有类似的担忧?随着明年美联储即将加息的节奏,人民币是否会出现更多的压力?[13:06] · [王允贵]:关于卢布暴跌,原因非常复杂,现在国际国内社会都在高度重视,中国作为一个大型开放经济体,对此也是保持足够的关注,外汇局一如既往地对各类的外汇资金流动进行监测、管理。总体来看,卢布暴跌的相关影响,现在还是没有完全显现,尚待评估。[13:07] · [环球时报]:刚才有人问到人民币贬值,最近市场有预期说明年人民币中间价波幅会进一步放宽。不知道您有怎样的解读?[13:17] · [王允贵]:人民币的贬值或者升值都是市场决定汇率的正常表现,在市场决定汇率情况下,人民币在某个时点、某个月份出现一定的贬值状态,是正常的。对此,没有必要过度地解读。[13:18] · [王允贵]:至于你刚才讲到的中间价的问题,人民银行、外汇局会一如既往地推进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汇率形成机制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大力发展外汇市场,逐步实现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为我国涉外经济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谢谢。[13:21] · [王允贵]:感谢大家今天参加外汇管理局政策新闻发布会。今天大家提的问题都很好,也有助于启示我们进一步加快贸易投资便利化,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谢谢大家对外汇管理局的工作和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大家下次参加,谢谢。[13:22] (原文载于人民网) 2014-12-18/safe/2014/1218/4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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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储已超最优规模 “不论假设什么样的情形(巨大冲击),中国3.7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都够了” 财新记者:三季度末,中国外汇储备余额已经达到近3.7万亿美元。是不是已经超过了最优规模? 易纲:我想是。有人在为巨灾性的冲击做准备,如超过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超过雷曼危机的巨大冲击。我觉得,不论假设什么样的情形,中国3.7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都够了。 有强大的外汇储备有很多好处,体现中国国力,提升信心,显示巨大的威慑力,使得想攻击中国的投机商不敢攻击,从而是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的保障。 但凡事都得有个度,超过一定的度,好处就越来越少,成本越来越高。如果超过边际成本和边际效益两条曲线交叉的均衡点,外汇储备再继续增多,实际上就是不合算的。 边际成本包括,一是大量出口对资源环境造成巨大压力;二是,积累外汇储备的过程是央行购买美元、吐出基础货币的过程,央行就得对冲过多流动性,而这是要付利息的,有成本。另外,央行的市场干预也不是最优选择,应当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财新记者:中国现在处于曲线上的哪个点? 易纲:我们现在已经超过了二线的交叉点,这是可以肯定的。至于离开均衡点有多远,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什么是最优外汇储备规模?有人说要满足几个月的进口支付需求,有人说必须是外债的一定比例,有人用贸易衡量,有人用投资衡量,还有人假设在最强大攻击下需要多少外汇储备,就是所谓压力测试。我把这些贸易的、外债的、进口的、出口的、压力测试等几种模型,都测了,说明外汇储备是足够的。 财新记者:存量外汇储备投资的多元化,怎么考虑?最近提到要成立几个不同的基金? 易纲:外汇储备投资,我觉得大家可以敞开想,提各种建议,但回答是,要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对国家和人民负责,最终要看业绩。 央行通过干预市场买回来的外汇储备,在央行资产负债表上对应着央行的负债,这些资产要管好,如果管不好,宏观上会有很大问题。所以,大家可以畅所欲言,想各种办法。例如,成立中投是个办法,又成立了被称为“中投第二”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它们运行得也都各有特点。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汇储备投资也有自己的业绩,可以综合比较。 