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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管理,企业可自由选择资本金结汇时机。二是明确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及其结汇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对资本金使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三是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四是进一步规范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明确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承担真实性审核义务。五是明确和简化其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资金结汇及使用管理。六是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 《通知》的出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相关要求、切实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通知》的实施,将外汇资本金结汇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完全赋予企业,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政策空间,有利于降低社会成本,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完) 2015-04-08/safe/2015/0408/4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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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2009年以来废止和失效700余件外汇管理文件基础上,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50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5]17号),进一步加大法规清理力度,宣布废止和失效50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其中废止27件,宣布失效23件。 本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50件文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体现资本项目等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成果,清理与转变外汇管理理念要求不相符合的文件。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力推进直接投资、外债、对外担保、资本市场以及银行结售汇等外汇管理改革,简政放权,释放红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在本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50件文件中,50%是资本项目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等改革后需要废止和失效的文件。二是体现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的不断完善,清理与外汇管理数据统计采集新要求不相一致的文件。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统计监测,加快外汇管理电子信息系统整合升级,建立了统一的数据采集规范,高效便捷。在本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50件文件中,50%是电子信息系统改造、数据采集规则等调整后需要废止和失效的文件。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外汇管理法规顶层设计,落实法规清理长效机制,构建符合新形势需要的外汇管理法规框架,便利银行、企业、个人等了解和使用外汇管理法规,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 2015-03-24/safe/2015/0324/4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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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201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法规清理工作,涉及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直接投资、资本金结汇、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保险业务外汇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等多方面规定,并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部分外汇管理法规予以集中废止或宣布失效。在此基础上,为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了《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5年6月30日)》(以下简称《目录》),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布。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231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 今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建立健全法规清理长效机制,定期梳理更新《目录》,提高政策透明度,便利银行、企业、个人等了解和使用外汇管理法规,推进外汇管理依法行政。(完) 2015-07-23/safe/2015/0723/4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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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相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15]26号,以下简称《通知》)。 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完善考核项目。对原有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梳理与调整,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与评分办法,使相关要求简单明晰、更具操作性。二是注重与时俱进。根据外汇形势及监管规定的发展对考核项目进行更新,引入跨境资金流动双向调节考核机制,提升外汇监管与调控有效性。三是优化考核流程。充分考虑银行间业务种类与规模差异对考核结果造成的影响,使考核评级更趋于公平合理。四是突出银行内控管理考核。分别对银行总行与分行提出外汇业务内控考核具体要求,促使银行更好地落实“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五是健全违规问题落实整改机制。建立银行反馈整改报告制度,督促银行及时落实违规问题整改措施、反馈整改结果,加强后续跟踪,切实提高考核有效性。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5-06-18/safe/2015/0618/4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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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允许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并确定原油期货为我国首个境内特定品种。为支持配合《暂行办法》实施,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政策,简化交易涉及的账户开立、资金汇兑以及数据报送等要求,便利市场操作。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各交易主体外汇账户管理要求,实行专户管理,资金封闭运行,降低交易风险。二是明确境外投资者用于期货交易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指标,便利相关资金运用。