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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下一步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 改革有何新意?具体又将如何推进?新华社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 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 在条件成熟时放开存款利率管制 记者:三中全会《决定》中对利率市场化的表述从“稳步推进”变为了“加快推进”,如何理解这一表述上的新变化?怎样加快? 易纲:利率市场化是我国市场化改革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决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就需要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到位,所以《决定》中对改革的表述有了新的变化。 利率包括存款利率、贷款利率还有债券和金融产品的利率。其中,债券和金融产品的利率多年前就已放放开,贷款利率基本上也已完全放开。现在就剩下存款利率,我们会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推进存款利率的市场化。 所谓条件成熟,就是要找到一个新的基准来代替央行目前的存款利率。新的基准可能是上海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也可能是七天回购拆借利率。当商业银行完全习惯于所有的产品价格都以shibor加点或者是减点来定价的时候,当商业银行内部的资金核算也用市场基准来核算的时候,我们基本上就可以把存款利率放开了。 因为存款利率关系到千家万户,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很慎重。另外目前我国的存款利率实际上并不低,外部经济体不管是港币还是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其利率都远比中国的存款利率要低得多。 存款利率的放开将会进一步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对百姓、对金融机构及中小企业,及金融产品的发展都是有益处的。 加快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 利好中国经济全球竞争力 记者:《决定》中有关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表述由“逐步实现”变成了“加快实现”,该变化背后说明了什么?这方面有无时间表? 易纲:中国在1996年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可以说,正是因为经常项目实现了可兑换,才有了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就资本项目来说,目前我国对外投资、外商对华投资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还不相适应,需要资本项下实现可兑换。如果我们实现了资本项下可兑换,中国也将成为一个对外投资的大国,同时中国也将成为对全球资本最具吸引力的地方。这样一个双向开放的资本市场,无疑会使中国的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大大提高。 现在有人担心资本项下可兑换意味着国门大开,意味着热钱可以自由的流入流出中国,实际上并非如此。《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这说明我们要对资本进行监测,使它既方便兑换,同时,我们会对国际收支的统计、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到位,在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后,还会保留在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避税天堂等机制。这是一个有序的过程,并不是对热钱完全没有管理、允许自由流入。 记者:《决定》中还提出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这是否可以理解成今后中国居民可以买国外的股票,而国外的投资者也可以买A股呢? 易纲:资本双向开放的含义非常丰富。既有资本市场的开放,也有债券市场、其他一些衍生产品市场的开放,其双向开放会从易到难逐步推进。双向开放意味着中国的投资者可以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更大范围内来优化资源配置,选择更广,效率更高,视野更宽阔,我们的经济主体将有更大的自由度。 稳步加快实现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将有利于企业走出去投资,这将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投资,有直接投资,有联合融资,有绿地投资,同时也有股权上的投资,也有兼并收购的投资,企业有各式各样的需求,我们需要满足他们这些需求。同时我们也不用担心是不是说一开放会流出的多,流入的少。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全世界的资产管理者都希望将资产配置到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对中国非常有信心。如果我们进一步开放市场,让全世界的投资者在资产配置上、在投资上可以更加便捷的进入中国,中国对世界的吸引力会进一步提升。 允许民间资本发起办银行 存款保险制度可抓紧出台 记者:《决定》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这方面有何具体安排? 易纲: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可以做银行的主发起人,这无疑是进一步的对内开放,这一改革举措将使得国有资本、非公经济、民营资本都能在一个平等的条件下进入银行业,为社会提供金融服务,最终小微企业、普通百姓将得到更为便捷和高效的金融服务。 记者:《决定》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这是出于何种考虑,该制度建立以后百姓存在银行的钱是否就保险了? 易纲: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存款保险制度相关方案,目前条件基本成熟,可以考虑抓紧出台。 存款保险制度有三大要点。一是该制度是从存款人利益出发,是保护存款人权益的,绝大多数的存款人都会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受到保护;二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将有利于中小企业。因为在过去我们对居民、老百姓的存款保护的力度比较大。对单位的存款,企事业单位的存款保护的力度比较小;三是存款保险制度整个机制的设计是正向激励,用经济学的术语讲就是防止了道德风险,使得银行都愿意更加地谨慎,更加地遵纪守法,这样保费就会比较低,风险就会比较小,声望会越高,声望越高银行就会以一个更好的姿态出现在公众面前。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金融市场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也是金融稳定的一块基石。 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各地有着非常成熟的经验。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中,存款保险制度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增加了金融稳定,提高了整个社会对金融业预期的透明度,我们有存款保险制度,我们在银行的存款就更加保险。 存款保险费都出自金融机构,百姓不会感觉到变化。其费率按风险测算和全球相比将处于较低水平。而且当费率积累到一定量的时候,可以不再收了。 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进一步增加汇率弹性 记者:《决定》提出,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如何继续完善?如何看待人民币升值现象? 易纲:第一就是要加快市场建设。现在有些产品、有些交易还不够方便,这就需要提供更多的产品,使企业在套期保值、风险防范方面都有相应的工具;第二是要增加人民币汇率的弹性,使人民币汇率可以双向浮动,形成一个充分弹性的、双向浮动的、市场供求决定的汇率形成机制。第三是在完善机制的过程中,必须要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记者:汇改以来人民币汇率升值超过34%,是否已达到均衡水平?您认为均衡水平应是一个怎样的状态? 易纲:目前人民币汇率已非常接近均衡水平。要正确理解人民币汇率的变化,既要看到升值所带来的压力,同时也要看到升值所带来的实惠。升值对出口企业有压力,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升值也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相当的实惠。一是人民币升值使我国的综合国力更加强大;第二是升值后包括大豆、原油等跟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大量进口产品价格更便宜了;三是人民币强了,出国买东西、旅游留学就便宜了,这些都是人民币升值给百姓带来的好处。 2005年汇改以来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名义汇率升值了大概17%,意味着一年升值不到2%。这样的一个速度反映了中国的劳动生产率的进步、经济效率的提高。客观反映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竞争力正在逐步提升的过程。 (原文载于11月26日新华网) 2013-12-02/safe/2013/1202/4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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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3]43号,以下简称《制度》),采用最新国际统计标准,全面修订1996年发布的《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制度》自201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制度》在申报主体、申报内容和申报频度等方面作了大幅改进,主要包括:一是申报主体涵盖境内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从事金融中介业务的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和其他指定机构。二是申报内容从以往仅涵盖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扩展为全面涵盖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及流量,并涵盖其他相关国际收支交易。三是申报频度从目前的季度提高至月度。 《制度》的实施,不仅使我国在数据采集方面达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最新统计要求,也兼顾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需求,为下一步涉外经济主体监管和风险监控奠定基础,有利于满足国内外日益增长的宏观经济分析决策需求。(完) 2013-12-05/safe/2013/1205/4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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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守法合规企业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遏制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贸易融资行为,防范异常外汇资金跨境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44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督促银行完善贸易融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银行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加强对贸易融资、特别是远期贸易融资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积极支持实体经济真实贸易融资需求,防止企业虚构贸易背景套取银行融资。银行应加强内控督导,及时报告可疑交易,严禁变通执行或协助规避外汇管理规定。外汇局加大对银行贸易融资真实性、合规性的监测力度,评估银行交易尽职审查情况,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或检查。二是加强企业分类管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强调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外汇局加大对贸易收支异常企业,特别是远期贸易融资规模异常增长且具有典型套利交易特征企业的监测核查力度,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对守法合规的企业继续给予最大程度的便利化支持,对列为B类或C类的企业予以重点监管。