总的来说,一是资产负债要匹配;二是权责要匹配,不能只有权力没有责任,如果拿出一块资产自己管,就必须对这块资产负责,如果业绩不好,今后再采取这种办法,很多人就会提出意见。投资业绩和资产质量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才能证明。所以资产不可轻易划拨,划来划去,就说不清楚谁的业绩好了。所以,从体制上要有资产负债的匹配,权力和责任的匹配,要有充分的激励机制,要有一定的竞争。 如果有进一步的建议,很欢迎,但前提是责任要明确。另外,希望能论证这种策略和体制机制能够产生比较好的业绩。 国际收支平衡是惟一药方 “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一个是追求国际收支大体平衡;另外,汇率起比较大的作用,如果汇率到了均衡水平,会自动平衡国际收支” 财新记者:增量方面,如何让外汇储备不再增长,现在看来还在增加,特别是受美联储推迟QE退出的影响。 易纲:惟一的药方就是追求国际收支平衡。希望多进口,希望旅游、服务上花的钱多一些,对外投资多一些。只要国际收支平衡了,外汇储备就可以不增长了,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财新记者:你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传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会上提出,“加快完善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市场化体制机制”。如何理解? 易纲: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政策上可以更加强调进口的重要性。其实进口也创造很多就业。重要的原材料、能源进口对中国非常重要。 另外,过去不太重视中产阶级需求的一些进口,把一些中等收入阶层需求很高的商品,误作为奢侈品,对进口一直不鼓励。现在收入提高这么快,有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他们需要的服装、笔记本电脑、化妆品等进口商品,都是广大人民需要的,应当从税收、经销渠道上给予鼓励,解决现在国内外价格差距太大的问题。如果放开分销渠道,关税再做适当调整,国内外市场的价差才会缩小。有人认为,国内外价差大是因为品牌的中国策略,就是把中国的价格定得高,但我相信,只要有充分竞争,价格高一点是可以的,但是现在差价这么大,有点离谱。 财新记者:2012年中国国际收支结束了1999年以来的“双顺差”,出现“经常项目顺差、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国际收支初步呈现自主调节、自我平衡的势头。但2013年国际收支重现“双顺差”,是什么原因? 易纲:我觉得,一方面和国际资本流动有关。主要发达国家央行都是宽松货币政策,这对中国压力比较大。例如美国的量化宽松(QE),日本的数量和质量宽松的货币政策。欧洲央行也在小心地呵护着经济复苏的势头,前段时间欧元有点走强,欧央行就比较关注,10月7日降息后欧元就下来了1%。 另一方面,今年中国的货物贸易顺差也超过去年,前十个月已超过2000亿美元。此外,在香港和大陆的企业和个人对人民币走势的预期,也是重要因素。这几个因素综合起来看,今年确实是资本流入的压力比较大。 财新记者:近来国际资本跨境异常流动加剧,波动性上升,尤其是资本和金融项目的流入流出趋势逆转很快。如何进一步增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分析,提高预警能力? 易纲:国家外汇管理局有一套比较完整的预案,规定当资金流入多大时启动什么样的应对,达到阀值就会启动预案。而且,这个预案不是束之高阁、没有用的预案,预案从2010年做出来之后,到现在为止已经启动了三次,每次启动还都比较有效。 我想,用行政管制、审批的办法,控制资本流动的效果有限的,而且往往是暂时的。出台一个新的对付资本流动的办法,往往在三个月左右可以比较有效,过了三个月,效果就差了,因为人们会想出其他办法对付政策,就像人的抗药性。 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一个是追求国际收支大体平衡;另外,汇率起比较大的作用,如果汇率到了均衡水平,会自动平衡国际收支。 汇率改革重在机制 “我看现在非常接近均衡了。但我希望机制更加灵活,弹性更大一点” 财新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如何理解? 易纲:首先,什么叫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就是由市场供求决定汇率,这是基本特征。 有三个要点:一是发展市场,让市场更加便利,进入、交易别受那么多行政审批的限制,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套期保值等产品,目前中国的外汇市场的深度和产品丰富程度还有较大差距,所以需要发展市场。