三是便利资金汇兑,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期货交易保证金、盈亏结算等实际需求直接在开户行办理结购汇,结购汇后资金可以直接划转。四是简化数据报送,期货交易涉外收支以及有关交易数据统一由开户银行、交易所通过系统报送。 《通知》自8月1日起实施。(完) 2015-07-31/safe/2015/0731/4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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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发展,实现境内外币现钞供给多元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业务的批复》(汇复[2015]169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天津渤海通汇货币兑换有限公司、通济隆外币兑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货币兑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特许机构”)开展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业务(以下简称“调钞及批发业务”)。 《批复》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调钞及批发业务的范围,同意三家特许机构自主决定调运币种,并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银行、特许机构开展外币现钞买卖。二是要求三家特许机构将调钞及批发业务与零售业务进行业务和账务分离管理,并通过特许机构调钞及批发业务专户办理清算。三是就三家特许机构的统计报送义务、反洗钱义务等其他内容进行了规范。(完) 2015-06-12/safe/2015/0612/4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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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跨境外汇收支急剧增长,外汇管理的内容、手段、形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部分外汇管理法规相应进行了调整。按照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有序开展了外汇管理法规清理工作,2009年以来,共分四批宣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累计250个,这些法规有的已被新的法规所替代,有的试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消失。经过清理,外汇管理法规数量大幅减少,法规框架更加清晰透明,更便利银行、企业、个人等学习和掌握,并依此办理外汇管理业务,从而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政策透明度,完善QFII和QDII外汇管理,推进国内资本市场发展,进一步拓宽境外投资渠道,努力改善国际收支状况,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完) 2010-01-15/safe/2010/0115/4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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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刚过,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春城昆明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09年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并为2010年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指出,2009年,外汇管理部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部署,适时调整外汇管理的方向和重点,出台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多项措施,支持涉外经济稳步发展;继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的功能;改进跨境资本流动统计和监管,防范异常跨境资本流动风险;推动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提高外汇管理透明度;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并取得合理回报。这些措施,对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明确提出,2010年外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加强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加快数据整合和管理系统整合,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会后,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接受了《中国外汇》专访。 《中国外汇》:您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全球视野来认识中国经济金融问题和开展外汇管理工作,对此应该如何理解? 易纲:我们需要以全球视野来认识中国经济金融问题,在开放经济的框架下分析中国的外汇管理问题,理解这一框架的关键是不断提高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认识。我国不断融入全球经济,已成为国际市场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跨境资本流动的规模、频率和形式处于不断的变化和调整之中,经济发展、开放度的提高对外汇管理的挑战不断增大。在我国经常项目已经开放而资本项目仍部分管制的条件下,一旦市场出现一定的套利机会,一些资本项目交易就可能借道经常项目进行跨境套利,正常的贸易和投资资金也会加快财务调整和资产的跨境摆布,规避经济损失。例如,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人民币面临贬值压力,资本外逃、截留外汇存于境外等行为大量出现,1998资本项目甚至出现多年未见的逆差,1998-2002年,平均每年新增外汇储备不及300亿美元;2003年以来,随着亚洲金融危机的结束和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升值预期较强,加之美元利率持续走低,企业、个人纷纷将境外资产调回并结汇,部分境外投机套利资金也借贸易、个人、外商投资等渠道,采取分散、渗透的方式流入,外汇收支持续大额顺差,2003-2009年,平均每年新增外汇储备超过2800亿美元。 《中国外汇》:维护国际收支平衡是外汇管理工作的首要目标之一,2009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国国际收支呈现出哪些特点?您如何判断2010年的国际收支形势? 易纲: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我国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化挑战为机遇,2009年全年国际收支顺差有所下降,国际收支失衡状况得到改善。但是,随着国际经济趋于稳定,国内经济快速回升,我国外汇净流入势头重新增强,2009年新增外汇储备达到较高规模。 2010年,全球经济复苏势头更加明朗,人民币升值预期、本外币正利差、国内资产价格等市场因素可能继续存在,将导致2010年跨境资金流入有所上升,2010年我国国际收支顺差有可能高于2009年,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任务依然艰巨。一是外贸出口有可能出现恢复性增长。随着全球经济复苏势头更趋稳定,国际市场需求回暖,我国涉外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好转,“走出去”带动出口效应逐步显现,中央有关推动出口稳定增长的政策也将为出口稳步回升创造更加有利条件。二是外商直接投资可能稳步增加。我国经济回暖的步伐明显快于其他经济体,国内投资机会较多,劳动力等要素价格仍具竞争优势。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复苏步伐加快,金融市场的融资功能逐渐恢复,跨国公司扩大生产和全球布局将进一步活跃,外商来华直接投资的步伐将重新加快。三是异常跨境资金流入压力加大。目前,美、欧、英等主要央行的利率均接近零利率水平,跨境套利交易盛行。有机构估计,2009年上半年美元利差交易规模高达2500亿至5500亿美元。规模巨大的跨境套利交易推动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国家货币大幅升值,股市、楼市价格快速上涨,潜在风险巨大。