三是加大对银行、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银行未充分履行审查职责的,外汇局将进行风险提示或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企业有关违规行为,外汇局依照有关法规,区分不同情形,分别以外汇非法流入、非法结汇、非法套汇或逃汇定性处罚。银行、企业有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013-12-07/safe/2013/1207/4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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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新形势下涉外收支统计和监测的需求,更好地为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分析使用提供服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汇发[2014]21号,以下简称《代码(2014版)》)。 《代码(2014版)》是我国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重要制度基础,《代码(2014版)》的主要变化包括:一是根据国际新标准做出调整。如按所有权变动原则,将转口贸易从服务贸易调至货物贸易项下,将来料、出料加工贸易工缴费收支从货物贸易调至服务贸易项下;在直接投资项下增加逆向投资、联属企业间投资及对应收益项目等。二是进一步加强服务贸易项下资金流动监测。如细化、调整对货运服务、进出口货运保险、旅行、承包工程及知识产权等服务项目。三是更好满足数据编制和监管需求。如按是否纳入海关统计对货物贸易资金流进行分类,并对未纳入海关统计的交易类别进一步细分;在证券投资项下,新增非居民在境内证券市场交易活动的相关代码。四是减轻申报主体申报负担。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开展修订工作,对部分项目进行了删减和归并。 《代码(2014版)》将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原涉外收支交易分类推荐性国家标准也将相应更新。(完) 2014-04-17/safe/2014/0417/4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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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外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进外汇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京签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外汇违规信息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 根据《合作备忘录》,2015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因逃汇、非法套汇、违规汇入、非法结汇、擅自改变外汇或结汇资金用途、非法买卖外汇等活动而构成实质性违规,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外汇违规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征信系统”)。相关外汇违规信息将按季度汇总纳入征信系统,并在征信系统展示5年。 此次将外汇违规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旨在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的有关要求,推进金融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扩大外汇信用信息应用,强化外汇领域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外汇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各外汇市场主体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外汇业务经营行为。(完) 2014-12-10/safe/2014/1210/4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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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4]53号,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贯彻落实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整合了银行结售汇市场准入、即期结售汇业务管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管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并调整了部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整合银行即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简化银行结售汇信息变更备案程序。二是取消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统一标识的要求,明确银行办理对私结售汇业务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标识。三是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按日考核调整为按周考核,取消结售汇综合头寸与外汇贷存比挂钩的政策。四是下放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审批权限,取消银行代债务人结售汇审批。五是明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原则性要求。 《细则》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完) 2014-12-29/safe/2014/1229/4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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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丰富市场参与主体,促进外汇市场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关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4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取消对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事前准入许可,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二是完善市场监管,明确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基本交易规则,继续推动建立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并行的外汇市场管理新框架。三是清理整合法规,废止涉及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4部外汇管理文件,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 《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完) 2014-12-09/safe/2014/1209/4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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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允贵]:今天上午外汇管理局第三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各位媒体、朋友们,很多是老朋友了,都是熟面孔。欢迎大家上午来。[10:11] · [王允贵]:我是综合司司长王允贵。今天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经常项目司杜鹏司长,资本项目管理司叶海生副司长,叶司长虽然是新面孔,但是长期在资本项目司工作,非常有经验。这边是管理检查司曹利群副司长,她长期在检查司工作,非常熟悉检查工作。大家一会儿可以提问。[10:11] · [王允贵]:首先,我代表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近期外汇管理政策情况。2015年以来,中国经济缓中趋稳、稳中向好,虽面临不少困难和下行压力,但经济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外汇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推改革与防风险并举,加快简政放权和外汇管理“五个转变”,深化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完善监测预警和事中事后管理,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能力不断提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改革措施:[10:12] · [王允贵]:一、深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10:12] · [王允贵]:2012年,外汇局启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2014年下半年以来,外汇局在全国推广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升级版”,在200多家跨国公司中试行便利化改革措施,允许跨国公司依托资金池账户,开展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集中结售汇、集中使用外债额度、集中使用对外放款额度等业务。一年来的实践表明,试点企业的资金成本显著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大幅提高,地方政府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结构转型的需求得到较好满足。[10:13] · [王允贵]:在此基础上,2015年8月,外汇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使用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调整优化,赋予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更多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简化账户开立和使用要求。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可异地开立国内、国际资金主账户。二是简化外汇收支手续。企业可凭电子单证在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允许企业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购汇与付汇在不同银行办理。三是试行跨国公司借用外债比例自律管理政策。充分借鉴上海自贸区等地外债改革试点经验,允许企业在满足规定限额条件下自行借用外债。四是注重风险防范。保持较高的准入“门槛”,要求申请参与的跨国公司上年度外汇收支需达到1亿美元以上;在企业外债比例自律管理中引入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和风险预警机制,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管理。[10:14] · [王允贵]:二、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初具规模[10:14] · [王允贵]:2015年1月,在总结2013年以来在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5个地区开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外汇局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工作,进一步放宽对业务范围的限制,将网络购物单笔交易限额提高至等值5万美元,并将试点支付机构的审核权限下放分局。[10:14] · [王允贵]:随着业务的推进,目前,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量已初具规模,为“海淘”等跨境电子交易提供了便利。截至2015年8月末,全国共有26家支付机构参与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累计办理跨境收支51.9亿美元,办理结售汇52.6亿美元。2015年1-8月,试点业务跨境收支交易总额占2013年试点以来交易量的67%,是2014年全年试点业务跨境收支交易总额的2.2倍。2015年3月以来,单月跨境收支总额连续6个月超过3亿美元。目前,仍有多家支付机构陆续向注册地外汇局提出申请,试点意愿强烈。