二是增加汇率弹性,双向波动,人民币对美元的波幅可以适当扩大,因为现在人民币的波动率是各种主要货币里最小的,加之国内利率高,套利就变成无成本的,波幅适当扩大,可以使套利成本更高一些,而且实际上对企业没有太负面的影响。三是希望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稳定,但跟过去不同,不是盯住美元不动。 要点就是这三个,可以看出今后的重点。简单说,就是继续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走,同时比较平稳。 财新记者:你认为,人民币升值对老百姓有益。但不少出口企业深受人民币升值之苦。如何看待这些年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得失? 易纲:我觉得要全面看这些年来人民币汇率变化的影响。大家都知道升值对出口企业不好。现在有人说人民币“被升值”,甚至说影响非常负面。实际上,也要看到另一面,人民币汇率市场化调整给中国带来很多好处。首先是中国经济实力大幅提高,去年GDP超过8万亿美元。其次是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惠。例如,去年中国进口5800多万吨大豆、2.7亿多吨石油、7亿多吨铁矿石。如果人民币没有升值,所有老百姓吃的豆油,以及豆粕饲料都要更贵。还有8000多万出国旅游的人得到实惠,出国留学的成本也大幅下降。 为什么现在对升值的批评很多?因为出口企业的声音比较大,而得到实惠的老百姓以及间接的受益方是沉默的大多数。 但是,凡事皆有度,我也不希望人民币升值过头,还是合理均衡、基本稳定比较好。怎么裁判汇率是否合理均衡,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国际收支,国际收支平衡了,汇率就均衡了。 其实总体看,人民币汇率是很稳定的。综合看人民币对52种一篮子货币的有效汇率,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统计,2000年至2013年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NEER)升值17.3%,实际有效汇率(REER)升值21.9%,平均每年升值1点多个百分点,这跟中国劳动生产率进步和经济发展绝对是相匹配的。所以,人民币并没有被升值,并没有对经济造成多大的损害。过去十几年,中国多数年间是双顺差,也证明了人民币升值没有过头。所以,整体上还是要以平常心来看待这个事。 财新记者:你对接下来的人民币汇率趋势怎么看?是不是还会升值? 易纲:我看现在非常接近均衡了。但我希望机制更加灵活,弹性更大一点。 财新记者: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让人民币完全自由浮动吗?真正完善的汇率形成机制是不是就是自由浮动? 易纲:在多数情况下就是自由浮动。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什么是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就基本是自由浮动,总体上是市场决定的方式。但在自由浮动下,并不排除在危机冲击下、特殊事件发生时,还可以有符合、尊重市场规律的央行调控。自由浮动,并不是意味着央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调控。把这点讲清楚,可能多数人的顾虑就解除了。 财新记者:现在离自由浮动还有多远? 易纲:现在离自由浮动不远了,很近了。举个例子,2012年大部分时间里,央行没有入市。 财新记者:即使将来实现了自由浮动,央行一旦想入市干预也是很容易的? 易纲:这个就是要以规则为基础(Rule based)。什么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干预?就是官员个人的判断不能充分论证干预的必要性,必须设定一些条件,明确规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以什么方式、做多大程度的干预,这就是以规则为基础。条件应该比较清晰,就是要把干预市场的权力放在笼子里,而且笼子还要透明。强调市场取向、市场决定,干预就是有规则的,这样能够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增强市场信心。我们希望市场是简单的、法制的、规则清晰的、信息透明的、充分竞争的。 财新记者:是不是也要考虑改革时机问题? 易纲:这是一个说法,但是如果理念和公众舆论不改变,即便抓住了好时机做了也白做,也会退回来。例如,2008年奥运会时,升值暂时停了一年半。因为公众和舆论压力,在很多人的观念中,奥运会是头等大事,奥运会期间不能出事,所以奥运会期间升值就停了。将来假如出现类似雷曼危机的事,要不要停?假如出口不好了,要不要停?其实出口不好了,更不应该停下来,因为出口不好了,人民币就会贬值,很快出口就会好转。 但是,只要一起风一起浪,人们第一反应就是人民币汇率要停下来。这不是改革的决心问题,而是理念问题。引导公众舆论是很困难的,大家的惯性就是,只要一起风浪,汇率浮动就得停。 财新记者:汇率实现完全自由浮动是个渐进过程。