由于我国利率水平相对较高,人民币升值预期有所增强,资产本币化、负债外币化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但也应看到,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仍具有不少有利条件。200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从制度安排、结构优化、政绩考核等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战略物资进口,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等等。我们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密切跟踪分析国内外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汇管理,努力改善国际收支状况,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中国外汇》:我们注意到,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都强调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此次会议上,您再次强调提出了转变理念。您能否解释一下“转变”的内涵?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易纲:外汇管理理念的“转变”,概括起来说就是: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逐步从较为依赖审批和核准的管理方式转变为重点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逐步从事前逐笔审核转为事后核查和重点查处;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逐步从按交易行为和业务性质监管转为以经济主体为单位进行集中管理。这几个转变内在统一、相互联系,其出发点是以人为本,立足点是科学监测,着力点是改善服务,关键点是风险可控。 下一步,外汇管理系统全体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要有市场观念,善于换位思考,要设身处地从市场角度考虑问题,要有成本概念,要认真研究分析我们的管理要求是否会增加市场运行不必要的成本,并在监管决策上三思而行。要增强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为经济主体提供便利,提高我国对外竞争力,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功能。要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创新,找准外汇管理职能定位,强化监测分析职能,逐步淡化审批管理,全面掌握跨境资金流动情况,更好地履行外汇管理职责。 《中国外汇》:2009年,外汇局在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功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今年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促进涉外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易纲: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涉外经济稳步发展,2009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出台了多项措施便利企业对外贸易和投资活动。如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简化服务外包企业外汇收支审核手续;鼓励银行开展贸易融资;允许企业集团外汇资金打包使用,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核和资金汇出核准调整为登记管理,在汇兑环节上对境外直接投资基本不再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国内企业进行境外放款;正式上线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外汇管理的电子化和信息化水平,便利涉汇主体办理外汇业务相关手续。 今年我们要顺应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抓住当前比较有利的改革发展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推动外汇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一是加快构建货物贸易收支非现场核查体系,切实加大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力度,实现监管方式根本性转变,提升监管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二是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重点研究境内资本市场开放和资本流出问题,有序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协调推动跨境人民币金融业务发展。三是推进国内外汇市场的规范发展,加大外汇市场产品创新力度,继续支持多种主体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四是研究推进外汇账户管理改革,提升采集涉外主体跨境外汇收支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五是试行企业出口收汇存放境外运作,提高企业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中国外汇》:外汇局在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动对中国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易纲:2009年以来,外汇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一是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推广新版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将境外机构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纳入统计监测;建立数据下发平台,便利外汇分局进行数据监测分析。二是改进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加强对异常跨境资金的监测分析;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性管理;完善个人结售汇管理,规范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行为。三是积极开展对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外汇业务合规性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四是推进外汇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异常跨境资金检查力度。 2010年,外汇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一是继续发挥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监管协调机制作用,对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二是加大对金融机构自身外汇资金跨境流动的监督和检查,扩大对金融机构自身业务的非现场检查覆盖面。三是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数据,通过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动行为的监测和预警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完善贸易信贷、服务贸易以及对外担保等管理,规范银行等外汇收支管理,加大个人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非现场监管力度,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健全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的考核制度。五是结合近年来打击外汇违规流入方面的典型案例和相关经验等,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提高社会大众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动危害性的认识。 《中国外汇》:外汇管理专业性很强,对于公众来说并不容易理解和把握。我们注意到2009年外汇局发布了《外汇管理概览》,整理和发布了外汇统计时间序列数据,加大了法规清理的力度,在透明度方面迈进了一大步。