[10:15] · [王允贵]:三、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顺利实施[10:16] · [王允贵]:2015年6月1日,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等外汇管理改革措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至此,直接投资外汇管理项下的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取消,进一步促进了跨境直接投资便利化,受到了市场主体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例如,对企业而言,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大大缩短了业务办理流程,有利于降低企业往返外汇局与银行之间的“脚底成本”,便利企业开展跨境投资,实实在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为企业提供了自主规避汇率风险的选择,增强了资金管理灵活性,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成本。[10:16] · [王允贵]:总体上看,上述两项改革的推广实施,社会反响良好,政策运行平稳。例如,从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实施以来全国资本金结汇数量看,据初步统计,自2015年6月份实施至2015年8月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金额共计193亿美元,其中意愿结汇金额42亿美元,占资本金结汇总额的22%,未出现结汇大幅增长或突击结汇的情况,全国范围内也未发生直接投资项下集中流入外汇资金和大规模异常结汇现象。[10:17] · [王允贵]:四、稳步推进外债宏观审慎监管试点政策[10:19] · [王允贵]:2015年2月,在北京中关村、深圳前海、江苏张家港等特殊经济区域开展以外债比例自律为主要方式的宏观审慎管理改革试点,允许企业在净资产的一定倍数内自主借用外债。截至目前,试点政策实施效果良好,经测算,部分试点企业可节约资金成本2-3个百分点。[10:19] · [王允贵]:2015年8月,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外汇局对北京中关村试点政策进行了“升级”,扩大了外债资金用途,放宽了外债专用账户管理,并对部分净资产规模较小、融资需求较大、盈利能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低外债额度支持。这是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外债宏观审慎试点工作的有益尝试,能够更好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需求。[10:19] · [王允贵]:五、支持境内商品期货市场开放和交易便利[10:19] · [王允贵]:2015年7月,在证监会允许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相关办法出台后,外汇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等外汇管理政策,便利市场操作。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各交易主体外汇账户实行专户管理,资金封闭运行,降低交易风险。二是明确境外投资者用于期货交易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指标。三是便利资金汇兑,境外投资者直接在开户行办理结购汇,结购汇后资金可以直接划转。四是简化数据报送,期货交易涉外收支等交易数据统一由开户银行、交易所通过系统报送。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原油期货即将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上市。目前,外汇局各项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之中。[10:20] · [王允贵]:六、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10:20] · [王允贵]:今年以来,外汇局注重推改革与防风险并举,既让守法合规的市场主体充分享受贸易投资便利,也保持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切实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继续与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目前已经破获30余起特大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对今年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专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加强银行的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促进银行提升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三是在15个地区开展融资租赁类公司外汇业务专项检查,促进这些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四是通报部分机构、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处罚情况,加强对外汇交易主体的警示教育,维护外汇市场交易秩序。[10:21] · [王允贵]:总体来看,外汇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充分便利企业、个人的正常贸易投资活动及相关外汇收支,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对于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企业、个人购汇用汇需求,我们是有政策保障的,并在实践中切实给予了充分满足。做到了在千方百计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也守住了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底线。[10:21] · [王允贵]:下面,请大家就刚才通报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提问,提问前,请自报机构名称。[10:21] · [经济日报记者]:最近有媒体报道说,外汇局最近加强对个人分拆购汇的监管,请问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的话,请问一下限制个人分拆购汇的目的是什么?具体措施又有哪些?[11:13] · [王允贵]:你这个问题是大家关心的,下面请经常项目司杜鹏司长回答。[11:33] · [杜鹏]:谢谢你的提问。我们关注到了相关媒体的报道。对于个人真实、合理、合法的正常用汇需求,外汇管理部门是完全可以保证 的,而且便利化程度没有降低。从2007年起,我们推出了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管理制度,在便利化的额度范围内,个人能够凭有效身份证办理5万美元以内的购付汇。超过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如果有真实背景的,个人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带有交易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应该说,这项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便利和满足了个人的合理用汇需求。[11:36] · [杜鹏]:同时,为防范个人项下资金流动风险,我们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说,个人不得分拆办理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限额管理,这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在以往实践活动当中,我们发现有极少数个人,甚至企业借用他人的额度来办理结售汇,以达到资金跨境违规流动的目的。因此,在总结个人分拆结售汇特征的基础上,2009年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也就是56号文。56号文对个人分拆结售汇的行为及具体监管措施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比如说,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个人或机构;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同一个人将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我们都认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同时,我们要求银行对个人分拆结售汇特征明显、能够确认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应不予办理业务。我们注意到,媒体的报道基本上就是2009年56号文的相关内容,并非新的规定。我们有分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56号的文件进行了重申,督促银行切实提高办理业务的合规性,要求银行加强真实性审核,这是做好日常外汇监管的需要,是正常的工作措施。[11:37] · [杜鹏]:在某媒体报道当中,还举了一个小明的例子,虽然很生动,但并不完全准确:纳入银行“关注名单”的个人,外汇局不会暂停其外汇交易和汇款,只是列入在两年之内不能享受“通过电子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便利化措施。[11:38] · [杜鹏]:对于个人真实、合法的、合理的需求,即使是相关个人被列入了“关注名单”,仍然可以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在银行柜台上办理,但是银行需要对个人凭证的真实性加以严格审核。[11:38] · [杜鹏]:最后我想强调的是,个人自身合理、合法的用汇需求是有政策保障的。为了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将始终强调对分拆结售汇的管理。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果发现个人假借他人额度办理分拆结售汇的,应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拒绝办理业务。事后发现的,外汇局也会依法依规跟踪查处。谢谢。[11:38] · [金融时报记者]:前一段时间外汇局通报了部分机构、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的处罚情况,请问主要考虑是什么?下一阶段会有进一步的通报吗?此外可否介绍一下外汇局今年以来打击地下钱庄的情况?[11:47] · [曹利群]: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关于刚才提到公布一部分相关的处罚情况。应该说2014年以来国内外的经济形势是复杂多变的,刚才王司长也讲了,外汇管理局一直在鼓励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但同时也是一直在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因此,外汇局一直以来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的主要渠道和重点主体在加强监测排查,确实也发现了一些企业、个人通过一些虚假的单证、作废的单证,重复使用单证或者虚构交易、构造交易等欺骗手段,或者通过分拆汇出等方式,违规流出或者是违规购汇。还有一些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也没有严格地履行真实审核的义务,在办理结售汇和外汇资金收付业务中出现一些违规的情况。[11:53] · [曹利群]:为此,外汇局在8月25日,对外公开通报了一批相关机构、个人的外汇违规和处罚情况,主要目的非常明确,是为了加强对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的警示教育,震慑不法行为,引导社会主体合规、合法经营办理外汇收支业务。今后,外汇局会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更好地为守法、合规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同时,也会继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一些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地曝光,对违规失信的行为建立有效地惩戒机制。[11:54] · [曹利群]:第二是刚才提到的打击地下钱庄的情况。在今年4月中下旬,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和外汇局五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专项行动,目前已经破获了一批重大的地下钱庄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在这个过程中,外汇局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和相关部门,发挥自身的跨境资金监测、监管优势,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相关异常交易线索的筛查,追查非法交易资金的轨迹,加大对参与地下钱庄参与客户的追查力度,追踪违法资金的上游资金来源和下游资金去向,严厉查处外汇违法行为,深挖上游犯罪,压缩地下钱庄的生存空间。