有没有可能在上海自贸区先实现? 易纲:有好多人这么设想。我认为,从理论上这个设想是有问题的。因为中国是一个市场。如果上海自贸区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你刚才说的设想是可以的,但如果“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上海自贸区就变成了离岸市场,和内地市场就不通了,实际上就没意义了,离岸市场已经有香港。如果二线不管住,就没法在上海自贸区做这个事,因为资金在自贸区和内地其他地区是自由转移的,那就等于全国市场都是自由的了。难点就在这里。 资本项目有序可兑换 “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对人民财产权的进一步的保护和进一步的扩围” 财新记者: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下一步怎么走? 易纲:《决定》中资本项目可兑换写得比较多。利率、汇率只有一句,资本可兑换有一段文字,“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这说明中央对资本项目可兑换重要性的重视。 1996年中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和2001年加入WTO,这两件事使中国成为贸易大国,出口第一、进口第二,这就是经常项目可兑换给中国带来的变化。 实际上,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对人民财产权的进一步的保护和进一步的扩围。例如,计划经济时代,城里的老百姓不允许拥有房子,后来可以拥有房子,有钱买房子变成选择权了,这是对财产的保护和扩大选择权;过去老百姓因私出国旅游很困难,现在出国旅游很方便,可以出国旅游变成权利的一部分。资产在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配置,是经济主体的一种权利,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对这种权利的认可和扩围。 将来要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其结果是,通过双向开放,中国将成为对外投资大国,也会成为吸引外国投资的大国。这对中国当然是好事。 财新记者:但也有很多人有顾虑,担心资本流出,担心中国受到外部冲击。 易纲:有人担心,如果开放了资金都流出去,中国股市不就要跌了吗?其实,如果开放就会有大量的资金想进来。还有一种担心是,资本开放后门户大开,容易受到外部冲击,认为中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受冲击小就是因为资本管制。其实这并不是资本管制的功劳,但很难说服大家。 这些忧虑中最大的问题是,很多人把资本项目可兑换理解成国门大开,热钱可以自由地流入流出。其实并非如此。这个担心在三中全会的《决定》中解决了,“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这句说的就是这个问题。其实,我们已经按照这个部署做了很多工作,中国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是全世界最强大的,其他国家的国际收支统计是抽样,而中国是逐笔统计。 财新记者:如果资本项下可兑换,就是不应该控制吧? 易纲:宏观审慎的管理框架,有法律界限、有市场规则,在法律界限和市场规则内,是可以自由流动的。什么是宏观审慎的管理理念?就是对资金流入和流出心里要有谱,对于像索罗斯进攻英镑或打泰国,这些案例要研究。分析在这些案例中,市场发生了什么,怎么样能有一套规则,既能保护绝大多数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又防止恶性竞争,这就是宏观审慎的主要精神。同时,我们还会保留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避税天堂等机制,另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工作论文也提出,不排除在特定条件下,还可以暂时对资本项目进行某些管制。 财新记者:上海自贸区的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是不是可以马上开展?方案基本做完了? 易纲:对,计划得差不多了。在这方面,上海自贸区会有很大进步,会有实质性的试点。但正如刚才说过的,自贸区跟内地市场是什么关系,还是个大问题。 财新记者:三中全会提出“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个人进行境外股票投资的QDII2进展如何? 易纲:现在方案正在制定中。 宏观审慎防风险 “既能保持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又给经济主体企业和个人最大的自由和方便。