在新的一年,外汇局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提高外汇管理的透明度? 易纲:截止到目前,外汇管理法规近500件,100万字,内容比较专业,社会各界难以很好地理解和把握。而且,由于与公众沟通不够深入,社会学者以及一些媒体对外汇形势判断可能有所偏差,对外汇管理政策可能出现误读。这些都需要我们加大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外汇管理工作,使市场主体更加清晰了解外汇管理业务办理要求和依据,争取公众更多理解和支持。 对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修订发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为契机,加大国际收支概念、国际收支申报义务和内容等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对国际收支申报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增加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公布内容,提高公布频率,提升统计时效性和统计制度的透明度。三是按照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原则,加大外汇管理法规整合力度,尽量做到简明易懂。四是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对于当前社会特别关注的“热钱”、外汇储备等热点问题,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理性判断。 《中国外汇》:面对超过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大家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实现外汇储备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您能不能谈一下这个问题? 易纲: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实现外汇储备资产保值增值。采取积极审慎的经营方针,深入研判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努力把握投资机会,拓展投资渠道。完善多元化投资策略,优化货币和资产摆布。积极配合国家战略,服务于国家宏观大局和长远利益,进一步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继续推进全球化经营布局,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完) 2010-02-01/safe/2010/0201/4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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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09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统计显示,2009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仍呈现“双顺差”,但顺差规模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2009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1345亿美元,同比下降30%。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项目顺差1190亿美元,服务项目逆差167亿美元,收益项目顺差169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152亿美元。 2009年上半年,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610亿美元,同比下降15%。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156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202亿美元,其它投资净流入239亿美元。 我国国际储备资产继续增长。2009年6月末,外汇储备资产较上年末增加了1856亿美元,达到21316亿美元。 为提高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公布的时效性,国家外汇管理局曾于8月20日公布了2009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初步数据,此次公布的数据为修订后的数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分析国际收支运行状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了2009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 2009年上半年 单位:千美元 项目 行次 差额 贷方 借方 一.经常项目 1 134,459,941 643,376,735 508,916,794 A.货物和服务 2 102,319,724 576,190,644 473,870,920 a.货物 3 118,976,618 521,262,315 402,285,697 b.服务 4 -16,656,894 54,928,329 71,585,222 1.运输 5 -9,148,812 10,632,325 19,781,137 2.旅游 6 -2,846,806 18,246,000 21,092,806 3.通讯服务 7 63,967 546,892 482,926 4.建筑服务 8 1,288,000 3,677,880 2,389,879 5.保险服务 9 -4,248,751 602,657 4,851,408 6.金融服务 10 -26,701 158,530 185,231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1,579,353 2,876,007 1,296,653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4,435,022 181,204 4,616,226 9.咨询 13 2,291,165 8,253,302 5,962,137 10.广告、宣传 14 152,221 1,103,585 951,364 11.电影、音像 15 -104,943 38,736 143,678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1,300,352 8,186,771 9,487,123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79,789 424,439 344,650 B.收益 18 16,936,295 47,143,272 30,206,978 1.职工报酬 19 2,662,501 3,775,455 1,112,954 2.投资收益 20 14,273,794 43,367,817 29,094,024 C.经常转移 21 15,203,922 20,042,819 4,838,897 1.各级政府 22 -128,280 23,852 152,132 2.其它部门 23 15,332,202 20,018,967 4,686,765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60,994,554 342,306,167 281,311,613 A.资本项目 25 1,348,333 1,448,015 99,683 B.金融项目 26 59,646,222 340,858,152 281,211,930 1.直接投资 27 15,561,165 49,222,658 33,661,493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13,306,810 1,177,898 14,484,708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28,867,975 48,044,760 19,176,784 2.证券投资 30 20,184,651 42,542,136 22,357,485 2.1资产 31 7,731,758 30,025,343 22,293,585 2.1.1股本证券 32 -850,658 7,277,860 8,128,517 2.1.2债务证券 33 8,582,415 22,747,483 14,165,068 2.1.2.1(中)长期债券 34 3,546,925 17,709,179 14,162,254 2.1.2.2货币市场工具 35 5,035,490 5,038,304 2,814 2.2负债 36 12,452,893 12,516,793 63,900 2.2.1股本证券 37 12,453,094 12,516,120 63,026 2.2.2债务证券 38 -201 673 873 2.2.2.1(中)长期债券 39 0 0 0 2.2.2.2货币市场工具 40 -201 673 873 3.