下一步外汇局还会继续和相关部门紧密合作,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争取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取得更大的战果。[11:54] · [王允贵]:我再补充两点。第一点,此次通报并不是外汇局的第一次通报。外汇局之前通报的违规案例可以查询外汇局的网站。通报违规案例主要想达到这样的效果,警示其他外汇交易主体。在最近几年跨境资本流动中,确实有一些银行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很好地遵守外汇管理规定。检查发现违规行为之后,我们对违规主体进行了批评、教育甚至进行了罚款。总之,我们让一小部分违规主体付出代价,让更多人得到教训。过去几年我们一直坚持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进行通报,这也是各个监管部门共同的做法。[11:55] · [王允贵]:第二点,打击地下钱庄的事情,外汇局一直是采取高压态势,对于地下钱庄,特别是一些违规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来跨境交易,外汇局是坚决打击,而且会合公安部门和其他一些监管部门,我们会采取联合行动,加大打击成效。所以,任何通过地下钱庄来做跨境交易的人都面临巨大的违规风险,我们也想提醒合法合规的企业,还是要通过正常的渠道办理相关外汇业务。[11:55] ·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观察到最近人民银行允许境外央行和国际金融组织用人民币来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分析认为这会加快QFII和RQFII的审批,请问外汇局对此有何评论?[11:57] · [叶海生]:人民银行为了推进银行间市场的开放,应该是在今年六、七月份的时候,允许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并且相关的操作也比较简单。应该说,这是我们整个中国资本市场开放很重要的一步。至于说它与QFII和RQFII的额度审批有没有直接关系?我个人认为没有特别直接的关系。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等既可以经人民银行备案后直接以人民币形式投资银行间市场,也可以通过QFII、RQFII渠道投资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这是境外机构投资国内资本市场,包括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两条不同的途径。我们的QFII和RQFII审批也是根据国际收支的情况、机构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来掌握节奏的。[11:58] · [凤凰卫视记者]:我们关注到8月份以来人民币曾出现一度的贬值,在北京时间周五美联储也即将宣布是否加息的决定,您认为美联储这个决定会给人民币汇率带来怎样的影响?是否会加大资本外流的压力?谢谢。[11:59] · [王允贵]:美联储加息应该说是一个大概率事件,市场上也有广泛的期待。作为汇率形成的一面,美元加息带来美元的升值,相应地呈现人民币对美元的贬值。在市场化过程中,这是很正常的。[12:07] · [王允贵]:对于资本外流压力问题,这要看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情况。当前,人民币汇率已经趋于稳定,不存在诱发资金大量流出的市场基础。大体从三个方面向您介绍:第一,今年8月份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贬值4%左右,对欧元、日元、英镑等也有不同程度的贬值,人民币贬值压力通过8月11号以来的持续释放,已经基本释放完毕。大家可以看到,今年前7个月,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就是人民币对各国货币的综合名义汇率指数,在前7个月升值了4.9%,实际有效汇率升值4.6%,所以,经过8月份人民币对各种货币的贬值,预计8月份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和实际有效汇率升值幅度将有回调,汇率失衡的问题也会得到纠正。[12:09] · [王允贵]:第二,要看人民币汇率形成基础的问题。各国在判断汇率升贬的时候,最重要看它的国际收支状况,国际收支里面有两个基本概念,叫外贸顺差和外商直接投资。这两个数据,中国前8个月,外贸顺差是365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超过800亿美元。总体来看,每个月大概有500亿美元的国际收支基础性顺差,这个顺差是对人民币汇率不存在贬值的基础保障。[12:09] · [王允贵]:第三,要看一下中国经济增长率。目前,中国经济保持7%左右的经济增长率,仍处于世界经济高增长国家之列。高增长率代表什么?高增长率代表高的投资回报率。高投资回报率是有利于留住境内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吸引境外资金的流入。[12:10] · [王允贵]:所以,在判断汇率走势、判断资本流动趋向时,应该回到理性范围。上述三个数据对于当前汇率以及资本流动的判断都具有重要影响。[12:10] · [第一财经电视记者]:我想问一下,刚才提到从8.11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改革到现在为止,人民币汇率是有一定的贬值幅度,可能在最近一段时间比较受关注的是资本外流的情况。这一周央行已经发布的数据可以看到,外汇占款有明显的减少,目前外汇储备是否也有比较明显的下降?[12:12] · [王允贵]:关于外汇储备下降的问题,最近央行发了新闻通稿,大家可以看到,我也不作更多的解释。这里面涉及到资本流动情况的问题,我想再补充一点情况。[12:13] · [王允贵]:现在市场上有各种说法,说中国出现了一定的资本外流。我们从数据对有关问题作了认真分析。当前的形势可以用三个“增加”来概括:第一是银行净卖出外汇增加。7月份银行即期加上远期结售汇,合计净卖出外汇561亿美元,8月份增加到900多亿美元,同期外汇储备下降900多亿美元,也印证了银行净售汇的状况。第二个“增加”是,金融机构吸收的外币存款增加。8月末,金融机构外币存款余额达到了6674亿美元,较2014年末增加了939亿美元,较今年7月末增加了270亿美元。第三个“增加”是跨境资金净流出有所增加。7月份,企业和个人通过银行跨境外汇净流出140亿美元,8月份增加到700多亿美元。针对上述三个“增加”,我们认为银行净卖出外汇增加,企业、个人外汇存款增加,表明了“藏汇于民”的步伐正在加快,外汇储备正在从国家的大池子分散到千家万户的小池子,就像市场说的“肉还在锅里”。国家总体外汇财富呈现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符合市场化配置外汇资源的改革方向。至于外汇流出增加,从我们掌握的数据看,主要是外贸企业为规避汇率风险,确实加快了对外付汇的节奏和积极偿还外贸融资项下的债务款项,资金流出是有实体经济支撑的。同时,我们认为,外贸企业加快偿还贸易融资债务,是有利于降低中国整体的外债风险,对宏观经济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总体来看,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有波动,但无明显异动。资金流入与流出平稳有序,不存在大规模资本外逃的问题。从我们最近的监测看,不论是银行的售汇还是银行的付汇,都在明显地收敛,说明市场的情绪正在回归。[12:19] · [第一财经电视记者]:补充一个问题,外汇管理局在资本外流这块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让它减慢一点、减缓一点或者缓解一下资本外流的压力?[12:21] · [王允贵]:外汇管理局负有监测和管理跨境资金流动的职责。最近,根据七八月份跨境资本流动的波动情况,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应该说,对近期资本流动,可能很多市场的判断是来自汇率的波动。经过一个多月的改革,我们已经看到,此次完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改革,确实是提升了汇率形成的市场的作用。以往累积的人民币贬值的压力在改革初期确实得到了释放,这是正常的。面对汇率小幅贬值,部分已经习惯汇率升值或汇率稳定的企业和个人,在汇率改革初期出现了一些恐慌,加快了购汇和付汇,这也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少部分企业和个人超过真实合理的用汇需求,大量购汇投机套利,甚至制造大幅贬值、监管部门限制购汇的谣言,加剧了市场的恐慌情绪。[12:25] · [王允贵]:外汇局一方面是要便利实体经济贸易投资用汇,另外一方面要确实防范金融风险,这两个目标并行不悖。现在有些外贸企业说,我就想把实业做好,但是汇率这样波动,我有些不知所措。为防止人民币大起大伏,影响贸易投资企业正常的经营,8月11日后,外汇局加大了对外汇市场和跨境收支的监测,要求部分分局提高数据监测和报告的频率。一直以来都是有报告的,要求一个月报告一次。现在,我们加快了数据报告的频率,对部分购汇金额短期激增的大企业进行事后的调查和核实。同时,我们也要求分局在现行的法律法规范畴之内,督促银行和企业加大真实性、合规性操作。可以坦率地告诉大家,至今为止,外汇局没有出台任何限制购汇和付汇的新措施。包括刚才杜司长也介绍了,大家热议的个人分拆监管的措施,也不是新政策,而是2009年外汇局的一个政策文件。在监测中,我们要求分局依法行政,切实保证所有真实、合法的购汇和付汇。只要具有真实、合法的购汇和付汇的需求,外汇局都会高效便捷地予以满足,切实保证真实和合法的用汇需求。[12:33] · [王允贵]:因此,我在这里想借这个机会告诉大家,一切踏踏实实做实业的企业,所有有真实、合规用汇需求的个人都无需恐慌,你们购汇和付汇需求,外汇局将一如既往地敞开供应。但是,为了防止投机者浑水摸鱼,我们也不得不设置一些类似机场安检设施的查询和问询措施,如果抽查到某个企业或者个人,也请谅解。我们的查询和问询都是事后的,也都是抽样的。只有这样,剔除了投机套利者才能为真正想做实业、真正有合理用汇的个人提供方便、便捷的外汇用汇环境。[12:33] · [经济参考报记者]:之前在达沃斯的时候,总理提出要推进资本项目开放。这方面,我不知道外汇局在下一步可能会有一些什么样的举措?市场的波动会不会有一些相关的影响?另外,关于外汇管理条例的修订情况是怎样的?能否介绍一下?谢谢。[12:39] · [王允贵]:你这两个问题是密切相关的。克强总理在达沃斯会议上向全世界作了很多的情况说明,包括提到要进一步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当前有一些跨境资金流动的波动,我们认为实属正常。在这种环境下,更需要通过改革开放来推动相关的制度建设,包括资本项目可兑换。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推进落实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会停止改革,但同时也不会贸然改革,要在充分考虑风险的前提下,设计好相应的改革步骤,确保改革是有序平稳进行的。所以,资本项目改革还会继续推进。[12:39] · [王允贵]:例如,我们会在外债改革方面,进一步研究探索更加便捷的外汇管理方式,资本市场开放方面,我们也会更加谨慎、认真地设计相关的改革措施。至于外汇管理条例,作为支撑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法规,我们正在研究和起草过程中。由于条例的调整涉及到千家万户,我们是非常小心谨慎的。相关的条款正在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内外部征求意见。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去开展条例修订。[12:39] ·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刚才听到您说接下来在外债方面资本项下的开放还会有一些举措,但是这些主要是在负债端的一些举措。我们对外资产方面下一步会不会有一些新的推动?谢谢。[12:42] · [叶海生]:实际上从目前来看,我们境内的机构向境外提供贷款,渠道是比较畅通的。首先,银行对境外的放款,从外汇管理角度来看,是没有任何管制的。第二,企业对外放款,应该是从五、六年前推动改革,过去还在审批,现在只要登记就可以了,企业可以按照它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对境外控股或者参股的主体提供资金支持,这也是支持现在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融资难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完善这方面的做法。此外,在中关村、东北老工业基地等,也开展了跨境并购融资支持的创新试点改革。[12:43] · [叶海生]:企业境外投资方面,刚才王司长介绍了总体情况,直接投资项下,应该说实现了完全可兑换。企业的对外投资很简单,在外汇局进行登记,登记完形成额度,就可以把资金汇出去了,而且登记从今年6月1日起已经下放到银行办理。但是相关主管部门,比如商务部,对它负责或者管理的主体进行境外投资,还有一些登记备案或者审批的要求,我们还是遵循这个要求的。[12:43] · [叶海生]:关于个人境外投资,实际上还没有一个明确政策说YES或NO,什么概念呢?我们企业有相关的商务部门去主管。个人从国家的法律法规上来讲,是没有禁止对外投资的行为,但实际操作方面还是缺乏具体的操作规定,并且涉及到不仅仅是外汇局。[12:44] · [王允贵]:今天发布会就到这里,我们10月份在国新办还有一场外汇形势的发布会,欢迎大家参加。发布会到此结束。[12:45] (原文载于人民网) 2015-09-17/safe/2015/0917/4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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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允贵]: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年度第二季度的政策新闻发布会,我是综合司司长王允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经常项目管理司杜鹏司长,资本项目管理司郭松司长,管理检查司张生会司长。