这就是监管的理想境界” 财新记者:今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管理措施,将银行的结售汇头寸限额与外汇存贷比挂钩,作为宏观审慎管理的工具。宏观审慎管理包括哪些内容和政策工具? 易纲:宏观审慎管理的原理主要是,一是要审慎,第二也会关注一些风险点。比如关注期限错配,如果很多企业都是以短博长,就会提醒,因为如果过于以短博长,一旦市场流动性发生逆转,就会有风险;另外,也关注币种错配,一旦发生汇率大动,现在很好的资产负债,突然就出问题了。 5月份出台的将银行综合头寸与外汇贷款挂钩,就属于比较典型的宏观审慎管理方法。因为外汇贷款有资金来源和贷款在期限、币种上的匹配问题。当贷款期限和币种错配发展到一定程度,要对银行稍微有限制,要求银行必须保持综合头寸,是对币种错配最低的要求;要求综合头寸跟贷款挂钩,就是要考虑平衡发展,看期限和币种是否匹配得好。 财新记者:修改后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对于增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有什么帮助? 易纲:应当说,更加健全了。我们的理念是,有强大的国际收支统计系统,同时应该把权力放在笼子里,既有比较健全的国际收支统计和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又让绝大部分遵纪守法的人感觉不到监管。这样,既能保持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又给经济主体企业和个人最大的自由和方便。这就是监管的理想境界。 财新记者:这两年,包括贸易融资、直接投资、发行债券等在内的人民币外债逐步增加。如何管理人民币对外负债?是否应该纳入外债统计口径? 易纲:按照国际收支的统计原则,外债就是外债,币种不重要,都应该纳入。例如,美国外债都是以美元计价,但没有影响美国的外债统计,不能因为美元是本币,美国就没有外债。这个在理论上和各国实践中都很清楚。 到现在为止,中国公布的外债,还没有人民币外债,因为延续了过去的统计口径。但是,在理论上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应该包括所有的中国经济主体与境外的负债关系。 培育市场利率新基准 “主要看两点:一是市场利率要代替央行的基准利率;二是要看银行内部核算是不是都以市场利率为基准” 财新记者:加快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下一步的重点是什么? 易纲:现在债券利率和金融产品利率都已经放开了,贷款利率也放开了。难点就是存款利率,我们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也会逐步放开。 其实,中国老百姓的存款利率并不低,比港币、美元、日元、欧元都高多了,一年期存款利率3.25%,人民币是稳定的货币且在升值过程中,还有什么货币能有这样的利率呢? 财新记者:存款利率放开后,会不会降下来? 易纲:多数人认为,存款利率放开后还会再升。但是,要考虑如果再升,会有什么问题。 财新记者:什么时候条件成熟? 易纲:主要看两点:一是必须有新的基准代替央行的基准利率,就是市场利率要成为基准;二是要看银行内部核算是不是都以市场利率为基准。 例如,可能是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代替基准利率,如果将来发展到银行的很多定价都以Shibor为基准了,总行和分行上存下贷、资金往来核算是以Shibor为准,而不再是以存款利率为准,那就是可以放开的信号。 当然,Shibor是个例子,将来更重要的也可能是回购利率。不管是哪个,如果将来能够发展出一种比较成熟的市场基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代替央行的基准,就可以放开。就怕一旦放开,又没有新的基准利率代替,市场就混乱了。 财新记者:在上海自贸区或温州、前海等试点区域,存款利率市场化有没有可能先走一步? 易纲:我们鼓励各地在可能的范围内多试。相信市场上的人可以有很多创新。但是,先行先试总体上必须要过两个关:一个是理论关,理论上要能够自圆其说,我是相信逻辑、相信理论的;第二关就是实践关,实践中市场不能乱了,还得有序,还得符合老百姓的利益。 财新记者:你怎么看最近债市资金比较紧张的问题? 易纲:既然要想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就会看到市场有些波动,这是自然的。对于这些波动要有平常心,要有容忍的范围,当然,央行也不会让它发展到极端,发展到影响到经济活动的程度。但是,市场供求决定利率,债券供求决定债券价格,要做这件事,就会承担今天和明天利率有波动的后果。所以对这个事,原则地说,还是要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原文载于2013年第46期财新《新世纪》) 2013-12-02/safe/2013/1202/4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