其它投资 41 23,900,406 249,093,358 225,192,952 3.1资产 42 29,117,407 70,167,876 41,050,468 3.1.1贸易信贷 43 -16,307,365 0 16,307,365 长期 44 -1,141,516 0 1,141,516 短期 45 -15,165,849 0 15,165,849 3.1.2贷款 46 6,437,006 26,814,013 20,377,007 长期 47 -20,214,000 0 20,214,000 短期 48 26,651,006 26,814,013 163,007 3.1.3货币和存款 49 28,968,413 33,278,498 4,310,085 3.1.4其它资产 50 10,019,353 10,075,364 56,011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10,019,353 10,075,364 56,011 3.2负债 53 -5,217,001 178,925,483 184,142,484 3.2.1贸易信贷 54 -6,670,160 0 6,670,160 长期 55 -466,911 0 466,911 短期 56 -6,203,249 0 6,203,249 3.2.2贷款 57 -6,083,623 151,047,587 157,131,210 长期 58 -8,387,786 5,196,860 13,584,646 短期 59 2,304,163 145,850,727 143,546,564 3.2.3货币和存款 60 4,955,296 24,508,180 19,552,884 3.2.4其它负债 61 2,581,486 3,369,716 788,230 长期 62 -120,472 0 120,472 短期 63 2,701,957 3,369,716 667,758 三.储备资产 64 -185,941,174 0 185,941,174 3.1货币黄金 65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66 -28,637 0 28,637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36,537 0 336,537 3.4外汇 68 -185,576,000 0 185,576,000 3.5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误差与遗漏 70 -9,513,322 0 9,513,32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完) 2009-10-15/safe/2009/1015/4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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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贸易融资业务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2009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核定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就短期外债管理及《通知》有关内容采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人。 问:我国外债管理的职责是如何分工的? 答:按照国家对外债管理的职责分工,我国的中长期外债(一年以上)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管理,短期外债(一年及以下)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核定金融机构的短期外债指标,另外还负责所有外债(包括中长期)的签约和提款登记、开户以及还本付息、相关结售汇的核准。 问:近两年我国短期外债管理政策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2007年3月,为了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控制短期外债规模,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整了各金融机构的短期外债指标,要求在2008年3月31日前,中资银行短期外债指标调减为2006年度核定指标的30%,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调减为2006年度核定指标的60%。同时,鼓励外资银行通过用人民币购汇、境内借用外汇解决资金来源问题。2008年延续了上一年的从紧管理政策,在2007年的基础上,将中、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再降低了10%左右。 从政策执行情况看,各金融机构基本上按照指标调减方案如期达到了预定的短期外债控制目标;从政策实施效果看,基本上控制了短期外债的过快增长,抑制了境内金融机构外汇信贷规模的无序扩张,缓解了境内外汇市场供需矛盾,减轻了人民币升值压力。在收紧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的同时,我们也在密切关注政策可能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外汇资金来源紧张的压力,并切实从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将有贸易背景的90天以下已承兑未付款远期信用证和90天以下海外代付不再纳入指标控制范围,保证贸易融资健康发展。 问:与之前的短期外债指标核定方案相比,此次核定方案有什么特点? 答:2009年度指标核定方案以“保增长”、“防风险”与“促平衡”相协调为指导思想,按照“总体规模增幅可控、兼顾个体效率公平”的方法,逐家核定了全国性中、外资法人制银行和各地区指标,共核定2009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329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了12%。 此次核定方案特别强调了对贸易融资的支持,明确规定2009年新增指标的中、外资金融机构应将指标增量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贸易融资,各地区指标的增量部分应优先向贸易结算量大的金融机构倾斜。此外,为合理利用外汇资源,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还明确了将部分与地方经济发展联系密切、短期外债指标需要及时调整的金融机构指标核定权由总局下放至分局。 问:我们发现2009年度短期外债指标核定方案特别强调了对贸易融资的支持,对此应该怎样理解? 答:2009年,我国国际收支形势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一方面,发达国家经济状况继续恶化,国际经济形势尚不明朗;另一方面,外部市场需求急速下降,大量跨国集团陷入困境,我国涉外经济受到较大冲击,跨境资金流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应当正确认识当前我国国际收支形势,继续保持风险防范意识。针对企业经营风险上升,金融信贷安全性降低的状况,我们将继续坚持合理控制流入、审慎防范风险的原则,按照“总体规模增幅可控、兼顾个体效率公平”的方法,核定短期外债指标。对资金运用领域风险高、资金流出渠道门槛低以及短期行为特征明显的外债流入予以严格控制。 2009年,外汇局将积极配合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宏观经济政策,一方面,密切关注外债规模和内部结构变动趋势,始终把风险防范置于首要位置;另一方面,支持银行开展贸易融资业务,帮助企业周转资金,促进进出口贸易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有依据、有针对性地调整银行短期外债指标,使银行更好地发挥资金融通媒介的作用。 问:目前外汇局在贸易融资方面已经出台了哪些相关政策? 答:从外债管理的角度来看,目前已经落实的贸易融资外汇管理政策主要包括:一是新增短期外债指标全部用于贸易融资。2009年新增指标的中、外资金融机构应将指标增量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贸易融资。同时,外汇局各分局应将2009年度地区指标的增量部分优先向贸易结算量大的银行倾斜,保证新增指标全部用于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业务的贸易融资。二是90天以下贸易融资不纳入银行短期外债指标。在银行短期外债管理方面,继续执行2008年开始实行的90天以下远期信用证和海外代付不纳入指标管理的政策,使银行在不占用短期外债指标的情况下,积极开展90天以下贸易融资业务。三是继续执行企业部分贸易融资可以结汇的政策。在严格执行国内外汇贷款不得结汇规定的同时,允许出口押汇、买断的福费廷和保理等贸易融资办理结汇,保证银行顺利开展贸易融资业务。四是适度放松额度管理,简化操作流程。2008年,外汇局将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的基础比例从10%提高到25%,规定30000美元以下单笔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登记金额不纳入额度管理,比例不足或超额度的预收货款或延期付款,可向外汇局申请人工确认。 2009-03-27/safe/2009/0327/4707.html