首先,我代表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近期外汇管理政策情况。[10:12] · [王允贵]:今年以来外汇局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外汇管理“五个转变”,继续深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等外汇管理改革工作,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切实提高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措施:[10:13] · [王允贵]:一、保险外汇管理改革红利逐步释放。[10:13] · [王允贵]:2015年3月1日起,《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正式实施,取消或下放保险公司外汇业务行政审批。从实施情况来看,改革红利正在逐步释放。首先,政策大大便利了保险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据保险公司反映,改革简化了业务申请资料和报批流程,取消了外汇保险业务资格有效期要求,极大地便利保险机构办理外汇业务,有助于减少人力成本,提升业务效率。其次,法规整合后更加易于执行。与原有保险外汇政策相比,《指引》更加清晰、集中、透明,内容更具逻辑性和关联性,便于相关保险机构和银行执行操作。第三,改革助推了保险外汇业务发展。特别是放开计价结算币种要求,不仅解决了目前大部分保险机构的实际问题,也为保险外汇业务的发展预留了政策空间。[10:14] · [王允贵]:二、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成效初显。[10:15] · [王允贵]:2015年2月,外汇局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宣布自6月1日起全面取消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FDI)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ODI)有关的行政审批。绝大部分直接投资项下的业务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企业不需要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或核准手续。[10:15] · [王允贵]:改革的实施受到了银行和企业的普遍欢迎。对银行而言,可直接为企业提供包括外汇登记、账户开立和资金汇兑在内的全流程服务,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吸引和维持优质客户。对于企业而言,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核准的取消,大大缩短了业务办理流程和环节,减少企业往返外汇局与银行之间的“脚底成本”。政策实施首周,即6月1日至6月7日,全国共有43家银行办理了共计398笔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协议金额合计约124亿美元。其中,既有FDI外汇登记即外商来华直接投资,也有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既有新设登记,也有变更登记,整体呈现直接投资跨境资金双向流动的格局。[10:16] · [王允贵]:三、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推广至全国。[10:17] · [王允贵]:在总结资本金意愿结汇在上海自贸区和其他16个国家级经济金融改革发展试验区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3月末,外汇局改革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宣布自6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推广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将外汇资本金结汇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完全赋予企业。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经营需要自主选择外汇资本金的结汇时间和金额,并可通过结汇待支付账户进行人民币收付。在提升便利化的同时,外汇局保留对结汇后资金使用的监管,强化风险防控措施。[10:18] · [王允贵]:在人民币汇率进入双向波动区间的背景下,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政策空间,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更好地满足了外资企业经营和资金运作需求,对促进涉外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10:18] · [王允贵]:四、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外汇管理指引即将下发[10:18] · [王允贵]: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框架下,内地投资者可以在境内购买香港的公募基金,内地的公募基金也可在香港市场出售;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初期投资额度是资金进出各等值3000亿元人民币。目前,关于两地基金互认外汇管理操作指引已制订完毕,即将下发。[10:18] · [王允贵]:这项政策开辟了两地投资者证券市场投资新通道,是集体投资类证券投资开放的第一步。通过两地基金互认,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中“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集体投资类证券”下所包含的“居民在境外出售或发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内出售或发行”两个子项将不再受到严格限制,从而使我国不可兑换的资本项目减少2项,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进一步提高。[10:20] · [王允贵]:五、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10:20] · [王允贵]:2015年以来,外汇局继续加大外汇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外汇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一是开展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专项检查,强化银行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促进银行提升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目前,现场检查已全部结束,进入后续处理和整改回访阶段。二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下,外汇局与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地下钱庄、利用离岸公司账户和非居民账户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等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打击,最大限度地切断贪污贿赂等犯罪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通道。三是针对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主要渠道、主体和业务开展非现场专项检查,分析排查外汇违法违规交易线索,实现对外汇违法违规交易主体的精准打击。[10:21] · [王允贵]:总体来看,二季度外汇局顺应市场主体对外汇管理便利化的有关要求,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对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10:21] · [王允贵]:下面请大家就刚才通报的外汇管理政策提问,提问前请各个机构进行自报名称。[10:22] · [记者]:王司长,我是财经杂志的记者,前一阵国务院通过广州、天津和福建自贸区限额可兑换的政策,我们说限额可兑换政策和现行的资本项目改革有什么不同之处?相关政策细则何时出台?[10:24] · [王允贵]:这个问题请郭松司长回答。[10:25] · [郭松]:过去我们的资本项目管都是按照条线来管的,所谓的条线就是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外债这些方式来管,每项政策后面都根据风险的不同确定管理的宽严。限额可兑换我们考虑是采取或者说探索一种新的路径,这个路径就是在给定的限额范围内,我们不再要求或者区分限额内的资金到底是做什么用,就是不再要求按照条线的那种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在限额的范围内,可以做直接投资,也可以做证券投资等等。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新的改革的方式,我们也借鉴了国外的一些成型的经验,过去国外某些国家或者地区也试验过这种方式,效果应该比较明显,如果这个政策能推出来,我们认为我们整个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会大大的提高。至于什么时间能实施,还要看我们内部的工作流程。[10:25] · [记者]:我是中国日报的记者,我想问王司长,之前周小川行长说今年要进行《外汇管理条例》相应的修改,适应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的开放,我想问《条例》修改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最终我们能看到一个大概什么样的思路进行修改,什么时候向社会公布?谢谢。[11:06] · [王允贵]:这个问题很重要,很多的学界、媒体都在关注这个问题。周行长提出,为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很多工作要做,其中一项是修改《外汇管理条例》。现行的《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8月份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过去几年,《外汇管理条例》在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1:06] · [王允贵]:随着我们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简政放权进一步加速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不断深化,着眼于过去和着眼于未来,有必要通过调整和修订《外汇管理条例》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思路包括四个方面:[11:06] · [王允贵]: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把《外汇管理条例》中涉及到资本项目管制的许可、批准等要求进一步取消、简化或者下放。通过简政放权,希望给市场主体一个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空间。所以会有很大的一部分关于简政放权的调整内容。[11:06] · [王允贵]: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可兑换之后,我们的理解是要更加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有关情况的统计和监测,甚至有些交易要进行留痕,所以可兑换之后不等于没有管理。怎么加强管理呢?很重要一块就是对跨境资金流动能够全方位、全链条、全时空地进行监测。所以,在《条例》修订中我们会强化关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外债统计、结售汇统计等相关方面的统计监测要求。[11:06] · [王允贵]:三是创新金融监管理念,借鉴2008年次贷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的经验。次贷危机发生之后,国际上关于危机的监管是要加强宏观审慎的管理,特别对于系统性金融机构要强化监管。中国在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借鉴和汲取最新的国际金融监管经验和做法。所以《条例》修订中我们会强化关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监测的有关条款,会强化外债宏观审慎的政策条款,会强化对于金融机构展业经营的有关条款。也就是在放开具体审批的同时,建立一个宏观总量的防控风险的大坝。[11:06] · [王允贵]:四是健全危机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保障条款的修订和完善。国际收支的顺差和逆差都会对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防控外部风险极为重要。条例修订中增加对于国际收支出现重大波动或者国内金融市场出现重大波动时的临时管控条款,这也是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危机时期的特殊要求,是符合国际惯例的。[11:06] · [王允贵]:总之,我们是希望既能够为资本项目可兑换预留空间,同时筑牢风险防控的大坝,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底线。[11:07] · [记者]:我是第一财经频道的记者,我们看到6月12日IMF发出声明说已经派出团队到中国来开展特别提款权的评估,我想知道这方面有什么进展?[11:12] · [王允贵]:特别提款权的评估,目前主要是人民银行在牵头,外汇局参加。相关的进展正在按照人民银行统一要求下进行,有关问题可以问一下人民银行。这里我想强调的是,加入SDR是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加入SDR对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一步减少中国涉外经济货币错配、金融风险方面非常重要。正像周行长、易局长强调的那样,加入SDR方面我们会积极努力,但这是瓜熟蒂落、顺其自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积极配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真做好加入SDR各方面的评估工作,使国际社会对人民币在国际上的使用程度有更清晰全面的认识。[11:12] · [记者]:新华社记者,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刚才提到"天网行动"的一部分,就是追讨追赃,现在有什么进展?第二个问题,今年以来跨境电子商务蓬勃发展,但是我们发现可能一些小的企业在出口结汇方面存在一些困难,比如说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只能办理小额货物贸易收支业务,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美元。还有一些更多的是以零散的小包裹出口,可能因为报关的不正确,根本就无法结汇,只能通过地下钱庄来结汇,我们想在促进和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中,怎么样帮助企业更便利、更便捷地结汇?[11:43] · [王允贵]:第一个问题张司长回答。[11:43] · [张生会]:我先跟大家通报一下,刚才讲的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是整个天网行动的一部分。2015年4月起,外汇局、人民银行、公安部、两高联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此次打击行动。这个行动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下进行的,重点是对利用地下钱庄、利用离岸公司账户等向境外转移非法资金的犯罪活动进行集中打击,最大限度的切断贪污受贿等犯罪违法所得。外汇局对这项行动高度重视,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根据职责分工第一时间确定了专项行动的检查方案,并召集了全国重点地区分局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充分利用外汇管理局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经验和自身的优势,全力推进这项工作。这项行动目前正在进行当中,所以一些具体的情况不便通报,但是随着工作的开展,一旦有什么信息需要对外公布,我们会及时的向各位通报。谢谢![11:43] · [王允贵]: 请杜鹏司长就跨境电商和结汇问题说一下。[11:43] · [杜鹏]:我记得在去年三季度的通报会上,我就跨境电子第三方支付这块的问题向各位记者进行过介绍。目前应该来说这项工作也有了一些新的进展。从2015年1月开始,我们在总结前期,包括北京、上海、重庆、浙江、深圳这几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把第三方电子支付的试点业务推向全国,也就是说,全国范围内只要具备相关条件的机构都可以办理这项业务。刚才记者提到的一些地方不是很便利的问题,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11:44] · [杜鹏]:第一,我们推出这项业务,企业和个人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进行网上的一些交易,个人不受5万美元年度总额的限制,只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就可以办理。[11:44] · [杜鹏]:第二,考虑到更进一步扩大电子支付的业务,便利企业和个人进行跨境业务的需求,我们在扩大试点的同时,将以前单笔交易1万美元扩大到单笔交易5万美元,这是在以前试点基础上进行了金额的扩大。根据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从2013年9月开始,通过电子商务一共办理的试点交易收支是132.9万笔,金额达到33.2亿美元。其中今年1—5月的交易额,就接近了从试点开始到去年年底的金额。可见,业务发展还是比较快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整体的交易当中,平均单笔支付基本都是在100美元以内,远远低于5万美元交易的限额。[11:44] · [杜鹏]:另一方面,跨境电子支付这个试点,我们主要还是认可电子商务各个交易环节的电子数据信息,以这个信息作为真实性审核的依据。那么个人和企业不需要再凭借报关单等资料就可以在支付机构办理跨境电子支付业务。[11:44] · [杜鹏]:此外,根据以零散邮寄方式向境外邮寄货品的情况,为了便利结汇,我们在浙江和福建进行试点,允许以商业单据代替报关单作为结汇的依据,目前来看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刚才你也提到有的无法取得报关单的问题,就可以通过商业单据解决。[11:44] · [杜鹏]: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务院整体经济战略发展部署,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之上,积极研究是否可以进一步地扩大支付的限额。[11:45] · [记者]:我是金融时报社记者,不久前发布的外汇局年报中,我注意到外汇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了很多大量外汇违规交易线索,我想知道这个外汇大数据检查系统如何运作,通过这个系统发现了哪些大案要案?[11:46] · [张生会]:这套系统是在09年前后开始开发,到2010年投入运行。它的特色在于:第一是覆盖面广,覆盖了广泛的涉汇交易主体,以及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各类外汇交易信息。第二是搜索能力比较强,可以从大量的外汇交易数据当中筛选出可疑的交易线索,有利于最终锁定违法违规主体和行为。这样极大地提高了外汇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强化事后监管非常有帮助。[11:46] · [张生会]:比如外汇局某分局利用这套系统发现并最终查实某个企业参与虚假转口贸易业务套取境内外利差的违规事实;另外一个分局通过分析并最终查实某公司利用伪造发票将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资金非法结汇的违规事实。总之,这套非现场检查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11:47] · [张生会]:近几年的运用和完善非现场检查系统,在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2012—2014年,通过这套系统分析和排查,外汇局共查实外汇违规案件1524起,处行政罚款6.5亿人民币。2014年在外汇局查处的案件当中,通过这套系统发现并查处的案件占比达1/3强,罚款金额占比已经达到70%。而且通过这套系统发现的违规交易往往是违规金额大、对外汇收支影响大的案件。[11:47] · [张生会]:总之,在我们外汇检查工作当中,利用非现场检查系统开展大数据分析已经成为我们工作的常态。谢谢![11:47] · [王允贵]:简单说两句,应该说过去的几年,特别是2009年以来,外汇局大力推动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工作,强调对系统进行整合,开展数据统一监测。我们对外汇管理相关系统进行大规模的合并简化,将一些重要的数据进行共享,共享最大的成果是建立了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平台,在张司长的这个条线上主要运用这套数据系统。[11:58] · [王允贵]:我们这套系统是集合了外汇局关于跨境资金流动的所有系统的共享资源,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还有一些资本项下的交易,涵盖了物流、资金流,涵盖了企业的各类名录。所以用这样一套系统,我们可以全天候掌握企业在跨境结售汇方面的情况。[11:58] · [王允贵]:比如,某家企业可能事先没有经过外汇局,但是只要做了跨境交易,做了结售汇,做了相关账户资金的划转,我们通过这样的系统就可以发现。对于“好人”来说,外汇局不会进行任何的扰动,但是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交易,这个系统通过灵活的查询模块、定期报表等方式,是可以发现的。张司长讲到的我们处理的很多案件,是我们在检查力量有限的情况下进行处理的,还有大量的线索需要我们进行不断的排查。反过来要告诉社会主体,我们会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市场主体提供有效的服务,但同时各类违法违规的交易都已经记录在案,外汇局会随时通过这套检查系统来发现你交易的可疑行为。也包括我们的一些重大的违规案件,基本上都是通过非现场的大数据分析发现的。很多的被处罚企业在问外汇局是怎么发现的,它也感觉很奇怪,觉得自己做的很隐蔽,但是我们这套大数据系统也会看到。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强调要强化事中事后管理非常重要的体现。外汇局在这方面我觉得做的还是比较有前瞻性,也符合当前的简政放权、强化监管的需要。谢谢![11:58] · [记者]:您好,我再问一个问题,大家最近都在关注QDII2这个事情,前一阵说有六个城市要试点。我想问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相关情况,试点的政策什么时候出台?[12:03] · [王允贵]:关于QDII2的事情,我们也看到了相关媒体的报道,据我了解,相关的工作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过程中,这个研究方案是不是像媒体所报的这样我也不得而知,我也在学习。无论是QDII制度还是QFII制度,或者你所提到QDII2,都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统一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中的重要战略部署。这项工作是否能够尽快出台、何时出台,是否像你所说的在六个地区试点,具体的细节要问相关的主管部门。外汇局将配合各个部门大力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相关工作,强化对各类主体的服务,同时也强化监管。我们也希望通过一个合理合法的渠道,为个人境外投资开辟通道。这也是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总体精神要求,我们也会密切关注相关进展。谢谢![12:03] · [记者]:我是路透社的,请问一下二季度跨境资本流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跟一季度或者去年相比有没有变化?第二个问题,有人呼吁我们在资本账户可兑换方面做一个正式的宣布,您觉得有没有可能?就是就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或者资本可兑换方面做一个政府的宣布,这个有可能吗?[12:31] · [王允贵]:你问的两个问题都很重要。第一个问题,关于二季度跨境资金流动,二季度数据还没有出来。我可以告诉各位记者朋友们,进入到二季度之后,就是4月份和5月份,外汇收支形势正在向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一季度在结售汇方面出现了一定的逆差,但是从4月份开始形势在趋好。我们明天会发布5月份的统计数据。今年1—5月份,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的态势,净流入约200亿美元。银行的结售汇业务,在4月份之后也开始转好,应该说前四个月还是银行净售汇,但是5月份出现扭转,5月份银行结售汇出现了13亿美元的净结汇。从2014年的8月份到2015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出现9个月连续的净售汇,但5月份出现净结汇13亿美元。所以,市场正在向更加均衡合理的方向发展。我们也乐见市场趋向均衡,更有利于市场主体摆布资金,合理规避汇率风险,也有利于我们在平稳环境下进行外汇管理改革。[12:31] · [王允贵]:关于您讲的是否会宣布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个问题,我们的理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其中也明确讲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关要求。资本项目可兑换,应该说是当前在经济新常态下,在统筹利用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方面非常重要的安排。在推进可兑换的过程中,是要循序渐进的,按照一定的次序安排各项相关改革。它的逻辑道理就是,要防范出现系统性的金融风险,防范在当前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极为不确定的环境下,把外部风险引入到中国国内来,影响到我们调结构、促改革的战略部署。人民银行、外汇局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有效地防范风险。但是,是否需要宣布资本项目可兑换,从国际上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其他国际机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要求。我相信,中国的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沿着循序渐进的方式,不断推进相关改革。[12:31] · [记者]:我想问一下昨天有报道说,深港通可能会延迟提出,原因是外汇局和中国证监会还没有就跨境投资配额达成一致,请问现在这个情况怎么样,是否可能会跟沪港通一样呢?[12:31] · [郭松]:外汇局不是主要的参与方,相关问题我建议咨询证监会。从我们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这方面应该不存在障碍。[12:32] · [王允贵]: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参加![12:32] (原文载于人民网) 2015-06-17/safe/2015/0617/4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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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主持人]:各位新闻媒体的新老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年一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2015年一季度外汇管理政策情况。[10:16] l [主持人]:我是综合司司长王允贵,今天和我一起参加发布会的还有我的三位同事:经常项目管理司杜鹏司长,资本项目管理司郭松司长,管理检查司的张生会司长。[10:17] l [主持人]:首先向大家通报一下近期外汇管理政策情况。2015年以来,外汇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外汇管理“五个转变,大力简政放权,狠抓改革攻坚,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强化风险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改革措施:[10:17] l [主持人]:一、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管理改革[10:18] l [主持人]:2013年,外汇局在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等5个地区启动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试点,允许支付机构为境内机构和个人集中办理小额购物和机票、酒店、留学等跨境外汇资金收付及相关结售汇业务,社会反响良好。在此基础上,2015年1月,外汇局进一步推进试点业务,将试点地区范围扩大至全国,简化外汇支付流程,并提高网络购物单笔交易限额,由等值1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同时,坚持客户实名制和交易数据逐笔采集原则,切实防范异常交易风险。[10:28] l [主持人]:目前,试点业务已初具规模,为企业、个人“海淘”等跨境网购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支付支持。2014年,支付机构通过试点业务累计办理相关收支17亿美元。2015年1-2月,相关收支规模达到6.1亿美元。[10:28] l [主持人]:二是取消或下放保险公司外汇业务行政审批[10:29] l [主持人]:2015年1月,外汇局发布《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并联合保监会废止了2002年出台的《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等8项相关外汇管理法规。《指引》明确境内保险公司开展外汇业务的资格审批全部下放到外汇局分局;除首次开户需办登记外,保险公司外汇账户开立关闭的审批全部取消;明确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可以集中收付。[10:29] l [主持人]:三、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改革试点[10:31] l [主持人]:近年来,外汇局大力简政放权,深入探索资本项目改革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将激发市场活力与加快转变管理方式结合起来,便利企业跨境投融资,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新进展。总的来说,“十二五”期间的改革有力推动了可兑换进程。根据最新统计,40项资本项目交易中,已经有34项达到了部分可兑换及以上水平,占比为85%。[10:31] l [主持人]:今年以来外汇局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在探索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体系方面迈出了关键性一步。2015年2月,外汇局批准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江苏张家港保税港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以企业外债比例自律为主要方式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即试点区域内的非金融企业外债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2倍,且其中中资非金融企业的全部负债不得超过其总资产的75%。这项改革拉平了中外资企业待遇,更好地满足企业跨境融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政策发布后,很多企业表示了浓厚兴趣。政策发布一周内,在三个试点地区已经有超过十家企业通过这一政策从境外融入了较低成本的资金。这些企业基本上是存在境外融资需求的中资企业,可节约资金成本2-3个百分点。[10:31] l [主持人]:四、全面取消外汇管理对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行政审批[10:31] l [主持人]:2015年2月,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推出多项直接投资项下便利化措施,包括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简化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出资确认登记管理、取消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等四项改革措施。改革后,绝大部分直接投资项下业务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企业不需要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或核准手续。至此,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管理行政许可基本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已经基本实现可兑换。[10:32] l [主持人]:五、加强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及其业务的管理[10:32] l [主持人]:2015年2月,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外汇分局加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市场准入管理,严格申请资质审查,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强调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业务、超范围经营业务或者涉嫌网络炒汇的特许机构,外汇分局应及时暂停或取消业务,以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10:32] l [主持人]:六、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10:32] l [主持人]:2015年以来,外汇局继续保持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的高压打击态势,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一是将银行作为重点检查主体,于2014年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银行外汇业务专项检查,强化银行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既查找银行外汇业务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打击违规经营,又找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薄弱环节,促进银行提高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遏制外汇业务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行为。目前,专项检查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到5月底完成。二是继续做好转口贸易、远期结汇等2014年开展的各类专项检查与外汇违规案件的后续处理工作。2014年全年,外汇局共查处案件1903起,共处行政罚款4.45亿元人民币。其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共破获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案件32起,涉案金额2224亿元人民币,有效震慑外汇违法违规行为。[10:32] l [主持人]:总体来看,外汇局从市场需求出发,积极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对满足境内个人持汇用汇需求,便利企业等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活动和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都发挥了重要作用。[10:33] l [主持人]:下面,请大家就刚才通报的外汇管理政策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自报机构名称。[10:33] l [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关于人民币项目政策可兑换的。周小川行长上周末也提到希望今年基本达到资本项目可兑换,想问一下外汇管理局会采取哪些步骤去达到这个目标?在这个过程当中,面对国际大环境的挑战,包括欧美政策分化、新兴资本市场面对的资本外流的压力,会怎么样去应对这些风险?就是在落实过程当中,可能遇到的风险。[10:48] l [记者]: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结售汇业务,除了嘉实基金和国泰君安之外,还有哪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会拿到相关的业务资格?[10:48] l [郭松]: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个大题目,今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十二五”期间要实现资本项目的基本可兑换。周小川行长也明确提出了需要做的工作,比如说修改外汇管理条例,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个人的投资或者转移方面的便利等等。多年来,我们一直是在各个方面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刚才通报里也说了,我们自己评估的资本项目40项交易中,能够达到部分可兑换的应该能达到85%左右。[10:49] l [郭松]:怎么推进呢?其实方式多种多样,从我们的角度来说,我们能做的工作,一方面简政放权,减少对交易的干预,减少审批。我们过去五年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资本项目的行政许可事项从50多项减少到了17项,下降了71%左右行政审批的事项。[10:49] l [郭松]:第二方面,过去不能做的逐步在开放,在允许做。这些方面其实我们也做了很多努力。资本项目可兑换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外汇局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一些可兑换的推进的措施,比如说跨国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让资金在企业集团内部运作更方便、更便利,比如我们在三个地方推出的QDLP的试点,也是希望有更多的渠道进行资金的走出去或者引进来。再比如说,刚才讲到的外债的宏观审慎的管理试点的改革,在三个地方试点外债比例自律等等。所有这些措施,都是在不断地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10:49] l [郭松]:关于第二个问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结售汇业务。的确,我们批了两家证券类机构具有结售汇业务的资格。有了资格以后,还要看能做什么产品,其实还在探讨过程中。未来是不是还会有更多的机构能有资格?我相信一定会有的,但是有一个比较大的前提,就是这两家机构做得怎么样。如果这两家机构没有什么业务可做,我估计未来别的机构也没有什么兴趣做这个业务。[10:49] l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记者]:我注意到,2015年前两个月我国进出口的贸易顺差有1200多亿美元,但是与此同时,我国的银行结售汇却出现了逆差200多亿美元,这两个数据是否出现了矛盾,是否说明当前有跨境资金的大规模流出。外汇局会如何应对?[11:16] l [王允贵]:我们觉得还是要用数据来说话,大概分三个层面:第一,跨境收支在监测范围内还是净流入。2014年8月到12月份,跨境收支出现了一定的净流出,也就是企业和个人通过银行发生的跨境收支出现了流入小于流出的状况。今年一二月份出现了反转。从数据来看,一、二月份跨境收入减去跨境支出之后的净流入是551亿美元,同比增长38%,其中在货物贸易项下净流入449亿美元,同比增长5.6倍。所以,从监测数据来看,跨境收支依然是大的净流入。[11:16] l [王允贵]:第二个数据是银行结售汇数据。一二月份出现了254亿结售汇逆差,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看。第一个角度,很多出口收入没有结汇,而是变成了外汇存款。一二月份,出口收入换成人民币的比例大概下降了10个百分点,企业个人的外汇存款一二月份增加了639亿美元,所以,可以理解为结售汇的顺差或者逆差是在央行的外汇储备和民间的外汇储蓄之间出现了一个结构性的调整,也就是说,民间的企业和个人正在优化它的资产负债表的币种结构,更多增加了美元资产的持有,而不是资金流出了境外。[11:17] l [王允贵]:第三个数据是国际收支的基础项。一般来讲国际收支有两个基础项,一个是贸易,一个是直接投资。一二月份,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顺差是1206亿美元,同比增长11.8倍;实际利用外资225亿美元,同比增长17%,两项合计超过1400亿美元。所以,国际收支基础数据也是不支持相关资本流出的。[11:17] l [王允贵]:基于上述三组数据,从中国实际情况看,中国的GDP增长率同国际比较应该处于高速增长的行列,投资、消费、出口仍然是强劲有力的,且蕴含了巨大的潜力。过去几年中国进行了持续调整,在结构优化、经济发展自发动力方面更加强劲。总体来看,唱衰中国经济、断言资本流出是没有数据支撑的。[11:17] l [记者]:外汇管理局去年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现在效果如何?[11:22] l [郭松]:外债宏观审慎写入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文件,要构建宏观审慎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为了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文件,外汇局探索实施外债比例自律管理。比例自律是一个简单的概念,如果我用时髦的词也可以是宏观审慎。宏观审慎考虑的因素会比较多,比如国家总体负债的水平、企业负债的水平等等。目前我们提出的比例自律,是在小范围内进行探索性的东西,目的一方面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另外一方面也是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过去外商投资企业借入外债是比较自由,而中资企业到海外去融资,相对来说基本上是没有开放,限制是比较多的。从我们公布的数据里,大家也能看得到,中资企业的外债基本上是没有的。我们的第二个目的就是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拉平中外资企业在这个领域的待遇。第三个考虑,也是想办法来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海外融资肯定会比境内的融资便宜,刚才允贵司长也说了,大概要便宜一到两个百分点,所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也是一方面的考虑。目前的进展方面,因为时间不长,一个贷款合同的签订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目前能看多的笔数不是很多。实际情况,我们也不希望笔数太多,我们只是希望业务能够满足部分企业的需求,当然是在公平的市场竞争的环境下的需求。过去外债我们叫审批制,要经过外汇管理局的批准,现在把批准改为比例自律,按照你的净资产不超过上年末经审批的净资产的一定比例,都可以借,这是所有的企业,不需要外汇局事前的批准。[11:23] l [记者]:如果从外汇政策角度来看,包括QFII、RQFII是否能进入到银行间市场?[11:28] l [郭松]:回答是肯定的,没有问题。QFII有一个限制,QFII不超过50%的资产可以进入银行间市场,RQFII目前来说没有这方面的限制,百分之百也可以,百分之零也可以。[11:28] l [记者]:最近媒体报道说,可能会把QFII和RQFII改成注册形式的,您对这方面报道作怎样的评论?[11:29] l [郭松]:QFII和RQFII制度的改革,我们一直在考虑。RQFII方面相对来说目前已经比较便利了,去年我们做了一些改革。QFII方面,我们也在考虑。比如说突破10亿美元额度的上限,我估计未来一两天能看得到,还有资金进出的便利也在考虑。[11:29] l [记者]:我想问一下,国际清算银行去年年底公布了一组数据显示,中资企业的海外债务1.1万亿美元,外汇局的数据监测是怎样的?最近一段时间海外舆论一直在说,在美元升值的情况下,这部分债务会显得非常危险,对中国经济资本外流方面会有很大压力。[11:54] l [郭松]:截止去年9月份我国的外币债务余额是8948亿美元。这个数据跟你说的1.1万亿有很大的差距。我说的数据是中国的机构,包括政府,对境外的外币债务余额,这个当然不包括本币。你说的1.1万亿与我们的统计有一些口径上的差异。另外,还有一些在海外负债或者借钱的机构,可能是在海外注册的机构,理论上它不是中国的机构,我们在统计上、在管理上对它也没有包括进来。问题是,会不会将来这一部分债务传导到境内,影响到境内主体的负债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我们也认识到了企业负债率偏高的问题。在我刚才讲到的在三个地方试行的外债比例自律的时候,我们专门加了一个条款,就是它的总的负债率不能超过75%,这是一个限制性的条款,我们也不希望企业过度负债。但是,企业过度负债的可能性是有的。企业的过度负债会不会影响到整个国家债务的风险问题?这又是另外一个问题。目前我们国家的总体的外债水平是合理的,有8900多亿美元的外债,对应我们3.95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所以在国家层面的偿付能力是没有问题的。落实到具体的企业,在目前来看,是个案的问题。从总体上来看,风险是可控。[11:54] l [记者]:IMF今年下半年要进行SDR货币篮子的评审工作,我想问一下,人民币这次能纳入SDR篮子的可能性有多大,我们在推进人民币纳入SDR篮子工作中有哪些新的动作?或者做了哪些工作?[11:57] l [王允贵]:关于你提的这个问题,周行长和易行长在“两会”期间已经做了非常全面的回答。目前,对于加入SDR这个工作,要以平常心来对待,努力去争取,但是我们也会客观评估情况。[11:57] l [王允贵]:在推进SDR工作中,最主要是做好国内相关改革,推动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稳歩实现人民币资本项下的可兑换,提高人民币在国际交往中自由使用的程度,这样,人民币加入SDR应该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瓜熟蒂落的结果。[11:57] l [经济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周行长讲到年内我们可能会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但也有学者提到现在国际环境以及国内环境的一些变化,对资本外流比较担忧。您怎么看?我们在实现资本项可兑换过程中,或者完成之后,有什么方法来控制可能的资本外流?[12:09] l [王允贵]: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改革要求。在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过程中,人民银行、外汇局一直在努力做相关工作,刚才已经提过,现在85%的资本项目都实现了可兑换,或者说,在实现可兑换路程上只剩下“最后一公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抓改革和防风险,齐头并进,也充分评估资本项目可兑换后对跨境资本流入和流出可能带来的影响。从国内外权威的各类文献来看,很难确定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之后,一国到底是资本流入还是资本流出。在改革过程中,需要不断试探、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外汇局在党中央、国务院、人民银行的领导下,始终把可兑换的过程与简政放权密切地结合起来。同时,通过建立相关的统计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对跨境资本的流动进行密切监测、分析和统计。从现在来看,我们的方案和相关的改革步骤应该都是切实可行的。[12:09] l [王允贵]:资本是流入还是流出,可能更多地要看国际和国内的宏观经济状况。从现在国内的经济情况来看,我们在推改革、调结构的路程上,走得越来越稳。我们也相信,国际国内的绝大多数主体都会冷静、客观地判断资本流入和流出的情况。我刚才也讲过,今年一到二月份,大概有120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有225亿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资流入,跨境资本仍然是一个净流入的状态。所以,在当前改革的环境下,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应该是切实可行的。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会把风险的问题、资本流出的问题当做重中之重的任务去考虑,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个别主体在资本项目可兑换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应该由市场按照产权清晰的原则来进行确定。从我们角度来看,我们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12:10] l [南华早报记者]:刚才郭司长讲的我再确认一下,刚才说的QFII能做到的突破10亿美元的上限是未来一到两天能看到是吗?我想确认一下我听得对还是错?[12:10] l [郭松]:没错,我们马上会公布数据,你可以看到。[12:11] l [南华早报记者]:是一个自然的突破,而不是一个制度的改变?[12:11] l [郭松]:制度的改变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12:11] l [南华早报记者]:第二个问题,最近经合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都希望中国能够改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因为亚行说人民币可能是有一点被高估了,外管局怎么看待这样的评价?今年在改革汇率方面有什么新的考虑?会不会采取贸易加权的方式来调整,让人民币的汇率更反映市场的需求?[12:27] l [王允贵]:关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一直是汇率改革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而不是单纯的水平问题。我们一直强调汇率改革重在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是让市场在人民币汇率的形成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大家可以看到,过去一年多的时间,央行已经逐渐地退出了常态化的市场干预,人民币兑美元的双边汇率每天上下波动正负2%,人民币兑其他币种的交易是更加宽泛的范围。应该说汇率由市场决定,正在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看人民币兑外汇的汇率,不要单纯看兑美元的汇率,还要看兑欧元的汇率、兑日元的汇率、人民币兑一揽子货币的汇率。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的时候,很可能人民币兑更多的币种是升值的。在国际清算银行名义有效汇率和实际有效汇率这两组汇率指数上,人民币一直处于升值的状态,包括今年前两个月。国际上,各国对于汇率的监测应该看兑一篮子货币的汇率,包括大家经常谈到的美元指数,就是篮子汇率指数,对中国来说也是一样。2005年启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时候,确定人民币实行有管理的汇率制,而且是参照一篮子货币调节的机制。相关的制度设计,应该是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进行的。[12:28] l [记者]:昨天有一个消息是说上海一家外企非法结汇买房,状告外汇管理部门遭败诉,像这种现象,为什么企业结汇完成之后被罚款,这种现象,请问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12:35] l [张生会]:从外汇检查来说,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在一些问题上的看法出现冲突和出现分歧是正常的,当事人提出听证也好,提出行政复议也好,乃至提出行政诉讼也好,都是他合法的权利,我们非常尊重当事人的权利。至于说个案,每个案子都有很多具体的情况,可能难以简单地概括。从我们2014年办的1900多个案子里面,我们发生复议的有6个,发生复议的比例较低,但是应该看到维权意识和国家对依法行政的要求都不断地提高,这样的话,我想一方面能够保证执法队伍严格地按照法律办事,同时也能够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12:36] l [主持人]:今天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对外汇管理事业的关心!也谢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参加外汇管理局的发布会,我们会在4月下旬在国新办召开一场外汇形势发布会,届时也欢迎大家参加,给予外汇管理事业更多的关注。谢谢大家![12:36] (原文载于人民网) 2015-03-26/safe/2015/0326/4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